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于2022年7月1日召开的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内存在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或当选为监事等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形,根据《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将发生变化,即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将由1,242,290,295元(/股)变更为1,241,805,295元(/股)。
为此,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与股份总数,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原章程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2,290,295元。
修改为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1,805,295元。
原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42,290,295股,均为普通股。
修改为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241,805,295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