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下属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级法院”)准许了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下属子公司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通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下的价值人民币670,721,029.46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申请。下属子公司运通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收到了深圳中级法院寄送的《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2022)粤03执保148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通知书》主要内容
关于申请人深圳市桦盈实业有限公司申请保全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财产一案,深圳中级法院根据(2022)粤03执保148号生效民事裁定,已办理了如下保全措施:
1、冻结被申请人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在招商银行深圳分行的账号755901168******,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
2、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的账号1814014210******,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
3、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名下在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的账号41025900040******,冻结期限为一年,自2022年2月28日至2023年2
月27日。
4、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华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5%的股权,自2022年3月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
5、冻结被申请人中国宝安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市盈富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5%的股权,自2022年3月1日起,冻结期限为三年。
6、查封被申请人深圳市运通物流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杓妈岭金运路旁的宗地号:G06307-0101、G06307-0108、G06307-0109的土地及地上建筑,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
7、查封被申请人深圳恒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位于龙岗区布吉镇的宗地号为G06307-0104的土地及地上建筑,期限为三年,自2022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民事诉状、证据材料及应诉通知书等文件,上述查封冻结情况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