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直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了解有关情况后,基于审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滕松林先生、彭琳明先生、孙云秋先生、饶燕女士等人的履历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上述人员均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聘任滕松林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彭琳明先生、孙云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饶燕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二、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是必要的,交易是适宜合理的,并且能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
独立董事:罗建钢、杨文川、王帅
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