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管潘正良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04%。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高管潘正良拟通过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5,000股(含),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51%,占其持有股份的25%。上述减持主体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2年7月25日至 2023 年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2年7月7日至2023年1月3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总股本发生变更的,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高管潘正良在窗口期内不得减持股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潘正良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700,000 | 0.4024% | IPO前取得:50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00,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潘正良 | 不超过:175,000股 | 不超过:0.105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75,000股 | 2022/7/25~2023/1/21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上市公司转增股本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高管潘正良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将按规定做相应调整。锁定期满后,在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潘正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原因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潘正良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变化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继续实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