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调整换股价格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控股”)《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告知函》,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康德莱控股以其所持公司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于2021年10月12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1康控EB”,债券代码为“137128”,实际发行规模为3.76亿元,债券期限为3年。本次可交换债券的换股期间为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债券摘牌日的前一交易日止。详情请查阅公司于指定信披媒体上披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控股股东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调整换股价格情况
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6月23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3),本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股(含税),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8日,除权(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2年6月29日。
根据《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面向专业投资者)》的约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
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
=P
×(S-D)/S其中,P
为调整前的换股价格,P
为调整后的换股价格,S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的除息日股票收盘价,D为该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派发股利金额。
根据上述约定,“21康控EB”的换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由21.49元/股调整为21.26元/股。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