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租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7月1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减免租金的议案》,该事项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况。公司本次减免租金安排,帮助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缓解房租压力,既是对政府号召的积极响应,也是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有助于更好的推动公司及中小微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李华杰、宋公利、康卓、马书龙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