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公司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讨论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新设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NMP及12万吨BDO上下游一体化新能源产业项目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投资建设年产10万吨NMP及12万吨BDO上下游一体化新能源产业项目是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总体建设条件较好,未来可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的要求,该次对外投资事项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以下无正文】
新开源 独立董事意见(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彤:____________ 方拥军:____________ 赵锐:____________
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