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并向第三方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蒙丽珍 梁戈夫
封业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