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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股份:金证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针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21年12月14日至2022年6月13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一)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结果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18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关于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在筹备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出具的说明,并经公司自查,18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入股票主要原因是看好公司未来发展,卖出股票主要原因是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卖出或个人资金需求等,投资决策均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市场公开信息、股票市场走势的独立判断,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一:《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的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自查期间累计买入公司股票数量(股)自查期间累计卖出公司股票数量(股)备注
1乔东斌核心管理人员31,700-激励对象
2杜恒核心管理人员-15,100激励对象
3王鹏核心管理人员100-激励对象
4彭伟核心管理人员62,000-激励对象
5荆晓珊核心管理人员383,600383,600激励对象
6易锋玉核心管理人员200-激励对象
7方为核心管理人员-9,000激励对象
8陈超核心管理人员2,90018,400激励对象
9谢建军核心管理人员-9,000激励对象
10赵兰核心管理人员55,00015,000激励对象
11蔡林山核心技术(业务)人员-70,100激励对象
12钟桂全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9,000激励对象
13张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3,800激励对象
14周贤谦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0039,000激励对象
15彭舰核心技术(业务)人员2,1001,000激励对象
16马可核心技术(业务)人员9,3005,300激励对象
17周本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4,200-激励对象
18李忠碧核心技术(业务)人员6,00010,000激励对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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