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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姿股份: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债券代码:112658.SZ 债券简称:18朗姿0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受托管理人

(住所: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

2022年6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朗姿股份”或“公司”)对外披露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 录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 3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

二、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 3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 3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 4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7

二、利益冲突防范情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 ...... 8

一、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 8

二、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情况 ...... 8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0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 10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10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 10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11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 11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 11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2

一、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2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2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 13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3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14

一、跟踪评级情况 ...... 14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 14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5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 16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采取措施情况 ...... 17

第十二章 特殊事项情况 ...... 18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注册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申东日注册资本:442,445,375.00元人民币设立日期:2006年11月9日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马坡镇白马路63号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大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9598548XH证券事务联系人:王建优联系电话:010-53518800-8179邮政编码:100022经营范围:生产服装;销售服装、日用品、鞋帽箱包、五金、婴幼儿用品、化妆品、玩具、皮革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仓储服务;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7年9月7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3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2017年9月25日,发行人召开2017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3亿元(含)的公司债券相关议案。2017年10月10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部分要素的议案》,同意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9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月30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227]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的公司债券。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发行主体: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的第3年末调整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7%。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3月19日。付息日期: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3年3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担保情况:本期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债项评级为AAA。

质押式回购: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级,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次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第二章 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中泰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持续跟踪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监督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二、利益冲突防范情况

针对受托管理人在履职时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受托管理人已与发行人建立了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解决机制。截至目前,受托管理人在履职期间未发生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

第三章 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品牌女装的设计、生产与销售,拥有成熟完整的产业链和品牌优势,主攻中高端女装市场,在国内品牌女装行业具有领先地位。2014年以来,公司紧紧把握国际时尚发展趋势,依托在国内中高端女装领域10多年来所积累的客户、品牌、设计、渠道、供应链、运营管理经验、营销推广能力等方面的行业领先优势,孵化和运营时尚品牌,从衣美到颜美,已建立多层次、多阶段需求的时尚业务方阵,目前已形成以时尚女装、医疗美容、绿色婴童三大业务为主的多产业互联、协同发展的泛时尚业务生态圈。2021年,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和新冠疫情交织影响的巨大挑战下,公司秉承“诚仁智美,领袖未来”的价值信念,坚守通过产品和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不断为客户带来自我实现的满足以及美的愉悦。2021年,公司实现整体营业收入366,521.4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42%;营业利润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900.95万元和18,744.89万元,较上年同期均取得较大幅度的增长。2021年,公司各板块业务,线上线下全渠道均实现了业绩增长。公司通过女装品牌战略的升级、渠道调整优化、线上渠道持续发力等方式,收入规模和盈利水平取得大幅增长;医美业务区域战略进一步深化、全国布局的战略快速推进,业务复制能力持续提升,重视医疗安全和技术前沿,运营管理水平不断迭代升级,报告期内取得营业收入的快速增长和盈利能力的稳步提升;婴童业务通过品牌调整和渠道优化,业绩稳步提升。凭借着良好的口碑和信誉,公司入选了“新华社民族品牌工程”。

二、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2021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以下所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发行人审计报告。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 2021年末2020年度/ 2020年末同期变动率
营业收入366,521.46287,643.6727.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44.8914,203.6831.9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8,415.7710,118.598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058.4937,927.8124.07%
总资产685,075.14515,356.473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95,628.78296,105.81-0.16%
流动比率1.041.89-44.61%
速动比率0.480.86-44.47%
资产负债率47.18%30.21%16.97%
EBITDA全部债务比0.130.17-3.27%
利息保障倍数4.234.37-3.20%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3.2012.614.68%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306.3115.69%
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5、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6、现金利息保障倍数=(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利息支出+所得税付现)/现金利息支出;

7、EBITDA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8、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9、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第四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97亿元,已于2018年3月9日汇入发行人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及本期债券的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公司债务。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履行相应申请和审批手续。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净额已使用完毕,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的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通过查阅监管协议、专户流水单、转账凭证、借款合同等方式对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截至2021年末,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末,发行人主要偿债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末
流动比率1.04
速动比率0.48
资产负债率(合并)47.18%
项目2021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4.23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7.30

从短期偿债能力指标看,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1.04和0.48,分别同比下降44.61%和44.47%,短期偿债能力有所下降。

截至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7.18%,同比增长16.97%。2021年度,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4.23,EBITDA利息保障倍数为7.30。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第六章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情况及

有效性分析

一、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债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次债券的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合理费用。截至2021年末,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合并口径资产总额为

388.48亿元,净资产为230.56亿元;2021年深圳高新投实现营业收入28.14亿元;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9.23亿元。

根据2021年6月25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评级报告,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运行有效。

二、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重大变化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的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专门部门与人员、安排偿债资金、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做好组织协调、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且运行有效。

第七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

息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偿债保障措施。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19年至2023年每年的3月19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3月1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发行人于2021年3月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1年付息公告》,并于2021年3月19日足额支付了本期债券自2020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18日期间的利息。

第八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跟踪评级情况

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世纪”)2021年6月22日出具的《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378号),上海新世纪维持公司AA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深圳高新投为本次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认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安全性极高,并维持本期公司债AAA信用等级。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上海新世纪对本期债券的跟踪评级反映了2020年以来朗姿股份在女装行业地位、医美业务收入增长及财务杠杆控制等方面所取得的积极变化,同时也反映了纺织服装行业竞争加剧、主业盈利能力及经营业绩、并购企业整合及商誉减值、存货跌价等方面继续面临压力。

第九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

执行情况

根据《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18朗姿01”的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1年2月19日至2021年2月23日)选择将其所持有的“18朗姿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1年3月19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8朗姿01”在回售登记期内回售数量2,360,253张,回售金额236,025,300.00元。

根据《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朗姿01”债券持有人回售申报结果的公告》,发行人于2021年3月22日至2021年4月19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2,360,253张。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2,360,253张,转售平均价格为100元/张,其中通过手工过户形式转售2,360,253张,未转售的债券份额0张。转售完成后,“18朗姿01”剩余托管数量为4,000,000张。

经查询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报告期内,除上述事项外,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其他约定义务的情形。

第十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公司2021年度未发生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应该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形,公司未召开过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十一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采取措施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二章 特殊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要披露的其他特殊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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