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债券简称:17招路01 债券代码:112562.SZ债券简称:17招路02 债券代码:112563.SZ债券简称:18招路01 债券代码:112734.SZ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
楼910)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2年6月
II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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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重要声明 ...................................................................................................................... II目 录 ........................................................................................................................ III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9
第四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1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2
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4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5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 16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17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18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一)债券简称:17招路01
(二)债券代码:112562
(三)债券期限:5年期
(四)债券利率:4.78%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20亿元
(六)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债券发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八)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年8月28日
(九)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一)债券简称:17招路02
(二)债券代码:112563
(三)债券期限:10年期
(四)债券利率:4.98%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六)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债券发行首日:2017年8月7日
(八)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7年8月28日
(九)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期债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一)债券简称:18招路01
(二)债券代码:112734
(三)债券期限:3年期
(四)债券利率:4.50%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30亿元
(六)债券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七)债券发行首日:2018年7月18日
(八)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18年8月16日
(九)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1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
使用募集资金。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二章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鄂尔多斯路599号东疆商务中心A3楼910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白景涛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吴新华
(五)联系电话:010-56529000
(六)联系传真:010-56529111
(七)互联网址:www.cmexpressway.com
(八)电子邮箱:cmexpressway@cmhk.com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0年 | |||||
收入 | 占比 | 收入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成本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公路投资运营 | 58.23 | 67.51 | 44.71 | 63.25 | 27.09 | 53.62 | 24.25 | 52.71 |
交通科技 | 16.70 | 19.36 | 16.18 | 22.88 | 14.50 | 28.72 | 14.09 | 30.61 | |
智慧交通 | 8.95 | 10.38 | 7.85 | 11.11 | 6.90 | 13.65 | 6.10 | 13.26 | |
招商生态 | 2.38 | 2.76 | 1.95 | 2.76 | 2.02 | 4.01 | 1.57 | 3.41 | |
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86.26 | 100.00 | 70.69 | 100.00 | 50.51 | 100.00 | 46.01 | 100.00 | |
其他业务 | - | - | - | - | - | - | - | - | |
合 计 | 86.26 | 100.00 | 70.69 | 100.00 | 50.51 | 100.00 | 46.01 | 100.00 |
发行人多年来专注公路运营、深耕公路投资,在行业内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交通科技、智慧交通及招商生态等,四大板块相互支撑,覆盖公路全产业链重要环节。
2020年及2021年,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70.69亿元及86.26亿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46.01亿元及50.51亿元,均呈现稳步增长趋势。2021 年较2020 年主营业务收入增加15.57亿元,同比增长22.03%。主营业务成本2021 年
相比2020 年增加4.50亿元,主要因业务增加所致。发行人业务集中,无其他非主营业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
项目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例 |
总资产 | 983.21 | 940.09 | 4.59 |
总负债 | 350.00 | 342.75 | 2.12 |
净资产 | 633.21 | 597.34 | 6.00 |
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 583.30 | 549.54 | 6.14 |
营业收入 | 86.26 | 70.69 | 22.03 |
营业成本 | 50.51 | 46.01 | 9.78 |
利润总额 | 59.39 | 30.90 | 92.20 |
净利润 | 55.41 | 25.77 | 115.02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 | 49.73 | 22.23 | 123.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4.13 | 21.60 | 150.60 |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 | 46.16 | 32.16 | 43.53 |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4.15 | -49.16 | 50.87 |
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 | -25.86 | 18.87 | -237.04 |
2020年,发行人业务受新冠疫情影响。2021 年,发行人收入增加,已逐渐摆脱疫情影响,通行费收入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发行人利润也同步稳步增长,利润总额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长92.20%。2021年净利润同比增长115.02%。
2021 年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 年增加14.00亿元,增幅43.53%,现金净流量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基本保持一致。
2021 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大幅流出,主要系公司支付乍嘉苏和昆玉项目股权收购款、入股齐鲁高速和山西路桥、以及增持深高速和沪杭甬高速等所致。
2021 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 年同期减少44.73亿元,主要是2020 年同期存在公司永续债融资,本年不存在永续债融资所致。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合计发行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299,975.20万元,已于2017年8月7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户户名: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10900235310102),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将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剩余金额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2、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合计发行人民币3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299,975.20万元,已于2018年7月18日和2018年7月19日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街支行(账户户名: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款账号:010900235310102),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将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剩余金额用于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的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1、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约定用途 | 是否一致 |
募集资金净额 | 299,975.20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150,000.00 | 补充营运资金 | 是 |
用于收购股权 | 149,975.20 | 用于收购股权 | 是 |
已使用资金合计 | 299,975.20 | — | 是 |
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2、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金额 | 约定用途 | 是否一致 |
募集资金净额 | 299,975.20 | — | — |
补充营运资金 | 199,975.20 | 是 | 是 |
用于收购股权 | 100,000.00 | 是 | 是 |
已使用资金合计 | 299,975.20 | — | — |
募集资金余额 | 0.00 | — | —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正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第四章 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期债券未设置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1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置专项偿债资金账户
为了保证本次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在监管银行开设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偿债资金来源于公司稳健经营产生的现金流。公司将提前安排必要的还本付息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监管银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公司按时、足额提取偿债资金。专项偿债资金账户内的资金除用于本次债券的本金兑付和支付债券利息以及银行结算费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二)专门部门负责偿付工作
发行人指定专门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三)制定并严格执行资金管理计划
本次债券发行后,发行人将根据债务结构情况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资金管理等,并将根据债券本息未来到期应付情况制定年度、月度资金运用计划,保证资金按计划调度,及时、足额地准备偿债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以及到期本金的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四)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和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的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五)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六)严格的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监管银行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1年8月9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已按时全额兑付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2021年8月9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已按时全额兑付2020年8月7日至2021年8月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2021年7月19日,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已按时全额兑付2020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7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及偿还全部本金。
第六章 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定期报告信息披露情况:
2021年4月6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2021年8月30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4月2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发行人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等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执行约定义务。
第七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偿债指标 | 2021年 | 2020年 | 变动比率(%) |
流动比率 | 1.19 | 0.99 | 20.20 |
速动比率 | 1.16 | 0.96 | 20.83 |
资产负债率 | 35.60% | 36.46% | -2.3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0.25 | 0.16 | 56.2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6.95 | 4.28 | 62.38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8.30 | 4.52 | 83.63 |
贷款偿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利息偿付率 | 100.00% | 100.00% | 0.00 |
二、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实现了20%左右的增长。公司各期末的速动比率和流动比率均处于行业平均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
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表明发行人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和 EBITDA 均较上年产生一定增幅,表明发行人对债务本息的覆盖能力较强。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的贷款偿还率及利息偿付率均为100.00%,具有良好的信用水平。
2021年度,发行人已按时完成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
综上,发行人总体偿债能力及偿债意愿较强。
第九章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1年8月23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我司亦就相关事项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2021年度第1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2021年9月8日,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主要内容为选举新任董事长。我司亦就相关事项披露了《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品种二)2021年度第2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在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对公司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进行监督,检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相关事宜。
第十章 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根据发行人对外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内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为吴新华,发行人指定的代表发行人负责本期债券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更。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