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41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财信证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通讯投票
公司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通讯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10:00。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2年7月14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833751 | 惠同新材 | 2022年7月7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并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该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书》,该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将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持续督导事务。
(四)审议《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更换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授权的决议之日起至更换主办券商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4.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22年7月13日17:00前送达本公司,并请进行电子邮件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2年7月14日上午10:00前
(三)登记地点: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钟黎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 489 号。电话:0731-88701007传真:0731-88701010邮编:410205
(二)会议费用: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