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的额度预计,系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其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田 阡
张佰拴
党长水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