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辅导验收完成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情况
(一) 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签订了《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
(二) 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报送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申请材料,辅导机构为开源证券。
(三) 辅导备案材料受理
河南证监局于2021年12月22日受理了公司提交的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
(四) 完成辅导验收
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河南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豫证监函(2022)316号),公司在辅导机构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辅导下已通过河南证监局的辅导验收。
公告编号:2022-105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最近2年财务数据,2020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1,965.26万元、2,356.76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分别为 15.79%和 14.81%,符合《上市规则》第2.1.3条规定的在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2.1.4条规定的不得在北交所上市情形。
请投资者关注风险。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辅导工作的验收工作完成函》(豫证监函(2022)316号)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