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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辅仁:600781_2021年_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公司代码:600781 公司简称:ST辅仁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1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股份公司本部、全资子公司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南辅仁堂制药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河南辅仁怀庆堂制药有限公司、河南同源制药有限公司、孙公司广东瑞辉医药有限公司等公司报表的全部合并范围。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关联方交易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研发项目管理、资产管理、工程管理、财务报告、财务管理、销货款管理、预付货款管理、应收账款管理、预算管理、存货管理、费用管理、对外担保等。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关联方交易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对外担保等。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占资产总额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5%且≥资产总额的 0.3%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3%
错报金额占利润总额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5%且≥利润总额的 3.5%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3.5%

说明: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重大舞弊事项;b.因重大会计差错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c.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d.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会计人员不具备应有素质以完成财务报表编制工作。
重要缺陷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b.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c.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d.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内部控制无效。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损失金额占资产总额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5%且≥资产总额的0.3%直接损失金额<资产总额的 0.3%
直接损失金额占利润总额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5%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5% 且 ≥ 利 润 总额 的3.5%直接损失金额<利润总额的 3.5%

说明: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a.公司层级缺乏科学决策程序;b.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事项;c.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过高,影响业务正常开展;d.在中央媒体或全国性媒体上负面新闻频现
重要缺陷a.总部层级未执行规范的科学决策程序;b.本年度发生严重违反地方法规的事项;c.本年度关键岗位人员流失率大大高于平均水平;d.在地方媒体上负面新闻频现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陷。

说明: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3个。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违规担保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4.80亿元,截止报告日尚有担保余额17.4亿元财务管理控股股东及被提供担保的关联方承诺将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益、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及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尽快解决上市公司违规担保问题。
未能执行《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印章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通过往来单位周转资金存在以公司及子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存在通过往来单位周转资金和通过个人卡支付推广费、工资、税金等情况。财务管理公司将系统性梳理关联关系和交易,并及时予以追认和披露; 完善关联方交易管理机制,加强人员培训和责任落实,主动识别、获取及确认公司关联交易的事
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提供借款净额7.43亿(余额16.88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9.10亿)财务管理控股股东承诺将积极与债权人沟通,通过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益、处置相关资产、合法贷款、转让股权等形式筹措资金,偿还债务,尽快解决上市公司的资金占用问题。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内部控制流程在日常运行中可能存在个别一般缺陷,由于公司内部控制已建立自我评价和内部审计的双重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发现确认即采取纠正整改措施,使风险可控,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为3个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经过认真分析原因,要求各有关单位(部门)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对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要求修订完善,对操作流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要求加强管理,立即整改,补充相关手续,规范操作。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通过2021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工作,发现公司在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内控重大缺陷。未来期间,公司的内控建设工作将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针对重大缺陷制定整改方案,并贯彻落实整改工作,确保符合相关监管单位的管理要求。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公司以全面风险管理为导向、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为核心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范能力,通过制度体系完善、风险控制标准化,加强公司内部监管,强化重点领域监督等一系列措施,保障公司安全稳健运行。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朱成功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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