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举行,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中奎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赞成三人,反对零人,弃权零人,赞成人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监事人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鹏辉转债”的议案》
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鹏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2年7月29日提前赎回全部“鹏辉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三、备查文件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