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以口头、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应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董事长夏信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九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赞成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票数的100%,审议通过《关于提前赎回“鹏辉转债”的议案》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鹏辉转债”(转债代码:123070)已于2021年4月26日进入转股期,公司股票自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29日期间的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再次触发《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行使“鹏辉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拟于2022年7月29日提前赎回全部“鹏辉转债”,根据《募集说明书》,赎回价格为债券面值(人民币100元)加当期应计利息。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鹏辉转债”赎回实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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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