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公司本次对关联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增资,符合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双方股东按股权比例同比例增资且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共同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文峰 武志杰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