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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能聚: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简称:艾能聚 证券代码: 834770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保荐人(主承销商)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

力,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

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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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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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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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0.00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00.00万股(含本数)
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7.00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发行后总股本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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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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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8

第二节 概览 ...... 1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19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5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9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51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70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24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33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38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40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4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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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公司、发行人、艾能聚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萌投资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
新萌制衣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
新创制衣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
诺尔商务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诺业商务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盐优泰海盐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兴艾鑫长兴艾鑫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余姚艾科余姚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宁艾特海宁艾特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盐科盟海盐科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铜陵艾能聚铜陵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湖艾能聚金湖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华新盟金华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缙云艾能聚缙云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武义艾能聚武义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金华艾科金华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兴艾优嘉兴艾优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长兴艾能聚长兴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善艾科嘉善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兴艾科嘉兴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德清新盟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嘉兴新盟嘉兴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诸暨艾科诸暨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海宁艾能聚海宁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丽水艾能聚丽水市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财通资管财通资产-天堂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
银河资管银河资本-城投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
苏州优顺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海盐联海海盐联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迈科深圳迈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添领上海添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航天机电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爱康科技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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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内2019年、2020年、2021年
报告期各期末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本招股说明书《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发行人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上市发行人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专业名词释义
太阳能太阳能是各种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作为可再生能源其中的一种,指太阳能的直接转化和利用
光伏组件/电池组件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光伏电池组合装置。光伏组件是由一定数量的光伏电池片通过导线串并联连接并加以封装而成。光伏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的核心部件
光伏/光伏发电利用半导体界面的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电池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光伏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
集中式光伏电站/发电系统指直接并入高压电网的光伏电站/发电系统
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系统又称分散式光伏发电或分布式供能,是指在用户现场或靠近用电现场配置较小的光伏发电供电系统,以满足特定用户的需求,支持现存配电网的经济运行,或者同时满足这两个方面的要求
硅片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硅锭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真空感应熔炼或定向凝固工艺生长成的锭状多晶硅体,晶体形态为多晶
硅棒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成的棒状的硅单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单晶硅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种优质的半导体材料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原材料。根据纯度,多晶硅可分为光伏级多晶硅与电子级多晶硅
逆变器把直流电能转变成定频定压或调频调压交流电的转换器
焊带光伏焊带又称镀锡铜带或涂锡铜带,分汇流带和互连条,应用于光伏组件电池片之间的连接,发挥导电聚电的重要作用
平价上网常见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用户侧平价上网”,是指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低于用户的购电价格;根据用户类型及其购电成本的不同,又可分为工商业、居民用户侧平价。一种是“发电侧平价上网”,是指光伏发电度电成本低于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
光伏电池转换效率光伏电池的最佳输出功率与投射到其表面上的太阳辐射功率之比
“5.31新政”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该文件大幅收缩有补贴的光伏新增装机总量,同时度电补贴每千瓦时下调5分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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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碳达峰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CPIA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MW伏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兆瓦=1,000千瓦
GW光伏电池片的功率单位,1吉瓦=1,000兆瓦
KWh、度能量量度单位,表示一件功率为一千瓦的电器在使用一小时之后所消耗的能量

本招股说明书中涉及数字为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部分表格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不等系四舍五入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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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59682372X
证券简称艾能聚证券代码834770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0年8月6日
注册资本10,713.2175万元法定代表人姚华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华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挂牌日期2015年12月16日
证监会行业分类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管理型行业分类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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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10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海盐县第二羊毛衫厂供销科长;1999年12月至今担任新萌制衣执行董事;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新创制衣董事、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新创制衣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担任新创制衣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今担任新萌投资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诺业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担任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诺尔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担任海盐新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海盐海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海盐南山马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盐海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光伏产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之初专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案例,公司持续加大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在分布式光伏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产品性能、技术路线日益成熟,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目前已取得7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方面,公司从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维等方面进行研发,提升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搭建了光伏电站监测系统和运营云服务平台,通过云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电站的实际建设运行状况监测,为分布式电站的运营、维护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及管控效率。在晶硅电池片业务方面,公司对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及技术不断改造和完善,建成了先进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电池片光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光伏产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之初专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案例,公司持续加大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的力度,进一步丰富了在分布式光伏应用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性。

公司为经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和浙江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产品性能、技术路线日益成熟,在分布式光伏领域具有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公司目前已取得78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8项。在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方面,公司从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维等方面进行研发,提升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搭建了光伏电站监测系统和运营云服务平台,通过云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电站的实际建设运行状况监测,为分布式电站的运营、维护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及管控效率。在晶硅电池片业务方面,公司对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及技术不断改造和完善,建成了先进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电池片光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591,393,238.25576,526,163.79611,522,57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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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合计(元)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1.90%29.88%22.74%
营业收入(元)341,795,383.03257,402,694.66360,862,980.87
毛利率(%)21.02%15.64%21.82%
净利润(元)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7,516,670.41-30,319,033.9348,824,717.1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8%-6.21%1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1.83%-6.85%11.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180,445.4168,063,086.9998,183,888.47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7%3.94%3.76%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授权和批准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的议案。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处理与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宜。

(二)本次发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尚需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前,公司将不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发行股票类型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1.00元
发行股数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00.00万股(含本数,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300.00万股(含本数),包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在内,公司本次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300.00万股(含本数)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将由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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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每股发行价格不低于7.00元/股
发行前市盈率(倍)
发行后市盈率(倍)
发行前市净率(倍)
发行后市净率(倍)
预测净利润(元)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发行方式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即应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规定的最低人数要求,且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已开通北交所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的交易限制和锁定安排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发行费用概算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力
注册日期1993年4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7720519P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联系电话0512-62938567
传真0512-62938500
项目负责人施进
签字保荐代表人施进、何亚东
项目组成员章龙平、陈辛慈、吴锟、尤欣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负责人颜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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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日期2001年2月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1330000727193384W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15号国浩律师楼
办公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老复兴路白塔公园B区2号、15号国浩律师楼
联系电话0571-85775888
传真0571-85775643
经办律师徐伟民、高佳力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胡少先
注册日期2011年7月18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5793421213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28号新湖商务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70号宝钢大厦22层
联系电话021-31197988
传真021-31197977
经办会计师顾洪涛、周立新、陈灵灵、汪婷、石春梅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6号5层33
联系电话010-58598980
传真010-58598977

(六) 收款银行

户名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
账号32201988236052500135

(七)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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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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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立以来便注重自身品牌的打造,并把品牌建设作为公司发展的核心目标。公司凭借先进的生产设备、优良的生产工艺流程,形成了稳定的产品质量,于2017年通过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使得公司生产的高效黑硅太阳能电池片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获得了主要客户的好评和认可,积累了诸如航天机电、爱康科技、亿晶光电、中国核建等客户。晶硅太阳能电池片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精细化成本控制管理战略有利于公司获得竞争优势。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关键环节重点监测,实现生产环节的全程质量跟踪;利用低压扩散等技术,节约等量产成品所耗材料和能源,可在保证太阳能电池片质量和转换效率符合客户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精细化管理、工艺优化流程,降低关键原材料的用量,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有效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能够以较快的速度、合理的成本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情况、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2亿元;2021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为4,570.8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为11.38%,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第一项的要求。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发行人选择第一套标准,即市值不低于2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2,500万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8%。

根据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交易情况、同行业公司的市盈率情况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情况,预计发行时公司市值不低于2亿元;2021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孰低为4,570.82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孰低计算)为11.38%,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第2.1.3条第一项的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先行实施;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的资金。如果募集资金净额不足以完成上述投资项目,不足部分公司将自筹解决。有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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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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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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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全称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ZHEJIANG ENERGY PV-TECH CO.,Ltd.
证券代码834770
证券简称艾能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0559682372X
注册资本107,132,175元
法定代表人姚华
成立日期2010年8月6日
办公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翠屏路北侧
邮政编码314301
电话号码0573-86567878
传真号码0573-86567886
电子信箱jiangyp@energy-zj.com
公司网址www.energy-zj.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董事会秘书或者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蒋燕萍
投资者联系电话0573-8656787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晶体硅制品、光伏电池片、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加工;太阳能光伏电站系统及其主材料的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的项目开发、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其信息和技术的咨询服务;光伏电站运营及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运营为核心,并开展光伏产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自成立之初专注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2016年起,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向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拓展,从事以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已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 发行人挂牌期间的基本情况

(一) 挂牌日期和目前所属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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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办券商及其变动情况

告[2016]37号)及《关于正式发布2017年创新层挂牌公司名单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55号),公司符合股转系统《分层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创新层标准,公司由基础层调为创新层。公司自2017年5月31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为创新层企业。

自挂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主办券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经公司与财通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东吴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2021年12月2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主办券商由财通证券变更为东吴证券。

(三) 报告期内年报审计机构及其变动情况

自挂牌之日起至2021年12月9日,公司主办券商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经公司与财通证券协商一致,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财通证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与东吴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2021年12月2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公司主办券商由财通证券变更为东吴证券。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一直为天健会计师,未发生过变更。

(四) 股票交易方式及其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年报审计机构一直为天健会计师,未发生过变更。

公司股票自挂牌之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2018年1月15日至今,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

(五) 报告期内发行融资情况

公司股票自挂牌之日起至2018年1月14日,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方式。2018年1月15日至今,交易方式为集合竞价交易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融资情况。

(六)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发行融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

(七) 报告期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过重大资产重组。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姚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八) 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姚华,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2020年12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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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6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20年12月24日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股利38,567,583.00元。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21年10月15日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股利53,566,087.50元。

2022年5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2元(含税)。该次股利分配已于2022年5月27日实施完毕,共派发现金股利34,282,296.00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四、 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第二章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二) 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详见“第二章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动。

1、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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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663940490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姚华
成立日期2007年7月11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环北路
经营范围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的投资;对其他行业的投资(涉及行政审批的凭有效的审批件经营)。
主营业务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无实际生产经营。主要为对外投资,与发行人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

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构成及出资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新萌投资持有公司2,096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56%。 2、张良华,男,1967年4月出生,身份证号:330419196704??,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6年6月至1990年7月担任海宁马桥水利橡胶厂办事员;1990年8月至2000年12月担任海宁市石路振兴橡胶厂办事员;2001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9年10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弘超纺织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良华先生持有公司1,2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1.20%。 3、苏伟纲,男,1969年11月出生,身份证号:510102196911??,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1995年10月担任金三塔集团公司业务员;1995年11月至1999年4月自主创业;1999年5月至2006年7月历任嘉兴新纺服装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监事;2005年8月至今担任嘉兴市新纺进出口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11月至今担任嘉兴市新联纺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20年12月担任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0年8月至2020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苏伟纲先生持有公司8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47%。 4、钱玉明,男,1968年9月出生,身份证号:330402196809??,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8年3月至1995年8月任海宁市马桥中学教师;1995年8月至2003年1月从事个体经营;2003年1月至今担任海宁市积派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11月至今任海宁市海洲街道积卡皮草行(个体工商户)负责人;2013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尚嘉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7年4月至今担任海宁革亨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2月至今担任海宁市贝兰吉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公司董事;2020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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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诺尔商务持有公司723.565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6.75%。 6、殷建忠,男,1974年10月出生,身份证号:330419197410??,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89年至2001年自由经商,主要从事皮革服装行业;2002年8月至2004年6月担任海宁市康益针织厂厂长;2004年7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康益针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7月至2021年4月担任浙江万邦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8年9月至今担任海宁市康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海宁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盐鸿科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恩施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海宁科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海盐县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海盐绿嘉置业有限公司经理、海宁市鸿建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海盐县科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鸣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盐绿兴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科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科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海宁市科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海宁金余置业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2015年6月担任公司董事;2015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殷建忠先生持有公司57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38%。

(三) 发行人的股份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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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涉诉、质押、冻结或其他有争议的情况。

1、实际控制人姚华控制的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详见“(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2、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

3、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757069149U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姚华
注册资本3,303.40万元
实收资本3,303.4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24日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海盐县澉浦镇六里集镇环北路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服装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幻灯及投影设备制造;家用电器制造;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营业务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营业务为针织服装的生产和销售。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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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FGGL7C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姚华
出资总额5,000.00万元
实收出资额2,5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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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海丰中路132号1201-04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咨询策划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及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

并未实际开展经营业务,设立的主要目的为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

五、 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 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情况

(二)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股权比例(%)股份性质限售情况
1嘉兴新萌投资有限公司2,096.0019.56%境内非国有法人股机构类限售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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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良华1,200.0011.20%境内自然人董监高限售
3苏伟纲800.007.47%境内自然人非限售
4钱玉明798.007.45%境内自然人董监高限售
5嘉兴诺尔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23.56536.75%境内非国有法人机构类限售股
6殷建忠576.79945.38%境内自然人董监高限售
7嘉兴诺业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33.41854.98%境内非国有法人机构类限售
8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360.003.36%境内非国有法人机构类限售
9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21.253.00%境内非国有法人非限售
10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36.0942.20%境内非国有法人非限售
11现有其他股东3,068.090328.65%--
合计10,713.2175100.00%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与部分股东之间曾经存在的对赌协议等特殊协议或安排 发行人在2016年、2017年进行过两次定增,参与增资的投资者均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现已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及发起人股东殷建忠(间接持股)、苏伟纲、姚雪华签署过含特殊投资条款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对赌协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投资者就对赌事项均已签署终止对赌事项的协议,特殊投资条款已解除完毕。不再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投资者已签署确认文件,对已执行回购事项确认不存在纠纷或争议。 两次定增投资者的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或名称2016年定增认购股数(股)2017年定增认购股数(股)现持股数(股)
1财通资产-天堂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2,175,000-0
2银河资本-城投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1,740,000-0
3姚春风1,700,000-1,300,000
4杨文渊800,000400,000431,647
5朱耿峰650,000-650,000
6程英600,000-600,000
7陈建英550,000-550,000
8金俊杰500,000-0
9李松山250,000180,000425,800
10韩琴峰170,000180,0000
11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5,500,0003,2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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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
12海盐联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0
13深圳迈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941,1750
14邱林明-860,000472,900
15上海添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0000
16杨勇-736,000404,800
17汤利华-670,000296,000
18钱大猷-650,0001,315,050
19周洪萍-580,0000
20马文明-500,000400,000
21潘咏琴-300,0000
22章周陈-200,000222,000
23顾新强-200,0000
24张志桂-200,0000
25姚巍-150,0000

对赌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及发起人股东殷建忠、苏伟纲、姚雪华与下文列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或“对赌协议权利人”)。历次对赌协议权利人为财通资管、银河资管、苏州优顺、海盐联海、深圳迈科、上海添领、姚春风、陈建英、韩琴峰、李松山、金俊杰、杨文渊、朱耿峰、程英、邱林明、杨勇、汤利华、钱大猷、周洪萍、马文明、潘咏琴、章周陈、顾新强、盛徐平、张志桂、姚巍、马李荣、姜文国、张雪梅。

历次对赌协议的回购义务人均为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及股东殷建忠、苏伟纲、姚雪华(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人”)。

历次签署的对赌协议具体如下:

对赌协议的签订主体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及发起人股东殷建忠、苏伟纲、姚雪华与下文列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或“对赌协议权利人”)。 历次对赌协议权利人为财通资管、银河资管、苏州优顺、海盐联海、深圳迈科、上海添领、姚春风、陈建英、韩琴峰、李松山、金俊杰、杨文渊、朱耿峰、程英、邱林明、杨勇、汤利华、钱大猷、周洪萍、马文明、潘咏琴、章周陈、顾新强、盛徐平、张志桂、姚巍、马李荣、姜文国、张雪梅。 历次对赌协议的回购义务人均为实际控制人姚华及其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及股东殷建忠、苏伟纲、姚雪华(以下简称“回购义务人”)。 历次签署的对赌协议具体如下:
涉及事项签订时间权利人含特殊投资条款的 协议约定事项是否及时披露及审议
2016年定增2016年6月-7月财通资管、银河资管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认购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6年定增补充协议一”)业绩承诺、未完成业绩承诺的补偿、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反稀释权、追偿权、优先认购权、股份处置限制、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等
姚春风、陈建英、韩琴峰、李松山、金俊杰、杨文渊、朱耿峰、程英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认购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6年定增补充协议一”)股份回购等
2017年定增2017苏州优顺、海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股份回购、提前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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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盐联海、深圳迈科、上海添领行股票认购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7年定增补充协议一”)权、反稀释权、追偿权、优先认购权、股份处置限制、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
2017年6月邱林明、杨勇、汤利华、钱大猷、周洪萍、马文明、杨文渊、潘咏琴、章周陈、顾新强、张志桂、韩琴峰、李松山、姚巍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认购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7年定增补充协议一”)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马李荣受让财通资管持有的公司680,000股2018年5月马李荣、财通资管股票受让保障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李松山受让财通资管持有的公司570,000股2018年5月李松山、财通资管股票受让保障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姜文国受让银河资管持有的公司940,000股2018年5月姜文国、银河资管股票受让保障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钱大猷受让上海添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全部股份2018年9月钱大猷、上海添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票受让保障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苏州优顺受让财通资管持有的公司925,000股2018年12月苏州优顺、财通资管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股票认购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2017年定增补充协议二”)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反稀释权、追偿权、优先认购权、股份处置限制、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
张雪梅受让周洪萍持有的公司145,000股2019年8月张雪梅、周洪萍股票受让保障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反稀释权、追偿权、清算优先权
2016年定增、2017年定增2019年8月韩琴峰、周洪萍、姚巍、姚春风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9年定增补充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反稀释权、追偿权、股份处置限制、清算优先权
2017年定增2019年8月深圳迈科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2019年定增补充协议”)股份回购、提前回购权、反稀释权、追偿权、股份处置限制、清算优先权

1、2016年6月,与财通资管、银河资管所签署的对赌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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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或名称定增认购股数(股)自行增减股份数(股)执行回购股份数(股)现持股数(股)
1财通资产-天堂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2,175,000-2,175,000-0
2李松山430,000自财通资管受让570,000股后,通过股转系统买入101,000股,自行减持200股675,000425,800
3马李荣-自财通资管受让680,000股136,000544,000
4苏州优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500,000自财通资管受让925,000股3,212,5003,212,500
5银河资本-城投财通新三板1号资产管理计划1,740,000-1,740,000-0
6姜文国-自银河资管受让940,000股658,000282,000
7姚春风1,700,000-400,000-1,300,000
8杨文渊1,200,000-210,200558,153431,647
9朱耿峰650,000--650,000
10程英600,000--600,000
11陈建英550,000--550,000
12金俊杰500,000-500,000-0
13韩琴峰350,000-350,0000
14海盐联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000-1,0002,999,0000
15深圳迈科大宗商品金融服务有限公司2,941,175-2,941,1750
16邱林明860,000-100387,000472,900
17上海添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0,000-750,000-0
18钱大猷650,000自上海添领受让749,000股,通过股转系统买入545,600股629,5501,315,050
19杨勇736,000-331,200404,800
20汤利华670,000-374,000296,000
21周洪萍580,000-145,000435,0000
22张雪梅-自周洪萍受让145,000股145,0000
23马文明500,000-100,000400,000
24潘咏琴300,000-300,0000
25章周陈200,000-100,000222,000
26顾新强/盛徐平200,000通过股转系统将200,000股全部转让给其配偶盛徐平200,0000
27张志桂200,000-200,0000
28姚巍150,000-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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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股权激励等可能导致发行人股权结构变化的事项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均为姚华、张良华、钱玉明、黄剑锋、殷建忠、苏伟纲、姚雪华的自有资金;继续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均已签署对赌事项的终止协议,剩余股份不再执行股份回购等特殊协议约定,不存在其他替代性利益安排,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无。

七、 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无。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设有17家全资子公司。

(一)海宁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二)诸暨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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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诸暨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81MA288MYH7Q
成立日期2016年10月9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环城北路368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诸暨市陶朱街道环城北路368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合同能源管理。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三)嘉兴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嘉兴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1MA28AQTWXG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7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鸣羊路176号兴汇大厦一楼137号工位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鸣羊路176号兴汇大厦一楼137号工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的研究、开发;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能源管理。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

1-1-52

关系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四)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1MA28CJ0F8N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1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800万元
实收资本800万元
注册地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德清县舞阳街道塔山街901号1幢10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计、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晶体硅制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五)嘉兴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1-53

(六)嘉善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嘉善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1MA2BCBEH4U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27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2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3号2号楼410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惠民街道台升大道3号2号楼410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及电站系统的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1-1-54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11,917,578.942,437,148.861,223,488.50669,451.41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6,503,415.15577,353.82--121,339.32
2019年12月31103.14-1,306.86--1,306.86

1-1-55

(九)金华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金华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3MA2EC8Q309
成立日期2019年9月9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85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胡塘村福禄街68号(自主申报)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鞋塘胡塘村福禄街68号(自主申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新能源、光伏发电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光伏

1-1-56

电站的设计、安装、运行、维护;光伏产品及组件的销售;太阳能发电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凡涉及后置审批项目的,凭相关许可证经营,浙江省后置审批目录详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1-1-57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18.53-3,190.57--389.16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338.59-2,801.41--1,101.41
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1,700.00--1,700.00

(十一)缙云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十二)铜陵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铜陵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6MA2UWCB64Q
成立日期2020年6月9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200万元

1-1-58

实收资本-
注册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A一19号
主要生产经营地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义安经济开发区金桥大道A一19号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光伏发电系统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及销售;新能源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新能源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十三)海盐科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海盐科盟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2JFAGD5K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300万元
实收资本21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业园23幢304-1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嘉兴临港两创中心产业园23幢304-1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修理;合同能源管理;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

1-1-59

关系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时间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3,599,758.382,142,296.42159,627.75142,296.42
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2019年12月31----

1-1-60

(十六)海盐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海盐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24MA7BNRU344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张良华
注册资本200万元
实收资本-
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港路39号综合楼2楼203
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东港路39号综合楼2楼203

1-1-6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主要产品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光伏电站设计、安装、运行,为发行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投资、建设、运营的项目公司
主要人员张良华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

2、财务数据

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财务数据

1-1-62

八、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姚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张良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钱玉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姚新民,男,195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74年7月至1984年7月担任六里窑厂业务员;1984年8月至1986年11月担任华美领带厂业务员;1986年12月至1990年6月担任海盐第二毛纺厂业务员;1990年7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海盐第二羊毛衫业务员;1999年7月至今担任新萌制衣监事;2003年12月至今历任新创制衣董事、监事;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担任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

1-1-63

1-1-64

姚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张良华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二)持有发行人5%

1-1-65

(二) 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

以上股份的其他主要股东”。

姚新民先生,简历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吴朝云女士,简历详见本节之“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要情况”。

蒋燕萍,女,1986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6月至2017年5月历任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东方核电工程公司职员、综合办公室副主任;2017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核电事业部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的亲属关系

姚新民(董事、副总经理)与姚华(董事长、总经理)系父子关系。姚华与姚芳(董事)系兄妹关系。除上述关系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的公司股份不涉及诉讼、质押或冻结情况,均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1-66

(三) 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对外投资单位 名称投资主体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是否存在利益冲突
1姚华董事长、总经理新萌投资姚华2,700.0090.00
诺业商务姚华1,625.0032.50
诺尔商务姚华632.5235.14
海盐南山马会管理有限公司姚华60.0030.00
新创制衣新萌投资2,642.7980.00
新萌制衣新萌投资1,504.0089.10
海盐新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萌投资42.0070.00
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新萌投资10.0010.00
海盐海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萌制衣775.007.75
海盐海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新萌制衣100.0010.00
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创制衣700.005.83
2张良华董事、副总经理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225.0024.50
诺业商务-750.0015.00
海宁市弘超纺织有限公司-541.4616.29
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450.0090.00
诺尔商务-291.9616.22
3姚新民董事、副总经理新萌制衣-184.0010.90
新创制衣-330.3510.00
4钱玉明董事海宁市积派服饰有限公司-1350.0090.00
海宁尚嘉纺织品有限公司-900.0090.00
海宁市贝兰吉贸易有限公司-10.0020.00
海宁市海洲街道积卡皮草行---
海宁革亨皮业有限公司-50.0050.00
海宁轩旗纺织有限公司-35.0035.00
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1,225.0024.50

1-1-67

(有限合伙)
诺尔商务-194.5810.81
诺业商务-500.0010.00
5姚芳董事海盐新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8.0030.00
海盐新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0100.00
6沈福鑫独立董事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390.0039.00
7朱利祥独立董事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1.0070.00
8赵箭独立董事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9殷建忠监事会主席海宁市康益针织有限公司-980.0070.00
海宁市康业进出口有限公司-210.0070.00
诺尔商务-243.1813.51
诺业商务-625.0012.50

(四) 其他披露事项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主要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本公司任职兼职单位兼职任务与本公司关系
姚华董事长、总经理新萌投资执行董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
诺尔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诺业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其他股东
新萌制衣执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
新创制衣执行董事公司其他股东
海盐海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新萌制衣持股7.75%、姚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董事姚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海盐南山马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姚华持股30%且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盐海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姚华担任董事的企业
浙江佩拉奈洛时装有限公司监事姚华持股45%且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20年8月注销)

1-1-68

张良华董事、副总经理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良华持股90%且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海宁市弘超纺织有限公司监事张良华持股16.29%且担任监事的企业
姚新民董事、副总经理新萌投资监事持股5%以上的股东
新萌制衣监事公司其他股东
新创制衣监事公司其他股东
姚芳董事新萌投资经理持股5%以上的股东
新萌制衣经理公司其他股东
新创制衣经理公司其他股东
海盐新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姚芳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钱玉明董事海宁市积派服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钱玉明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海宁尚嘉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钱玉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海宁革亨皮业有限公司监事钱玉明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市海洲街道积卡皮草行经营者钱玉明经营的个体工商户
沈福鑫独立董事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监事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朱利祥独立董事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总经理朱利祥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赵箭独立董事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箭担任合伙人的律师事务所
殷建忠监事会主席海宁市康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殷建忠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海宁市康益针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殷建忠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海宁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殷建忠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海盐鸿科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恩施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殷建忠担任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海宁科同房地产开发董事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1-1-69

有限公司
海盐县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海盐县科鸿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市鸿建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市鸣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盐绿兴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市科畅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市科阳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宁金余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
海盐绿嘉置业有限公司经理殷建忠担任经理的企业

九、 重要承诺

(一) 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1-1-70

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人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8、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公司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人确认且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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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人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8、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公司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人确认且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控制人亲属姚新民、姚芳-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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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人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8、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公司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人确认且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一大股东新萌投资-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公司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直接或间接减持艾能聚股份的(不包括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并确保艾能聚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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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艾能聚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公司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公司因股份减持导致不再是第一大股东,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7、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公司将通过艾能聚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公司因违反承诺给艾能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艾能聚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艾能聚所有,艾能聚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艾能聚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艾能聚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公司确认且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股东新萌制衣、新创制衣、诺尔商务、诺业商务-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公司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公司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直接或间接减持艾能聚股份的(不包括本公司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中国证监会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减持,并确保艾能聚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4、本公司减持所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艾能聚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5、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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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公司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6、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公司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增减变动,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公司继续履行上述承诺。7、本公司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公司将通过艾能聚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公司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公司因违反承诺给艾能聚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艾能聚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公司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艾能聚所有,艾能聚有权暂扣本公司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公司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艾能聚股份,直至本公司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艾能聚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公司确认且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及减持股份的承诺函1、自艾能聚审议公司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公开发行”)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艾能聚完成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若艾能聚终止其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事项的,则本人可以申请解除上述限售承诺。2、自艾能聚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艾能聚的股份,也不由艾能聚回购该等股份;如因艾能聚进行权益分配等原因导致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发生变化,本人仍将遵守上述承诺。3、前述锁定期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股份的25%;在本人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适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减持底价作相应调整);若艾能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自艾能聚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六个月内,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将发行价作除权、除息调整后与收盘价进行比较),则本人持有的艾能聚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5、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届时适用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预先披露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6、如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对股份锁定和减持有其他要求,则本人同意对本承诺函的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并执行。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身份、职务变更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函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8、本人若未能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时,本人将通过公司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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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承诺;本人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本人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本人不得转让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缴付公司为止。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人确认且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较发行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但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周期,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发行人存在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公司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1、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营业绩。公司未来将充分利用优势资源,不断优化经营、降低经营成本,发挥公司产品和市场优势,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售规模,实现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不断增强主营业务盈利能力。2、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及利润分配制度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与建设进度,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收益。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和建设,充分调动公司各方面资源,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保证各方面人员及时到位,为新引进人员提供充分、全面的技能培训,并通过积极开拓市场以及与客户的良好沟通,保障募投项目投产后与市场顺利对接。通过全方位推动措施,争取募投项目早日投产并实现预期效益。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优化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按照制度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实际控制人姚-关于填补被摊1、在任何情况下,本人均不会滥用实际控制人地位,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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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函1、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要求;支持将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则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并在股东大会及监管机构指定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接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至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北京证券交易所就涉及填补回报的措施及承诺发布新的监管规定,且本人已出具的承诺不能满足相关规定时,本人将及时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相关要求。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亦未投资或任职于任何与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潜在竞争的其他企业。2、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任何与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现有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3、自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若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事的业务与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人、本人近亲属及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将积极采取下列措施的一项或多项以避免同业竞争的发生:1)停止生产或经营构成竞争或者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或业务;2)如艾能聚有意受让,在同等条件下按法定程序将相关业务优先转让给艾能聚;3)如艾能聚无意受让,将相关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本人将督促本人近亲属及本人(包括本人近亲属)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在本人为艾能聚实际控制人期间长期有效。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除艾能聚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遵守上述承诺,本人将向艾能聚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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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承诺内容已经本人确认且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和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上述承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1、为避免与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将不直接或间接开展对公司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活动或拥有与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业务人员。2、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及辞去上述职务六个月内,本承诺为有效之承诺。3、本人愿意承担因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人直接原因造成的,并经法律认定的公司的全部经济损失。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艾能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影响谋求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4、在本人作为艾能聚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艾能聚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艾能聚利益的行为。并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艾能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继续作为艾能聚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承担艾能聚、艾能聚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除已公开披露的关联交易以外,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艾能聚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承诺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影响谋求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的地位及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关联方与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3、本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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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一切非法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不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担保。4、在本人作为艾能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尽量避免、减少与艾能聚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关联方将严格遵守按照公平、公允、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不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艾能聚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交易,亦不利用关联交易从事任何损害艾能聚利益的行为。并履行合法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艾能聚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5、前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并在本人继续作为艾能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承担艾能聚、艾能聚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
公司-关于与中介机构之间股权关系的说明和承诺

本公司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与中介机构之间股权关系的说明和承诺

本公司同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机构、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进行公开再融资;(3)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4)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5)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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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确定。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其他股东新萌投资、-关于未履行承诺约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就艾能聚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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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萌制衣、新创制衣、诺尔商务、诺业商务束措施的承诺函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艾能聚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艾能聚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艾能聚所有;(4)如艾能聚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公司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公司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艾能聚投资者利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适用),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如适用);(4)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主动要求离职;(5)在本人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公司为本人增加薪资或津贴,且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公司增加支付的薪资或津贴;(6)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7)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实际控制人亲-关于未履行承1、本人将严格履行就公司本次发行所作出的各项公开承诺事项,积极接受社会监督。2、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公开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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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姚新民、姚芳诺约束措施的承诺函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不得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3)如果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4)如公司或公众投资者因信赖本人承诺事项进行交易而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责任、方式及金额,以自有资金补偿公司或投资者因依赖该等承诺而遭受的直接损失。3、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1)在股东大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公司-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两个月后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4)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公司应在3个交易日内,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本预案,与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协商一致,提出稳定公司股价的具体方案,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当公司需要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时,按以下顺序实施:1、实施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若公司决定通过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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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本预案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两个月后至三年内,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连续5个交易日收盘价高于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4)各相关主体在连续12个月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数量的金额已达到上限;(5)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完毕或停止实施后,如再次发生上述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二)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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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3项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3项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就本预案进行书面确认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本预案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函(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1、启动条件: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时,应当按照本预案启动股价稳定措施。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年末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2、停止条件:公司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则停止实施股价稳定预案:(1)自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个月内,公司启动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5个交易日高于本次发行价格时;(2)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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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3个交易日后,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股份公司分得的现金股利。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公司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后,当公司根据本条第3项完成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本条第3项措施时,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就本预案进行书面确认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票以稳定公司股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分红和税后薪酬额的5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三)应启动而未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约束措施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公司信息披露平台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则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3、如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公司停止发放未履行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四)本预案的法律程序本预案自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
公司-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1、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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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完整性的承诺函止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本次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在本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回购的股份包括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结论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预案,且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3、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4、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实际控制人姚华-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1、本人确认,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2、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同时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3、本人承诺,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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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发行申请文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承诺函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参与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若因公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时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购回价格为不低于发行人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购回要约发出时相关期间银行活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价格(若发行人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承诺不因其本人职务变换或离职而改变或导致无效。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2、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况。2、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股东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或要求发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企业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本人作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
公司-关于利润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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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的承诺函例共同享有。如因国家财会政策调整而相应调整前述未分配利润数额,以调整后的数额为准。为进一步细化股利分配政策,增加股利分配策略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实际控制人姚华-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一致行动人张良华、钱玉明-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函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及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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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公司-关于申请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的承诺函本公司报送的《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电子文件与预留原件一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 前期公开承诺情况

承诺主体承诺开始日期承诺结束日期承诺类型承诺具体内容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5年9月10日-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其他股东2015年9月10日-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董监高2015年9月10日-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其他2015年9月10日-同业竞争承诺承诺不构成同业竞争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5年9月10日-限售承诺限售股份
其他股东2015年9月10日-限售承诺限售股份
董监高2021年9月10日-限售承诺限售股份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5年9月10日-资金占用承诺承诺不占用资金
其他股东2015年9月10日-资金占用承诺承诺不占用资金
董监高2015年9月10日-资金占用承诺承诺不占用资金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5年9月10日-关联交易承诺减少避免关联交易
其他股东2015年9月10日-关联交易承诺减少避免关联交易
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2017年11月15日-一致行动承诺一致行动
其他股东2017年11月15日-一致行动承诺一致行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十、 其他事项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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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一、 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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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和服务图示简介/应用领域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公司自行投资建设并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与用电客户签订20年左右的能源管理合同或购售电协议,从中获得稳定的光伏发电收入。
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为屋顶业主方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服务业务,即公司面向广大工商业企业客户提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相关的产品和服务,具体包括屋顶资源开发、分布式光伏电站整体方案设计、光伏组件、逆变器等主要材料支持、并网支持、运行维护等服务。
晶硅太阳能 电池片为太阳能发电单元,是利用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的辐射光能通过半导体材料转化为电能的一种器件。主要应用于太阳能电池组件,最终应用于大型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

(1)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

集中式光伏电站通常指充分利用荒漠地区丰富和相对稳定的太阳能资源构建大型光伏电站,接入高压输电系统供给远距离负荷,单个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容量一般不小于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是相对集中式光伏电站而言,通常指利用分散式资源,装机规模相对较小的,布置在用户附近的光伏发电电站系统。分布式光伏电站主要包括工商业企业屋顶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家庭的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分布式光伏电站具有充分利用屋顶闲置资源,无噪音和水气污染、环保效益突出,输出功率较小、对电网负载压力小,就近用户侧消纳、无须远距离输送电等多方面优势。分布式电站投资运营是指公司利用业主屋顶资源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持有运营,电站建成后如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并网,电站所发电量按照合同约定折扣优先满足屋顶业主的需求,多余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屋顶业主用电按照双方协议的电价由屋顶业主方向公司支付电费,上网电量由国家电网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相关光伏电价政策向公司支付费用。如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并网,电站所发电量全部上网,并由国家电网按照国家发改委制定的相关光伏电价收购。为把握光伏行业发展机遇,公司自2016年开始探索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业务,并在报告期内大力发展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业务。报告期末,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业务已初具规模,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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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了成熟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综合开发经验,在嘉兴以及浙江地区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共持有179个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14.28MW。2021年,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年发电量113,170.81MWh,即11,317.08万度电,相当于节约近34,234.17吨标准煤;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284,324.77MWh,即28,432.48万度电,相当于节约近86,008.25吨标准煤。 下表为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案例:
浙江嘉兴南湖电子器材集团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5,266.08KW)海盐凯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4,498KW)
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3,841.44KW)亚达管道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2,708.16KW)
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2,499.48KW)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装机容量:2,298.78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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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的业务主要通过分析行业市场信息,主动沟通获取业务订单。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公司在业务协同、区位、分布式光伏电站盈利能力、人才及技术、产品质量及成本等方面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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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业务近期快速发展,也是未来公司的主要盈利增长点之一。业务流程分为现场勘察、项目投标、签订协议、建设施工、协助并网、验收等环节。具体业务流程图如下: 3、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晶硅太阳能电池片主要是以客户订单为基础,结合预期需求组织安排生产,其生产工艺流程图如下: 生产流程的各工艺步骤具体解释说明如下:
来料检验通过电学检测、光学检测等测试硅片电阻率、导电类型、少子寿命、垂直度,以及检测表面是否存在污渍、隐裂、孔洞等质量问题,剔除异常硅片保证产品质量。
制绒(一次清洗)利用高浓度酸液在硅片表面腐蚀去掉机械损伤层,形成虫卵状凹陷的绒面,从而增加电池片对太阳光的吸收,降低反射率。
扩散将硅片放入高温扩散炉中,通以氮气、氧气、三氯氧磷等气体,在高温下分解后在硅片表面形成 P-N 结。
蚀刻(二次清洗)将硅片漂浮于化学药剂之上,通过硝酸与亚硝酸的强氧化性氧化硅片表面的单质硅,之后与氢氟酸反应生成溶于水的氟化硅,以去除硅片边缘的P-N结防止短路,同时去除扩散后形成的磷硅玻璃(P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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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CVD采用等离子体强化化学气相沉淀技术,在电池片表面沉积一层折射率低于硅片本身的氮化硅减反射膜,成膜的同时有加氢的作用,增强对光的吸收及钝化作用。
丝网印刷利用丝网印刷技术,用银浆和铝浆在硅片的正反面印刷相应的图形,制备电极和铝背场。
测试分选通过模拟太阳光照射电池片表面测试太阳能电性能参数,按照测试结果对电池片成品进行分档。
终检对电池片颜色进行分类,剔除外观不良品

(五)发行人的环境保护情况

1、公司环境保护的合法合规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未涉及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遵守我国关于环保方面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通过了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并在规章制度方面对环境保护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

2、生产经营中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污染物排放量系根据能源消耗量及产排污系数折算的年排放量,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与产排污系数折算会略有差异。 公司持有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核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30400559682372X001V)。子公司均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与运营,运营期间不涉及排污,不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或视同重点管理行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的规定,不需要申请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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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由专人负责危废入库记录,固定废物均按照规定的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处置措施得当、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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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行业基本情况

理效果良好。

(一)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是一家以分布式光伏为核心,并开展光伏产品制造等业务的清洁能源服务商,专业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销售。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属于“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D4416 太阳能发电”,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属于“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中的“C3825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太阳能发电及光伏制造行业是国家鼓励发展的可再生能源行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

国家发改委下设能源局,负责推进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组织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组织指导能源行业的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工作。商务部负责行业流通领域内的相关事务管理。行业发电的电力调度权在国家电网公司,由该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具体负责处理发电并网事宜。

公司的行业主管协会为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光伏专业委员会是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领导下的国家二级学会,隶属于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汇集了可再生能源行业的优秀企业、团体、科研院所以及专家等,主要职能以学术交流为主,参与产业政策的制定及推广,为政府和产业提供专业数据信息。中国光伏协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国家一级协会。会员单位主要由从事光伏产品、设备、相关辅配料(件)及光伏产品应用的研究、开发、制造、教学、检测、认证、标准化、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自愿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行业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1995年12月28日,国家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自1996年4月1日起实施。2018年12月29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该法案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该法案的制定与实施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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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适用范围为我国境内的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活动。 2016年7月2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2009年12月26日,国家颁布了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国家将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列为能源发展的优先领域,通过制定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目标和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可再生能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 光伏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颁布主体文件名称核心内容
2012.07.07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太阳能发电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提出“十二五”时期,全国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系统总装机容量达到1,000万千瓦以上的发展目标
2012.10.24国务院《中国的能源政策(2012)》白皮书鼓励在中东部地区建设与建筑结合的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预计到2015年,中国将建成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2,100万千瓦以上
2013.07.04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也是我国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同时指出我国光伏行业面临产能过剩、市场无序竞争等问题
2013.08.2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1638号)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全电量补贴的政策,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含税),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支付,由电网企业转付
2014.06.07国务院《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办发[2014]31号)《计划》提出把发展清洁低碳能源作为调整能源结构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大幅增加风电、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核电消费比重
2014.09.02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分布式光伏发电有关政策的通知》(国能新能[2014]406号)《通知》强调光伏发电是我国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并对分布式光伏发电的意义、应用规划、应用形式多样化、屋顶资源统筹协调、发电工程标准和质量管控、项目备案、分布式发电发展模式、示范区建设、接网和并网服务、管理体系、电费结算和补贴拨付、融资服务、产业体系、统计和检测体系、市场监督等15个方面进行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2014.12.31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优化光伏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意见》确立了到2017年底,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光伏企业,前5家多晶硅企业产量占全国80%以上,前10家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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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意见》(工信部电子[2014]591号)组件企业产量占全国70%以上的目标;鼓励骨干光伏企业并购重组,引导上下游企业加强合作;消除并购重组制度障碍,优化审批流程以及税收政策,拓宽融资渠道
2015.03.16国家能源局《2015年光伏发电建设实施方案》(国能新能[2015]73号)2015年全国新增光伏电站建设规模1,780万千瓦,对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及全部自发自用的地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限制建设规模
2016.11.29国务院《“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67号)《规划》明确指出要推动太阳能多元化规模化发展,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1亿千瓦以上,力争实现用户侧平价上网。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光伏电站、光热发电装机规模分别达到6,000万千瓦、4,500万千瓦、500万千瓦
2016.11.0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重点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实施光伏建筑一体化工;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全面推进分布式光伏和“光伏+”综合利用工程,积极支持光热发电;“十三五”期间,太阳能发电新增投产0.68亿千瓦以上,预期到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
2016.12.1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太阳能发展“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鼓励太阳能发电分布式、多元化、创新型发展,到2020年建成100个分布式光伏应用示范区,园区内80%的新建建筑屋顶、50%的已有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
2017.12.1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7]2196号)2018年1月1日之后投运的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Ⅰ类、Ⅱ类、Ⅲ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5元、0.65元、0.75元(含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7元(含税)。
2018.05.31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通知》旨在控制光伏产业发展节奏,加速补贴退坡。《通知》明确2018年安排1,000万千瓦左右规模用于支持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5月31日起,I类、II类、III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分别调整为每千瓦时0.5元、0.6元、0.7元(含税),新投运的、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电量度电补贴标准降低0.05元,即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32元(含税)
2018.10.09国家发展改革委、财 政部、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说明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1459号)已经纳入2017年及以前建设规模范围,且在今年6月30日(含)前并网投运的普通光伏电站项目,执行2017年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2018年5月31日(含)之前已备案、开工建设,且在今年6月30日(含)之前并网投运的合法合规的户用自然人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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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电项目,纳入国家认可规模管理范围,标杆上网电价和度电补贴标准保持不变
2019.01.07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能源[2019]19号)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和低价上网项目,从金融支持、预警管理、考核机制等方面优化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项目的投资环境,保障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上网,鼓励平价、低价项目通过“绿证”交易获得合理补偿,通过市场化交易加速光伏补贴退坡
2019.04.28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将集中式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改为指导价,纳入国家财政补贴范围的I~III类资源区新增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确定为每千瓦时0.40元(含税,下同)、0.45元、0.55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即除户用以外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全发电量补贴标准调整为每千瓦时0.10元;采用“全额上网”模式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所在资源区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执行
2021.06.07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
2021.06.24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名单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1]84号)指出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报送试点县(市、区)676个,全部列为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
2021.07.26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要求各地科学划分峰谷时段,合理确定峰谷电价价差。同时,建立尖峰电价机制,尖峰电价在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
2021.09.11国家发展改革委《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发改环资[2021]1310号)完善指标设置及分解落实机制、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健全能耗双控管理制度等举措,进一步完善能耗双控制度,促进节能降耗。同时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
2022.01.29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从增强能源供应链安全性和稳定性、推动能源生产消费方式绿色低碳变革、提升能源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等三个方面推动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并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发电量比重达到39%左右。”
2022.05.1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统筹新能源开发和利用,坚持分布式和集中式并举,突出模式和制度创新。在加快推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四个方面,提出了新能源开发利用的举措,推动全民参与和共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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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省及嘉兴市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浙江省及嘉兴市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具体如下:
时间颁布主体文件名称核心内容
2013.10.09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光伏应用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3]49号)到2015年,全省确保新建成2,000兆瓦光伏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500兆瓦装机规模,形成具有特色的光伏建筑一体化设计、制造、应用和服务体系;
2015.01.13嘉兴市太阳能光伏产业“五位一体”创新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嘉兴市财政局《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电价补助资金操作细则》(嘉光伏办[2015]1号)满足条件并在2013年1月1日起到201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投运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市级对所发电量给予按照每千瓦时0.1元标嘉兴市准的补贴,连续补贴3年
2018.06.04《关于进一步实施嘉兴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政策的通知》(嘉光伏办[2018]1号)下调工商企业分布式光伏电量补贴标准。对2018-2019年期间并网的市本级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业主自投自用的按发电量给予0.08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其他投资者投资建设的按发电量给予0.06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
2015.09.06嘉兴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全市经济平稳发展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嘉政发[2015]67号)

对2017年底前并网的市本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发电量给予0.1元/千瓦时的财政补贴,自2015年起连续补贴3年。2015年,确保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200兆瓦

2017.10.11嘉兴市人民政府《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兴市推进“光伏+”行动方案的通知》(嘉政发[2017]37号)计划到2021年,光伏应用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产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努力把嘉兴打造成全国“光伏+”融合与创新应用高地
2018.09.17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能源局、国网浙江电力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关于浙江省2018年支持光伏发电应用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发改能源[2018]462号)《通知》明确2018年省内光伏发电项目继续享受0.1元/千瓦时的补贴,与国家建设指标脱钩; 2018年5月31日前备案、2018年6月1日—7月31日并网的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按0.1元/千瓦时的补贴标准,对2018年的发电量给予补贴。
2020.11.27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能源监管办、浙江省能源局《浙江省中长期电力交易暂行规则(2020年修订版)》(浙发改能源[2020]347号)经各设区市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公示以及浙江能源监管办市场准入复核,全省报备企业用户可参与售电市场交易。
2021.05.07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指出:继续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推进分布式光伏;在新建厂房和商业建筑等,积极开发建筑一体化光伏发电系统。鼓励开展储能示范项目,支持储能核心技术攻关。
2021.11.09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浙江关于浙江省加快新型储能示范应用的实施指出 “十四五”力争实现200万千瓦左右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发展目标。与新型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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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壁垒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1)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领域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涉及电站材料、设计服务及并网服务等多个领域,其技术基础体现为光学技术、材料科学、电信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 分布式光伏所涉及的主要技术门类涵盖了分布式电站设计与施工技术、光伏组件研发生产及装配技术、电网接入技术(并网技术)以及电站运营维护技术等四大门类的技术。上述四大门类的技术构成了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的整体技术架构。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开发、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的过程中,上述相关技术相互影响,最终构成统一的整体发挥作用。 目前太阳能电站的日常运营维护已逐渐的由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为特征的智能化监控替代传统的人工巡线检测,对提高分布式发电的运行管理效率、提升生产运行管理水平、降低生产运行和设备维护成本可起到重要作用。大数据智能化运维可以实现对分散的电站进行统一监控管理,其中包括本地监控(电站监控/本部监控)、云平台监控、移动端监控系统,通过掌握并分析不同电站运行的大数据,能够实现在局域用电网络内电量的有效调剂,降低区域电网的运行压力,提升分布式电站的发电效率以及用户端的用电效率。 (2)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技术的发展表现在效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两个方面。其中,效率的提高主要从提高硅片的光电转换效率方面来实现;成本的降低主要从硅片材质的选择、浇铸工艺、切割工艺等方面来实现。目前大规模量产电池技术主要有常规铝背场电池、PERC电池、TOPCon电池、异质结HJT电池、IBC电池等,各类技术特点如下:
常规铝背场电池(Al-BSF)为提升电池片光电转换效率,在P-N结制备完成后,在电池片背面沉积一层铝膜,减少光反射量。
黑硅技术黑硅技术是在使用金刚线切割的多晶硅片制造电池片的过程中在硅片表面增加一道表面制绒的工序,黑硅除了能解决外观问题之外,还能形成纳米级的凹坑、增加入射光的捕捉量,降低多晶电池片的光反射率以提升转换效率。
P型背面钝化电池(PERC)利用特殊材料在电池片背面形成钝化层作为背反射器,增加长波光的吸收,同时增大P-N极间的电势差,提高光电转换效率。该技术可与当前市场最为主流的铝背场电池技术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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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电池(TOPCon)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该技术在电池片背面制备一层超薄氧化硅,随后沉积形成一层重掺杂的多晶硅层,从而形成钝化接触结构。
薄膜硅/晶硅异质结电池(HJT)异质结是由不同的半导体材料或同种材料不同结晶状态构成的P-N结。电池片中同时存在晶体和非晶体级别的硅,非晶硅的存在能够更好的实现钝化。HJT电池相较其他种类电池,在设备投资、低温导致银浆、N型硅片等成本偏高,因此目前渗透率较低。
IBC电池IBC电池结构是一种电极具有交指形状的背结和背接触太阳电池。电池正负极均在太阳能电池的背面,减少正面电极反射使电池发电效率提升。

2、行业技术门槛和技术壁垒

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建设前期的技术难点在于电站开发选址以及针对既定选址的电站优化设计。该阶段需要应用大量的基础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并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最大化利用当地的太阳能辐射资源,提高电站的发电效率;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建设中期的技术难点在于按照既定的设计安排符合电站本身设计功能要求的光伏组件和元器件,并在建设安装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施工;在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建设后期的技术难点在于对电站的运营维护。晶硅电池片的壁垒体现在:高效晶硅电池片的生产需要生产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研发实力,以不断提高光电转换效率,这对新进入者形成了一定的技术壁垒。只有经过长期生产、检测经验的积累才能保证产品具有足够的市场竞争力。新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若无法在短时间内掌握成熟的工艺技术、建立完善的生产体系和标准,将面临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3、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指标

太阳能电池片的生产对工艺、技术有较高的要求。光电转换效率是衡量一个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制造企业技术水平的核心标准,高于同行业水平光电转换效率的电池片是保持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坚固壁垒,也是提高企业毛利、净利率的关键,更是提高客户和市场认可的重要指标。2020-2021年当前主流电池技术平均转换效率及对未来两年变化趋势预测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CPIA 《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1 年版) 注:1、背接触电池目前处于中试阶段;2、均只记正面效率。 4、行业技术发展趋势 (1)电池片技术升级,进一步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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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布式电站数据、全国发电量数据、电池片全国产量数据来源于CPIA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1)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芯能科技
证券代码603105
成立日期2008年7月9日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软件开发;机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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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东方日升
证券代码300118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日
注册资本90,135.9941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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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阳光中科
证券代码838982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5日
注册资本21,90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太阳能光伏材料,电池片,太阳能源电池及太阳电池组件,单晶及多晶硅片、硅棒、硅锭,硅制品;销售铁合金、有色金属(不含危险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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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分布式光伏电站方面,公司从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维等各方面进行研究、开发,提升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实现更高更稳定的电量输出,提高投资收益率。公司搭建了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系统和运营云服务平台,将所有自营并网电站信息接入云端系统,实现对光伏电站运行状况的实时监测,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及管控效率,降低运维成本。 智能运维系统可实时显示各个电站的综合发电数据、收益统计数据、节能减排数据、设备通讯状态和电站运行状态,绘制发电量和发电功率的实时趋势图,汇总计算电站当月的发电量。运维人员根据实时采集的数据监测电站的运行情况,能够快速响应,精准识别故障,提高运维效率。无人机智能巡检诊断系统能代替人工自动探测组件异常,高效率执行电站日常巡检,快速诊断发电效率低下症结,及时解决电站故障,提高电站生产力和安全性,降低光伏电站的运维成本。 晶硅太阳能电池片方面,多年来,公司通过研发应用低压扩散技术、黑硅工艺技术、PE三层膜技术等,不断改造和完善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工艺及技术,建成了先进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电池片生产技术不断提高,人员配置不断优化,培养了一批专业化、高技能的一线技术人员,电池片产能和光电转换效率不断提高。 (2)区位优势及屋顶资源开发优势 光伏发电产业中涉及硅料原材料提纯及加工、硅棒生产及加工切片、电池片制造、组件加工、发电应用系统等多个环节,各环节复杂程度、技术含量不一,对相关专业配套设备和原材料要求较高。公司所在地嘉兴市处于长三角中心地区,是我国较早发展光伏产业的地区之一,整个产业链较为完整,产业集群优势明显,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平原面积大且工业园区、工厂数量多,能够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屋顶资源较为丰富。目前,公司在工商业屋顶资源获取方面取得了十分显著的成绩。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资179个分布式电站,总装机容量为114.28MW。 (3)业务协同优势 为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近年来积极部署、规划,战略重点向产业链下游倾斜。一方面,持续改进电池片光电转换效率,提高客户满意度;另一方面,公司持续扩大自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数量和光伏电站开发服务规模,逐渐形成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制造与销售和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资建设、运营与开发服务两大业务板块,协同效应明显。公司凭借光伏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销售领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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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的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2021年2020年2019年
芯能科技11,001.138,088.604,211.80
拓日新能19,544.5216,574.597,79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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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60,258.21-65,243.20-30,300.28
发行人4,570.82-2,751.605,100.70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的年报

2、市场地位以及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光伏行业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情况可以反应公司对技术提升的重视程度。报告期内公司及可比公司实现的研发投入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注:数据来源于各公司披露的年报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等关键业务数据、指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相关部分。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一)报告期内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售情况 (1)电池片 公司电池片主要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公司2020年受疫情影响,1-2月无法正常生产,产能下降。同时,下游市场受疫情影响减少晶硅电池片采购规模。以下是公司报告期内产能及实际产、销量的数据: 单位:万片
项目2021年2020年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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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数量8,027.477,627.009,867.78
受托加工数量2,014.66205.96-
产量小计10,055.877,833.439,867.76
销量7,935.707,650.698,756.89
产能10,902.008,626.8010,484.20
产销率98.86%100.30%88.74%
产能利用率92.24%90.80%94.12%

注:1、产能计算公式:现有产线单班日产能×2(双班制)×每年实际工作天数;2、2020年1-2月受疫情影响,实际工作天数大幅减少,产能下降

(2)分布式光伏电站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电站年平均新增装机容量14.35MW,累计装机容量年平均增长率为16.74%,发电量年平均增长率为22.26%。详细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solarzoom CPIA (2)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电站发电售价分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和“全额上网”两种。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电站“自发自用”部分电价是由发行人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双方友好协商后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峰谷电价的一定折扣由屋顶资源业主向发行人支付的价格。“余电上网”部分由当地电网公司按找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 “全额上网”参照各地光伏上网标杆电价由电网公司收购,光伏上网标杆电价超过当地脱硫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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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直供终端模式,贸易商模式收入占比较小。 (二)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情况 1、主要客户群体 公司电池片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包括太阳能光伏组件加工制造商和电池片业务对外贸易商,公司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一般工商企业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 内容是否 关联方销售金额占比营业收入
20211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片111,322,764.6832.57%
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电费51,177,539.9514.97%
3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片49,220,739.5814.40%
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池片23,001,963.816.73%
5镇江品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9,826,841.812.88%
合计-244,549,849.8371.55%
20201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片63,595,813.132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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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电费36,733,472.3214.27%
3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31,483,999.9812.23%
4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电池片14,303,625.905.56%
5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13,445,486.735.22%
合计159,562,398.0661.99%
20191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电池片106,726,591.4229.58%
2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电池片52,172,508.5214.46%
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光伏电站电费32,386,190.778.97%
4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电池片27,981,029.567.75%
5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电池片20,317,673.385.63%
合计239,583,993.6566.39%

报告期内,公司前5大客户销售占分别为66.39%、61.99%和71.55%。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50%的情形,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上述客户与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股份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0年08月13日
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赣榆经济开发区厦门路8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太阳能光伏电池片及组件的销售;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的生产;光伏发电系统及其配套系统、光伏发电设备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可再生资源领域的咨询、投资、技术开发;从事新能源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维修;太阳能多晶硅锭、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加工、销售;光伏材料销售;太阳能光伏发电、售电;光伏电站运营、维护;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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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00.00%

(3)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05日
注册资本800万美元
企业地址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光大道9号
经营范围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站的设计、建设、维护;从事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系统配件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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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客户名称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3年05月7日
注册资本212,946.1116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尧塘镇金武路18号
经营范围单晶硅(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硅、石英制品、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的研发生产;单晶炉、电控设备的生产;蓝宝石晶体、晶锭、晶棒、晶片的生产、加工;销售自产产品;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太阳能、风能、柴油发电互补发电系统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承包、转包项目;相关设备的研发和国内批发业务及其配套服务;太阳能发电;销售自产产品;国内采购光伏材料的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水产品养殖、销售;产品质量检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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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5.7140%
常州金沙科技投资有限公司14.2860%

(9)镇江品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由于下游应用市场未来需求的不确定性导致产业链大幅降价。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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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告期内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年度序号客户名称销售 内容是否 关联方采购金额年度 采购额占比
20211浙江恒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52,572,899.6522.93%
2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多晶硅片42,957,150.4218.74%
3江西佳银科技有限公司银浆18,233,080.577.95%
4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多晶硅片12,256,238.675.35%
5江苏诺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银浆11,142,300.284.86%
合计-136,969,920.1459.83%
20201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多晶硅片14,928,786.449.40%
2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委外加工11,385,939.837.17%
3浙江绿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正银 背银10,027,654.886.31%
4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银8,128,407.085.12%
5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多晶硅片7,828,931.014.93%
合计52,299,719.2432.93%
20191浙江溢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55,637,312.6622.91%
2温州百润投资有限公司多晶硅片27,866,289.5811.47%
3浙江恒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26,391,896.7010.87%
4浙江绿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硅片14,589,400.606.01%
5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银11,175,998.48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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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8年07月09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通元镇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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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加工(以上经营范围不含需前置审批事项);太阳能路灯及太阳能光伏应用系统设计、制造、安装;多晶硅切片、单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部件批发、零售;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许浩78.00%
殷为华22.00%

(4)浙江恒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6)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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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4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3,571.4283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庆路528号20幢甲号
经营范围从事电子科技、新材料科技、环保科技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电子浆料、导电涂料的生产、销售,金属材料和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主要股东持股比例
杨建平57.33%
上海道颂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92%
上海辰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0.08%
弘信三期(平潭)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
许骏5.04%

(7)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9)浙江海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浙江海顺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1年03月01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十二路500号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光伏应用系统的生产、加工、销售、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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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季丽60.00%
季云生40.00%

(10)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12)江苏诺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江苏诺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成立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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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宜兴市宜城街道万达广场113号507室
经营范围太阳能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太阳能电池组件、太阳能光伏部件、太阳能灯具、太阳能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研究、开发、销售、维修;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分布式电站、太阳能设备的设计、安装;太阳能发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电子浆料(除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电线电缆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股东持股比例
钱敏娟100%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重要合同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重要合同是指对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大合同主要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

1、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合同累计计算)超过 1,500 万元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重要合同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重要合同是指对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已履行和正在履行的合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大合同主要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借款合同等。 1、销售合同 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的已履行完毕或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与同一交易主体在一个会计年度内连续发生的相同内容或性质的合同累计计算)超过 1,500 万元的重大销售合同情况如下:
序号合同相对方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元)签订时间履行期限履行情况
1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134,303,834.002019.03.01-2019.12.3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多晶电池片18,333,000.002020.07.26-2020.12.26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2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63,887,719.102020.01.06-2020.12.1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多晶电池片34,418,625.002019.04.26-2019.12.19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多晶电池片50,735,000.002021.01.27-2021.12.2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正在履行
3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62,763,095.552021.01.04-2021.12.3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正在履行
4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45,430,000.002019.03.01-2019.05.0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5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23,830,300.002019.04.26-2019.05.29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6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21,654,544.692020.03.09-2020.12.2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7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19,145,889.002019.02.26-2019.12.10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8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多晶电池片17,595,400.002019.08.01-2019.09.30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多晶电池片15,221,400.002020.07.02-2020.10.21以合同、实际订单为准已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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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借款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借款人合同编号贷款人贷款期限借款金额(万元)担保方式
1发行人8761120210001726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2.5-2022.2.4600.00抵押
2发行人8761120210005382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4.29-2022.4.28100.00抵押
3发行人8761120210005387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4.29-2022.4.28500.00抵押
4发行人8761120210007405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7.6-2022.7.5500.00抵押
5发行人8761120210008906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9.3-2024.9.2400.00抵押
6发行人0963211029005绍兴银行海盐支行2021.10.29-2022.10.282,300.00抵押、保证
7发行人33006897100221030001邮储银行海盐支行2021.3.2-2022.3.1200.00保证
8嘉兴艾科2018年9061定借字第保00004号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8.6.28-2022.6.182,500.00抵押、保证、质押
9嘉兴艾科2019年9061定借嘉兴银行海盐2019.6.27-21,230.00抵押、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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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第保00011号支行023.12.31质押
10海盐科盟8761120210009552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9.29-2024.9.281,000.00抵押
11海宁艾能聚8751120210018922海宁农村商业银行马桥支行2021.11.11-2022.11.9100.00抵押
12海宁艾能聚8751120210018918海宁农村商业银行马桥支行2021.11.10-2022.11.9600.00抵押
13海宁艾能聚2020年9061定借字第保00034号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1.10-2023.10.251,000.00抵押、保证、质押
14德清新盟2019年9061定借字第保00012号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7.16-2023.12.311,490.00抵押、保证、质押
15德清新盟2020年9061定借字第保00011号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3.25-2023.12.311,710.00抵押、保证、质押
16诸暨艾科2020年9061定借字第保00030号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0.30-2026.10.251,800.00抵押、保证、质押

4、担保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4、担保合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担保合同如下:
序号担保人债务人债权人签订日期担保/抵押内容
1艾能聚艾能聚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19.9.2发行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权,在3,746万元范围内,为其与债权人自2019年9月2日至2022年9月1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担保
2艾能聚艾能聚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3.10发行人以机器设备净值6331.2045万元,在1,800万元范围内为其与债权人自2021年3月10日至2022年3月9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3艾能聚艾能聚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9.1发行人以价值7,823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在2,340万元范围内为其与债权人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4艾能聚艾能聚绍兴银行海盐支行2021.10.19发行人以其拥有的不动产权,在5,000万元范围内,为其与债权人自2021年10月19日至2031年10月19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担保
5艾能聚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8.6.26发行人在2,500万元范围内为嘉兴艾科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6嘉兴艾科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8.6.26嘉兴艾科以价值5,500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动产)抵押担保
7嘉兴艾科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8.6.26嘉兴艾科以价值4,059万元应收电费及补贴款提供质押担保
8艾能聚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6.27发行人在3,355万元范围内为嘉兴艾科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9嘉兴艾科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6.14嘉兴艾科以价值3,992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动产)抵押担保
10嘉兴艾科嘉兴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6.26嘉兴艾科以价值2,545万元应收电费及补贴款提供质押担保
11艾能聚海盐科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澉浦支行2021.9.16发行人以价值3,480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在1,000万元范围内为海盐科盟与债权人自2021年9月16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发生的主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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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提供最高额抵押
12艾能聚海宁艾能聚海宁农村商业银行马桥支行2021.11.10发行人以价值1,050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为海宁艾能聚与债权人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3艾能聚海宁艾能聚海宁农村商业银行马桥支行2021.11.10海宁艾能聚以价值1,500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及配套设施为海宁艾能聚与债权人自2021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9日期间发生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4艾能聚海宁艾能聚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0.29发行人在1,000万元范围内为海宁艾能聚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5海宁艾能聚海宁艾能聚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1.4海宁艾能聚以价值2,879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16海宁艾能聚海宁艾能聚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1.10海宁艾能聚以价值1,627万元应收电费及补贴款提供质押担保
17艾能聚德清新盟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6.27发行人在3,200万元范围内为德清新盟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18德清新盟德清新盟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7.3德清新盟以价值7,230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动产)抵押担保
19德清新盟德清新盟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19.7.3德清新盟以价值5,584万元应收电费及补贴款提供质押担保
20艾能聚诸暨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0.28发行人在1,800万元范围内为诸暨艾科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
21诸暨艾科诸暨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0.27诸暨艾科以价值2,703万元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22诸暨艾科诸暨艾科嘉兴银行海盐支行2020.10.30诸暨艾科以价值2,712万元应收电费及补贴款提供质押担保

四、 关键资源要素

(一)发行人主要技术情况

1、主要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专注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主要技术情况 1、主要技术基本情况 公司自成立之初,一直专注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核心技术及其来源情况如下:
核心技术名称技术特点所处阶段技术来源
光伏电站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以智能组串逆变器、无线专网通信、智能云平台为基础,搭载IV曲线检测、智能并网算法等技术,实现对于光伏电站状态的全面掌握。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提高光伏电站发电效率的技术研究从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维等各方面进行研究、开发,提升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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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压扩散技术研究在电池片制造的扩工序,通过低压扩散技术,提高单管产能,节约通源氮气和氧气等辅料消耗,并利于生产高方阻电池片。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黑硅工艺的研究在制绒工序中,利用黑硅工艺制作纳米级孔洞状绒面,降低硅片反射率增加光的吸收。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PE三层膜技术研究在双层氮化硅薄膜基础上再增加一层折射率更高的薄膜做为最里层,进一步增强利用光的全反射效果,增加光的吸收,提高光电转换效率。批量生产自主研发

2、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的核心技术代表了发行人技术的先进性,具体说明如下表所示:

2、核心技术的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公司的核心技术代表了发行人技术的先进性,具体说明如下表所示:
核心技术 名称核心技术的说明作用
光伏电站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利用智能化运维技术达到光伏电站高效、稳定、专业的监测、分析、管理。智能管理系统由“智能化设备+智能云平台+决策与运维系统”组成。以智能组串逆变器、无线专网通信、智能云平台为基础,搭载IV曲线检测、智能并网算法等技术,实现对于光伏电站状态的全面掌握。实时显示各个电站的综合发电数据、收益统计数据、节能减排数据、设备通讯状态和电站运行状态,绘制发电量和发电功率的实时趋势图,汇总计算电站当月的发电量。运维人员根据实时采集的数据监测电站的运行情况,当数据出现异常时,能够快速响应,精准识别故障,提高运维效率。无人机智能巡检诊断系统能代替人工自动探测组件异常。能够自主安全飞行,高效率执行电站日常巡检,快速诊断发电效率低下症结,及时解决电站故障。通过“安全预警、少人值守”等手段,极大提高电站生产力和安全性,降低光伏电站的运维成本。提高光伏电站整体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促使光伏电站业务实现持续、高效的稳定收益。
提高光伏电站发电效率的技术研究通过以下几个研究方向不断提高系统的发电效率,获得更高的投资回报。 1、在设计分布式电站建设方案时因地制宜,使用PVSYSYT软件、RETScreen Expert软件和NASA气象数据库等专业软件,利用光伏系统专属模型精确计算光伏项目的最佳倾角和前后阵列间距,并对风载荷、建筑载荷、防雷要求、全年发电量、占地、阴影遮挡等多种因素进行优化平衡。实现充分利用屋顶面积增加安装容量,确保在安全前提下获得最大发电量。 2、根据电站安装的阴影遮挡、温度效率、逆变器效率、变压器效率、线路损耗效率等各种影响因素,匹配出科学合理的系统配置,提高光伏系统的总体转换效率。 3、电站系统内加装环境实时监测系统,监测雨量、雪量、灰尘等,根据动态监测结果,自动开启清洗装置进行自动化清洗,长期保持光伏组件表面清洁,有效提高系统发电量。同时依托智能化运维系统中的智能监测、分析系统,及无人机智能巡检系统,可及时发现系统中出现的异常现象,并快速匹配异常原因,及时排除故障,提高电站的整体发电效率。从光伏电站的设计、安装、运维等各方面进行研究、开发,提升光伏系统的发电效率,实现更高更稳定的电量输出,提高投资收益率。
低压扩散技术研究低压扩散相对常压扩散的优势在于: 1、在电池片制造的扩散工序,混合气体以低压扩散技术通入炉管,能够在相对真空的状态下更快更均匀的扩散,而且在扩散前的抽真空过程可以把炉管内存在的杂质气体和颗粒抽走,拥有一个更加洁净的反应环境。 2、基于第一点的优势,在氮气带入混合气体的步骤中,可以节省约1、相同能耗前提下,提升单管产能约100%。 2、相同产能前提下,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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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左右的通源氮气和60%左右的高纯氧气。 3、基于以上两点, 低压扩散相对常压扩散能够拥有一个更加均匀的反应环境,同一个炉管中,可以增加更多的产能。常压扩散因气体混合均匀性较差,目前每炉管最多可制作500片电池片,低压扩散技术可以实现每炉管制作1000片电池片,同时使得电池片方阻的均匀性更稳定。 4、基于以上三点,在做高方阻工艺的条件下方阻均匀性更好,对于后续和电池片印刷图形设计的配合空间更大。 说明:节约能耗是指相对同样加热功率的条件下,可以增加一倍甚至更多的产能,即每片电池片的扩散过程中成本降低了约一半。材料成本和能耗超过50%。 3、方阻的均匀性提升幅度较大,减少因方阻波动导致的低效片比例。
黑硅工艺的研究1、利用氢氟酸和双氧水的混合溶液在重金属Ag+的催化作用下对硅片进行腐蚀,在硅片表面形成孔洞的原理,去除硅片表面损伤层、制作纳米级孔洞状绒面,降低硅片反射率增加光的吸收。 2、相比常规工艺,黑硅工艺能制造反射率更低的绒面(黑硅工艺17%、常规工艺28%),从而增加光的吸收,提升硅片的转换效率。 3、相比常规工艺,黑硅工艺能制造均匀性更好、质量更好的绒面(片内反射率极差<2),在PECVD工序能镀出比常规工艺更均匀的氮化硅薄膜,从而改善成品电池片的外观。1、转换效率整体提升0.15%-0.2%;2、成品外观改善
PE三层膜技术研究1、鉴于双层氮化硅薄膜对于单层膜明显优势(转换效率提升0.15%),进一步研究三层膜是否相对于双层膜有持续提升。 2、在双层膜基础上再增加一层折射率更高的氮化硅薄膜做为最里层,进一步增强利用光的全反射效果,从而进一步增加光的吸收。 3、通过优化各层的硅烷、氨气比及各层厚度比,最终找到合适的三层膜工艺。提高整体光电转换效率0.03%

3、核心技术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核心技术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情况

发行人专注于光伏电站的研发、设计和投资,以及晶硅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经营实践中已形成了较多的核心技术积累,并充分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中,对公司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持续经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核心技术和对应专利的来源及形成、发展过程情况如下:

3、核心技术科研实力和成果情况 (1)核心技术在发行人生产经营中的应用情况 发行人专注于光伏电站的研发、设计和投资,以及晶硅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在经营实践中已形成了较多的核心技术积累,并充分应用于公司主要产品中,对公司技术创新、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持续经营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核心技术和对应专利的来源及形成、发展过程情况如下:
研发技术对应专利专利 申请日专利 授权日专利号
光伏电站智能化运维技术研究光伏电站监控装置2021/6/8实用ZL202121277909.3
光伏电站的运维装置2021/6/18实用ZL202121369562.5
一种带自洁机构的光伏电站2020/9/1实用ZL202021879634.6
一种智能化光伏电站正在申请实用
提高光伏电站发电效率的技术研究角度可调的光伏电站2021/6/15实用ZL202121329367.X
用于光伏电站的清扫装置2021/7/5实用ZL202121516498.9
低压扩散技术研究一种低压扩散炉2017/7/14实用ZL201720854083.X
一种扩散尾气用冷凝收集装置2019/2/28实用ZL201920257850.8
一种带压力调控结构的三氯氧磷供给装置2019/2/28实用ZL201920258000.X
一种带防腐蚀石英管的扩散设备2019/11/28实用ZL201922096303.9
黑硅工艺的研究一种黑硅电池片的生产方法正在申请发明
PE三层膜技一种PECVD镀膜装置2017/7/14实用ZL201720854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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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业务许可资格或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子公司取得的主要经营证照如下:
证书名称授予机构证书编号内容有效期限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税务局GR201933000791高新技术企业2022.12.03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中标研国联(北京)认证中心12820Q20644R0S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ISO9001:2015标准的要求;覆盖的范围:光伏电池片的制造2023.07.1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标研国联(北京)认证中心12819E20373ROS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ISO14001:2015标准的要求;覆盖的范围:光伏电池片的制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办公区域,作业场所的环境管理活动2022.11.28
安全生产标嘉兴市应急管嘉AQBGMⅢ202100423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2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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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化证书理局业(工贸)
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JZ安许证字[2021]069297许可范围:建筑施工2024.07.18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333304404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26.07.14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鹰企认证服务(上海)有限公司368IPMS2200080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符合:GB/T29490-2013标准;覆盖的范围:光伏电站的设计、施工、运维,光伏电池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上述过程相关采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管理活动2025.05.3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标研国联(北京)认证中心12821S20290ROS建立的管理体系符合ISO45001:2018标准的要求;覆盖的范围:光伏电池片的制造所涉及的相关部门,办公区域,作业场所的环境管理活动2024.11.16
排污许可证嘉兴市生态环境局91330400559682372X001V主要污染物类别:废气、废水2023.07.28
排污权证海盐县环境保护局海盐县排污权证(2010)第20号 海盐县排污权证(续)2016第02号《排污权证》化学需要量15.012吨/年2030.10.24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海盐县交通运输局浙交运管许可嘉字330424005789号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2024.07.02

(三)发行人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授权他人或被他人授权的特许经营权。

(四)主要荣誉和获奖情况

(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情况 1、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目前所有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分布式电站、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运输设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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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生产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设备主要用于晶硅电池片生产。 (3)被许可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办公用房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出租房承租方租赁标的单价面积 (平米)租赁期限
1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康泰管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28,000/年110.002017.12.29-2037.12.28(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2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280,000元/年26,000.002017.09.01-2037.08.31(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3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海宁艾能聚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房屋面80,000元/年12,000.002017.07.01-2042.06.30
4海宁市申达经编有限公司海宁艾能聚海宁市申达经编有限公司厂房屋面8元/年/m22,300.002017.11.22-2037.11.21(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5湖州汇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湖州汇讯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元/年/m210,000.002018.09.10-2038.09.09
6浙江旻天金属饰品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旻天金属饰品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元/年/m211,000.002018.09.10-2038.09.09(约定无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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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自动续租5年)
7中国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嘉兴艾科中国创正防爆电器有限公司厂房屋面7元/年/m225,000.002018.12.14-2038.12.14(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8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嘉兴艾科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元/年/m240,000.002018.01.01-2038.01.01
9嘉兴市雨森户外家具有限公司嘉兴艾科嘉兴市雨森户外家具有限公司厂房屋面9元/年/m216,000.002018.03.28-2038.03.27(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0湖州凯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湖州凯博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0元/年/m210,000.002018.06.29-2038.06.28
11浙江德清华扬科技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德清华扬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屋面9元/年/m217,000.002018.06.30-2038.06.29(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2浙江开元墙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开元墙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厂房屋面130,000元/年14,000.002018.06.30-2038.06.29(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3浙江金康铜业有限公司德清新盟浙江金康铜业有限公司厂房屋面92,000元/年8,500.002019.03.25-2039.03.24(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4嘉兴联亿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艾能聚嘉兴联亿五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由原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的厂房屋顶8.5元/年/m210,000.002020.01.01-2039.12.31(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5嘉兴乐创紧固件科技有限公司艾能聚嘉兴乐创紧固件科技有限公司(由嘉兴三乐实业有限公司变更)厂房屋面8元/年/m23,000.002020.01.01-2039.12.31(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6海盐县新创制衣有限公司艾能聚海盐县新创制衣有限公司厂房屋面7,540元/年7,100.002020.04.07-2040.04.06(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7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艾能聚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厂房屋顶当年电费总额*18%-当年电费总额*18%*(电费发票税率-租金发票税率)7,000.002020.05.19-2045.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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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全年租金不足28000元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18海盐凯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艾能聚海盐凯特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厂面屋顶240,000元/年35,300.002020.06.13-2040.06.12(约定无书面通知,自动续租5年)
19浙江众益电源有限公司长兴艾能聚浙江众益电源有限公司厂面屋顶59,000元/年9,800.002020.01.01-2044.12.31
浙江长兴跃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4,000元/年5,700.00
20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艾能聚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食堂用房2,100元/月120.002021.02.01-2031.12.31
21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艾能聚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宿舍用房3,500元/月3,195.612021.03.01-2031.12.31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租赁情况如下:

(2)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商标情况如下:

1-1-144

序号名称注册号权属人有效期限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21206026艾能聚2017/11/07-2027/11/06原始取得
221206115艾能聚2017/11/07-2027/11/06原始取得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具体情况如下:

(3)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70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专利期限取得方式
1一种太阳能电池片的制备方法发明ZL201811359782.22018/11/1520年原始取得
2一种太阳能电池片的加工生产线发明ZL201811359283.32018/11/1520年原始取得
3半片多晶太阳能电池片的制作工艺发明ZL201811359274.42018/11/1520年原始取得
4一种太阳能电池片印刷机翻片器发明ZL201510515226.X2015/8/2020年原始取得
5一种太阳能电池片测试机新型测试装置发明ZL201510515108.92015/8/2020年原始取得
6一种印刷刮刀发明ZL201510500317.62015/8/1420年原始取得
7一种石墨舟存储柜发明ZL201510500333.52015/8/1420年原始取得
8一种电池片衰减台发明ZL201510501464.52015/8/1420年原始取得
9用于光伏电站的清扫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1516498.92021/7/510年原始取得
10一种具有破片检测和EL检测的检测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1489169.X2021/7/110年原始取得
11一种带取放功能的方阻测试器实用新型ZL202121449709.12021/6/2810年原始取得
12抗风防雷光伏电站实用新型ZL202121383224.72021/6/2110年原始取得
13光伏电站的运维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1369562.52021/6/1810年原始取得
14角度可调的光伏电站实用新型ZL202121329367.X2021/6/1510年原始取得
15一种太阳能电池片刻蚀机实用新型ZL202121301725.62021/6/1010年原始取得
16一种用于丝网印刷流水线的取样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1303108.X2021/6/1010年原始取得
17具有除雪功能的光伏建筑一体化电站实用新型ZL202121291899.92021/6/910年原始取得
18便携式光伏电站实用ZL202121281515.52021/10年原始

1-1-145

新型6/8取得
19光伏电站监控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1277909.32021/6/810年原始取得
20一种可调节间距的测试仪探针架实用新型ZL202121251966.42021/6/410年原始取得
21一种改良的丝网印刷网版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1251876.52021/6/410年原始取得
22一种带自洁机构的光伏电站实用新型ZL202021879634.62020/9/110年原始取得
23抗积雪的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1879138.02020/9/110年原始取得
24光建一体化电站实用新型ZL202021879497.62020/9/110年原始取得
25一种折叠式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1649445.X2020/8/1010年原始取得
26一种双玻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1636736.52020/8/710年原始取得
27一种多功能全自动上下料机实用新型ZL201922259949.42019/12/1610年原始取得
28一种用于太阳能电池片的翻转冷却传输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2246702.92019/12/1310年原始取得
29一种全自动EL测试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2226279.62019/12/1210年原始取得
30一种全自动石墨舟清洗机实用新型ZL201922216663.82019/12/1110年原始取得
31一种改良型太阳能组件实用新型ZL201922203502.52019/12/1010年原始取得
32一种氧化喷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2113698.92019/11/2910年原始取得
33一种多晶组件实用新型ZL201922113253.02019/11/2910年原始取得
34一种带防腐蚀石英管的扩散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2096303.92019/11/2810年原始取得
35一种具有台面宽度调节功能的印刷工作台实用新型ZL201920986374.32019/6/2710年原始取得
36一种可提高寿命的网版结构实用新型ZL201920989042.02019/6/2710年原始取得
37一种测试分选机的测试机构实用新型ZL201920977093.12019/6/2610年原始取得
38一种用于电池片的高速上料机实用新型ZL201920976487.52019/6/2610年原始取得
39一种丝网印刷机中的改良型印刷部件实用新型ZL201920881482.42019/6/1210年原始取得
40一种具有三角形卡点的石墨舟实用新型ZL201920872878.22019/6/1110年原始取得
41一种太阳能光伏组件实用新型ZL201920866660.62019/6/1010年原始取得
42一种印刷机的玻璃台面实用新型ZL201920284132.X2019/3/610年原始取得
43一种带压力调控结构的三氯氧磷实用ZL201920258000.X2019/10年原始

1-1-146

供给装置新型2/28取得
44一种扩散尾气用冷凝收集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57850.82019/2/2810年原始取得
45一种具有抗污炉带的烘箱实用新型ZL201920250165.22019/2/2710年原始取得
46一种高效能的臭氧喷淋装置实用新型ZL201920247064.X2019/2/2710年原始取得
47一种高效离心搅拌设备实用新型ZL201920228408.22019/2/2110年原始取得
48一种带一体式滚轮的链式清洗机实用新型ZL201920229281.62019/2/2110年原始取得
49一种丝网印刷机的改进型翻片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889010.52018/11/1510年原始取得
50带自动上下料和自动转向功能的太阳能电池片传输设备实用新型ZL201821884942.02018/11/1510年原始取得
51带自动取样和自动缓存功能的太阳能电池片流水线实用新型ZL201821885590.02018/11/1510年原始取得
52一种太阳能电池片印刷浆料的搅拌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889845.02018/11/1510年原始取得
53一种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机回料刀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866664.62018/11/1310年原始取得
54一种用于PECVD石墨舟的自动搬舟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868697.42018/11/1310年原始取得
55一种太阳能电池片测试机探针架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857638.72018/11/1210年原始取得
56一种太阳能硅片水膜保护装置实用新型ZL201821857676.22018/11/1210年原始取得
57一种太阳能硅片链式清洗设备的传输矫正机构实用新型ZL201821858382.12018/11/1210年原始取得
58一种改良结构的石墨舟实用新型ZL201821829983.X2018/11/710年原始取得
59一种高附着力的多晶电池片实用新型ZL201820999299.X2018/6/2710年原始取得
60一种电池片的无网结印刷版实用新型ZL201820999750.82018/6/2710年原始取得
61一种硅片的刻蚀设备实用新型ZL201720854635.7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2一种高稳定性的丝网烘箱实用新型ZL201720853904.8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3一种PECVD镀膜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854336.3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4一种带温度显示的烧结炉实用新型ZL201720862376.2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5一种低压扩散炉实用新型ZL201720854083.X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6一种传输稳定的丝网印刷机实用新型ZL201720859705.82017/7/1410年原始取得
67多晶电池片实用新型ZL201620786178.82016/7/2110年原始取得
68一种带有防断栅的太阳能电池片实用ZL201620774034.02016/10年原始

1-1-147

新型7/21取得
69一种用于清洗石墨舟的清洗槽实用新型ZL201520936916.82015/11/2310年原始取得
70一种烧结炉的输送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937385.42015/11/2310年原始取得
71一种烧结炉的冷凝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937262.02015/11/2310年原始取得
72一种硅片印刷机的后输送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937372.72015/11/2310年原始取得
73一种硅片印刷机的除杂装置实用新型ZL201520938054.22015/11/2310年原始取得
74一种太阳能电池新型结构石墨舟实用新型ZL201520631054.82015/8/2010年原始取得
75一种印刷回料刀实用新型ZL201520615496.32015/8/1410年原始取得
76一种二道烘箱排风口实用新型ZL201520613010.22015/8/1410年原始取得
77一种电池片衰减台实用新型ZL201520615579.22015/8/1410年原始取得
78一种电池片防摔盒实用新型ZL201520615577.32015/8/1410年原始取得

(六)员工情况

1、公司员工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各期末员工人数(含全资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2)公司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受教育程度如下表所示:
项目人数占员工总人数的比例
大学本科115.00%
大学专科学历3214.55%
高中学历3415.45%
高中以下学历14365.00%

1-1-148

2、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公司现有研发人员40人,占员工总数的18.18%,研发人员中本科学历共计5人,占所有研发人员的12.5 %。其中王镇、姚峰为核心技术人员,另一位核心技术人员为姚华。 (1)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姚华,男,197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10月至1999年12月担任海盐县第二羊毛衫厂供销科长;1999年12月至今担任新萌制衣执行董事;2003年12月至2011年12月担任新创制衣董事、2011年12月至2014年4月担任新创制衣董事长、2014年4月至今担任新创制衣执行董事;2007年7月至今担任新萌投资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诺业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2021年2月至2022年3月担任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担任诺尔商务执行事务合伙人;2022年2月至今担任海盐新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海盐海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监事、海盐南山马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海盐海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详见第四节“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况,无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王镇,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 年至 2011 年任职于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设备工程师;2011 年任职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设备部经理;2020 年 5 月至今任职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运营部总监。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无对外投资及兼职情况,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况,无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姚峰,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7月至1997年8月任职海盐县煤炭公司担任业务员;1997年9月至2016年4月任职于海盐第一毛纺厂担任法人;2017年2月至今任职于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业务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无外投资及兼职情况,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的情况,无违反与第三方的竞业限制约定或保密协议的情况。

1-1-149

(3)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激励机制体制,有效降低了核心技术人员的流失风险。报告期内,王镇因个人原因于2019年2月至2020年4月离职休养,期间未任职于其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动。该项变动未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不构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重大不利变化。 (七)研究开发情况 1、研发项目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拟达到的目的技术来源研发阶段项目负责人预算 (万元)
1具有监控功能的新型光伏电站的开发通过升级完善公司的光伏电站智能运维系统,进一步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自主研发持续研发徐福良150.00
2折叠式智能光伏电站的开发通过应用轻型材质和可折叠结构技术开发一款具有折叠功能的光伏电站。自主研发持续研发徐福良200.00
3高均匀性氮化硅膜电池片的开发通过优化设计并应用机器人高效插卸片技术,提高硅片定位精确度,提高氮化硅膜均匀性,以达到产品转换效率提升和外观颜色均匀性改善,同时减少硅片污染,提高产品良率。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600.00
4低漏电高效电池片的开发通过优化设计并应用双通道全自动石英舟插片技术,大幅减少人工污染和周转环节环境污染,有效降低电池片漏电比例,提高产品良率。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650.00
5基于柔性焊接工艺的高效叠焊组件的开发利用低隐裂紧密配合结构技术、半片式结构高发电效率技术和柔性焊带电池片叠加技术,提高光伏电站发电效率。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500.00
6高绒面均匀性黑硅电池片的开发通过设计并应用药液温度控制装置,进行稳定精确的药液温度控制,使电池片绒面效果更好,有效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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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电池片转换效率和外观颜色均匀性。
7高效抗光衰多晶电池片的开发通过优化设计并应用电流精确控制和温度精确监控技术,用以提高电池片电注入工艺的氢钝化效果,达到提高电池片转换效率的目的。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300.00
8低成本多主栅拼片组件通过从多主栅电池结构设计技术、多主栅电池银浆湿重工艺技术和高效低成本P型衬底扩散技术等关键技术进行研究,形成一套完整的工艺技术,为开发低成本多主栅拼片组件提供技术支撑。自主研发持续研发王镇500.00

2、研发投入情况

公司对研发工作高度重视,对研发方面的投入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研发材料投入、研发设备折旧等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与母公司营业收入之间的比例如下:

单位:元

3、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合作研发项目。

五、 境外经营情况

六、 业务活动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活动。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经营合法合规,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披露事项。

1-1-151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概况

2、董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自报告期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27次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1-1-152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年2月28日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4月25日
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9年4月26日
4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4月29日
5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30日
6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9年6月27日
7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8月20日
8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9年8月28日
9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19年9月12日
10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10月30日
1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1月21日
12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
1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
14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6月5日
15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
16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9月13日
17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0年11月15日
18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3月3日
19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3月9日
20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
2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6月7日
2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
2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11月23日
24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
25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年5月13日
2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年5月25日
27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6月2日

3、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自报告期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3、监事会运行情况 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自报告期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召开了14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届次召开时间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19年4月25日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19年4月26日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9年4月29日
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年8月28日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10月30日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0年4月23日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
8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6月5日
9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0年8月26日
10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0年11月15日
11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4月28日
12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

1-1-153

13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4月25日
14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4月28日

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授权、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及履行义务。

(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聘任沈福鑫、朱利祥、赵箭为独立董事,其中朱利祥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二、 特别表决权

公司上述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开程序、授权、会议表决和决议内容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严格依照相关规定行使权力及履行义务。

(二)独立董事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制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选举与罢免程序、职权范围等内容进行了规定。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聘任沈福鑫、朱利祥、赵箭为独立董事,其中朱利祥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要求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董事会秘书制度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信息披露事务、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宜。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三、 内部控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的情况。

(一)内部控制基本情况

公司建立及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从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各方面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公司已严格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及成本效益原则,在公司内部的各个业务环节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由经营层负责内部控制的贯彻、执行,由全体员工参与内部控制的具体实施,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为发行人出具了天健审[2022]6-297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其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1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1-1-154

四、 违法违规情况

五、 资金占用及资产转移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重大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六、 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已建立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公司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一)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实际控制人姚华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经营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形,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同业竞争,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1、承诺人确认及保证目前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行同业竞争的情况。2、承诺人不会在中国境内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租赁经营、承包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如果将来有从事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之商业机会,承诺人所控制的企业将无偿将该商业机会让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4、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及业务范围,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拓展的产品、业务相竞争。5、违反以上承诺导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遭受直接或者间接经济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予以充分赔偿或补偿;承诺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承诺人在该承诺函中所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均代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七、 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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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关联自然人
序号关联方姓名关联关系
1姚雪华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监事(已于2019年3月辞职)
2王镇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已于2019年3月辞职)
3丁承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已于2021年3月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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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叶石标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已于2021年3月辞职)
5周洪萍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已于2021年3月辞职)
6黄剑锋原公司一致行动人(已于2021年9月退出一致行动关系)
7李英镑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发行人董事(已于2022年5月辞职)

2、关联法人

(1)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为新萌投资、诺尔商务。

新萌制衣、新创制衣、诺业商务、新朵酒店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之“四、发行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之“(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3)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关联关系
1海宁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诸暨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嘉兴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5嘉兴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6嘉善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7长兴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8嘉兴艾优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9金华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0武义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1缙云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2铜陵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3海盐科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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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海宁艾特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5长兴艾鑫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6海盐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17丽水市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2022年3月设立)

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4)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之“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4)关联自然人控制或由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①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关联关系
1新萌投资姚华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姚芳持股10%并担任经理、姚新民担任监事的企业
2新萌制衣姚华通过新萌投资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姚芳担任经理、姚新民持股10.9%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新创制衣姚华通过新萌投资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姚芳持股10%并担任经理、姚新民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4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姚华通过新萌制衣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姚新民持股10%并担任监事、姚芳持股10%的企业(截至2022年3月)
5新朵酒店姚华通过新萌投资实际控制;姚芳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姚华母亲徐珠宝担任监事的企业
6诺尔商务姚华出资35.14%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7诺业商务姚华出资32.50%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8浙江佩拉奈洛时装有限公司姚华持股45%并担任监事、苏伟纲持股45%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0年8月注销)
9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张良华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张良华女儿张燕持股10%并担任经理、张良华配偶金晓红担任监事的企业
10嘉兴艾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张良华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殷建忠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10月注销)
11海宁市积派服饰有限公司钱玉明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2海宁尚嘉纺织品有限公司钱玉明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3海宁革亨皮业有限公司钱玉明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14海宁市海洲街道积卡皮草行钱玉明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15嘉兴鑫睿会展服务有限公司沈福鑫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已于2019年10月注销)
16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沈福鑫持股39%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17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浙江京昆绿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18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嘉雅绿电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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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沙雅京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沙雅京昆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沈福鑫担任监事的企业
20浙江万邦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殷建忠曾经持股85%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截至2021年4月)、殷建忠配偶潘志萍曾经持股15%并担任监事(截至2021年4月)的企业
21海宁市康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殷建忠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殷建忠配偶潘志萍持股3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22海宁市康益针织有限公司殷建忠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殷建忠父亲殷柏松持股3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23海盐新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姚芳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2022年2月设立)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除公司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关联关系
1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姚华通过新萌投资持股10%;姚华和黄剑锋担任董事的企业
2海盐保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海盐保利地产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3海盐海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姚华通过新萌制衣持股10%;姚华、姚雪华担任董事、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并担任董事长、黄剑锋配偶周蔚担任经理的企业
4海宁市鑫茂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张良华持股24.5%并担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8月注销)
5海宁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
6海盐鸿科地置业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7恩施科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董事、经理的企业
8海宁科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9海盐县鸿翔科大置业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董事的企业
10海盐绿嘉置业有限公司殷建忠担任经理的企业
11浙江联荣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殷建忠持股32%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6月注销)
12嘉兴海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朱利祥控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13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4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5七丰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6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
17浙江诺欧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沈福鑫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截至2020年4月)
18浙江博凡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截至2020年5月)
19浙江鸿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沈福鑫曾经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截至2021年1月)
20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福鑫曾经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截至2021年8月)
21海盐久雅实业有限公司姚芳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徐珠宝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1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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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关联法人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关联关系
1海盐南山马会管理有限公司姚华持股30%并担任监事、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黄剑锋配偶周蔚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海盐海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姚华通过新萌制衣持股7.7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海盐县武原默非服饰店姚华母亲徐珠宝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6月注销)
4海宁市弘超纺织有限公司张良华持股16.29%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5海宁市华潮建材机械配件厂张良华哥哥张建良出资100%并担任负责人的企业(已于2020年4月注销)
6南京市飞屋民宿有限公司张良华女儿张燕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7海宁优加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张良华女儿张燕持股52%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8海宁轩旗纺织有限公司钱玉明持股35%的企业
9海宁市贝兰吉贸易有限公司钱玉明持股2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10海宁市嘉奥服饰有限公司钱玉明配偶朱娟峰持股5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19年9月注销)
11海宁市恩奥时装有限公司钱玉明配偶朱娟峰原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4月转让退出
12海宁市今发明达托运有限公司钱玉明父亲钱关金持股52%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3海宁市硖石蓝菲酒庄钱玉明嫂嫂张凤奎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14海盐县武原车展鑫汽车保养服务店吴朝云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8月注销)
15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吴朝云继子许浩控制的企业
16嘉兴奥力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吴朝云配偶许敏良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继子许浩100%持股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17海盐新兴制衣有限公司吴朝云配偶许敏良持股39%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18浙江中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吴朝云配偶许敏良持股12.5%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19湖州中晶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中晶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吴朝云配偶许敏良担任监事的企业
20苏州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吴朝云继子许浩持股51%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21嘉兴诺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吴朝云继子许浩持股75%、许浩配偶王晓丽持股25%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2嘉兴能兴新能源有限公司嘉兴诺昕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股100%、吴朝云继子许浩配偶王晓丽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23上海岑欧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吴朝云继子许浩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6月注销)
24慈溪市奥力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于2018年12月转让退出
25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蒋燕萍曾经担任董事会秘书的企业(截至2021年2月)
26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股东朱耿峰(持股)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27嘉兴衡纺服装有限公司苏伟纲配偶徐晓瑜间接控制且担任董事、苏伟纲兄弟苏锐纲担任董事长兼经理、苏锐纲配偶冯洁担任监事的企业
28嘉兴市新纺进出口有限公司苏伟纲配偶徐晓瑜持股65%并担任监事、苏伟纲弟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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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纲持股35%并担任执行董事、苏伟纲担任经理的企业
29嘉兴市新联纺织有限公司苏伟纲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0嘉兴众科商务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伟纲出资51%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张良华出资24.5%、钱玉明出资24.5%的企业
31嘉兴衡伟置业有限公司苏伟纲配偶徐晓瑜实际控制并担任监事、苏伟纲弟弟苏锐纲担任经理的企业
32海盐县毅纺服装有限公司苏伟纲弟弟苏锐纲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3海盐县通元毅纺针织厂苏伟纲弟弟苏锐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19年3月注销)
34海宁康和置业有限公司殷建忠弟弟殷海中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殷海中配偶褚伟霞持股4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5海宁市越立袜业有限公司殷建忠配偶的哥哥潘克龙持股97%并担任执行董事、潘克龙配偶王利伟担任经理、殷建忠岳父潘春荣持股3%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36嘉兴海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朱利祥配偶邬勤红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7杭州昕纳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朱利祥儿子叶睿骜持股5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8浙江海创杰控科技有限公司朱利祥儿子叶睿骜持股7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9海盐龙腾紧固件热处理厂朱利祥儿子叶睿骜岳父叶平控制的企业
40浙江海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朱利祥担任独立董事的企业(截至至2018年12月)
41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于2018年10月注销)
42金湖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3月注销)
43余姚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注销)
44金华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21年12月注销)

(6)其他视同关联方的自然人及法人

(6)其他视同关联方的自然人及法人
序号关联法人名称关联关系
1浙江海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黄剑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2浙江海盐湖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剑锋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截至2021年6月)
3海盐和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黄剑锋持股80%、黄剑锋妹妹周剑利持股2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4浙江和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黄剑锋持股80%、黄剑锋妹妹周剑利持股2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黄剑锋配偶周蔚担任监事的企业
5嘉兴和顺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黄剑锋持股100%、黄剑锋配偶周蔚担任监事的企业
6海盐海安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黄剑锋配偶周蔚持股20%并担任经理的企业
7海盐杭州湾国际酒店有限公司黄剑锋配偶周蔚持股10%并担任执行董事、黄剑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8海盐县武原镇富民棋牌室黄剑锋母亲周锦玲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9浙江爱健体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持股60.5%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10海盐龙顺安装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黄剑锋配偶周蔚持股2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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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海盐龙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黄剑锋持股1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
12杭州爱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并担任执行董事、黄剑锋配偶周蔚担任监事的企业
13海盐海安足球俱乐部管理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14海盐海安广告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黄剑锋担任监事的企业
15海盐瑞伯斯健身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实际控制的企业
16嘉兴恒裕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黄剑锋表姐周茜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黄剑锋配偶周蔚持股4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1月注销)
17海盐县武原爱健杭州湾健身会所黄剑锋妹妹周剑利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0年4月注销)
18浙江海安建设有限公司黄剑锋妻子周蔚原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12月转让退出
19海盐铁皮青蛙母婴科技有限公司黄剑锋妹妹周剑利原通过浙江海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的企业,已于2018年11月转让退出
20上海亚商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持股1.1117%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1南通仁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持股50.9996%并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22江苏亿洲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持股6%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3南通天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持股95%并担任董事长、丁承配偶庄英持股5%并担任董事的企业
24东莞市中泰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担任董事的企业(截至2021年7月)
25上海仕派实业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持股5.5129%并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4月注销)
26湖南红太阳电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担任董事的企业
27浙江华采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担任董事的企业
28烟台兴洋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担任董事的企业
29上海亚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截至2020年5月)
30上海帛歆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前董事丁承配偶庄英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庄英弟弟庄金国持股20%、丁承担任监事的企业
31上海合光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前董事丁承配偶庄英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的企业
32嘉兴亿源能源有限公司前监事姚雪华持股8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3嘉兴禾府粮油贸易有限公司前监事姚雪华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4海盐县武原和福食品商行前监事姚雪华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35南陵县霄锋矿业有限公司前监事姚雪华持股25%的企业
36海盐兄弟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前监事姚雪华兄弟姚雪伟持股50%、姚雪华担任监事的企业
37海盐县能能纺织厂前监事姚雪华兄弟姚雪伟控制的企业
38鸿泰鼎能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子公司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已于2018年10月注销)
39钱文明发行人原子公司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注销)少数股东鸿泰鼎能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曾经的实际控制人(持股至2021年11月)
40蒋艳红发行人原子公司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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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注销)少数股东鸿泰鼎能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41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钱文明控制的企业
42昆山欧莱宝节能保温工程有限公司钱文明控制的企业
43上海十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前董事李英镑担任董事的企业
44嘉兴天旺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洪萍担任经理的企业(截至2018年4月)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除公司与下属子公司之间存在关联采购、销售外,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元

1)报告期内,公司向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加工服务的金额为660,224.07元、11,286,864.82元和0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为0.23%、5.20%和0%;公司向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太阳能组件的金额为0元、0元和1,824,722.12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为0%、0%和0.68%;嘉兴奥力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安装施工服务的金额为2,629,919.95元、0元和0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为0.93%、0%和0%。公司向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奥力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的价格,系根据市场询价基础协商确定,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公司基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业务的发展需要,与奥力弗光伏、奥力弗电力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发生频率。 2)公司承租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一处生活用房作为员工宿舍和食堂。由于电力相关手续登记在新创制衣名下,由新创制衣向国家电网公司缴纳电费,公司根据安装的独立电表统计实际使用电量(以国家电网公司的电费单和抄表数为准)与新创制衣结算电费。 3)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系公司原控股子公司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2018年10月注销)少数股东鸿泰鼎能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的股东钱文明所控制的企业。基于谨慎性原则,在2019年认定其为关联方。由于昆山新艾克能源有限公司已注销,自2020年1月起,不再将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认定为关联方。2019年度,公司向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的采购额分别为10,334,920.23元,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重为3.66%。公司向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采购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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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告期内,公司向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太阳能电池片的情况,销售金额分别为4,104,041.75元、529,725.66元、0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总额的比重为1.14%、0.21%、0%。公司向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价格,系根据市场询价基础协商确定,与第三方采购价格不存在明显差异。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太阳能组件生产及加工商,其生产组件过程中需要外购太阳能电池片,与奥力弗光伏的关联交易存在一定的发生频率。 2)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浙江万邦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上述关联方作为屋顶业主方有权按照行业惯例以一定的折扣价购买电站所生产的电力,剩余电量由国家电网采购。公司利用客户屋顶资源自主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并持有运营,电站建成后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并网的,电站所发电量优先按照合同约定折扣优先满足屋顶业主的需求,多余电量全部并入国家电网,当地电网公司按照相关电价政策向公司支付并网发电的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收取电站电力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如下: 单位:元
关联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交易金额占营业 收入比重交易金额占营业 收入比重交易金额占营业 收入比重
浙江万邦宏能源138,321.230.04%135,208.650.05%122,807.3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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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有限公司
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101,257.250.03%146,528.370.06%165,197.970.05%
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5,738.900.002%-0.00%-0.00%
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165,086.370.05%148,096.320.06%157,192.250.04%
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64,465.630.02%61,680.890.02%70,222.000.02%
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8,259.260.005%-0.00%-0.00%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348,624.230.10%333,738.910.13%-0.00%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1,073,657.670.31%1,026,561.530.40%-0.00%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3,292.710.28%1,014,775.650.39%-0.00%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168,352.840.05%150,275.320.06%-0.00%
合计3,057,056.090.89%3,016,865.641.17%515,419.610.14%

根据签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中约定,万邦宏、新创制衣、新萌制衣、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自用电力享受的工业用电折扣分别为8.5折、8折、8.2折、8.5折、8.5折、8折、8.2折、8.2折、8折、8折。公司与屋顶业主方约定的折扣范围在8折-9折之间。因此,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在合理范围之内,销售电价合理。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承租情况

2021年度

单位:元

根据签订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中约定,万邦宏、新创制衣、新萌制衣、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自用电力享受的工业用电折扣分别为8.5折、8折、8.2折、8.5折、8.5折、8折、8.2折、8.2折、8折、8折。公司与屋顶业主方约定的折扣范围在8折-9折之间。因此,公司对关联方的销售价格在合理范围之内,销售电价合理。公司基于主营业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将持续发生。 (3)关联租赁情况 公司承租情况 2021年度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支付的租金(不包括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以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增加的使用权资产确认的利息支出
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房屋30,000.007,540.0094,505.234,727.94
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房屋8,300.00466,82.6121,906.54

1-1-165

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土地30,000.00289,768.5016,061.56
合计30,000.0045,840.00851,099.3442,696.04

2020年度

单位:元

上述关联交易金额极小,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1-1-166

注1:该笔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其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抵押担保且以其应收电费提供质押担

1-1-167

保 注2:该笔借款同时由公司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抵押担保且以其应收电费提供质押担保 注3:该笔借款同时由公司提供最高额保证、由公司提供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以及抵押电站项目产生的应收电费及补贴质押 注4:该笔借款同时由公司以房屋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 注5:该笔为应付票据担保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元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海宁市神州龙针纺有限公司6,135.42306.774,722.88236.14
海盐新创制衣有限公司10,393.47519.6710,830.78541.54
浙江万邦宏能源科技有限公司34,611.181,730.5645,322.812,266.14
浙江永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永鑫板材有限公司)18,203.73910.1911,069.30553.47
海盐县新萌制衣有限公司1,260.8663.04
浙江慧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4,380.53219.03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69,746.193,487.3149,897.632,494.88
浙江海利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2,234.6517,111.73262,936.0613,146.80
浙江佳乐科仪股份有限公司18,511.18925.5612,489.97624.50
浙江欣兴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3,303.9710,165.2063,240.543,162.03
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719,656.48135,982.82
合计708,781.1835,439.06460,509.9723,025.502,719,656.48135,982.82

1-1-168

注:根据公司2021年适用的新租赁准则,另确认42,696.03元的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5、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及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意见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中都明确规定了规范关联交易的安排。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为避免和消除可能出现的公司股东利用其地位而从事损害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2017年11月,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目前公司9名董事会成员中包含了3名独立董事,赋予独立董事监督关联交易是否公平、公正、公允的特别权力。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述规章制度,履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 (2)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文)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报告期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系交易双方在参考市场价

1-1-169

八、 其他事项

格基础上协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情况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公司在上述期间内发生的关联方资金往来遵循公平、自愿的原则,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公允性时,公司关联董事均予以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1、公司董事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1日,公司董事会由姚华、姚新民、姚芳、苏伟纲、张良华组成;2020年6月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由姚华、张良华、姚新民、姚芳、丁承、钱玉明、沈福鑫、朱利祥、赵箭组成;2021年3月董事丁承辞职;2021年3月选举李英镑为董事。2022年5月,董事李英镑辞职;2022年6月选举吴朝云为董事。

2、公司监事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1日,公司监事会由殷建忠、姚雪华、王镇组成;2019年3月姚雪华辞去监事职务,选举马士涵为监事;2019年3月免去王镇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选举叶石标为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6月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由殷建忠、马士涵,叶石标为职工代表监事;2021年3月职工代表监事叶石标辞职,选举姚波为职工代表监事。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化情况

2019年1月1日,高级管理人员由姚华、张良华、姚新民、吴朝云、周洪萍组成;2021年3月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周洪萍辞职,聘任蒋燕萍为董事会秘书。

1-1-170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119,226.836,630,243.5418,267,307.88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035,218.5637,578,544.9433,153,323.30
应收账款24,500,823.7736,332,828.8229,303,427.14
应收款项融资4,132,364.03
预付款项10,029,985.732,125,566.77447,327.65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352,196.32279,683.1190,618.34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9,118,646.3918,429,408.6142,810,055.20
合同资产234,900.00223,379.48
持有待售资产38,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17,772,284.0621,720,794.1828,477,655.25
流动资产合计150,295,645.69123,358,449.45169,549,714.7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401,968,783.66410,250,274.37423,213,013.62
在建工程916,946.625,420,910.837,739,491.3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1-171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28,099,958.30
无形资产4,575,599.1033,420,204.045,472,898.5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43,245.311,563,093.972,911,351.33
递延所得税资产1,883,352.762,265,281.132,636,110.25
其他非流动资产3,209,706.81247,9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441,097,592.56453,167,714.34441,972,865.07
资产总计591,393,238.25576,526,163.79611,522,579.8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040,085.7367,089,928.9518,00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9,989,399.107,315,972.5228,305,765.34
应付账款30,757,913.0932,229,722.2437,099,926.09
预收款项413,075.47
合同负债3,510,744.95352,878.80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4,786,963.754,520,987.105,047,636.05
应交税费5,349,229.092,149,914.672,236,975.81
其他应付款110,994.32184,016.9136,646.32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9,869,424.1023,736,608.9632,000,501.83
其他流动负债456,396.8545,874.24
流动负债合计137,871,150.98137,625,904.39123,140,526.91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9,968,393.8145,163,729.1728,561,909.62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29,047,822.91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17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69,016,216.7245,163,729.1728,561,909.62
负债合计206,887,367.70182,789,633.56151,702,436.53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107,132,175.00107,132,175.00107,132,17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4,997,768.90134,997,768.90134,997,768.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779,031.1117,719,593.6817,719,593.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16,596,895.54133,886,992.65199,970,605.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591,393,238.25576,526,163.79611,522,579.83

法定代表人:姚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顾玲娟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9,203,004.063,255,157.082,592,802.41
交易性金融资产17,000,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29,035,218.5636,986,759.0432,581,450.10
应收账款28,018,154.9938,519,496.1638,937,124.20
应收款项融资3,019,846.90
预付款项8,029,985.731,976,042.94193,359.38
其他应收款90,125,102.2132,971,310.6764,034,211.83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39,029,057.2918,406,488.2642,575,564.35
合同资产234,900.00223,379.48
持有待售资产38,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245,615.194,146,259.03
流动资产合计216,695,269.74132,622,248.82202,060,771.30

1-1-17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债权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99,850,000.0094,200,000.0093,00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92,591,218.92203,493,938.07230,766,140.81
在建工程3,702,569.996,284,501.82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5,583,523.95
无形资产4,575,599.1033,420,204.045,472,898.54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443,245.311,315,500.642,550,913.72
递延所得税资产1,774,575.682,193,357.952,585,963.66
其他非流动资产3,209,706.81247,95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308,027,869.77338,573,520.69340,660,418.55
资产总计524,723,139.51471,195,769.51542,721,189.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6,028,244.0657,074,206.7318,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9,989,399.107,315,972.5227,814,015.34
应付账款28,566,425.8228,202,122.7435,062,185.14
预收款项374,125.1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4,786,963.754,520,987.105,047,636.05
应交税费3,115,732.671,941,659.252,236,525.31
其他应付款40,084,287.3141,331,348.5415,888,569.57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13,191,090.39352,878.8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5,547.1818,972,252.50
其他流动负债1,714,841.7645,874.24
流动负债合计157,722,532.04140,785,049.92123,395,309.0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006,333.33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5,665,888.55

1-1-174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9,672,221.88
负债合计167,394,753.92140,785,049.92123,395,309.06
所有者权益:
股本107,132,175.00107,132,175.00107,132,175.00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134,997,768.90134,997,768.90134,997,768.90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25,779,031.1117,719,593.6817,719,593.68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89,419,410.5870,561,182.01159,476,343.21
所有者权益合计357,328,385.59330,410,719.59419,325,880.7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524,723,139.51471,195,769.51542,721,189.85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341,795,383.03257,402,694.66360,862,980.87
其中:营业收入341,795,383.03257,402,694.66360,862,980.87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291,442,715.26238,188,190.07303,931,854.16
其中:营业成本269,953,860.08217,136,245.45282,105,038.41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1,001,658.96524,918.121,003,253.45
销售费用947,729.781,322,847.861,551,405.13
管理费用9,400,032.9111,631,933.3911,389,149.80
研发费用1,314,406.53961,684.922,662,084.51
财务费用8,825,027.006,610,560.335,220,922.86

1-1-175

其中:利息费用8,474,338.896,154,419.705,894,251.21
利息收入110,413.43116,183.89127,430.56
加:其他收益627,915.41756,019.321,116,036.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73,427.29-444,054.2578,047.38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8,587.49-48,264,436.36-6,391,709.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10,372.81959.2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48,687,211.31-28,630,271.0051,801,613.97
加:营业外收入49,621.122,300,074.621,509,196.00
减:营业外支出316,533.72287,391.98135,164.6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48,420,298.71-26,617,588.3653,175,645.28
减:所得税费用2,712,095.83898,441.712,168,645.38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1-1-176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法定代表人:姚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顾玲娟

(四) 母公司利润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304,846,276.32231,247,592.03328,881,803.86
减:营业成本263,551,056.65218,001,917.48275,613,493.34
税金及附加987,277.46517,273.62995,765.25
销售费用752,757.281,085,771.781,091,360.90
管理费用9,346,115.0111,600,785.0111,378,518.60
研发费用1,314,406.53961,684.922,662,084.51
财务费用3,151,859.432,931,405.243,085,878.14
其中:利息费用2,482,390.132,472,289.293,449,156.98
利息收入63,854.8494,020.7743,848.90
加:其他收益627,915.41754,019.321,116,036.7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7,385,605.53106,736.4168,11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1-1-177

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728,733.06-352,845.58136,802.5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78,587.49-48,264,436.36-6,391,709.03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10,372.81959.29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81,396,097.66-51,606,812.9428,983,945.57
加:营业外收入46,221.122,000,000.001,509,196.00
减:营业外支出316,533.72278,892.5448,859.6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81,125,785.06-49,885,705.4830,444,281.89
减:所得税费用531,410.81461,872.722,201,179.42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0,594,374.25-50,347,578.2028,243,102.47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80,594,374.25-50,347,578.2028,243,102.47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80,594,374.25-50,347,578.2028,243,102.47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1-1-178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现金365,317,928.35279,180,910.73434,932,024.8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413,610.581,086,163.342,983,934.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9,357.813,293,573.802,845,66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7,440,896.74283,560,647.87440,761,622.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9,475,321.25171,882,732.83277,748,007.1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447,647.7523,751,957.7427,886,193.36
支付的各项税费5,855,028.663,182,735.5414,815,037.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482,453.6716,680,134.7722,128,495.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0,260,451.33215,497,560.88342,577,73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180,445.4168,063,086.9998,183,888.4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715,817.71106,000.0026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17,000,000.005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937,978.8517,212,736.4155,328,11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036,879.0095,509,154.9269,127,636.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7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036,879.0095,509,154.92141,127,63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1,099.85-78,296,418.51-85,799,524.34

1-1-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6,000,000.00120,100,000.0045,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000,000.00120,100,000.0045,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700,000.0075,700,000.0051,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602,064.2244,704,945.475,908,809.5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48,923.23480,233.131,664,996.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550,987.45120,885,178.6059,173,80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50,987.45-785,178.60-13,973,806.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3,530,557.81-11,018,510.12-1,589,442.0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593,969.4717,612,479.5919,201,921.6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0,124,527.286,593,969.4717,612,479.59

法定代表人:姚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顾玲娟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32,567,817.56286,980,577.52417,614,265.94
收到的税费返还2,881,906.66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662,799.222,906,521.802,762,081.6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4,230,616.78289,887,099.32423,258,254.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9,132,466.22203,759,109.72278,148,714.9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447,647.7523,751,957.7427,886,193.36
支付的各项税费5,648,349.242,923,503.1214,801,643.7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207,495.0016,318,516.5417,855,236.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9,435,958.21246,753,087.12338,691,788.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94,658.5743,134,012.2084,566,466.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715,817.716,000.0026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310,000.1659,485,707.8664,026,574.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3,247,979.0159,598,444.2764,354,686.31

1-1-18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8,381,940.1370,502,060.9947,148,123.91
投资支付的现金5,650,000.001,200,000.002,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17,277,899.1011,476,080.0081,489,16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1,309,839.2383,178,140.99130,637,283.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938,139.78-23,579,696.72-66,282,597.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69,000,000.0065,000,000.0018,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158,167.6815,777,960.002,26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8,158,167.6880,777,960.0020,26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67,000,000.0057,900,000.0043,4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6,043,741.5341,048,716.463,504,367.4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857,803.00594,400.133,630,996.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33,901,544.5399,543,116.5950,535,363.9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5,743,376.85-18,765,156.59-30,275,363.9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0,989,421.50789,158.89-11,991,495.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218,883.012,429,724.1214,421,219.6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208,304.513,218,883.012,429,724.12

1-1-181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33,886,992.65393,736,530.23
加:会计政策变更-1,372,775.06-1,372,775.06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32,514,217.59392,363,755.17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59,437.43-15,917,322.05-7,857,884.62
(一)综合收益总额45,708,202.8845,708,202.8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059,437.43-61,625,524.93-53,566,087.50
1.提取盈余公积8,059,437.43-8,059,437.43

1-1-182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566,087.50-53,566,087.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25,779,031.11116,596,895.54384,505,870.55

1-1-183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99,970,605.72459,820,143.3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99,970,605.72459,820,143.3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66,083,613.07-66,083,613.07
(一)综合收益总额-27,516,030.07-27,516,030.0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567,583.00-38,567,583.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38,567,583.00-38,567,583.00

1-1-184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33,886,992.65393,736,530.23

1-1-18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4,895,283.43151,787,916.07408,813,143.4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4,895,283.43151,787,916.07408,813,143.4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24,310.2548,182,689.6551,006,999.90
(一)综合收益总额51,006,999.9051,006,999.9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824,310.25-2,824,310.25
1.提取盈余公积2,824,310.25-2,824,310.2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1-1-186

的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99,970,605.72459,820,143.3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法定代表人:姚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朝云会计机构负责人:顾玲娟

1-1-187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70,561,182.01330,410,719.59
加:会计政策变更-110,620.75-110,620.75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70,450,561.26330,300,098.84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059,437.4318,968,849.3227,028,286.75
(一)综合收益总额80,594,374.2580,594,374.2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8,059,437.43-61,625,524.93-53,566,087.50
1.提取盈余公积8,059,437.43-8,059,437.43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1-1-188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53,566,087.50-53,566,087.50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25,779,031.1189,419,410.58357,328,385.59

1-1-18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59,476,343.21419,325,880.7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59,476,343.21419,325,880.7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88,915,161.20-88,915,161.20
(一)综合收益总额-50,347,578.20-50,347,578.20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38,567,583.00-38,567,583.00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38,567,583.00-38,567,583.00
4.其他

1-1-190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70,561,182.01330,410,719.59

1-1-19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度
股本其他权益工具资本公积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先股永续债其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4,895,283.43134,057,550.99391,082,778.3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4,895,283.43134,057,550.99391,082,778.32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2,824,310.2525,418,792.2228,243,102.47
(一)综合收益总额28,243,102.4728,243,102.47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2,824,310.25-2,824,310.25
1.提取盈余公积2,824,310.25-2,824,310.25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1-1-192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107,132,175.00134,997,768.9017,719,593.68159,476,343.21419,325,880.79

1-1-193

二、 审计意见

2021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2〕6-296号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审计报告日期2022年4月25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顾洪涛、石春梅
2020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1〕6-234号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审计报告日期2021年4月28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顾洪涛、汪婷
2019年度
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审计报告编号天健审〔2020〕6-87号
审计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江路1366号华润大厦B座
审计报告日期2020年4月23日
注册会计师姓名周立新、陈灵灵

三、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1-194

四、 会计政策、估计

(一)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1-195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的方法(具体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存货的计价方法(具体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5.存货”)、固定资产折旧(具体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4.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摊销(具体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29.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收入的确认时点(具体详见本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38.收入、成本”)等。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1-196

(2)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1-197

1-1-198

1-1-199

1-1-200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1-201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信用减值损失比例及确定依据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1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1-202

12. 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应收款项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

应收款项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可比公司的预期信用损失(坏账计提)比例及确定依据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

其他应收款的主要会计政策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四、会计政策、估计/(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10.金融工具”。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1-1-203

(3)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4) 存货的盘存制度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7. 合同成本

1-1-204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1-205

19. 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0. 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22.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3)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以及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②可收回金额。

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1-206

1-1-207

23. 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4.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1)个别财务报表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类别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1-1-208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3053.17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运输设备年限平均法4-1059.50-23.75
分布式电站年限平均法2054.75
通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专用设备年限平均法3-1059.50-31.67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1-1-209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公司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租赁”。

29. 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会计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租赁”。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

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排污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

类别

类别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年)残值率(%)
土地使用权直线法42-50-
专利权
非专利技术
排污权直线法根据权利受益期进行摊销-

1-1-210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自2020年1月1日起适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

1-1-211

33.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列示。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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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公司与租赁负债相关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租赁”。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租赁负债相关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1.租赁”。

(1)2019年度适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原则

①销售商品

销售商品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A.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B.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不再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C.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D.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E.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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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收入主要为向客户销售电力而形成的电费收入。光伏电站电力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在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电力,取得客户付款凭证或证明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②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针对公司建设后整体销售给业主方的,在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完工交付业主方正式运营,并取得并网验收意见单后确认收入;针对第三方委托,公司进行工程总承包的,在电站建设工程项目整体完工交付、取得并网验收意见单,并取得竣工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③晶硅太阳能电池片

晶硅电池片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④提供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加工服务

提供晶硅电池片加工服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产品加工,经检验合格并转移所有权,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⑤组件销售

组件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收入。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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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5)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的会计处理方法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1. 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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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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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所得税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下与租赁有关的会计政策适用于2019至2020年度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发行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43. 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

发行人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关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40.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自身发展阶段、经营状况,从性质及金额两方面进行考虑。从性质上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是否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上来看,主要考虑公司的利润规模及利润增长情况,2018-2021年度以当年扣除异常项目或非经常性项目的税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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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润的5%作为合并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公司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实际结果可能与公司管理层当前的估计存在差异,进而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1)收入确认

公司在收入确认方面涉及到如下重大的会计判断和估计: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认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估计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的可收回性;估计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以及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公司主要依靠过去的经验和工作作出判断,这些重大判断和估计变更都可能对变更当期或以后期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期间损益产生影响,且可能构成重大影响。

(2)金融资产减值

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该等判断和估计时,公司根据历史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客户情况的变化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

(3)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4)折旧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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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二)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公司根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五、 分部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发行人重大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主要从事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和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主的清洁能源服务商,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如下:

(一)营业收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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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2,710,372.81959.29-95,191.88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538,202.852,749,870.822,616,036.71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266,912.6012,682.64-30,776.81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89,712.566,148.50
小计-2,127,208.862,876,397.662,558,1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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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所得税影响数-318,741.3373,393.80375,897.45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合计-2,127,208.862,876,397.662,558,180.22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1,808,467.532,803,003.862,182,282.7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16,670.41-30,319,033.9348,824,717.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3.96%-10.19%4.28%

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七、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包括政府补助和资产处置损益等。报告期各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18.23万元、280.30万元和-180.85万元。公司报告期内的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的经营稳定性及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19年12月31日/2019年度
资产总计(元)591,393,238.25576,526,163.79611,522,579.83
股东权益合计(元)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权益(元)384,505,870.55393,736,530.23459,820,143.30
每股净资产(元/股)3.593.684.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资产(元/股)3.593.684.29
资产负债率(合并)(%)34.98%31.71%24.8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1.90%29.88%22.74%
营业收入(元)341,795,383.03257,402,694.66360,862,980.87
毛利率(%)21.02%15.64%21.82%
净利润(元)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元)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7,516,670.41-30,319,033.9348,824,717.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元)47,516,670.41-30,319,033.9348,824,717.1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元)84,708,864.8715,810,234.7692,777,253.7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38%-6.21%11.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11.83%-6.85%11.2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3-0.26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87,180,445.4168,063,086.9998,183,888.47

1-1-22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0.810.640.9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7%3.94%3.76%
应收账款周转率10.677.459.11
存货周转率9.146.527.45
流动比率1.090.901.38
速动比率0.810.761.03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及变动简要分析:

八、 盈利预测

□适用 √不适用

1-1-224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经营核心因素

1-1-225

1-1-226

二、 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

(一) 应收款项

1.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收入主要受装机容量的限制,报告期内,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保持增长趋势,截至2021年末,公司自持并运营的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为114.28MW,报告期内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复合增长率为16.74%,为未来收入及盈利提供稳定的保障。

(2)技术研发成果

公司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工作,秉承创新驱动发展的理念,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通过自主研发或机构合作不断积累核心技术,在长期的技术研发和经验积累中取得了一系列专利。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前期大量市场调研、紧密结合客户需求,有重点、有方向地优化产品结构、扩展相关产品型号及产品应用领域所进行的研发活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355.13万元、1,013.80万元和1,288.82万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78项,其中发明专利8个。核心技术储备对公司参与市场竞争和持续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强技术的研发及创新,在保持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基础上,不断拓展市场的应用领域。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9,117,835.905,742,475.39
商业承兑汇票29,035,218.5628,460,709.0427,410,847.91
合计29,035,218.5637,578,544.9433,153,323.30

(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报告期末已质押金额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7,612,210.004,532,428.35
商业承兑汇票-13,010,798.4023,284,095.00
合计-20,623,008.4027,816,523.35

(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27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83,003,112.36
商业承兑汇票21,547,832.96
合计83,003,112.3621,547,832.96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68,823,662.36
商业承兑汇票17,463,367.60
合计68,823,662.3617,463,367.6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期末终止确认金额报告期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71,967,171.60
商业承兑汇票2,499,429.12
合计71,967,171.602,499,429.12

(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0,563,387.96100.00%1,528,169.405.00%29,035,218.5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30,563,387.96100.00%1,528,169.405.00%29,035,218.56
合计30,563,387.96100.00%1,528,169.405.00%29,035,218.56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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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9,076,477.00100.00%1,497,932.063.83%37,578,544.9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9,117,835.9023.33%--9,117,835.90
商业承兑汇票29,958,641.1076.67%1,497,932.065.00%28,460,709.04
合计39,076,477.00100.00%1,497,932.063.83%37,578,544.94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34,595,999.51100.00%1,442,676.214.17%33,153,323.30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5,742,475.3916.60%--5,742,475.39
商业承兑汇票28,853,524.1283.40%1,442,676.215.00%27,410,847.91
合计34,595,999.51100.00%1,442,676.214.17%33,153,323.30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30,563,387.961,528,169.405.00%
合计30,563,387.961,528,169.40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9,117,835.90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9,958,641.101,497,932.065.00%
合计39,076,477.001,497,932.063.8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5,742,475.39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28,853,524.121,442,676.215.00%
合计34,595,999.511,442,676.214.17%

1-1-229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6) 报告期内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银行承兑汇票组合和商业承兑汇票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不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对应应收账款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

类别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1,497,932.0630,237.34-1,528,169.4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1,497,932.0630,237.34-1,528,169.40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1,442,676.2155,255.85--1,497,932.06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1,442,676.2155,255.85--1,497,932.06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商业承兑汇票728,824.42713,851.79--1,442,676.21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728,824.42713,851.79--1,442,676.21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1-230

(7)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3,315.33万元、3,757.85万元和2,903.5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55%、30.46%和19.32%,报告期内,公司无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根据信用风险及延期付款风险的大小,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4,132,364.03
合计4,132,364.03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31

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账龄分类披露

单位:元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商业承兑汇票方面,由于其信用等级较低,将其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

账龄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5,507,658.4138,116,377.9430,828,831.78
1至2年280,329.02131,410.8710,707.72
2至3年20,315.21-8,000.00
3至4年-8,000.00-
4至5年---
5年以上---
合计25,808,302.6438,255,788.8130,847,539.50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5,808,302.64100.001,307,478.875.07%24,500,823.77
合计25,808,302.64100.001,307,478.875.0724,500,823.77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8,255,788.81100.00%1,922,959.995.03%36,332,828.82

1-1-232

合计38,255,788.81100.00%1,922,959.995.03%36,332,828.82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30,847,539.50100.00%1,544,112.365.01%29,303,427.14
合计30,847,539.50100.00%1,544,112.365.01%29,303,427.14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25,507,658.411,275,382.935.00%
1-2年280,329.0228,032.9010.00%
2-3年20,315.214,063.0420.00%
合计25,808,302.641,307,478.875.07%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8,116,377.941,905,818.905.00%
1-2年131,410.8713,141.0910.00%
3-4年8,000.004,000.0050.00%
合计38,255,788.811,922,959.995.03%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1年以内30,828,831.781,541,441.595.00%
1-2年10,707.721,070.7710.00%
2-3年8,000.001,600.0020.00%
合计30,847,539.501,544,112.365.01%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1-233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以及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类别

类别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922,959.99-607,481.12-8,000.001,307,478.87
合计1,922,959.99-607,481.12-8,000.001,307,478.87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44,112.36378,847.63--1,922,959.99
合计1,544,112.36378,847.63--1,922,959.99

单位:元

类别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金额2019年12月31日
计提收回或转回核销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93,263.83-93,263.83-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428,087.25-883,974.89--1,544,112.36
合计2,428,087.25-790,711.06-93,263.831,544,112.36

其中报告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34

项目核销金额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8,000.00-93,263.83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核销时间应收账款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江苏东鋆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9月2日货款8,000.00预计无法收回管理层批准
金建华2019年8月28日电站系统款93,263.83预计无法收回董事会审批
合计--101,263.83---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核销应收账款101,263.83元,系相关款项无法收回,经管理层审批,予以核销,上述款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5,346,250.0020.72%267,312.50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3,792,922.8814.70%189,646.14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487,452.725.76%74,372.64
浙江嘉兴南湖电子器材集团有限公司1,127,518.934.37%56,375.95
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712,831.342.76%35,641.57
合计12,466,975.8748.31%623,348.80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958,720.0023.42%447,936.00
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4,528,111.0011.84%226,405.55

1-1-235

限公司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3,024,000.007.90%151,200.00
中国核工业二四建设有限公司2,849,454.007.45%142,472.70
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有限公司1,923,534.165.03%96,176.71
合计21,283,819.1655.64%1,064,190.96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
浙江岐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446,470.0037.11%572,323.50
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753,500.008.93%137,675.00
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719,656.488.82%135,982.82
无锡博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605,252.008.45%130,262.60
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1,540,420.954.99%77,021.05
合计21,065,299.4368.30%1,053,264.97

其他说明:

(6) 报告期各期末信用期内外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信用期内应收账款14,170,712.0054.91%27,592,964.4572.13%21,474,231.9269.61%
信用期外应收账款11,637,590.6445.09%10,662,824.3627.87%9,373,307.5830.39%
应收账款余额合计25,808,302.64100.00%38,255,788.81100.00%30,847,539.50100.00%

(7) 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25,808,302.64-38,255,788.81-30,847,539.50-
期后回款金额20,494,588.4779.41%38,097,505.8599.59%30,847,224.2999.999%

注:期后回款统计截至2022年3月31日

1-1-236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由上表可知,公司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在报告期内保持一致,且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4年以上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坏账准备计提充足,较为谨慎。

4. 其他披露事项:

5. 应收款项总体分析

无。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相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1)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与营业收入相比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5,808,302.6438,255,788.8130,847,539.50
减:坏账准备1,307,478.871,922,959.991,544,112.36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500,823.7736,332,828.8229,303,427.14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比重16.30%29.45%17.28%
营业收入341,795,383.03257,402,694.66360,862,980.87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重7.55%14.86%8.55%

1-1-237

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由上表可知,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差异较小,仍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及时;2)公

1-1-238

(二) 存货

1.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司执行较为严格的信用政策,给与主要的客户信用期较短,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

98.84%以上都在1年以内。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2,969,038.3412,969,038.34
在产品11,224,703.4211,224,703.42
库存商品14,955,660.1131,171.8314,924,488.2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416.35416.35
合计39,149,818.2231,171.8339,118,646.39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2,945,286.20255,009.562,690,276.64
在产品1,347,857.20191,066.761,156,790.44
库存商品14,807,680.251,036,454.8813,771,225.3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839,700.0028,583.84811,116.16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
合计19,940,523.651,511,115.0418,429,408.6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1-1-239

原材料4,401,003.074,401,003.07
在产品2,081,355.57192,562.441,888,793.13
库存商品36,039,733.733,683,325.4732,356,408.26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发出商品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委托加工物资4,163,850.744,163,850.74
合计46,685,943.113,875,887.9142,810,055.20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5,009.56255,009.56-
在产品191,066.76191,066.76-
库存商品1,036,454.8831,171.831,036,454.8831,171.83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28,583.8428,583.84
合计1,511,115.0431,171.831,511,115.0431,171.83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20年12月31日
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
原材料255,009.56255,009.56
在产品192,562.44191,066.76192,562.44191,066.76
库存商品3,683,325.471,036,454.883,683,325.471,036,454.88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28,583.8428,583.84
合计3,875,887.911,511,115.043,875,887.911,511,115.04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本期增加金额本期减少金额2019年12

1-1-240

月31日计提其他转回或转销其他月31日
原材料
在产品192,562.44192,562.44
库存商品3,683,325.473,683,325.47
周转材料
消耗性生物资产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合同履约成本
发出商品
合计3,875,887.913,875,887.91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说明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情况(尚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387.59万元、151.11万元和3.12万元。发行人对各类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1)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确认库存商品是否需要减值。

2)原材料、在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与存货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后,确认库存商品是否需要减值。1)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440.10万元、269.03万元和1,296.90万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为10.28%、14.60%和33.15%,主要系硅片、银浆和铝浆等电池片原材料。原材料备货规

1-1-241

2. 其他披露事项:

模主要与在手订单及生产计划相关,公司会根据行业内十余年的经营经验,考虑生产计划、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及产品市场供需情况等因素,对原材料进行适当储备。

2021年末,公司原材料金额较高,主要系年末公司在手订单充足,根据生产计划对原材料进行适当储备。

2)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3,235.64万元、1,377.12万元和1,492.45万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为75.58%、74.72%和38.15%,主要系晶硅太阳能电池片、委外加工收回的组件等。

2019年末,库存商品金额较高,主要系受晶硅电池片市场行情影响,公司当年四季度销量有所下降、库存商品相应增加。

3)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金额分别为188.88万元、115.68万元和1,122.47万元,占存货比重分别为4.41%、6.28%和28.69%,主要系生产过程中的电池片、分布式光伏电站EPC项目等。

2021年末,在产品金额较高,主要系分布式光伏电站EPC项目增加763.20万元所致。无。

3. 存货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4,281.01万元、1,842.94万元和3,911.8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25%、14.94%和26.03%,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在产品。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主要原材料采用按需采购的方式,并根据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下游市场需求情况进行适当原材料备货。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三) 金融资产、财务性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四)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1. 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1-1-24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401,968,783.66410,250,274.37423,213,013.62
固定资产清理---
合计401,968,783.66410,250,274.37423,213,013.62

(2)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分布式光伏电站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85.4813,991.36123.19401.8741,506.2959,508.19
2.本期增加金额--1.38-1,990.641,992.02
(1)购置--1.38--1.38
(2)在建工程转入----1,990.641,990.64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42.7471.38--370.02484.13
(1)处置或报废42.7471.38--370.02484.13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3,442.7413,919.98124.57401.8743,126.9261,016.08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977.507,694.38110.23328.954,878.7513,989.81
2.本期增加金额105.34296.185.5839.322,013.232,459.65
(1)计提105.34296.185.5839.322,013.232,459.65
3.本期减少金额13.0831.52--89.17133.77
(1)处置或报废13.0831.52--89.17133.77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1,069.767,959.04115.81368.276,802.8116,315.69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176.094,317.26---4,493.35
2.本期增加金额-30.34---30.34
(1)计提-30.34---30.34
------
3.本期减少金额-20.18---20.18
(1)处置或报废-20.18---20.18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176.094,327.42---4,503.51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196.891,633.528.7633.5936,324.1140,196.88
2.期初账面价值2,331.891,979.7212.9672.9236,627.5441,025.03

单位:万元

1-1-243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分布式光伏电站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85.4815,916.95123.19411.2734,730.0554,666.94
2.本期增加金额----6,860.586,860.58
(1)购置------
(2)在建工程转入----6,860.586,860.5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1,925.59-9.4084.342,019.33
(1)处置或报废---9.4084.3493.74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1,925.59---1,925.59
4.期末余额3,485.4813,991.36123.19401.8741,506.2959,508.19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868.697,736.1993.97276.643,118.5712,094.06
2.本期增加金额108.811,448.9016.2661.241,769.193,404.41
(1)计提108.811,448.9016.2661.241,769.193,404.41
3.本期减少金额-1,490.70-8.939.011,508.65
(1)处置或报废---8.939.0117.95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1,490.70---1,490.70
4.期末余额977.507,694.38110.23328.954,878.7513,989.81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251.58---251.58
2.本期增加金额176.094,366.44---4,542.53
(1)计提176.094,366.44---4,542.53
3.本期减少金额-300.77---300.77
(1)处置或报废------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300.77---300.77
4.期末余额176.094,317.26---4,493.35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331.891,979.7212.9672.9236,627.5441,025.03
2.期初账面价值2,616.797,929.1929.22134.6331,611.4842,321.30

单位:万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运输设备分布式光伏电站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23.0714,414.82115.72397.8231,158.4849,509.91
2.本期增加金额62.411,504.487.4713.453,683.175,270.97
(1)购置-192.987.4713.45-213.90
(2)在建工程转入62.411,311.50--3,683.175,057.08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35--111.59113.94
(1)处置或报废-2.35--111.59113.94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1-1-244

4.期末余额3,485.4815,916.95123.19411.2734,730.0554,666.94
二、累计折旧
1.期初余额758.966,328.4277.10190.821,583.018,938.32
2.本期增加金额109.731,409.1716.8685.821,543.203,164.78
(1)计提109.731,409.1716.8685.821,543.203,164.78
3.本期减少金额-1.41--7.639.04
(1)处置或报废-1.41--7.639.04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868.697,736.1993.97276.643,118.5712,094.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251.58---251.58
(1)计提-251.58---251.58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或报废------
(2)转至持有待售资产------
4.期末余额-251.58---251.58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2,616.797,929.1929.22134.6331,611.4842,321.30
2.期初账面价值2,664.118,086.4038.62207.0029,575.4640,571.59

(3)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未执行新租赁准则)

□适用 √不适用

(5)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6)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45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通过上述比较,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政策与可比公司同类资产计提政策不存在显著差异,主要固定资产分布式光伏电站折旧年限与可比公司保持一致。

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916,946.625,420,910.837,739,491.33
工程物资---
合计916,946.625,420,910.837,739,491.33

(2) 在建工程情况

1-1-246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分布式光伏电站916,946.62-916,946.62
其他工程---
合计916,946.62-916,946.62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分布式光伏电站4,996,382.54-4,996,382.54
其他工程424,528.29-424,528.29
合计5,420,910.83-5,420,910.83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分布式光伏电站7,739,491.33-7,739,491.33
合计7,739,491.33-7,739,491.33

其他说明:

(3)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报告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无。

2021年度

2021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分布式光伏电站5,157.00499.641,582.701,990.64-91.6983.65%83.65%自筹
合计5,157.00499.641,582.701,990.64-91.69----

单位:万元

2020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本期其他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其中:本期本期利息资金

1-1-247

资产金额减少金额占预算比例(%)计金额利息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来源
分布式光伏电站7,975.04773.956,597.166,860.5810.89499.6492.43%90.00%自筹
合计7,975.04773.956,597.166,860.5810.89499.64----

单位:万元

2019年度
项目名称预算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本期其他减少金额期末余额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本期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分布式光伏电站4,720.85613.373,849.303,683.175.56773.9594.53%90.00%其他
环保设备86.7241.6145.1286.72--100.00%100.00%其他
黑硅设备生产线改造91.92-91.92-91.92-100.00%100.00%其他
低压扩散炉222.76135.9686.80222.76--100.00%100.00%其他
集中供液系统45.3434.2011.1445.34--100.00%100.00%其他
纯水系统工程安装63.8221.0642.7663.82--100.00%100.00%其他
管式等离子体淀积炉PD405石墨舟160.09-160.09160.09--100.00%100.00%其他
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43.1021.5521.5543.10--100.00%100.00%其他
废水处理设备除总氮功能改造升级项目376.02116.40259.62376.02--100.00%100.00%其他
黑硅制绒清洗机283.19105.00178.19283.19--100.00%100.00%其他
废水处理物化改造73.5320.1053.43-73.53-100.00%100.00%其他
其他工程30.4712.3618.1030.47--100.00%100.00%其他
合计6,197.811,121.614,818.014,994.67171.01773.95----

其他说明:

1-1-248

(4) 报告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773.95万元、542.09万元和91.69万元,主要系在建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因素,未计提减值准备。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分别为773.95万元、542.09万元和91.69万元,主要系在建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因素,未计提减值准备。无。

4.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总体分析

无。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由房产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构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2,321.30万元、41,025.03万元和40,196.8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95.76%、90.53%和91.13%。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和房屋及建筑物,与公司经营战略相符。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呈增长趋势,主要系公司重点发展分布式光伏运营业务,不断增加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数量,自持电站规模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因素,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在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当月均及时转入固定资产并投入使用,不存在延期转固情形。

(五)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

1. 无形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1-1-249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34,020,504.102,294,881.0036,315,385.10
2.本期增加金额
(1)购置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28,828,392.1028,828,392.10
(1)处置28,828,392.1028,828,392.10
4.期末余额5,192,112.002,294,881.007,486,993.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693,284.841,201,896.222,895,181.06
2.本期增加金额410,300.40326,622.24736,922.64
(1)计提410,300.40326,622.24736,922.64
3.本期减少金额720,709.80720,709.80
(1)处置720,709.80720,709.80
4.期末余额1,382,875.441,528,518.462,911,393.90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809,236.56766,362.544,575,599.10
2.期初账面价值32,327,219.261,092,984.7833,420,204.04

单位:元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92,112.002,294,881.007,486,993.00
2.本期增加金额28,828,392.1028,828,392.10
(1)购置28,828,392.1028,828,392.1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34,020,504.102,294,881.0036,315,385.10

1-1-25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138,820.48875,273.982,014,094.46
2.本期增加金额554,464.36326,622.24881,086.60
(1)计提554,464.36326,622.24881,086.60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693,284.841,201,896.222,895,181.0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32,327,219.261,092,984.7833,420,204.04
2.期初账面价值4,053,291.521,419,607.025,472,898.54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
项目土地使用权排污权非专利技术合计
一、账面原值
1.期初余额5,192,112.001,679,562.006,871,674.00
2.本期增加金额615,319.00615,319.00
(1)购置615,319.00615,319.00
(2)内部研发
(3)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5,192,112.002,294,881.007,486,993.00
二、累计摊销
1.期初余额1,016,804.00630,694.301,647,498.30
2.本期增加金额122,016.48244,579.68366,596.16
(1)计提122,016.48244,579.68366,596.16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1,138,820.48875,273.982,014,094.46
三、减值准备
1.期初余额
2.本期增加金额

1-1-251

(1)计提
3.本期减少金额
(1)处置
4.期末余额
四、账面价值
1.期末账面价值4,053,291.521,419,607.025,472,898.54
2.期初账面价值4,175,308.001,048,867.705,224,175.70

其他说明:

(2) 报告期末尚未办妥产权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无。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变动主要系2020年3月25日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澉浦镇六里工业园区53,286平方米工业用地,拟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扩产项目,后因晶硅电池片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的未来发展方向,停止新建晶硅电池片扩产项目,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2021年6月7日,公司与海盐县澉浦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按出让价2,517.52万元回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因现有无形资产超出法定使用期限和在报告期内市价持续下跌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2.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无形资产的变动主要系2020年3月25日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澉浦镇六里工业园区53,286平方米工业用地,拟用于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扩产项目,后因晶硅电池片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公司及时调整了以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为主的未来发展方向,停止新建晶硅电池片扩产项目,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决定收回该土地。2021年6月7日,公司与海盐县澉浦镇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签订三方协议,由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按出让价2,517.52万元回购。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无形资产进行检查,未发现因现有无形资产超出法定使用期限和在报告期内市价持续下跌而需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故不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无。

4. 无形资产、开发支出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内,公司的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和排污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1-1-252

(六) 商誉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债项

1. 短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分别为547.29万元、3,342.02万元和457.5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4%、7.37%和1.04%,占比较低,公司的无形资产规模和类别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相匹配,不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47,071,152.77
抵押借款13,966,432.96
保证借款2,002,500.00
信用借款-
合计63,040,085.73

短期借款分类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短期借款分为抵押借款、质押借款以及保证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800.00万元、6,708.99万元和6,304.01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14.62%、48.75%和45.72%。2020年末短期借款较2019年末增加4,908.99万元,主要系自持光伏电站建设资金需求增加,向银行申请贷款及计提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债务本金及利息逾期或违约等情形。

2.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1-253

4. 合同负债(已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适用)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货款3,510,744.95
合计3,510,744.95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长期借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预收部分客户的货款,公司对部分客户在发货前会收取部分或全额预收款。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金额为41.31万元。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2020年预收的与合同有关的货款在合同负债列示,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5.29万元和351.07万元。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质押借款
抵押借款59,100,000.00
保证借款
信用借款
应计利息68,393.81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9,200,000.00
合计39,968,393.81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54

6.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856.19万元、4,516.37万元和3,996.84万元,占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0%、100%和57.91%,主要系子公司德清新盟、诸暨艾科、海盐科盟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向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入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短期应付债券
应付退货款
待转销项税额456,396.85
合计456,396.85

(2)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9. 主要债项、期末偿债能力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0.00万元、4.59万元和45.64万元,主要由待转销项税额构成。

(1)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1)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090.901.38
速动比率(倍)0.810.76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34.98%31.71%24.81%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1.90%29.88%22.74%

1-1-255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保障倍数(倍)6.71-3.3210.0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470.891,581.029,277.73

注1: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注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注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8、0.90和1.09,速动比率分别为1.03、0.76和0.81。其中,2020年末速动比率略低,主要系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发展需要,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保证了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3)长期偿债能力分析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2.74%、29.88%和31.90%,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结构较为稳健,长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02、-3.32和6.71,各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277.73万元、1,581.02万元和8,470.89万元。2021年度公司业绩大幅好转,利息保障倍数大幅升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18.39万元、6,806.31万元和8,718.04万元,稳定的现金流保证了公司良好的偿还利息能力。同时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有足够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还贷的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2)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注1:速动比率=期末流动资产-期末存货 注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费用+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使用权资产折旧 注3: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2)短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38、0.90和1.09,速动比率分别为1.03、0.76和0.81。其中,2020年末速动比率略低,主要系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发展需要,短期借款增加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性现金流状况良好,保证了良好的短期偿债能力。 3)长期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22.74%、29.88%和31.90%,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随着业务规模扩大,通过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资本结构较为稳健,长期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0.02、-3.32和6.71,各期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9,277.73万元、1,581.02万元和8,470.89万元。2021年度公司业绩大幅好转,利息保障倍数大幅升高。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18.39万元、6,806.31万元和8,718.04万元,稳定的现金流保证了公司良好的偿还利息能力。同时公司信用状况较好,与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有足够利润和现金用以支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无逾期还贷的情况。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大幅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特别是通过资本市场筹集长期资金,将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资本结构,大幅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进一步降低财务风险。 (2)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同行业比较情况如下:
指标公司简称2021年度/ 2021年末2020年度/ 2020年末2019年度 /2019年末
流动比率芯能科技0.771.021.06
拓日新能1.831.050.96
亿晶光电1.240.961.73
平均值1.281.011.25
艾能聚1.090.901.38
速动比率芯能科技0.770.900.97
拓日新能1.830.900.82
亿晶光电1.240.841.57
平均值1.280.881.12
艾能聚0.810.761.03
资产负债率(合并)芯能科技48.76%45.21%45.38%
拓日新能39.86%52.52%52.79%

1-1-256

亿晶光电66.44%64.43%48.34%
平均值51.69%54.05%48.84%
艾能聚34.98%31.71%24.81%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上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资金投入需求较大,而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规模较大;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EPC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对资金需求量亦相对增加;3)公司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公司短期债务融资提供偿债保障,使用短期债务融资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规模及晶硅电池片业务规模均存在一定差距。

(八) 股东权益

1. 股本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总体上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值,主要原因包括:1)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建分布式光伏电站,资金投入需求较大,而公司融资渠道较为单一,资金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导致短期借款规模较大;2)报告期内,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EPC业务规模的不断增长,对资金需求量亦相对增加;3)公司具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为公司短期债务融资提供偿债保障,使用短期债务融资可以有效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远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在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规模及晶硅电池片业务规模均存在一定差距。

2020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1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7,132,175.00107,132,175.00

单位:元

2019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20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7,132,175.00107,132,175.00

单位:元

2018年12月31日本期变动2019年12月31日
发行新股送股公积金转股其他小计
股份总数107,132,175.00107,132,175.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资本公积

1-1-257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4,997,768.90--134,997,768.9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34,997,768.90--134,997,768.9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4,997,768.90--134,997,768.9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34,997,768.90--134,997,768.9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134,997,768.90--134,997,768.90
其他资本公积----
合计134,997,768.90--134,997,768.90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6.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7.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本公积系资本溢价,未发生变化,为134,997,768.90元。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7,719,593.688,059,437.4325,779,031.11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7,719,593.688,059,437.4325,779,031.11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1-258

法定盈余公积17,719,593.6817,719,593.68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7,719,593.6817,719,593.68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14,895,283.432,824,310.2517,719,593.68
任意盈余公积
合计14,895,283.432,824,310.2517,719,593.6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2021年末公司盈余公积较2020年末增加805.94万元,系按照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19年末公司盈余公积较2018年末增加282.43万元,系按照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133,886,992.65200,584,244.34151,796,000.24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1,372,775.06-613,638.62-8,084.17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132,514,217.59199,970,605.72151,787,916.07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059,437.432,824,310.25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53,566,087.5038,567,583.00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116,596,895.54133,886,992.65199,970,605.72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2021年期初未分配利润-1,372,775.06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319,364.02元。

(3)由于会计差错更正,影响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294,274.60元,影响2020年期初未分配利润-8,084.17元。

1-1-259

(4)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披露事项

无。无。

10. 股东权益总体分析

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45,982.01万元、39,373.65万元和38,450.59万元,2020年度股东权益下降主要受经营亏损及支付股利影响;2021年度股东权益下降主要系支付股利5,356.61万元所致。

(九)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分别为45,982.01万元、39,373.65万元和38,450.59万元,2020年度股东权益下降主要受经营亏损及支付股利影响;2021年度股东权益下降主要系支付股利5,356.61万元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42,880.5833,823.0049,719.72
银行存款20,081,646.706,560,146.4717,562,759.87
其他货币资金4,994,699.5536,274.07654,828.29
合计25,119,226.836,630,243.5418,267,307.88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994,699.5536,274.07654,828.29
合计4,994,699.5536,274.07654,828.2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0

2. 预付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1,826.73万元、663.02万元和2,511.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77%、5.37%和16.71%,2020年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股利支付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账龄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0,029,985.73100.00%2,125,566.77100.00%447,327.65100.00%
1至2年
2至3年
3年以上
合计10,029,985.73100.00%2,125,566.77100.00%447,327.65100.00%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报告期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5,188,658.8551.73%
上海天华易衡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0019.94%
安徽华顺半导体发展有限公司1,203,584.0912.00%
湖南凯通电力有限公司500,000.004.99%
杭州品联科技有限公司479,400.004.78%
合计9,371,642.9493.44%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1,310,870.0861.67%
江西佳银科技有限公司287,700.0013.54%
温州海旭科技有限公司237,800.0011.19%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190.483.58%
赛维LDK太阳能高科技(新余)有限公司69,027.083.25%
合计1,981,587.6493.23%

1-1-261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比例(%)
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177,777.7939.74%
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42,019.8231.75%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76,190.4817.03%
苏州协鑫光伏科技有限公司36,090.998.07%
昆山惠业环保设备有限公司8,077.431.81%
合计440,156.5198.40%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分别为44.73万元、212.56万元和1,003.0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6%、1.72%和6.67%,占比较小。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的材料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790.44万元,一方面受硅片价格上涨,市场供应紧缺,部分供应商采用先款后货的结算方式,另一方面公司根据生产计划,年末原材料采购备货量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261,000.0026,100.00234,900.00
合计261,000.0026,100.00234,900.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235,136.2911,756.81223,379.48
合计235,136.2911,756.81223,379.48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

1-1-262

31日转回转销其他减少31日
按组合计提11,756.8126,100.0011,756.8126,100.00
合计11,756.8126,100.0011,756.8126,100.00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转回转销其他减少
按组合计提11,756.8111,756.81
合计11,756.8111,756.81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的合同资产为质保期在1年内的应收质保金,2020及2021年末的账面价值分别为22.34万元和23.49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18%和0.16%,占比较小。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352,196.32279,683.1190,618.34
合计352,196.32279,683.1190,618.34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370,732.97100.00%18,536.655.00%352,196.32
合计370,732.97100.00%18,536.655.00%352,196.32

单位:元

类别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1-1-263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294,403.27100.00%14,720.165.00%279,683.11
合计294,403.27100.00%14,720.165.00%279,683.11

单位:元

类别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95,387.73100.00%4,769.395.00%90,618.34
合计95,387.73100.00%4,769.395.00%90,618.34

1)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90,000.004,500.005.00%
账龄组合280,732.9714,036.655.00%
合计370,732.9718,536.65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75,000.003,750.005.00%
账龄组合219,403.2710,970.165.00%
合计294,403.2714,720.165.00%

单位:元

组合名称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60,000.003,000.005.00%
账龄组合35,387.731,769.395.00%
合计95,387.734,769.395.00%

确定组合依据的说明:

1-1-264

3)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按下表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1年1月1日余额14,720.1614,720.16
2021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转入第二阶段
--转入第三阶段
--转回第二阶段
--转回第一阶段
本期计提3,816.493,816.49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本期核销
其他变动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8,536.6518,536.65

对报告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保证金及押金90,000.0075,000.0060,000.00
备用金

1-1-265

往来款
应收暂付款280,732.97219,403.2735,387.73
合计370,732.97294,403.2795,387.73

2) 按账龄披露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1年以内305,732.97244,403.2735,387.73
1至2年15,000.00-10,000.00
2至3年--50,000.00
3年以上---
3至4年-50,000.00-
4至5年50,000.00--
5年以上---
合计370,732.97294,403.2795,387.73

3) 报告期内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海盐迪曼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34,052.221年以内36.16%6,702.61
嘉兴市中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82,916.841年以内22.37%4,145.84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0.004-5年13.49%2,500.00
嘉善力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27,700.001年以内7.47%1,385.00
浙江华鑫建设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0.001年以内5.39%1,000.00
合计-314,669.06-84.88%15,733.45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20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海盐迪曼新材料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57,493.311年以内53.50%7,874.67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0.003-4年16.98%2,500.00

1-1-266

嘉兴市中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44,662.271年以内15.17%2,233.11
海盐丽彩布艺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6,122.091年以内5.48%806.10
海盐南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押金保证金15,000.001年以内5.10%750.00
合计-283,277.67-96.23%14,163.88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款项性质2019年12月31日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浙江海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14,156.671年以内14.84%707.84
嘉兴市中晶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应收暂付款21,231.061年以内22.26%1,061.55
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押金保证金10,000.001-2年10.48%500
浙江群大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0.002-3年52.42%2,500.00
合计-95,387.73-100.00%4,769.39

5) 涉及政府补助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主要是押金保证金、应收暂付款。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06万元、27.97万元和35.22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05%、0.23%和0.23%,金额较少。

种类

种类2021年12月31日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9,989,399.10
合计9,989,399.10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7

6. 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公司应付票据均为银行承兑汇票。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金额分别为2,830.58万元、

731.60万元和998.94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2.99%、5.32%和7.25%,2020年应付票据减少2,098.98万元,主要系本年硅片等原材料价格下降,致使采购金额下降,相应票据结算金额减少。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材料款21,916,811.11
工程款5,532,833.04
设备款267,929.20
组件代加工款2,274,013.00
其他766,326.74
合计30,757,913.09

(2) 按收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付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款项性质
内蒙古上航新能源有限公司7,581,400.0024.65%材料款
昆山克瑞斯化学品有限公司3,021,809.929.82%材料款
浙江晟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274,013.007.39%组件代加工款
嘉兴兆辉新能源有限公司1,636,546.255.32%材料款、工程款
嘉善澳邦化工有限公司1,208,587.663.93%材料款
合计15,722,356.8351.12%-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68

7. 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为24.46%、17.63%和14.87%。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金额逐年减少,主要系上游硅片供应紧张,部分供应商采用预付采购款的方式。截至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中除海盐新朵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5.54万元的中介机构住宿费欠款外,无应付持有公司5%及以上表决权股份股东及其控制的关联方的欠款。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520,987.1024,306,399.5424,159,767.054,667,619.59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425,224.861,305,880.70119,344.16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4,520,987.1025,731,624.4025,465,647.754,786,963.75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910,437.0523,082,009.8923,471,459.844,520,987.10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37,199.00142,571.25279,770.25-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047,636.0523,224,581.1423,751,230.094,520,987.1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短期薪酬4,899,319.7526,547,735.7126,536,618.414,910,437.05
2、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127,576.801,359,924.801,350,302.60137,199.00
3、辞退福利----
4、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合计5,026,896.5527,907,660.5127,886,921.015,047,636.05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1-269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406,472.6021,982,465.9021,836,479.404,552,459.10
2、职工福利费-912,001.50912,001.50-
3、社会保险费77,314.501,012,945.341,005,399.3584,860.49
其中:医疗保险费77,314.50881,818.38885,057.8474,075.04
工伤保险费-131,126.96120,341.5110,785.45
生育保险费----
4、住房公积金37,200.00376,350.00383,250.0030,30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2,636.8022,636.8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520,987.1024,306,399.5424,159,767.054,667,619.59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787,260.0521,143,509.0521,524,296.504,406,472.60
2、职工福利费-670,404.86670,404.86-
3、社会保险费80,427.00783,508.38786,620.8877,314.50
其中:医疗保险费61,503.00770,195.25754,383.7577,314.50
工伤保险费12,300.6013,313.1325,613.73-
生育保险费6,623.40-6,623.40-
4、住房公积金42,750.00460,050.00465,600.0037,20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4,537.6024,537.6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910,437.0523,082,009.8923,471,459.844,520,987.10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4,783,778.7124,075,319.8024,071,838.464,787,260.05
2、职工福利费-1,151,746.031,151,746.03-
3、社会保险费74,933.04805,792.08800,298.1280,427.00
其中:医疗保险费57,189.60609,249.40604,936.0061,503.00
工伤保险费11,584.56130,903.54130,187.5012,300.60
生育保险费6,158.8865,639.1465,174.626,623.40
4、住房公积金40,608.00490,513.00488,371.0042,750.00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24,364.8024,364.80-
6、短期带薪缺勤----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合计4,899,319.7526,547,735.7126,536,618.414,910,437.05

(3) 设定提存计划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1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376,076.101,260,848.26115,227.84
2、失业保险费-49,148.7645,032.444,116.32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425,224.861,305,880.70119,344.16

1-1-270

单位:元

项目2019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20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32,468.00137,655.00270,123.00-
2、失业保险费4,731.004,916.259,647.25-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37,199.00142,571.25279,770.25-

单位:元

项目2018年12月31日本期增加本期减少2019年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23,177.601,313,039.701,303,749.30132,468.00
2、失业保险费4,399.2046,885.1046,553.304,731.00
3、企业年金缴费----
合计127,576.801,359,924.801,350,302.60137,199.00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9.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主要为应付工资、奖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504.76万元、452.10万元和478.70万元,占各期末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33%、

2.47%和2.31%,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变动不大,与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相匹配。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10,994.32184,016.9136,646.32
合计110,994.32184,016.9136,646.32

(1)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1-1-271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租赁费102,402.82125,985.2033,696.32
押金34,594.292,950.00
员工费用报销8,591.5023,437.42-
合计110,994.32184,016.9136,646.32

2) 其他应付款账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110,994.32100.00%183,116.9199.51%34,896.3295.22%
1至2年900.000.49%
5年以上1,750.004.78%
合计110,994.32100.00%184,016.91100.00%36,646.32100.00%

3)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金额前五名单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单位名称2021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63,353.301年以内57.08%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33,696.331年以内30.36%
肖汤华非关联方报销费用5,742.001年以内5.17%
创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3,666.671年以内3.30%
顾玲娟非关联方报销费用1,893.001年以内1.71%
合计--108,351.30-97.62%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20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浙江德通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88,888.881年以内48.30%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33,696.321年以内18.31%
海盐宏业服饰有非关联方租赁费19,047.621年以内10.35%

1-1-272

限公司
张范明非关联方费用报销16,032.421年以内8.71%
嘉兴乐创紧固件科技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15,546.671年以内8.45%
合计--173,211.91-94.13%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2019年12月31日
与本公司关系款项性质金额账龄占其他应付款总额的比例(%)
浙江嘉顺包装材料有限公司非关联方租赁费33,696.321年以内91.95%
职工押金非关联方押金1,200.001年以内3.27%
职工押金非关联方押金1,750.001年以上4.78%
合计--36,646.32-100.00%

(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0.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合同负债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付款包括租赁费、押金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

3.66万元、18.40万元和11.10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比重分别为0.03%、0.13%和0.08%,占比较小,2020年度其他应付款增加主要为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租金;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承租的房产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货款3,510,744.95352,878.80-
合计3,510,744.95352,878.80-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3

11.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12. 递延收益

□适用 √不适用

13.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预收的与合同有关的货款在合同负债列示,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35.29万元和351.07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6%和2.55%,占比较小。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2,935,633.58482,769.094,956,813.90771,992.85
未实现利润9,337,224.471,400,583.679,955,255.201,493,288.28
合计12,272,858.051,883,352.7614,912,069.102,265,281.13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6,867,445.871,050,117.36
未实现利润10,573,285.951,585,992.89
合计17,440,731.822,636,110.25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各期末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45,053,597.5946,251,388.032,515,821.12
可抵扣亏损101,653.635,176,806.7799,836.13
合计45,155,251.2251,428,194.802,615,657.25

1-1-27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年份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备注
2023年2,112.412,112.412,112.41
2024年94,109.8797,723.7297,723.72
2025年2,050.57126,039.77
2026年3,380.78
2030年4,950,930.87
合计101,653.635,176,806.7799,836.13-

(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4.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263.61万元、226.53万元和188.3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60%、0.50%和0.43%,递延所得税资产系公司按照会计政策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可抵扣亏损等导致的会计与税法规定之间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7,772,284.0621,720,794.1827,015,655.25
IPO申报中介费用1,462,000.00
合计17,772,284.0621,720,794.1828,477,655.2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5.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847.77万元、2,172.08万元和1,777.23万元,占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80%、17.61%和11.82%,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系报告期内增加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额。

项目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拆迁电站补偿款2,398,150.72-2,398,150.72---
合同资产854,269.5742,713.48811,556.09261,000.0013,050.00247,950.00
合计3,252,420.2942,713.483,209,706.81261,000.0013,050.00247,950.00

1-1-275

项目2019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待拆迁电站补偿款---
合同资产---
合计---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6. 其他披露事项

2020年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4.80万元和320.97万元,主要包括待拆迁电站补偿款及到期日一年以上的未到期的质保金。待拆迁电站补偿款系自持分布式电站的屋顶因政府拆迁,拟将其搬迁至政府安置的另一个屋顶项目,预计取得相应补偿,可弥补重建相应支出,不存在减值。无。

17. 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

无。

(1)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车间改造发生的成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末金额分别为291.14万元、156.31万元和44.3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6%、0.34%和0.10%,占比较小。 (2)使用权资产与租赁负债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承租的房产同时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截至2021年末,公司使用权资产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租用屋顶所形成,账面价值为2,81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为6.37%。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房屋及建筑物合 计

1-1-276

账面原值
期初数31,715,911.1331,715,911.13
本期增加金额507,184.72507,184.72
1) 租入507,184.72507,184.72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数32,223,095.8532,223,095.85
累计折旧
期初数2,765,460.032,765,460.03
本期增加金额1,357,677.521,357,677.52
1) 计提1,357,677.521,357,677.52
本期减少金额
期末数4,123,137.554,123,137.55
账面价值
期末账面价值28,099,958.3028,099,958.30

2)租赁负债截至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租用屋顶确认使用权资产对应的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2,904.78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为42.09%,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 盈利情况分析

(一) 营业收入分析

1. 营业收入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339,605,603.7499.36%255,882,953.8899.41%359,283,271.4799.56%
其他业务收入2,189,779.290.64%1,519,740.780.59%1,579,709.400.44%
合计341,795,383.03100.00%257,402,694.66100.00%360,862,980.8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77

2. 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9.56%、99.41%和99.36%,占比均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稳定。

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系电力能源及废料销售收入,其中电力收入主要系公司厂区附近的少量企业由于受电压限制,接入发行人的高压专线,每家公司均装有一个统计电力使用情况的分电表,由公司统一与国家电网结算并根据分电表统计的电力使用情况向其收取电力费用。报告期各期,其销售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80,626,295.8323.74%74,784,126.2629.23%73,235,929.2620.38%
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20,639,477.636.08%13,133,421.965.13%607,619.470.17%
晶硅太阳能电池片209,863,567.1661.80%161,874,456.5263.26%285,432,577.0479.44%
电池片代加工23,097,399.626.80%2,474,711.980.97%-0.00%
组件收入5,378,863.501.58%3,616,237.161.41%7,145.700.00%
合计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晶硅电池片销售收入,合计收入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44%、63.26%和61.80%,占比呈下降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顺应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响应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号召,抓住下游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历史性发展机遇,并根据自身客户渠道积累和分布式光伏电站运营经验,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和投资。 (1)晶硅电池片的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收入来自晶硅电池片的销售,报告期各期晶硅电池片销售收入分别为28,543.26万元、16,187.45万元和20,986.36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9.44%、63.26%和61.80%,报告期内,公司晶硅电池片的销量及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同比变动金额同比变动金额
收入(万元)20,986.3629.65%16,187.45-43.29%28,543.26
销量(万片)7,935.703.73%7,650.69-12.63%8,756.89
单价(元/片)2.6424.99%2.12-35.09%3.26
销量变动对收入影响603.02-3,605.66958.26

1-1-278

(万元)
单价变动对收入影响(万元)4,195.89-8,750.15-8,323.24

由上表可知,2020年度晶硅电池片销售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较大所致,主要原因包括:(1)随着上游硅料企业扩产,晶硅料价格持续下降,进而向下游硅片领域传导,由于电池片生产成本构成中硅片成本占比较高,导致电池片价格下降;(2)随着单晶PERC工艺的普及,多晶硅电池片国内市场逐渐被单晶硅取代,目前多晶硅电池片全球主要市场在印度、南美等地区,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扩散影响,海外市场开工率不足,市场需求骤减,导致单价及销量均存在一定程度的下降。

2021年度受海外疫情扩散放缓,全球市场需求逐渐回暖,晶硅电池片产品价格回暖,较2020年度同比上涨24.99%,导致晶硅电池片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65%。

(2)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情况

公司自持分布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相较于公司其它两项业务来说,毛利率高且业务稳定,抗风险能力强,可源源不断地享受投资回报。该业务是公司未来经营的主要发展方向,也是未来营收、利润的主要增长点,公司将继续聚焦自持分布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该业务收入主要受自持电站装机容量、日照时间、运维管理效率和经验等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各期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323.59万元、7,478.41万元和8,062.63万元,呈逐年增长趋势。

发电收入逐年增长主要系公司顺应光伏行业发展趋势,并根据自身战略和资金实力,在报告期内持续加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具体分析如下:

1)鉴于分布式光伏电站发电业务具有投资收益长期稳定、闲置资源利用以及国家政策大力支持等优势,光伏行业内主要企业均把自持光伏电站业务作为其重点业务方向,扩大自持电站规模已成为光伏行业的主要发展趋势。

2)公司在结合行业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明确了扩大自持电站规模作为业务发展的战略方向。公司结合自身资金实力,持续增加自持电站的规模,获得长期稳定的发电收入和利润,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公司凭借在浙江本地的品牌效应以及专业化的服务,与多家中小企业达成合作意向。报告期内各期,公司的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分别为83.85MW、107.16MW和114.28MW,逐年递增。未来,随着公司在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逐步并网以及新项目的落地投建,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规模将逐步增加,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增长的发电收入。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主要模式包括“自发自用、余额上网及“全额上网”两种模式。公司“自发自用”的客户为企业方用户;“余电上网”、“全额上网”的购电方为各分布式电站所在地的国家电网公司,报告期内各期,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主要经营状况如下:

1-1-279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装机容量(MW)114.28107.1683.85
其中:全额上网17.9517.9513.45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97.5589.6270.60
二、发电量(万kwh)11,317.089,393.377,722.02
其中:全额上网1,710.701,487.341,233.07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9,606.387,906.046,488.96
三、电费及补贴收入(万元)8,062.637,478.417,323.59
其中:全额上网943.83870.08721.12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7,118.806,608.336,602.47
四、单价(元/kwh)0.710.800.95
其中:全额上网0.550.580.58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0.740.841.02

由上表可知,随着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的增加,发电量及营业收入均呈增长趋势,报告期内各期,发电量较上年同期的增长率分别为37.07%、21.64%及20.48%,与该业务的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一致。售电单价的下降主要系国家加快光伏补贴退坡,新建电站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3)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情况

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开发及服务主要为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者提供屋顶资源、电站所需硬件、并网支持及后续智能化运营和维护等服务, 报告期内收入分别为60.76万元、1,313.34万元和2,063.9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17%、5.13%和6.08%。报告期内的增长,主要包括:

①光伏电站建设需求增加,公司服务电站项目增加;②2021年6月,公司新增分布式光伏电站EPC业务,2021年度已完成3个项目共计4.40MW的并网验收。

(4)电池片代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片代工业务收入分别为0万元、247.47万元和2,309.74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97%和6.80%。

公司光伏电池片代工业务的主要客户包括爱康科技、温州旭晶等。公司光伏电池片代工业务的合作模式为,由客户提供光伏电池生产所需硅片,公司按照客户的产品要求、交期等代工电池片产品,加工完成后按照双方约定的加工价格及加工数量进行结算及交付,确认电池片代工业务收入。报告期内,公司光伏组电池片代加工业务集中度较高,其中2021年度电池片代加工业务收入基本来自爱康科技。

(5)组件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组件销售金额分别为0.71万元、361.62万元和537.8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002%、1.41%和1.58%,占比较小。

3.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1-1-280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合计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公司内销收入基本分布于江浙沪长三角核心区域,该地区光照资源条件好,且位于华东地区的江浙沪地区地方经济活跃,企业用电量需求旺盛、光伏上网电价较高,光伏电站投资效益相对较高,因此发展光伏发电具有一定优势;此外,公司境内生产基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位处杭州湾北侧,系上海、杭州、苏州及宁波四大城市中心位置,运输至江浙沪地区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也有助于公司在相应地区销售业务的拓展。

4.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销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合计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1

由上表可知,报告期内,公司自产电池片贸易商的销售均价低于终端用户,主要原因系贸易商多出口海外发展中国家,电池片功率要求相对较低所致。

5. 主营业务收入按季度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第一季度64,524,370.8119.00%46,529,998.6218.18%67,996,721.7418.93%
第二季度87,123,599.7725.65%54,351,648.7721.24%114,434,493.0631.85%
第三季度90,382,627.2226.61%83,541,325.2832.65%110,463,923.3230.75%
第四季度97,575,005.9428.73%71,459,981.2127.93%66,388,133.3518.48%
合计339,605,603.74100.00%255,882,953.88100.00%359,283,271.47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主营业务收入按 分类

□适用 √不适用

1-1-282

7. 前五名客户情况

单位:元

2021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111,322,764.6832.57%
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51,177,539.9514.97%
3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49,220,739.5814.40%
4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3,001,963.816.73%
5镇江品诺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9,826,841.812.88%
合计244,549,849.8371.55%-
2020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63,595,813.3124.71%
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36,733,472.3214.27%
3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31,483,999.9812.23%
4温州旭晶新材料有限公司14,303,625.905.56%
5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3,445,486.735.22%
合计159,562,398.2461.99%-
2019年度
序号客户销售金额年度销售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06,726,591.4229.58%
2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52,172,508.5214.46%
3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32,386,190.778.97%
4丽瀑光能(常熟)有限公司27,981,029.567.75%
5江苏赛拉弗光伏系统有限公司20,317,673.385.63%
合计239,583,993.6566.39%-

注1: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包括浙江正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及海宁正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2: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包括国网浙江海盐县供电有限公司、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嘉兴供电公司、国网浙江德清县供电有限公司、国网(嘉兴)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海盐南原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浙江海宁市供电有限公司、国网浙江诸暨市供电有限公司、国网浙江长兴县供电有限公司及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金华供电公司。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8.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3,958.40万元、15,956.24万元和24,454.98万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39%、61.99%和71.55%,各年度前五大客户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1)第三方回款

1-1-283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个人账户收款情形系为满足交易对方的实际需求所致,每年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额较小,收款比例逐年降低,2021年已不存在个人账户收款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2020年11月,公司已注销出纳个人卡,留存资金已全额归还公司,并于2021年4月28日第四届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采用追溯重述法对个人卡业务涉及的收支差错进行了更正。

1-1-284

9. 营业收入总体分析

(二) 营业成本分析

1. 成本归集、分配、结转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服务以及晶硅电池片销售及代加工业务,合计收入占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9.56%、

99.41%和99.36%,占比均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稳定。

(1)各项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方法

①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电站业务成本主要由折旧费用、运维费用及其他费用组成。折旧费用系各电站相关设备折旧,运维费用主要归集人工及维修保养费等,其他费用根据各电站实际发生的费用归集到营业成本。由于电力产品不能储存,不存在未完工的在产品,因此成本无需在在产品及产成品之间分配。

②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业务

公司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业务主要成本由建设该项目所发生的材料费、施工费、设计费及其他等组成。根据电站项目进行成本归集。

③晶硅电池片

公司晶硅电池片的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直接材料:公司根据领料凭证进行材料领用,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算原材料领用金额并在生产成本“直接材料”中归集。直接材料按在产品和产成品的数量比例进行分配。

直接人工:与产品生产直接相关人员的薪酬,直接归集到生产成本中的“直接人工”项目。

制造费用:公司根据生产设备的折旧、能源费、维修保养费等项目的实际发生额归集至“制造费用”。

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成本分配原则:由于多晶硅电池片产品的生产周期较短,在分配完工产品与在产品的生产成本时,根据当期完工产品数量和在产品数量进行分配,其中,在产品仅分配直接材料成本,不分配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

代加工与自产电池片的分配原则:代加工硅片由受托方提供,无需进行区分,辅材、直接人工、制造费用根据本期硅片的领用量进行分配。

1-1-285

2. 营业成本构成情况

单位:元

(2)各项成本结转方法

①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

由于公司电力产品无在产品,分布式电站发电过程发生的全部费用既是产品生产成本,也是电力产品的销售成本。因此公司每月末将电站折旧费用、运维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直接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②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业务

分布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业务,按项目并网时点将工程结算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③晶硅电池片

公司根据前述各成本项目的归集和分配方法,核算出产品的生产成本金额,将完工产品的金额结转至相应的库存商品成本,在产品金额结转至下期期初在产品生产成本。每月末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公司成本核算方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报告期营业成本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发行人关联方或潜在关联方代发行人支付成本费用的情形。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68,775,892.7899.56%216,113,452.3799.53%281,199,522.5899.68%
其他业务成本1,177,967.300.44%1,022,793.080.47%905,515.830.32%
合计269,953,860.08100.00%217,136,245.45100.00%282,105,038.41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28,210.50万元、21,713.62万元和26,995.39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28,119.95万元、21,611.35万元和26,877.5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达到99.50%以上,其他业务成本占各期营业成本的比例较低,与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基本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86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91,046,603.8971.08%133,557,605.6361.80%205,978,481.8873.25%
直接人工19,880,095.677.40%18,516,164.148.57%18,294,802.106.51%
制造费用26,833,877.329.98%36,797,941.8317.03%36,827,371.1313.10%
运输费317,566.130.12%338,242.730.16%-0.00%
电站折旧及租赁费21,518,764.468.01%19,613,302.929.08%17,275,161.686.14%
运维费2,744,383.251.02%2,278,303.031.05%2,384,739.610.85%
施工费2,563,345.680.95%1,874,834.180.87%52,871.560.02%
设计费354,231.480.13%225,355.260.10%4,071.400.00%
委外加工费3,154,537.881.17%2,330,167.351.08%3,616.410.00%
其他362,487.020.13%581,535.300.27%378,406.810.13%
合计268,775,892.78100.00%216,113,452.37100.00%281,199,522.5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或服务分类

单位:元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产品发生的运输费用属于合同履约成本,由销售费用调整至主营业务成本进行核算。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电站折旧及租赁费等构成,由于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的成本占比较低,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成本变化主要受晶硅电池片业务影响,晶硅电池片成本构成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较高,2020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下降6,508.61万元,降幅为23.15%,主要系晶硅电池片销量及主要原材料硅片价格下降综合影响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24,625,634.739.16%22,473,141.2510.40%20,038,308.107.13%
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16,895,877.296.29%10,849,299.695.02%511,749.730.18%
晶硅电池片200,729,964.3674.68%176,537,974.7181.69%260,642,372.7292.69%
电池片代加工21,890,832.398.14%2,556,436.391.18%-0.00%
组件4,633,584.011.72%3,696,600.331.71%7,092.030.00%
合计268,775,892.78100.00%216,113,452.37100.00%281,199,522.5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87

报告期内,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开发及服务业务成本分别为51.17万元、1,084.93万元和1,689.59万元,逐年递增,主要系公司开发及服务的电站项目增加所致,与营业收入趋势一致,其成本构成材料费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均超过80%。

1-1-288

公司晶硅电池片代加工业务的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构成。其中,直接材料主要包括银浆、铝浆等晶硅电池片原辅材料;人工成本主要为生产员工的薪酬及奖金等;制造费用主要为厂房和设备的折旧费用、水电能源等费用构成。 电池片代加工业务的硅片由客户提供,因此直接材料占比较自产电池片业务相对较低,直接人

1-1-289

5. 主营业务成本按销售区域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工及制造费用的构成与自产电池片业务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电池片代加工业务的营业成本与其营业收入保持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地区268,775,892.78100.00%215,408,601.6299.67%281,199,522.58100.00%
华北地区-0.00%110,945.130.05%-0.00%
华南地区-0.00%593,905.620.27%-0.00%
合计268,775,892.78100.00%216,113,452.37100.00%281,199,522.58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前五名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的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100%、99.67%和100%,与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占比结构一致。

2021年度

2021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浙江恒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2,572,899.6522.93%
2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42,957,150.4218.74%
3江西佳银科技有限公司18,233,080.577.95%
4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12,256,238.675.35%
5江苏诺亚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11,142,300.284.86%
合计137,161,669.5959.83%-
2020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14,928,786.449.40%
2嘉兴奥力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1,385,939.837.17%
3浙江绿远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27,654.886.31%
4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28,407.085.12%
5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7,828,931.014.93%

1-1-290

合计52,299,719.2432.93%-
2019年度
序号供应商采购金额年度采购额占比(%)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浙江溢闳光电科技有限公司55,637,312.6622.91%
2温州百润投资有限公司27,866,289.5811.47%
3浙江恒都光电科技有限公司26,391,896.7010.87%
4浙江绿谷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4,589,400.606.01%
5上海匡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1,175,998.484.60%
合计135,660,898.0255.86%-

注:协鑫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曾用名: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包括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及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包括连云港神舟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内蒙古上航新能源有限公司。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分别为13,566.09万元、5,229.97万元和13,716.17万元,占采购总额比例分别为55.86%、32.93%和59.83%。2020年受电池片业务市场需求影响,相关生产原辅材料采购减少,导致采购相对分散。除2020年第二大供应商嘉兴奥利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外,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与发行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无。

8. 营业成本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均在99.5%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73.25%、61.80%及71.08%。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趋势一致。

(三) 毛利率分析

1. 毛利按产品或服务分类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占比均在99.5%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占比最高,报告期内分别为73.25%、61.80%及71.08%。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波动趋势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71,147,277.0998.60%40,107,744.2498.78%78,083,748.8999.14%
其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56,000,661.1077.61%52,310,985.01128.83%53,197,621.1667.55%
分布式光伏开发3,743,600.345.19%2,284,122.275.63%95,869.740.12%

1-1-291

及服务
晶硅电池片9,451,168.9313.10%-14,325,275.46-35.28%24,790,204.3231.48%
电池片代加工1,206,567.231.67%-81,724.41-0.20%--
组件745,279.491.03%-80,363.17-0.20%53.67-
其他业务毛利1,011,811.991.40%496,947.701.22%674,193.570.86%
合计72,159,089.08100.00%40,604,691.94100.00%78,757,942.46100.00%

注:根据新收入准则相关规定,自2020年起公司将产品运输费用计入营业成本进行核算。为保证报告期内数据可比,对2020年及2021年毛利和毛利率进行分析时,如无特别说明,上表及下文分析均使用不含运输费用的营业成本。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主营业务按产品或服务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7,808.37万元、4,010.77万元和7,114.73万元,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9.14%、98.78%和98.60%。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其毛利占比分别为67.55%、128.83%和77.61%。2020年度,公司电池片业务受疫情及光伏补贴政策退坡,导致上游硅片价格下降及下游市场需求减弱,电池片产品单价大幅下滑,较2019年度同比下降35.09%,导致毛利由正转负。公司其他业务主要为电力及晶硅电池片生产过程中的废料销售,报告期内的毛利占比较低。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69.46%23.74%69.95%29.23%72.64%20.38%
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18.14%6.08%17.39%5.13%15.78%0.17%
晶硅电池片4.50%61.80%-8.85%63.26%8.69%79.44%
电池片代加工5.22%6.80%-3.30%0.97%--
组件13.86%1.58%-2.22%1.41%0.75%0.00%
合计20.95%100.00%15.67%100.00%21.7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2

报告期内,公司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毛利率分别为72.64%、69.95%及69.46%,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平均单价降幅大于单位成本的降幅。售电平均单价下降的主要原因系光伏补贴政策逐渐退坡导致平均单价下降所致。平均成本的下降主要原因系新建电站投资成本下降,导致单位折旧费用减少。 截至2021年末,公司已并网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114.28MW,均在浙江地区,年发电量为1.13亿度,年节约标准煤约3.42万吨,该业务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现金流及利润来源,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太阳能分布式发电这一细分领域,继续扩大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规模,通过众多分布式光伏项目,加速推进降碳减排,为国家“碳中和”、“碳达峰”的战略发展目标持续贡献力量。 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国家正积极建设和完善碳排放交易市场,碳市场交易正逐步覆盖、渗透各行各业,未来各类碳排放衍生品如碳排放权配额、CCER、绿色电力证书的交易将愈加活跃。光伏发电企业作为碳排放衍生品的重要“绿色产线”,有望参与其中,通过衍生品交易,将放大光伏电站的经济效益,电站投资价值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将对碳排放交易市场保持密切关注,对相关政策及规则的出台和调整持续跟踪,以获取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相关的增值收益。 (2)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 报告期内,分布式光伏开发及服务业务包括出售电站建设相关物资及分布式电站EPC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出售电站物资10.87%17.39%15.78%
分布式光伏电站EPC20.58%--
合计18.14%17.39%15.78%

1-1-293

注:销售单价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价格-上期毛利率; 平均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位价格-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价格 由上表可知,2020年度晶硅电池片销售业务毛利率下降,主要系销售单价的下降幅度大于平均单位生产成本的下降幅度所致,主要原因包括:1)随着上游硅料企业扩产,晶硅料价格持续下降,进而向下游硅片领域传导,由于硅片采购成本占比较高,导致电池片价格下降;2)随着单晶PERC工艺的普及,多晶硅电池片国内市场逐渐被单晶硅电池片取代,目前多晶硅电池片全球主要市场在印度、南美等地区,2020年度受海外疫情扩散影响,海外市场开工率不足,市场需求骤减,导致单价大幅下降;3)2015年以来,国家主管部门逐步确立了以电价补贴逐年退坡的方式,引导行业逐渐实现平价上网的总体目标。在相关政策的带动下,光伏组件整体售价逐年下降,并逐渐向产业链上游电池片、硅片及硅料转移。 2021年度的毛利率较2020年度上升,主要系销售单价上涨所致,主要原因包括:1)海外疫情扩散放缓,全球市场需求逐渐回暖,产品价格回暖;2)受硅料市场需求旺盛,市场供不应求,硅料供应商上调出厂价格,向下游硅片厂商传导,导致电池片生产成本上升。 (4)电池片代加工 报告期内,电池片代加工销售业务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项 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1-1-294

单价(元/片)1.191.24-
单位成本(元/片)1.131.28-
毛利率5.22%-3.30%-
毛利率变动8.53%--
单价因素变动对毛利率影响-3.73%--
单位成本因素对毛利率影响12.26%--

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为少量客户开展电池片代加工业务,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公司电池片代加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8.53%,主要系代加工业务的硅片由客户提供,公司提供其他材料及加工服务,因此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对高于自产电池片业务,随着本年度产量的增长,规模效应显现,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3. 主营业务按销售区域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0年度及2021年度为少量客户开展电池片代加工业务,由上表可知,2021年度公司电池片代加工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8.53%,主要系代加工业务的硅片由客户提供,公司提供其他材料及加工服务,因此人工及制造费用占比相对高于自产电池片业务,随着本年度产量的增长,规模效应显现,导致单位成本下降。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华东地区20.95%100.00%15.75%99.77%21.73%100.00%
华北地区---6.16%0.04%--
华南地区---20.19%0.19%--
合计20.95%100.00%15.67%100.00%21.7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主营业务按照销售模式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开发服务业务均在浙江省内,导致华东地区的毛利率与主营业务毛利率一致,2020年度华北地区及华南地区仅有少量的晶硅电池片销售业务,收入占比合计为

0.23%,占比较低,因此该地区毛利率与华东地区差异较大,对整体毛利率影响较少,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取决于华东地区。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直销20.95%100.00%15.67%100.00%21.73%100.00%
合计20.95%100.00%15.67%100.00%21.7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5

除2021年度以外,终端用户的毛利率均高于贸易商,主要系其产品的销售单价相对较高,2021年度的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系本年度试制品销售终端用户销售占比相对较高,由于试制品成本相对较高,因此毛利率低于贸易商。

5. 主营业务按照季度分类的毛利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毛利率(%)主营收入占比(%)
第一季度10.98%19.00%3.83%18.18%13.79%18.93%
第二季度27.66%25.65%37.89%21.24%22.64%31.85%
第三季度22.25%26.61%12.98%32.65%24.15%30.75%
第四季度20.34%28.73%9.63%27.93%24.29%18.48%
合计20.95%100.00%15.67%100.00%21.73%1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可比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

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毛利占比较高,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其影响。晶硅电池片销售及加工业务受下游光伏组件需求影响,无明显季节性;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成本相对稳定,发电收入主要受日照时间影响,由于夏季太阳辐射较强,光能资源丰富,因此,二、三季度的收入较高,导致其毛利率相对较高;因此公司二、三季度的毛利率相对较高。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54.82%50.97%44.77%
拓日新能33.54%30.27%30.30%

1-1-296

亿晶光电0.85%3.08%10.13%
平均数(%)29.74%28.11%28.40%
发行人(%)21.02%15.64%21.82%

注:上表数据2020年度和2021年度毛利率不剔除运费的影响。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注:上表数据2020年度和2021年度毛利率不剔除运费的影响。 报告期内,拓日新能及亿晶光电将光伏组件及电池片作为光伏产品合并披露,变动趋势与公司一致,芯能科技光伏制造产品主要系组件和方棒等,由于其2020年度减少低毛利率产品的销售规模,导致其光伏产品毛利率回升。

7. 其他披露事项

1-1-297

8. 毛利率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不剔除运费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82%、15.64%和21.02%,报告期内的波动主要受晶硅电池片市场需求变动、光伏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随着公司持续开展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逐渐增加,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及收入来源,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毛利率。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公司规模等差异导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 主要费用情况分析

单位:元

报告期内,不剔除运费影响,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1.82%、15.64%和21.02%,报告期内的波动主要受晶硅电池片市场需求变动、光伏补贴政策逐步退坡等因素综合影响所致,随着公司持续开展自持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报告期内该业务的毛利逐渐增加,为公司提供稳定的盈利及收入来源,并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毛利率。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差异,主要系业务结构、公司规模等差异导致,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销售费用947,729.780.28%1,322,847.860.51%1,551,405.130.43%
管理费用9,400,032.912.75%11,631,933.394.52%11,389,149.803.16%
研发费用1,314,406.530.38%961,684.920.37%2,662,084.510.74%
财务费用8,825,027.002.58%6,610,560.332.57%5,220,922.861.45%
合计20,487,196.225.99%20,527,026.507.97%20,823,562.305.7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 销售费用分析

(1) 销售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082.36万元、2,052.70万元和2,048.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7%、7.97%和5.99%。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业务招待费456,399.9048.16%849,604.0664.23%750,973.3248.41%
车辆费用127,251.4613.43%97,048.407.34%332,480.1121.43%
职工薪酬357,883.2637.76%318,324.3024.06%306,612.8019.76%
差旅费2,082.460.22%5,555.540.42%8,072.620.52%
其他4,112.700.43%52,315.563.95%153,266.289.88%
合计947,729.78100.00%1,322,847.86100.00%1,551,405.13100.00%

1-1-298

(2) 销售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0.13%0.31%0.44%
拓日新能0.63%1.44%3.21%
亿晶光电1.48%2.86%4.48%
平均数(%)0.75%1.54%2.71%
发行人(%)0.28%0.51%0.43%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各期,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芯能科技较为接近,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1)在业务结构方面,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开发服务业务特点,发生销售费用较少,光伏制造产品均为晶硅电池片销售及代加工,可比公司涵盖单晶、多晶光伏组件及电池片,且销售区域广、客户分散、规模较大,因此销售费用相对较高;2)在客户结构方面,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嘉兴周边的江浙沪地区,拥有一定的品牌知名度,且公司在行业深耕多年,与下游主要客户建立了稳固而深厚的合作关系,因此客户维护费用较低,专职销售人员较少,广告宣传费、差旅费等市场开拓支出较少;3)在销售区域方面,公司产品全部为境内销售,且主要集中在江浙沪等长三角地区,运输距离较近,因此运费相对较低。综上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299

2. 管理费用分析

(1) 管理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513,150.2937.37%3,428,038.5529.47%4,138,368.8336.34%
中介费用1,718,472.3018.28%2,675,424.0323.00%1,063,127.709.33%
折旧及摊销1,173,519.3212.48%1,615,506.3713.89%1,355,467.5511.90%
业务招待费964,611.0110.26%1,546,324.0613.29%1,920,209.0116.86%
差旅费690,450.637.35%847,870.767.29%1,012,974.878.89%
污泥处置费703,188.127.48%691,727.275.95%902,035.757.92%
租赁费31,122.940.33%372,079.163.20%368,518.403.24%
办公费164,669.891.75%235,247.932.02%386,961.383.40%
其他440,848.414.69%219,715.261.89%241,486.312.12%
合计9,400,032.91100.00%11,631,933.39100.00%11,389,149.80100.00%

(2) 管理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12.65%19.84%26.18%
拓日新能9.07%9.09%9.75%
亿晶光电3.39%5.22%6.47%
平均数(%)8.37%11.38%14.13%
发行人(%)2.75%4.52%3.16%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与亿晶光电较为接近,芯能科技管理费用率较高受其2018年IPO完成后中介费用增加所致,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原因包括:1)在业务规模方面,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2)在员工薪酬方面,公司位于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均处于经济较为发达的一、二线城市,且公司管理人员中大多数为基层行政与财务人员,管理人员整体薪酬相对较低;3)在折旧摊销方面,公司办公用的固定资产金额及土地使用权金额相对较小,折旧摊销费用金额相对较小;4)在管理效率方面,公司注重高效管理,结合自身生产、管理特点等因素,制定了适合公司发展的运营模式以及扁平化管理方式,管理层级较少,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一定合理性。

1-1-300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研发费用分析

(1) 研发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和中介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发生额分别为1,138.91万元、1,163.19万元和940.0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6%、4.52%和2.75%。公司管理费用2021年较上年减少223.19万元,降幅为19.19%,主要原因系中介费用、业务招待费下降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职工薪酬分别为413.84万元、342.80万元和351.32万元,2020年度公司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下降较多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减员增效,管理人员有所减少;2)2020年受疫情影响对企业承担的员工社保进行了阶段性减免。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研发人员薪酬等803,108.0561.10%436,977.8245.44%1,558,437.8858.54%
材料费等450,613.5034.28%383,421.0839.87%844,654.5231.73%
折旧费用8,525.110.65%110,526.9711.49%184,199.626.92%
电费41,193.423.13%30,759.053.20%71,969.242.70%
其他10,966.450.83%-0.00%2,823.250.11%
合计1,314,406.53100.00%961,684.92100.00%2,662,084.51100.00%

(2) 研发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2.57%3.81%5.95%
拓日新能1.78%1.65%0.59%
亿晶光电2.69%2.92%3.16%
平均数(%)2.35%2.79%3.24%
发行人(%)0.38%0.37%0.74%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公司试制产品实现销售计入成本所致。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1

4. 财务费用分析

(1) 财务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费用8,474,338.896,154,419.705,894,251.21
减:利息资本化
减:利息收入110,413.43116,183.89127,430.56
汇兑损益
银行手续费29,818.7892,091.3960,991.38
其他431,282.76480,233.13-606,889.17
合计8,825,027.006,610,560.335,220,922.86

(2) 财务费用率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16.48%14.82%11.86%
拓日新能11.24%8.45%10.33%
亿晶光电1.85%0.43%0.13%
平均数(%)9.86%7.90%7.44%
发行人(%)2.58%2.57%1.45%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高于亿晶光电主要系其外销业务汇兑损益影响,另外2家高于公司的主要原因系其自持电站规模大于发行人,债务融资规模较高,导致利息费用较高。发行人现金流量状况良好,债务融资较少,利息费用与其银行借款金额相匹配。综上分析,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具有一定合理性。

注:数据来源于对应公司年报。

1-1-302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费用、利息收入等组成。其中,利息费用主要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支付的利息。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发生额分别为522.09万元、661.06万元和882.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45%、2.57%和2.58%。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息费用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包括:

1)随着公司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开发服务业务的开展,公司资金需求增加,有息负债增加;2)自2020年1月1日起,根据新收入准则,将客户及供应商的现金折扣收入计入收入及成本;3)自2021年1月1日起,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系按照新租赁准则核算的实际利率法计算摊销的利息支出144.04万元计入财务费用。无。

6. 主要费用情况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082.36万元、2,052.70万元和2,048.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7%、7.94%和5.99%。公司总体费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为:(1)公司拥有十余年光伏行业的客户资源积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影响力,市场开拓费用较低;(2)公司地处嘉兴市海盐县,人力成本及办公场所折旧相对一、二线城市较低;(3)公司管理效率较高,制定了严格的费用管控;(4)报告期内各期,研发试制品实现销售,追溯调整至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1,084.46万元、917.64万元和1,158.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01%、3.56%和3.39%。

(五) 利润情况分析

1. 利润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分别为2,082.36万元、2,052.70万元和2,048.7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7%、7.94%和5.99%。公司总体费用率较低,主要原因为:(1)公司拥有十余年光伏行业的客户资源积累,积累了良好的口碑及品牌影响力,市场开拓费用较低;(2)公司地处嘉兴市海盐县,人力成本及办公场所折旧相对一、二线城市较低;(3)公司管理效率较高,制定了严格的费用管控;(4)报告期内各期,研发试制品实现销售,追溯调整至营业成本金额分别为1,084.46万元、917.64万元和1,158.48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3.01%、3.56%和3.39%。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金额营业收入占比(%)
营业利润4,868.7214.24%-2,863.03-11.12%5,180.1614.35%
营业外收入4.960.01%230.010.89%150.920.42%
营业外支出31.650.09%28.740.11%13.520.04%
利润总额4,842.0314.17%-2,661.76-10.34%5,317.5614.74%
所得税费用271.210.79%89.840.35%216.860.60%
净利润4,570.8213.37%-2,751.60-10.69%5,100.7014.1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03

2.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营业外收入明细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的影响较小,2020年度净利润下降较多,主要原因系计提晶硅电池片资产组资产减值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接受捐赠
政府补助2,000,000.001,500,000.00
盘盈利得
保险理赔款2,000.00289,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11,074.62
无需支付的款项47,621.12
其他9,196.00
合计49,621.122,300,074.621,509,196.00

(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补助项目发放主体发放原因性质类型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是否特殊补贴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企业上市(第三批)财政奖励资金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无关1,500,000.00与收益相关
企业社保费返还海盐县人力社保局、海盐县财政局等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880,536.71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发明专利项目财政奖励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企业在线监控海盐县财政局等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15,500.00与收益相关

1-1-304

系统建设投资补助
IPO受理政府补助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金融办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无关2,000,000.00与收益相关
光伏发电项目补助款凤桥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54,050.00与收益相关
社保费返还海盐县就业管理处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17,913.56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纳税优胜企业奖励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20,000.00与收益相关
以工代训补贴海盐县人力社保局、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4,500.00与收益相关
疫情包车费用补贴海盐县人力社保局、海盐县交通运输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1,407.26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财政专利项目奖补海盐县人力社保局、海盐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000.00与收益相关
职工技能提升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纳税优胜奖励澉浦镇(南北湖风景区)委员会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00,0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海盐县科技项目财政奖补海盐县科技局、海盐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00与收益相关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海盐县人力社保局、海盐县财政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124,000.00与收益相关
发明专利授权奖补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45,000.00与收益相关
县级专利示范企业奖励海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符合发放条件与日常经营相关20,00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度失海盐县人公司符合与日常经49,202.85与收益

1-1-305

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力社保局、海盐县财政局发放条件营相关相关
合计538,202.852,749,870.822,616,036.71与收益相关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营业外支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150.92万元、230.01万元和4.96万元,其中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50.00万元、200.00万元和0万元。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本节“三、盈利情况分析”之“(五)利润情况分析”之“2.营业外收入情况”之“ (2)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对外捐赠20,000.00170,000.0035,000.00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96,533.72117,391.9895,191.88
税收滞纳金--4,972.79
其他--0.02
合计316,533.72287,391.98135,164.6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所得税费用情况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3.52万元、28.74万元和31.65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以及新冠疫情对外捐增。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330,167.46527,612.592,637,456.94
递延所得税费用381,928.37370,829.12-468,811.56
合计2,712,095.83898,441.712,168,645.38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1-1-306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润总额48,420,298.71-26,617,588.3653,175,645.28
按适用税率1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263,044.81-3,992,390.777,976,346.79
部分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2,414,084.772,279,445.781,842,751.07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21,053.34161,971.62926,912.78
税收优惠的影响
非应税收入的纳税影响-6,643,534.42-5,357,849.12-8,827,296.80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100,212.74204,918.22137,894.8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47,619.71-451,150.15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6,960.988,053,496.13392,031.72
税率变动导致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3,775.53
研发加计扣除的影响-276,219.51
所得税费用2,712,095.83898,441.712,168,645.38

(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216.86万元、89.84万元和271.21万元,所得税费用与公司利润总额变动趋势保持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了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无。

6. 利润变动情况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100.70万元、-2,751.60万元和4,570.82万元,净利润主要来源于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对公司利润影响较小,2020年度公司经营亏损主要系晶硅电池片市场需求减弱,产品毛利由正转负,同时公司对电池片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综合影响所致。2021年度净利润较2020年度增加7,322.42万元,主要原因为电池片市场行情回暖,产品毛利转正,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及开发业务毛利增加综合影响所致。

晶硅电池片业务虽收入规模较高,但对公司的毛利占比较低。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收入主要取决于装机容量、自发自用电站及运营维护效率等因素,报告期内,公司自持电站装机容量稳步提升,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持光伏电站的装机容量为114.28MW,同时公司已搭建光伏电站监测系统和运营云服务平台,将所有并网电站信息接入云端系统,实现对光伏电站运行状

1-1-307

(六) 研发投入分析

1. 研发投入构成明细情况

单位:元

况的实时监测。通过云平台的大数据分析、电站的实际建设运行状况监测,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提供了更加全面有力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提高光伏电站的运营维护效率。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给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报告期各期,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毛利金额分别为5,319.76万元、5,231.10万元和5,600.07万元,毛利稳定系公司主要盈利来源及未来业务重点发展方向。自2021年6月起,公司凭借多年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积累的客户资源及经营经验,向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上游延伸,新增光伏电站EPC业务,在“碳中和”、“碳达峰”背景下,光伏行业迎来能源转型的历史性发展机遇,电站建设市场需求旺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人员薪酬等4,042,680.183,149,002.804,383,138.80
材料费等7,979,761.925,627,582.267,231,402.02
折旧费用147,330.18788,002.611,367,469.91
电费707,463.83573,449.14521,860.77
其他10,966.45-47,386.16
合计12,888,202.5610,138,036.8113,551,257.6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77%3.94%3.76%
原因、匹配性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为稳定,与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相匹配。其中材料费占比分别为53.36%、55.51%及61.92%,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研发人员薪酬受地域影响相对较低所致。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分别为1,355.13万元、1,013.80万元和1,288.8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76%、3.94%和3.77%。公司研发投入包括计入生产成本的研发投入和计入研发费用的研发投入,其中计入生产成本的研发投入系在生产线上进行试制、试样、试生产并最终形成销售所发生的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支出。

单位: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项目实施进度

1-1-308

1高效率无网结网版印刷多晶电池片--117.12已完成
2稳定方阻低压扩散多晶电池片--32.51已完成
3印刷机节拍技术研究--104.87已完成
4抗PID光伏组件--28.69已完成
5太阳能电池片丝网印刷机翻片控制技术研究--53.53已完成
6丝网平整印刷关键技术研究--86.82已完成
7低弹力低破片丝网印刷关键技术研究--84.55已完成
8链式清洗水平传输技术研究--89.63已完成
9臭氧高效喷淋技术研究--100.74已完成
10扩散尾气冷凝搜集技术研究--96.97已完成
11基于磷源稳压扩散多晶电池片--92.62已完成
12基于低污染丝网固化技术的电池片--130.21已完成
13丝网印刷高效交替传输技术研究--81.84已完成
14大容量及大尺寸电池片丝网印刷关键技术研究--51.27已完成
15印刷浆料高效均匀搅拌技术研究--59.65已完成
16基于大网版丝网印刷电池片--42.06已完成
17高质量加长刮条丝网印刷技术-38.0530.08已完成
18低边缘色差电池片-31.2631.67已完成
19275W高效157型多晶组件-66.0119.90已完成
20高系统电压光伏组件-77.5320.39已完成
21防腐蚀石英管技术研究-121.01-已完成
22基于臭氧发生技术的抗PID电池片-126.51-已完成
23太阳能电池片全自动EL测试技术研究-159.44-已完成
24高效大尺寸太阳能电池片-177.80-已完成
25太阳能电池片自动上下料技术研究81.2166.89-已完成
26高可靠性太阳能光伏组件76.2366.52-已完成
27自动石墨舟清洗技术研究87.3172.74-已完成
28角度可调高效光伏电站0.735.25-已完成
29风防雷光伏电站9.724.78-已完成
30抗隐裂高效光伏组件的开发150.82--已完成
31新型光伏建筑一体化太阳能光伏电站12.99--已完成
32高转换效率太阳能电池片的开发206.59--已完成
33太阳能电池片扩散方阻稳定性关键技术研究211.25--已完成
34提高太阳能电池片良率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182.08--已完成
35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片的开122.45--已完成

1-1-309

36低成本多主栅拼片组件107.47--进行中
37光伏电站监控及故障分析关键技术研究及开发39.96--已完成
合计1,288.821,013.801,355.13-

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公司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芯能科技3.58%3.81%5.95%
拓日新能5.27%4.77%6.14%
亿晶光电2.69%2.92%3.16%
平均数(%)3.85%3.83%5.08%
发行人(%)3.77%3.94%3.76%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较为重视研发投入,研发投入金额与公司业务开展匹配,未来会逐渐加大研发投入,确保公司产品保持核心竞争力。公司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地处嘉兴市海盐县,公司研发人员薪酬水平相对较低所致。无。

5. 研发投入总体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3.94%及3.77%,研发投入的占比相对稳定,与公司业务开展相匹配,公司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地处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与其他一、二线城市相比,研发人员薪酬相对较低所致。

(七)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1.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6%、3.94%及3.77%,研发投入的占比相对稳定,与公司业务开展相匹配,公司研发投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地处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与其他一、二线城市相比,研发人员薪酬相对较低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1-1-310

丧失控制权后,剩余股权按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银行理财收益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合计222,161.14106,736.4168,112.2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81万元、10.67万元和22.22万元,金额较小,均为银行理财产品收益。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538,202.85749,870.821,116,036.7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5,782.566,148.50
墙改基金返还83,930.00
合计627,915.41756,019.321,116,036.71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1

4.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607,481.12-378,847.63790,711.06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30,237.34-55,255.85-713,851.7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3,816.49-9,950.771,188.11
应收款项融资减值损失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减值
合计573,427.29-444,054.2578,047.38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5.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报告期内各期的金额分别为7.80万元、-44.41万元和57.34万元,金额较小,主要原因为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基本在1年以内,坏账准备计提较少。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坏账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31,171.83-1,511,115.04-3,875,887.91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03,408.99-45,425,316.68-2,515,821.12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合同取得成本减值损失(新收入准则适用)
其他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4,343.19-11,756.81
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1,303,197.83

1-1-312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29,663.48-13,050.00
合计-378,587.49-48,264,436.36-6,391,709.03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6.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639.17万元、-4,826.44万元和-37.86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合同资产减值损失和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减值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四)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之“1.固定资产”之“(8)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持有待售处置组处置收益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2,710,372.81959.2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收益703,969.49959.29-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3,414,342.30--
合计-2,710,372.81959.29-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7.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万元、0.10万元和-271.04万元,其中主要为处置无形资产损益,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五)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之“1.无形资产”之“(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无。

8. 其他影响损益的科目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四、 现金流量分析

1-1-313

(一)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65,317,928.35279,180,910.73434,932,024.87
收到的税费返还413,610.581,086,163.342,983,934.0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709,357.813,293,573.802,845,663.2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67,440,896.74283,560,647.87440,761,622.1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9,475,321.25171,882,732.83277,748,007.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5,447,647.7523,751,957.7427,886,193.36
支付的各项税费5,855,028.663,182,735.5414,815,037.5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482,453.6716,680,134.7722,128,495.7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0,260,451.33215,497,560.88342,577,733.7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180,445.4168,063,086.9998,183,888.4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18.39万元、6,806.31万元和8,718.04万元,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均大于同期净利润,公司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政府补助538,202.852,749,870.822,616,036.71
利息收入110,413.43116,183.89127,430.56
保险理赔款2,000.00289,000.00
其他往来款净额540,600.00132,370.59
其他185,629.986,148.50102,196.00
收回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332,511.55--
合计1,709,357.813,293,573.802,845,663.27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1-1-314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付现的管理费用、研发费用及销售费用13,858,142.2314,422,824.3818,003,077.03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4,994,699.551,995,219.003,718,808.00
其他往来款净额557,100.00305,646.52
手续费29,818.7892,091.3960,991.38
对外捐赠20,000.00170,000.0035,000.00
其他22,693.114,972.79
合计19,482,453.6716,680,134.7722,128,495.72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与净利润的匹配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系支付经营性期间费用和支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45,708,202.88-27,516,030.0751,006,999.90
加:资产减值准备378,587.4948,264,436.366,391,709.03
信用减值损失-573,427.29444,054.25-78,047.38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旧、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投资性房地产折旧24,596,542.5634,044,059.4631,647,795.60
使用权资产折旧1,357,677.52
无形资产摊销736,922.64881,086.60366,596.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23,084.551,348,257.361,692,965.4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710,372.81-959.2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96,533.72106,317.3695,191.8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8,524,338.896,634,652.836,097,247.76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2,161.14-106,736.41-68,11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381,928.37370,829.12-468,811.56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1,531,875.4622,869,531.55-17,687,551.4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942,406.86-15,321,052.4725,095,598.2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21,751,311.01-3,955,359.66-5,907,692.96
其他

1-1-3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180,445.4168,063,086.9998,183,888.47

5. 其他披露事项

6.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18.39万元、6,806.31万元和8,718.04万元,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2.49%、-247.36%和190.7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均大于同期净利润,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下降3,012.08万元,降幅为30.68%,主要系下游客户受市场需求减弱,回款时间增加所致;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1,911.74万元,增幅为28.09%,主要系晶硅电池片业务市场需求回暖,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二)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818.39万元、6,806.31万元和8,718.04万元,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占同期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92.49%、-247.36%和190.73%,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正且均大于同期净利润,经营现金流情况良好。2020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19年度下降3,012.08万元,降幅为30.68%,主要系下游客户受市场需求减弱,回款时间增加所致;2021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度增加1,911.74万元,增幅为28.09%,主要系晶硅电池片业务市场需求回暖,销售规模增加所致。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222,161.14106,736.4168,11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25,715,817.71106,000.0026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17,000,000.0055,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937,978.8517,212,736.4155,328,112.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2,036,879.0095,509,154.9269,127,636.5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0,000,000.0072,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2,036,879.0095,509,154.92141,127,636.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01,099.85-78,296,418.51-85,799,524.3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6

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019年度及2020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发展分布式光伏运营业务,持续投资建设自持光伏电站支付现金所致,2021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处置无形资产损益,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五)无形资产、开发支出”之“1.无形资产”之“(3)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赎回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017,000,000.0055,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017,000,000.0055,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3.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到期赎回的银行理财产品。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00.00-72,000,000.00
合计100,000,000.00-72,000,000.00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4. 其他披露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均为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无。

5.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8,579.95万元、-7,829.64万元和390.11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发展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运营业务,持续投资建设自持光伏电站支付现金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和支

1-1-317

(三)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系公司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和赎回短期银行理财。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6,000,000.00120,100,000.0045,2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6,000,000.00120,100,000.0045,2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00,700,000.0075,700,000.0051,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60,602,064.2244,704,945.475,908,809.5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248,923.23480,233.131,664,996.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3,550,987.45120,885,178.6059,173,806.1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7,550,987.45-785,178.60-13,973,806.14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2.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7.38万元、-78.52万元和-7,755.10万元,2021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主要系本期偿还债务资金及股份分红增加共同影响。

项目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融资费用50,000.00480,233.13202,996.55
中介费用--1,462,000.00
新租赁准则支付租赁费2,198,923.23--
合计2,248,923.23480,233.131,664,996.55

科目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18

4. 其他披露事项

5.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无。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7.38万元、-78.52万元和-7,755.1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为银行借款和票据贴现;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的股份分红款及借款利息费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融资费用、中介费用及自持光伏电站屋顶租赁费用。

五、 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97.38万元、-78.52万元和-7,755.10万元,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主要为银行借款和票据贴现;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主要为支付的股份分红款及借款利息费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主要为融资费用、中介费用及自持光伏电站屋顶租赁费用。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主要系新设子公司,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金额分别为6,912.76万元、9,550.92万元以及2,203.69万元。

(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暂无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及资金需求量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六、 税项

(一)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重大投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对外投资主要系新设子公司,具体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之“(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二)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等,金额分别为6,912.76万元、9,550.92万元以及2,203.69万元。

(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暂无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议及资金需求量等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九节募集资金运用”。

税种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13%、6%13%、6%17%、16%、13%

1-1-319

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消费税----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3%3%3%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5%5%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25%、20%、15%25%、20%、15%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1.20%1.20%1.20%
地方教育附加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2%2%2%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本公司15%15%15%
海宁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5%25%25%
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25%25%25%
嘉兴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诸暨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5%25%20%
嘉兴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5%25%25%
嘉善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长兴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0%20%
武义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嘉兴艾优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金华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缙云艾能聚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20%
金湖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0%
金华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
铜陵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0%
海盐科盟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
海宁艾特新能源有限公司20%20%
长兴艾鑫新能源有限公司20%
海盐优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
余姚艾科新能源有限公司20%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20

(二)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的税收优惠。诸暨艾科2019年度满足小型微利企业要求按20%计缴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及2021年度按25%计缴企业所得税。

1.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9年12月4日,艾能聚取得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933000791),故报告期内,艾能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税〔2008〕116号)、《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等规定,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艾能聚、海宁艾能聚、德清新盟、嘉兴新盟、诸暨艾科、嘉兴艾科、金华艾科、长兴艾能聚、嘉兴艾优、海宁艾特、海盐科盟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3)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报告期内,嘉兴新盟、嘉善艾科、长兴艾能聚、武义艾能聚、嘉兴艾优、金华艾科、缙云艾能聚、金湖艾能聚、金华新盟、铜陵艾能聚、海盐科盟、海宁艾特、长兴艾鑫、海盐优泰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诸暨艾科2019年度和余姚艾科2021年度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2.土地使用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海宁市人民政府《海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我市差别化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2020年修订)》(海政办发〔2020〕99号),亩产效益属于行业A类的企业,免征城镇土

1-1-321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地使用税。2020年度和2021年度艾能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无。

七、 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

(一) 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基本情况

单位:元

无。期间/时点

期间/时点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审批程序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原政策下的账面价值新政策下的账面价值影响金额
2019年新金融工具准则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程序详见本节“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0年新收入准则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程序详见本节“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新租赁准则系法律法规要求的变更,不涉及内部审议程序详见本节“2.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2021年《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下文具体说明
2021年《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下文具体说明

具体情况及说明:

1-1-322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其他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公司原将研发样件收入冲减研发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自2021年1月1日起,改将样件产品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对应产品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本公司原将运输费计入销售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企业的销售电池片构成单项履约义务,该运输发生在控制权转移至客户之后,相应的对价确认为营业收入,发生的运费确认为营业成本,自2021年1月1日起,改将运输费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2)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
资产总额576,526,163.79-576,526,163.79
应交税费1,795,065.76354,848.912,149,914.67
负债总额182,434,784.65354,848.91182,789,633.56
盈余公积17,755,078.57-35,484.8917,719,593.68
未分配利润134,206,356.67-319,364.02133,886,992.6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94,091,379.14-354,848.91393,736,530.23
营业收入254,729,591.602,673,103.06257,402,694.66
营业成本207,621,650.839,514,594.62217,136,245.45
研发费用7,464,933.75-6,503,248.83961,684.92
销售费用1,661,090.59-338,242.731,322,847.86
净利润-27,516,030.07--27,516,030.0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516,030.07--27,516,030.07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
资产总额611,522,579.83-611,522,579.83
应交税费1,882,126.90354,848.912,236,975.81
负债总额151,347,587.62354,848.91151,702,436.53
盈余公积17,755,078.57-35,484.8917,719,593.68
未分配利润200,289,969.74-319,364.02199,970,605.7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0,174,992.21-354,848.91459,820,143.30
营业收入354,575,925.806,287,055.07360,862,980.87
营业成本271,215,865.2610,889,173.15282,105,038.41
研发费用7,264,202.59-4,602,118.082,662,084.51

1-1-323

所得税费用1,813,796.47354,848.912,168,645.38
净利润51,361,848.81-354,848.9151,006,999.90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361,848.81-354,848.9151,006,999.90

2. 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新收入准则、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时,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1)首次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公司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在执行上述会计准则时,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改变了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方式,确定了三个计量类别: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司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权益类投资需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非交易性权益类投资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的利得或损失不能回转到损益,但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且该选择不可撤销。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金融资产减值计量由“已发生损失模型”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适用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 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公司2019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8年12月31日新金融工具准则 调整影响2019年1月1日
应收票据44,127,421.9844,127,421.98
应收账款45,986,155.2845,986,155.28
其他应收款58,192.5058,192.50
递延所得税资产2,167,298.692,167,298.69
短期借款28,000,000.0057,286.7228,057,286.72
其他应付款373,049.15-176,969.83196,079.3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400,000.0045,118.7321,445,118.73
长期借款35,400,000.0074,564.3835,474,564.38
未分配利润151,787,916.07151,787,916.07
盈余公积14,895,283.4314,895,283.43

1-1-324

(3)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财政部于2018年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1)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假设自租赁期开始日即采用新租赁准则的账面价值(采用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四、会计政策、估计”之“(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①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 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预付款项2,125,566.77-151,253.191,974,313.58
使用权资产28,950,451.1028,950,451.10
长期待摊费用1,563,093.97-247,593.331,315,500.64
其他应付款184,016.91-157,179.4926,837.42
一年内到期的非23,736,608.96680,511.1124,417,120.07

1-1-325

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9,401,048.0229,401,048.02
未分配利润133,886,992.65-1,372,775.06132,514,217.59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90%。

②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期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二) 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三) 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平均值为4.90%。

②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A.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B.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租赁期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用同一折现率;

C.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D.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前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权及其他最新情况确定租赁期;

E.首次执行日前发生租赁变更的,公司根据租赁变更的最终安排进行会计处理。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3)对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低价值资产经营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期间

期间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批准程序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累积影响数
2020年度供应商现金折扣冲减营业成本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费用960,200.93
2020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营业成本-960,200.93
2020年度一年以上的质保金列报调整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合同资产-247,950.00
2020年度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他非流动资产247,950.00
2019年度(1)出纳个人卡进行业务收支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2)试制品研发加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分配利润-294,274.60

1-1-326

计扣除调整; (3)对利润表科目进行调整导致未分配利润变动
2019年度个人卡留存资金归还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货币资金28,596.23
2019年度个人卡供应商现金折扣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财务费用-93,000.00
2019年度个人卡支付业务招待费调整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销售费用143,400.00
2019年度个人卡采购及支付部分人员薪酬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营业成本104,700.00
2019年度研发的试制品收入冲减研发费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研发费用-6,287,055.07
2019年度营业收入-6,287,055.07
2019年度试制品研发加计扣除调整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所得税费用162,889.37
2019年度应交税费355,568.02
2019年度对资产负债表科目进行调整导致相关科目变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总计28,596.23
2019年度负债合计355,568.02
2019年度所有者权益合计-326,971.79
2019年度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596.23
2019年度盈余公积-32,697.19
2019年度对利润表科目进行调整导致相关科目变动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净利润-317,989.37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7,989.37
2019年度其他综合收益-317,989.37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317,989.37
2019年度综合收益总额-317,989.37
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317,989.37

具体情况及说明:

前期会计差错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无。

项目

项目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576,526,163.79576,526,163.79
负债合计576,526,163.79182,434,784.65
未分配利润134,206,356.67134,206,356.6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94,091,379.14394,091,379.14
少数股东权益0.0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394,091,379.14394,091,379.14
营业收入254,729,591.60254,729,591.60
净利润-27,516,030.07-27,516,030.07

1-1-327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516,030.07-27,516,030.07
少数股东损益0.000.00
项目2019年12月31日和2019年度
调整前影响数调整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611,493,983.6028,596.23611,522,579.830.005%
负债合计150,992,019.60355,568.02151,347,587.620.24%
未分配利润200,584,244.34-294,274.60200,289,969.74-0.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60,501,964.00-326,971.79460,174,992.21-0.07%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460,501,964.00-326,971.79460,174,992.21-0.07%
营业收入360,862,980.87-6,287,055.07354,575,925.80-1.74%
净利润51,679,838.18-317,989.3751,361,848.81-0.6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679,838.18-317,989.3751,361,848.81-0.62%
少数股东损益51,679,838.18-317,989.3751,361,848.81-0.62%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八、 发行人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至3月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情况 (1)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2022年3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至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至3月审阅报告》(天健审[2022]6-385号),发表了如下审阅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公司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 公司2022年3月31日、2022年1至3月经审阅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2022年 3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总资产624,651,058.60591,393,238.2533,257,820.355.62%

1-1-328

所有者权益400,853,877.54384,505,870.5516,348,006.994.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00,853,877.54384,505,870.5516,348,006.994.25%
项目2022年 1至3月2021年 1至3月变动金额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99,294,097.8664,849,114.9134,444,982.9553.12%
营业利润18,670,853.924,650,756.4114,020,097.51301.46%
利润总额18,715,853.924,652,656.4114,063,197.51302.26%
净利润16,348,006.994,064,641.9612,283,365.03302.2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48,006.994,064,641.9612,283,365.03302.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716,565.3213,173,175.731,543,389.5911.72%

2022年1至3月,发行人实现营业收入9,929.4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53.12%。主要由于本期市场需求旺盛,订单充足销量增加所致。

2022年1至3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34.80万元和1,554.88万元。

2)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元

公司2022年1至3月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导致公司业绩波动的重大因素。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管理层及主要核心业务人员保持稳定,未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 重大期后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1-329

(三) 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利润分配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总股本107,132,1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元(含税),共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34,282,296.00元,该议案经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新设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后,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丽水市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 “七、发行人的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之“(十七)丽水市艾能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3、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截至目前,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前期差错更正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三)会计差错更正”。

2、分部信息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分部信息”。

3、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17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之“(2)使用权资产”。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说明书第七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41.租赁”。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1、前期差错更正 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八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七、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之“(三)会计差错更正”。 2、分部信息 本公司不存在多种经营或跨地区经营,故无报告分部。本公司按产品分类的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详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七节财务会计信息”之“五、分部信息”。 3、租赁 公司作为承租人应当披露与租赁有关的下列信息: (1)使用权资产相关信息详见本节之“二、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分析”之“(九)其他资产负债科目分析”之“17其他资产负债科目总体分析”之“(2)使用权资产”。 (2)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本说明书第七节“四、会计政策、估计”之“41.租赁”。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2021年度

1-1-330

短期租赁费用44,397.28
合计44,397.28

(3)与租赁相关的当期损益及现金流

单位:元

(6)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未来潜在现金流出 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公司与海盐县通创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标准租金计算方式与电费挂钩,但全年租金不足28,000.00元的,差额部分给予补足,按照28,000.00元/年测算确认使用权资产。 公司全资子公司德清新盟新能源有限公司与浙江金康铜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的标准租金92,000.00元/年,自电站并网之日起计算,承租方同意前四年租金368,000.00元一次性支付给出租方,在电站正式并网后当月一并支付。在第五年协商是按约定的租金或电费的8.5折,两者任选其一,租赁期自2019年4月1日开始,目前暂按照92,000.00元/年测算确认使用权资产。

九、 滚存利润披露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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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 募集资金概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核心业务进行,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及服务规模,保持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盈利能力和社会影响力。 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以上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将通过自筹方式解决资金缺口。若因市场竞争或公司自身经营需要等因素导致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必须进行先期投入的,公司拟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款项。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安排情况 公司已经制定了《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户集中管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与募集资金存管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要业务、发展目标的关系 公司致力于从事分布式光伏为主的清洁能源投资、开发和服务以及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次募投项目为50MW的光伏电站建设项目,为公司现有核心发展业务。本次项目实施将新增公司光伏装机容量50MW,占公司2021年底装机容量的43.75%。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扩大公司的业务规模,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利润及现金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董事会的分析意见 公司董事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可行性分析,具体如下: 1、经营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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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近年来发展速度较快,资产规模稳步提高,盈利能力显著提高。在经历了2018年“5.31”产业政策底之后,行业发展方向逐渐明朗,政策回暖将给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将给股东和社会带来更多的收益回报。

2、财务状况

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资产质量较高,盈利能力良好,经营性现金流良好,总体财务风险较低。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收益稳定、持续,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3、技术条件

公司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经营的过程中持续关注行业最前沿的技术和工艺,始终把技术革新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并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多年的经验沉淀和技术积累为募投项目的投建运营奠定坚实的基础。

4、管理能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经历了行业的起伏,在发展的过程中不断自我总结,现已形成完整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内部控制体系,并且随着上市进程的稳步推进,公司管理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为投资项目的实施铺平道路。

综上所述,募投项目与公司当前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情况相符。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内,项目总规划装机容量为50MW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由浙江艾能聚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项目预计总投资19,980万元,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模式。

嘉兴市全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348小时,属我国第三类太阳能资源区域,适合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符合国家能源产业发展方向

受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影响,我国能源资源约束条件日益收紧,生态环境问题日趋突出,调结构、提能效、进一步保障能源安全是我国能源发展战略的必由之路。根据《中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构建现代能源体系,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显示,2020年国内光伏发电占比为3.5%,根据国家发改委能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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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我国光伏发电步入“平价”时代。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之“二、行业基本情况”部分的内容。 根据《2020-2021年光伏产业年度报告》,受“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以及平价上网的推动,“十四五”期间我国光伏市场将迎来市场化建设高峰,预计国内年均光伏装机新增规模在70-90GW。可见,未来光伏发电市场容量增长空间较大。 2、公司具有项目实施的技术和经验 公司已在光伏行业深耕多年,经历了从补贴退坡至平价上网的行业洗牌。只有保持技术创新、具有行业口碑、不依赖国家补贴的企业,才能在行业竞争格局重塑的过程中持续扩大规模。公司凭借专业的屋顶资源开发团队、技术团队,对拟建厂房等工商业屋顶资源进行开发、设计。通过科学的设计方案、严格的选材标准、精细的施工标准,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最大化自营电站发电量,赢得口碑。 此外,公司还注重电站建成后的运维管理,通过多种技术提高运维效率。通过公司智能运维系统,实时监控每个电站的运营状况。通过对光伏电站安装摄像头,了解沙尘暴、雨雪等极端天气对光伏电站造成的损坏情况。通过及时清洗电站组件表面灰尘、积雪,提高发电效率。 因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技术环境支持。 3、公司具备高效的管理能力和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 公司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光伏行业相关经验,能够对市场变化及行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判断,在把握行业和公司发展方向的基础上,制定适合公司发展的战略和经营规划。公司在多年经营和管理过程中,针对自身特点,逐步建立并完善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公司非常重视技术团队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形成了先进的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完善了技术人才的管理和激励制度。公司一方面持续引进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吸纳研发人才;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技术人员的在职培训,通过公司内部及外部培训增强在岗人员的技术水平。 因此,公司高效的管理能力、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人才培养机制,为50MW的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顺利建设提供了保障。 (四)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额为19,98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8,000万元。项目具体投资构成情况如下:
序号工程和费用名称设备 购置费建安工程费其他 费用合计占总投资比例
设备及安装工程16,400.021,436.78-17,876.7989.47%
1发电场设备及安装工程14,634.71826.34-15,461.04-
2升压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1,050.40384.40-1,47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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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358.64157.34-515.99-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356.2768.70-424.96-
建筑工程-1,853.23-1,853.239.28%
1发电场工程-973.79-973.79-
2升压变电站工程-171.09-171.09-
3房屋建筑工程-244.99-244.99-
4交通工程-299.76-299.76-
5其他工程-163.60-163.60-
其他费用--51.9651.960.26%
1项目建设管理费--23.5223.52-
2生产准备费--14.0714.07-
3勘察设计费--14.3714.37-
(一~三)部分合计16,400.023,290.0151.9619,781.98-
基本预备费--198.02198.020.99%
工程静态投资 (一~四)部分合计---19,980.00-
建设期利息-----
工程总投资(一~六)部分合计19,980.00100.00%
单位千瓦静态投资(元/KW)3,996.00
单位千瓦投资(元/KW)3,996.00

(五)项目实施计划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约为2年,计划运行25年;项目建设在屋顶,不涉及土地使用。

(六)项目的经济效益情况

本项目静态投资为19,980万元,单位千瓦动态投资为3,996元/KW。在经营期内,年均销售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为3,228.53万元,年均发电利润总额为2,158.08万元。具体如下:

(七)项目的备案及环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环境评价备案等前置审批备案,取得了相应的备案、登记文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 历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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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其他事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针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账号:906101201100071370),截至2017年8月12日(即取得股份登记函前),该账户每日存款余额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12,238.079万元,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3、募集资金实际用途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694,277.51元,其中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2,694,277.51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331.20元;公司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7,467.43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6.23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22,771,744.94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0,954.94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用途与发行方案、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一致,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不存在募集资金账户,所有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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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 尚未盈利企业

二、 对外担保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公司已经盈利,故不适用。担保对象

担保对象关联关系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实际履行担保责任的金额担保期间担保类型责任类型是否履行必要决策程序
起始日期终止日期
嘉兴艾科25,000,000.00--2018年6月26日2024年12月25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嘉兴艾科33,550,000.00--2019年6月27日2026年6月26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海盐科盟10,000,000.00--2021年9月16日2026年9月16日抵押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海宁艾能聚10,500,000.00--2021年11月10日2026年11月9日抵押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海宁艾能聚15,000,000.00--2021年11月10日2022年11月9日抵押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海宁艾能聚10,000,000.00--2020年10月29日2026年10月29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德清新盟32,000,000.00--2019年6月27日2026年6月26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诸暨艾科18,000,000.00--2020年10月28日2029年10月26日保证连带已事前及时履行
总计-154,050,000.00-------

其他披露事项:

对外担保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对外担保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子公司经营稳定,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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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违法行为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六、 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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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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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42

1-1-343

1-1-344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一、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1-345

二、 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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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声明

1-1-347

四、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1-348

1-1-349

五、 发行人律师声明

1-1-350

六、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1-1-351

七、 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适用 √不适用

1-1-352

八、 其他声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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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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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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