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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土科技:关于公司高管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获悉李晓东先生的配偶张绘春女士近期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误操作又买入了公司股票,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日期交易方向交易数量(股)交易价格(元/股)成交金额(元)
2022年4月18日卖出1,0008.738,730
2022年4月18日卖出1,0008.728,720

2022年

2022年4月18日卖出1,0008.728,720
2022年4月19日卖出3,0008.8426,520
2022年4月26日卖出1,0007.267,260

2022年

2022年4月28日卖出1,0006.816,810
2022年5月19日卖出8007.215,768
2022年6月17 日买入1008.58858

张绘春女士于2022年6月17日因误操作买入公司股票100股,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高管配偶在卖出公司股票后六个月内买入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交易所得收益为 26 元,计算公式为:买入股数×(六个月内卖出最高价-本次买入价)=100股*(8.84元/股-8.58元/股)=26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

日,高管李晓东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其配偶张绘春女士持有公司200股。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1、公司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向李晓东先生及其配偶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经核实,李晓东先生确认其配偶买卖股票事宜未征询李晓东先生本人的意见,交易前李晓东先生未告知其配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为张绘春女士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2、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根据上述规定,张绘春女士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全部上交公司。

3、李晓东先生及其配偶已经深刻认识到本次事件的严重性,未来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定的学习与掌握,提高买卖公司股票的谨慎性,并就因短线交易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4、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李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误操作导致短线交易的告知函》;

2、公司收回短线交易收益的凭证。

特此公告!

北京东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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