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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上市保荐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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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下称《首发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下称《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保荐书中的简称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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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声 明 ...... 1

目 录 ...... 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信息 ...... 4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 4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 5

(四)发行人科研水平 ...... 13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 15

(六)发行人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 ...... 16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19

三、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 20

(一)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 20

(二)项目协办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 20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 ...... 20

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 21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21

(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 22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 ...... 22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 ...... 22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 22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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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 23

(一)发行人董事会决策程序 ...... 23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 24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业判断 ...... 25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核查情况 ...... 25

(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的核查情况 ...... 26

(三)发行人符合科创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 32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 ...... 32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的说明 ...... 33

(六)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定位情况的保荐机构意见 ...... 34

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 35

(一)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有关规定 ...... 35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 37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 37

(四)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 38

(五)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 38

九、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 38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 40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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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信息

中文名称: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WUHAN DAMENG DATABASE COMPANY LIMITED注册资本:5,7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冯裕才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0-11-13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0-11-10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未来科技大厦C3栋16-19层邮编:430000电话:027-87588000传真:027-87588810网址:http://www.dameng.com/电子邮箱:dameng@dameng.com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董事会办公室信息披露负责人和电话号码:周淳 027-87588000-8108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

达梦数据是国内领先的数据库产品开发服务商,是国内数据库基础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推动者。公司向大中型公司、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提供各类数据库软件及集群软件、云计算与大数据产品等一系列数据库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致力于成为国际顶尖的全栈数据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核心团队在数据库领域拥有40余年研发经验及技术积累,并多次牵头承担了“十一五”、“十三五”期间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公司实现了共享存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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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等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零的突破,打破了国外数据库厂商的技术垄断。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原始创新、独立研发的技术路线。目前,公司已掌握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领域的核心前沿技术并拥有主要产品全部核心源代码的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与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自主原创检验与测试,能自主研发各类主流的数据库产品及相关工具,具有数据库产品线丰富、系统成熟度高、安全性高、性能良好等优势。达梦数据自设立以来先后完成并获得数十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开发项目与奖项,逐渐成长为国内数据库行业的领先企业。公司是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同时也是获得国家“双软”认证和国家自主原创产品认证的高新技术企业。2012年10月,公司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冯裕才原为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为中国软件技术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数据库标准工作组组长,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6年被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长期从事数据库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究。自设立以来,公司积极参与上下游企业产品适配,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目前,公司产品已全面支持各类国产整机平台、操作系统、芯片、应用软件及其他上下游软硬件,完成与3000余个软硬件产品或信息系统的适配和兼容性互认工作。

公司服务于包括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国开行、中国人寿、邮储银行、中国人保、国家电网、中国航信、中国移动、中国烟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各级人民检察院、各级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国家移民局、证监会、上交所、深交所等在内的知名用户,成功应用于金融、能源、航空、通信、党政机关等数十个领域。根据赛迪顾问及IDC发布的报告显示,2019年至2021年公司产品市占率位居中国数据库管理系统市场国内数据库厂商前列。

(三)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

1、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独立研发,现已掌握多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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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领域的核心前沿技术,并取得相应专利,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库软件系列产品。

发行人具体核心技术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领域名称核心技术概况在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代表性专利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技术来源技术水平
1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领域SQL优化与执行技术通过基于多趟扫描机制的数据库SQL处理机制、基于代价的优化器、扁平化关系代数等优化算法、一体化SQL执行器等数据库SQL处理核心技术,实现了高效的复杂SQL解析、评估、优化、执行过程,显著提升了在企业级复杂SQL请求解析和执行能力上的性能与执行效率。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510060935.3 ZL201510727523.0 ZL201810725679.9 软著:2014SR055941 2018SR1008018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2存储管理技术通过数据的存储模型设计、多媒体数据的高效存取、数据存储的空间性能优化等方法,实现了用户数据的高效读写和低空间占用能力,支撑了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高效并发访问性能。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0749909.5 ZL201610506092.X ZL201711386517.9 软著:2014SR055941 2018SR1008018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3原生高安全等级数据库内核技术通过提出四权分立权限模型、数据库密码引擎、用户数据半透明加密机制等安全技术,实现了全客体覆盖的强制访问控制、可配置多权分立体系、国密算法集成、基于用户的密文隔离保护等高等级安全数据库核心防护功能,具备支持国密算法、安全性高等优点。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高安全性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1365678.4 软著:2014SR055941 2018SR1008018 2020SR0310739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4高性能事务处理技术通过基于记录的多版本并发控制、基于事务锁的行级并发、日志包分片处理等专利技术,支撑达梦数据库的高并发和高吞吐能性能。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0171319.9 ZL201910015384.7 ZL201910208958.2 ZL201911225671.7 软著:2014SR055941 2018SR1008018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5数据库集群技数据库共享存储集群技术通过突破缓存融合、共享存储管理、故障处理等关键技术,可实现基于共享存储、具有安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库集群,打破了国外技术垄断,解决了数据库在核心业务系统的性能和可靠性问题,具备高可用性、高性能、支持异地容灾、负载均衡达梦数据共享集群软件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0872377.4 软著:2016SR029121 2019SR1315639 2020SR0587808自主研发国际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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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领域名称核心技术概况在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中的应用和贡献情况代表性专利或其他技术保护措施技术来源技术水平
术领域等优点。
6大规模并行计算技术通过采用完全对等无共享架构,将多个达梦数据库节点组织为一个并行计算网络并对外提供统一的数据库服务,实现了从TB到PB级的数据存储与分析,具备动态扩展节点、高性能、支持数据镜像保护等优点。达梦大规模并行处理集群软件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710804522.0 ZL201910445801.1 ZL201910445407.8 软著:2016SR085747 2019SR0779712 2020SR0592029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7读写分离集群技术通过在客户端实现读、写事务的自动分离,减轻主机的负载,实现了事务级别的读、写操作分离执行,提高了系统的并发能力,具备高性能、支持负载均衡、支持秒级故障快速切换等优点。达梦读写分离集群软件、达梦数据守护集群软件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0209358.3 ZL201910378888.5 ZL201811037751.5 软著:2016SR029118 2016SR084990 2020SR0588924 2020SR0588932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8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领域图-关系数据混合存储技术通过采用键-值数据存储架构和原生图存储技术,实现了关系模型上的高效增删改查、事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实现了按图模型进行高效拓扑遍历、关联关系分析等操作,具备节省存储空间、支持高性能数据插入等优点。蜀天梦图数据库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911284276.6 软著:2021SR0001892 2021SR0007125 2021SR0007131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9数据集成与实时同步技术通过多数据源适配、数据捕获、全量/增量交换、多源数据比对等技术手段,将来源于不同数据源的数据实时或非实时的传输同步到目的端并完成对数据的清洗、整合、加工、交换、质量管理等工作,是构建数据中心、多业务中心、异地容灾中心等业务的重要技术。达梦数据交换平台软件及达梦数据实时同步软件的核心技术软著:2018SR1031537 2018SR1033566 2016SR085117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10多场景数据库云服务混合交付技术通过容器云、自动化交付等技术,可同时满足分析型、事务型、混合型的数据库云服务交付需求,提供多种数据库集群服务,实现便捷、安全的达梦数据库云服务的统一交付、运维与管理,具备支持系统架构全兼容、应用场景全覆盖等优点。达梦启云数据库云服务系统的核心支撑技术专利:ZL201811228367.3 软著:2020SR1789474 2019SR1192480 2020SR1218602自主研发国内领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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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1)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领域

1)SQL优化与执行技术该技术负责完成用户数据访问请求的解析、优化和执行,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核心技术之一,其优劣直接决定了数据库的SQL执行性能。达梦数据针对企业级业务系统存在的自动生成复杂SQL、缺乏有效SQL调优手段、应用系统开发框架重用等问题和需求,提出并实现基于多趟扫描机制的数据库SQL处理机制,形成基于左深树的SQL路径探测方法、基于代价的优化器、编译执行的SQL执行器等数据库核心技术,创新形成高效的数据库SQL优化与执行技术,实现了高效的复杂SQL解析、评估、优化、执行过程,具备较强的企业级复杂SQL请求解析和执行能力。该技术针对企业级复杂SQL创新提出并发展出了基于虚拟机的一体化执行器,可对PL和SQL同时处理,其查询业务性能效果提升明显,大大缩短了执行耗时,针对复杂度更高的查询请求,响应更快,查询效率更高。

2)存储管理技术数据的存储功能是数据库软件最基本的职能,而确保数据得到正确、高效的存储,并不断提高存储访问效率,改进存储空间利用率是存储管理技术发展进步的核心目标。

在存储管理技术方面,达梦数据实现了多项高性能数据读写和存储空间优化技术:行列融合存储技术整合了面向事务系统的行存储模型和面向分析系统的列存储模型,使达梦数据库产品具备了事务-分析混合处理能力;多层次数据缓存技术可根据数据的访问热度实现差异化缓冲,有效削减内外部存储设备的读写访问效率鸿沟;分段的大字段存储技术可提升单个页面的大字段数据记录数,降低存储空间寻址消耗,并减少数据处理时的数据页加载量,从而提高执行效率;多入口的数据页定位技术可缩减数据页定位的遍历规模,有效提升整体处理效率;字典体系与数据存储结构的分离设计,有效提升了表结构变更的效率。

3)原生高安全等级数据库内核技术

由于受国外安全等级进出口限制,国外主流数据库产品没有采用符合国密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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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的SM系列等加密算法,整体安全防护水平较低,难以满足我国各行业对数据库软件的安全性要求。达梦数据从软件内核设计层面即充分考虑了安全策略,参照《GB/T 20273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和《GB/T 18336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技术安全评估准则》等国家标准,建立了达梦数据库安全访问控制半形式化模型,形成了基于数据库软件内核的安全防护体系。在数据库软件的内禀属性上具备了高等级的安全防护能力,与第三方数据库安全增强方案相比,具有更好的不可绕过性。

达梦数据还进一步推出了用户数据半透明加密机制、四权分立权限模型、数据库密码引擎等技术,实现了全客体覆盖的强制访问控制、可配置多权分立体系、国密算法集成、基于用户密文隔离保护等具有特色的安全防护机制。

达梦数据库产品经公安部与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与审核达到等保四级和EAL4+,是目前国产数据库中安全性较高的数据库产品。

4)高性能事务处理技术

高性能事务处理技术保障在并发访问负载下,数据库最核心的事务ACID(原子性、一致性、隔离性、持久性)能力,是关系型数据库软件的基础性技术。不同数据库产品采用的事务处理技术通常具有不同的设计细节,这导致了数据库在高并发条件下的巨大性能差别。

达梦数据通过基于记录的多版本并发控制、基于事务锁的行级并发、日志包分片处理等大量先进性技术,实现了产品的优秀并发事务处理性能,经第三方软件测评实验室测试,单节点能够支撑数据库并发连接超过10万个;TPC-C测试模型下,单节点性能可达百万级tpmC。

(2)数据库集群技术领域

1)数据库共享存储集群技术

数据库共享存储集群技术主要被应用于金融、电力等重要行业领域的核心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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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系统,是数据库领域技术的制高点,也是商业数据库技术的皇冠。长期以来,该技术为国外公司所独有。达梦数据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牵头单位,突破了自动存储管理技术、故障处理技术、缓存交换等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库共享存储集群技术,基于此推出了完全掌握实现原理和体系框架的达梦数据共享集群(DMDSC),并形成了面向共享存储集群的技术标准规范。DMDSC的推出打破了国外厂商的强势垄断,填补了国内同类产品的空白,为关键行业的核心业务系统提供了高可用、高性能解决方案,为党政及国民经济重要行业领域的数据库需求提供了保障。在功能方面,DMDSC完整支持原有数据库的特性,功能完善;在高性能方面,DMDSC可通过增加节点,大幅提升系统吞吐量;在可靠性方面,DMDSC支持多活容灾、故障自动切换;在生态方面,DMDSC支持国内主流国产CPU平台如飞腾、龙芯、鲲鹏、海光等;在业务连续性方面,典型业务场景下 DMDSC故障切换时间小于30秒;在拓展性方面,DMDSC支持在线扩展,最大可支持8个节点。DMDSC通过了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对其在功能性、安全性、性能效率、兼容性以及可靠性5个方面进行的325项测试。

2)大规模并行计算技术达梦数据基于该技术推出了大规模并行处理集群(DM MPP)。作为完全对等无共享式的并行集群,该技术可支持将多个达梦数据库节点组织为一个并行计算网络,对外提供统一的数据库服务,更适合海量数据分析的应用场景,满足了大数据应用系统中海量数据高效存储和处理、高可用性等方面的需求,为用户提供高端数据仓库解决方案。该技术具有以下优势特性:

<1>采用并行计算通讯操作符机制,实现了完全无单点架构,支持将多个达梦数据库节点组织为一个并行计算网络,对外提供统一的数据库服务;<2>不仅支持OLAP并行分析,还具备良好的并发事务处理能力,通过分布负载到多个数据库服务器主机的方式,可实现存储和处理大规模并发数据;<3>可实现通过增加计算节点(支持最多1024个节点)组建超大型集群,近线性提升系统性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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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M MPP通过了国家信息中心软件评测中心对其在功能性、性能效率、兼容性以及可靠性4个方面进行的292项测试。3)读写分离集群技术该技术通过将部分或全部读事务在备机执行,写事务在主机执行的方式,在客户端实现读、写事务的自动分离,减轻主机的负载,并可通过增加备机节点资源,提高系统的并发能力,增强系统性能。该技术实现了事务级别的读、写操作分离执行的技术方案。为了实现负载均衡,防止出现读事务过多占用备机资源、主机负载过少造成资源浪费的情况,客户端采用特有的算法进行均衡,并通过配置多个实时备机冗余,提升可靠性,支持秒级的故障快速切换。相比业内普通读写分离技术方案,达梦数据的读写分离集群技术在可有效保持事务特性的同时具备对事务的读写分离能力。随着用户访问数量的增加,可以增加备机对集群进行扩容,系统性能、可靠性随着节点的增加而增强。在国产CPU服务器环境下,基于读写分离能够显著提升国产体系整体业务并发处理能力,相对同硬件配置的单节点达梦数据库,读写分离环境并发处理性能可达5倍。

(3)云计算与大数据技术领域

1)图-关系数据混合存储技术

图数据库是近年来迅速兴起的一种非关系型数据库类型,其适用于高效分析数据之间的关联关系,尤其适合于社交网络、知识图谱、推荐系统、路径查找、科学论文引用、实体依赖分析等应用场景。

传统的图数据库存储技术基于单一的图模型,存在模型转换复杂、访问语言接口相对小众等问题。达梦数据结合关系数据模型和图数据模型,采用基于KV存储架构和原生图存储技术,实现了图-关系数据混合存储技术。其既具备关系数据的高效增删改查、事务管理、统计分析操作支持,又具有图模型的高效拓扑遍历、关联关系分析等特点,可支持百亿级的顶点-边数据存储与支持秒级的二层关系实时查询。

2)数据集成与实时同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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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技术可通过多数据源的适配技术、全量/增量交换技术、故障恢复与断点重传技术、基于日志的非侵入式数据捕获技术、多执行器的分布式并行同步技术、多源数据比对技术等多种数据交换的关键技术手段,将来源于不同数据源的数据实时或非实时的传输同步到目的端。在数据同步功能的基础上,还可根据大数据系统的需求,对传输数据开展数据清洗、数据整合、数据加工、数据交换、数据质量管理等一系列流程化处理。基于上述技术推出的数据交换平台与数据实时同步工具等产品是构建数据中心、数据仓库、数据交换和数据同步等数据集成类应用的理想平台,具备高效同步、可靠传输、复制内容可定制、快捷部署、跨平台软硬件支持等特性,可以作为数据加工处理工具由业务人员依据个性化需求灵活配置使用。相关软件产品通过了湖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等第三方机构的全面测试,并广泛应用于电力、国土、住建、社保、政法、政务等各类行业的数据中心项目,为项目建设提供从数据采集、清洗加工、数据质量检测到快速装载的全面支持。特别的,基于日志的非侵入式数据捕获技术和源数据比对技术等技术也是达梦“柔性替代”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撑应用进行数据库迁移的重要手段。柔性替代方案可以降低技术风险,降低用户数据损失风险,提高数据库替代过程的平滑性,是实现数据库项目的重要手段与工具。经中国电子学会组织鉴定委员会鉴定:“数据库平滑迁移技术有重大应用价值”。3)多场景数据库云服务混合交付技术数据库云服务是数据库和云计算技术的结合。达梦数据的多场景数据库云服务混合交付技术支持裸金属、虚拟化、云主机上交付各种类型数据库云服务,在单一云服务平台中可以提供读写分离、主备、MPP等多种数据库集群,适用于不同的业务场景。和大部分开源数据库云服务相比,达梦数据库的云化改造是内核层面的,对虚拟化、容器云、裸金属等多种云环境做了相应的自动适配处理,支持性能视图的自动感知和不落盘流式备份等云化特性,完全保留了达梦数据库软件的功能和性能。与此同时,达梦数据的数据库云服务可实现在多种混合场景下一致的数据库云服务交付、运维、监控功能,提供故障转移、服务自愈、弹性扩容等企业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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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数据库云服务中,达梦数据还可提供SSL支持、透明加密、黑白名单、第三方认证集成等增强的数据库安全特性。

采用达梦数据库技术的云数据库服务可最大程度保障现有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转和研发流程,同时实现集约化调度和使用各种基础实施资源,是客户“降本增效”的有效手段。

(四)发行人科研水平

1、发行人所获重要荣誉、奖项

序号奖项名称获奖产品授奖部门获奖时间
1国家重点新产品
1.1国家重点新产品分布式多媒体数据库管理系统DM2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1999
1.2国家重点新产品达梦3-DM3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
1.3国家重点新产品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DM4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
1.4国家重点新产品达梦安全数据库SDM5.8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1.5国家重点新产品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 V6.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8
1.6国家重点新产品达梦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V7.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11
1.7国家重点新产品达梦安全可信数据库管理系统(DMSecTrust)V6.0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
2科学技术奖
2.1湖北省科学技术达梦安全可信数据湖北省人民政府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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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奖项名称获奖产品授奖部门获奖时间
进步奖二等奖库管理系统
2.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业务数据全流程受控共享的关键技术及应用中国通信学会2018
2.3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二等奖国产化民航客票交易系统研制及大规模应用中国电子学会2019
3国家优秀软件产品
3.199年度推荐优秀软件产品达梦分布式多媒体数据库管理系统DM2.0中国软件行业协会1999
3.22005年度优秀软件产品达梦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DM4 V4.0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05
3.32007年度优秀软件产品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 V5.0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07
3.4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V5.6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08
3.5中国优秀软件产品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V7.0中国软件行业协会2014
4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奖项
4.1第十六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创新奖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7.0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2
4.2第十七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7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3
4.3第十八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7.0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4
4.4第十九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创新奖达梦异构同步软件(DMHS)V1.0 达梦读写分离集群组件(DMRWC)V1.0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5
4.5第二十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奖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V7.0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6
4.6第二十一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金提名奖——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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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奖项名称获奖产品授奖部门获奖时间
4.7第二十三届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优秀产品——中国国际软件博览会组委会2019

2、发行人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

2010年以来,发行人参与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研发课题主管部门级别研发期间
1大型通用数据库管理系统与套件研发及产业化工信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10.1- 2012.12
2安全可信数据库管理系统产业化国家发改委国家级科研项目2011.1- 2013.12
3面向云计算环境的高性能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国家发改委国家级科研项目2012.1- 2013.12
4基于云计算的公安信息中心动态服务的关键技术研究公安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13.6- 2014.6
5金融领域密码软硬件研发及应用示范-数据库支持国产密码算法应用改造工信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13.5- 2016.9
6面向党政办公的基础软件升级优化及办公平台研制——基础软件平台工信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18.1- 2019.12
7面向党政的基础软件集群平台研制及应用工信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19.1- 2020.12
82020年关键软件适配验证中心项目-分包1:数据库适配验证中心工信部国家级科研项目2020.6- 2022.5

(五)发行人主要经营和财务数据及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2.953.583.26
存货周转率(次/年)1.130.570.8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49,189.8516,525.929,156.98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4,350.8214,941.198,936.12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34,802.4313,163.387,754.46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5.86%21.46%20.7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4.974.471.76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4.183.7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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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财务指标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流动比率(倍)3.742.822.05
速动比率(倍)3.592.561.7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口径)27.81%52.68%47.98%
资产负债率(合并口径)29.47%46.65%49.71%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16.058.375.32
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1.52%2.85%0.06%

注: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无形资产/净资产

(六)发行人存在的重大风险因素

1、市场竞争风险

发行人所处基础软件行业具有很高的技术壁垒和市场壁垒,目前国际数据库公司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国际巨头企业拥有产品线丰富、技术储备深厚、研发团队成熟、资金实力较强及较早进入国内市场的先发优势。与国际巨头相比,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尚处于弱势地位。同时,部分国内互联网、通信龙头企业也依托云数据库、开源数据库等产品逐步进入相关市场。其中,较为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云数据库服务将可能对公司未来的新市场开拓进程产生冲击。而开源数据库虽然存在产品完善度低、技术服务能力弱等劣势,但其在数据库市场中仍有相对广泛的应用。如未来开源或免费产品技术快速迭代,产品完善度及性能得到大幅提升,也将使市场竞争加剧,进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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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业绩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2、产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基础软件行业是国家科技创新战略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重点产业。2016年发布的《“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和《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基础软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产业政策方面的有力支撑。2021年至今,《“十四五”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的出台,进一步为国家软件行业发展提供支持。多年来,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对基础软件产业发展有较大程度的影响。若未来出现国家信息化趋势放缓,金融、电信、政务等领域核心业务系统信息化进程和相关政策支持力度不及预期等不利变化,公司将面临收入增长放缓的风险。

3、收入无法持续高速增长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058.89万元,44,826.02万元,74,154.06万元,同比增长49.13%和65.43%。国内各行业信息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是报告期内公司收入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之一。但由于不同行业领域的信息化建设进程有所差异,将可能导致公司未来收入增长出现波动。同时,若未来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不能持续巩固和提升技术优势、市场开拓能力下降,公司将存在未来收入增长速度不可持续的风险。

4、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80.32%、90.27%和90.60%。软件产品使用授权业务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但未来随着公司业务向数据库上下游延伸以及云数据库、数据库一体机等新产品的销售,公司业务结构有可能发生变化并导致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下降。同时,随着国内数据库市场竞争不断加剧和开源及免费数据库产品的推广,可能会使公司面临数据库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及毛利率下滑的风险。

5、高端技术人才流失及引进不足风险

公司所处的软件行业属于人才、技术密集型行业,对研发人员技术水平和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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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研发实力具有较高要求。能否提供及时、专业的原厂技术服务也是数据库产品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未来发展将依赖于以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成熟销售人员为主的人力资源。随着软件行业的发展以及国内基础软件需求的不断增长,行业内人才竞争日益激烈。若公司无法通过提供较优的薪酬待遇和发展平台等方式持续吸引全球高端技术人才,或出现竞争对手恶性挖角等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无法持续维护现有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研发团队的稳定,进而致使公司创新能力不足,削弱长期发展能力。

6、核心技术失密风险

公司在多年原始创新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核心产品和关键技术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依靠公司已制定的技术管理制度及与核心技术人员签订的《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协议》,无法完全避免因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员工个人工作疏漏、外界窃取等原因产生公司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而数据库产品作为通用基础软件产品还存在被破解、非法复制的可能,若上述情形发生,将导致公司丧失技术领先优势、流失用户,进而影响公司未来经营发展。

7、应收账款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9,627.90万元、15,504.92万元和34,830.81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1.92%、34.44%和46.88%,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随着公司未来营收规模增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也将逐年增加。若未来客户资金周转出现问题或公司对应收账款管理不善,将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可能无法及时回收,进而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给公司的日常经营造成一定资金压力。

8、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2020年初开始,全球范围内爆发新冠疫情,尽管我国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控制了疫情的大规模蔓延,但目前全球疫情形势依然严峻。由于公司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各个省份,若新冠疫情出现恶化或长期持续,则可能会对业务拓展、售后服务等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产生影响。2022年初以来,上海等地出现的疫情反复局面也对发行人子公司上海达梦数据库的经营及研发活动产生影响。同时,新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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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也可能导致下游客户延缓信息化进程并缩减其数据库产品的采购规模,或出现因下游客户财务状况恶化而导致公司销售回款不利等情况,进而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经营业绩造成负面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1,900.00万股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9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7,600.00万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发行前一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发行价格除以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按截至报告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 名称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群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高性能分布式关系数据库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新一代云数据库产品建设项目、达梦中国数据库产业基地及达梦研究院建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万元,其中主要包括保荐及承销费【】万元;审计及验资费【】万元;律师费【】万元;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万元;发行手续费【】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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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组成员介绍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项目协办人其他项目组成员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胡明勇 王宇琦陈忱包晓磊 李昊天 尹华亮 刘宪广 景 艳 顾丁豪

(一)保荐代表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胡明勇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IPO项目担任项目协办人

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王宇琦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担任保荐代表人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担任项目协办人

(二)项目协办人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招商证券项目协办人陈忱主要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保荐工作是否处于持续督导期间
不适用不适用

(三)本次证券发行其他项目组成员

其他项目组成员:包晓磊、李昊天、尹华亮、刘宪广、景艳、顾丁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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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关联关系

(一)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或者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1、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前,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冯裕才。

根据保荐机构核查,截至2022年6月7日,招商证券衍生品业务持有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中国软件(SH.600536)2,800股股份,占中国软件总股本比例低于

0.001%,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低于0.0002%。除上述情况外,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任何股份的情形。

本保荐机构已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执行内部信息隔离制度,充分保障了职业操守和独立性。本保荐机构建立了严格的信息隔离墙机制,包括各业务之间在机构设置、人员、信息系统、资金账户、业务运作、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独立隔离机制及保密信息的管理和控制机制等,以防范内幕交易及避免因利益冲突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招商证券衍生品业务买卖发行人第一大股东中国软件股票是依据其自身独立投资研究作出的决策,属于其日常市场化行为。

2、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通过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本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本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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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持有保荐机构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的任何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本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况。

(三)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股份,以及在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重要关联方任职的情况本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及其配偶,本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拥有发行人权益、在发行人任职等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况发行人无控股股东。本保荐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相互提供担保或者融资等情形。

(五)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之间的其他关联关系

除上述说明外,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关联关系。

五、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本保荐机构通过尽职调查和对申请文件的审慎核查,做出如下承诺:

(一)本保荐机构已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履行了相应的内部审核程序,同意推荐发行人证券发行上市,并据此出具本上市保荐书。

(二)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规定。

(三)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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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及其董事在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中表达意见的依据充分合理。

(五)保荐机构有充分理由确信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与证券服务机构发表的意见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六)所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构的相关人员已勤勉尽责,对发行人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

(七)保荐书、与履行保荐职责有关的其他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八)对发行人提供的专业服务和出具的专业意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行业规范。

(九)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依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采取的监管措施。

(十)自愿遵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发行人已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2年5月16日,发行人依法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报出公司近三年(2019-2021年)财务报告的议案》。2022年6月2日,发行人依法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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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提议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并决定于2022年6月17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申请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事项。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准则》《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发行人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与发行人、发行人律师、发行人会计师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发行人具备了《证券法》《注册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基本条件,同意推荐发行人本次证券发行上市。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决策程序

2022年6月17日,发行人依法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议案》《关于公司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出具的相关承诺的议案》《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更好更快的发展,募集公司未来发展所需的必要资金,促使公司进入发展新阶段,公司现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本次公开发行的发行方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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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0万股,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25%;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4、发行后总股本: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不超过7,600.00万股。

5、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由主承销商和发行人通过向网下投资者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或以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确定。

6、发行方式:采用向网下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7、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通科创板交易权限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拟上市地: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0、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若决议有效期届满时,公司已向有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但未取得有权部门出具的正式结果的,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议适当延长有效期。

综上,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就本次证券发行履行了《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规定的决策程序。

七、保荐机构对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专业判断

(一)发行人技术先进性的核查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始终坚持原始创新与核心技术的独立研发,现已掌握多项核心前沿技术,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据库软件系列产品。发行人核心技术基本情况、核心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核心技术相关的重要奖项、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等情况详见本上市保荐书“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发行人核心技术情况”及“(四)发行人科研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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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的核查情况

1、发行人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

数据库管理系统是“按照数据结构来组织、存储和管理数据的仓库”,是一种用于建立、使用、操纵和管理数据库的大型基础软件,既是业务数据的存储中心,也是统计分析计算的基础,对IT核心系统起着关键性作用。在信息化、大数据时代中,数据库软件已经深入渗透到关乎国计民生的各行各业,成为生产生活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越来越成为保障经济发展、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基础性和先导性产业。

在当前日益复杂的国际局势下,政府、金融等关键领域的信息安全对国家而言至关重要,也是大国竞争的焦点。近年来国际发生了数次重大信息安全事件,为防范信息泄露风险,关键的政、商等领域使用的数据库产品必须具备极高的安全性,属于国家高度重视和重点支持的战略新兴行业。

发行人数据库产品为自主研发,不采用开源代码,代码安全性高,经公安部与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认证与审核达到等保四级和EAL4+,是目前国产数据库中安全性较高的数据库产品。在对数据安全较为敏感的行业和领域中,公司数据库产品具有较大的安全性优势。

发行人作为国内数据库软件行业重要的领军企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

2、发行人先进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软件产品使用授权64,194.9036,943.8620,837.51
数据及行业解决方案8,479.456,736.998,702.39
营业收入74,300.0145,020.0930,161.93
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比97.81%97.03%97.94%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由核心技术产品收入构成。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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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增速较快,且公司的核心技术产品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超过97%,总体占比保持稳定的高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0,058.89万元,44,826.02万元,74,154.06万元,增速较快,年化复合增长率达到57.07%,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较为突出。在国家电网、中国航信、中国人寿等大量案例中,对需求的快速响应赢得了用户对达梦技术能力的认可与技术信任,助力公司在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了产业化快速发展。

3、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科研能力

截至本上市保荐书出具日,公司共有6名核心技术人员,其主要简介如下:

(1)韩朱忠,男,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获学士学位;1995年1月研究生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获硕士学位。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任上海软件中心NCR国际合作部软件工程师;1997年3月至1999年11月任系统软件联合(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办事处技术顾问;1999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志杰科技集团上海办事处高级技术顾问兼产品技术经理,2001年1月至2002年2月任志杰科技集团上海办事处客户服务经理;2002年3月起至今担任上海达梦数据库总经理,2009年起任达梦有限及达梦数据副董事长、高级副总经理。

韩朱忠先生作为公司首席科学家,全面主持了达梦数据核心产品达梦数据库管理系统DM4至DM8的设计、开发及新产品预研工作,组织规划了DM系列产品研发线路图;主持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3项;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2项;发表论文1篇;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上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各1次。

(2)付铨,男,197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1999年6月本科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5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2002年6月至今,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担任助教,于2021年1月在华中科技大学办理离岗创业; 2000年12月进入达梦有限实习,2002年6月正式入职达梦有限,历任研发工程师、预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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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开发部经理、产品研发总监、产品技术中心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6月任达梦有限副总经理,2019年7月起至今任达梦有限及达梦数据高级副总经理。

付铨先生作为公司高级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公司DM3至DM7以及达梦实时数据同步工具的设计与开发工作,参与了重大客户的技术咨询工作;主持国家及地方重大科技项目3项;参与编制已发布的国家标准3项;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8项;发表论文2篇;出版著作1本;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负责人;获得武汉市“黄鹤英才”称号;获得湖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一等奖、中国电子学会科技进步二等奖及湖北省重大科学技术成果奖各1次。

(3)郭琰,男,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6月毕业于华中理工大学(现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0年6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2000年9月至2001年3月任武汉达梦数据库多媒体研究所研发工程师;2001年4月至2002年4月任上海慧邦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02年5月进入上海达梦数据库,历任研发工程师、部门经理。

郭琰先生作为公司部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数据库管理系统核心研发工作,主导了DM系列产品兼容性改进与稳定性保障的研发及分布式数据库软件产品的开发工作;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5项;获得2019年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技术创新类优胜奖。

(4)王海龙,男,1978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9年6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2年6月毕业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获硕士学位。2002年9月进入上海达梦数据库实习;2003年9月正式入职上海达梦数据库,历任研发工程师、部门经理。

王海龙先生作为公司部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数据库管理系统核心研发工作,主导了共享存储集群、数据守护集群的设计和开发工作;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3项;获得2019年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技术创新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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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奖。

(5)朱仲颖,男,198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3年本科毕业于中原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12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专业,获硕士学位。2007年3月至2009年7月任达梦有限测试工程师;2009年8月至2011年1月任武汉东湖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测试经理;2011年2月至今任上海达梦数据库部门经理。

朱仲颖先生作为公司部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数据库管理系统核心研发工作,主导了DM7、DM8查询优化器的研发和调优工作;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25项。

(6)杨超,男,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8年6月本科毕业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获学士学位;2011年3月研究生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专业,获硕士学位。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上海达梦数据库研发工程师;2013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3年11月至今任上海达梦数据库部门经理。

杨超先生作为公司部门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主要负责数据库管理系统核心研发工作,主导了达梦数据库管理、迁移、监控等工具平台的设计与实现及达梦数据库接口驱动开发与第三方框架兼容适配等工作;作为发明人获得发明专利授权8项。

4、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投入11,786.999,660.266,255.86
营业收入74,300.0145,020.0930,161.9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15.86%21.46%20.74%

公司坚持技术和产品的持续创新,持续保持对于最新技术的研究和投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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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各期研发投入分别为6,255.86万元、9,660.26万元和11,786.99万元,占各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74%、21.46%和15.86%。

5、发行人行业地位及市场认可情况

达梦数据是国内领先的数据库产品开发服务商,是国内数据库基础软件产业发展的关键推动者。公司核心团队在数据库领域拥有40余年研发经验及技术积累,并多次牵头承担了“十一五”、“十三五”期间的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公司实现了共享存储集群等关键核心技术国产化零的突破,打破了国外数据库厂商的技术垄断。

多年来,公司始终坚持原始创新、独立研发的技术路线。目前,公司已掌握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领域的核心前沿技术并拥有主要产品全部核心源代码的自主知识产权,通过了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与国家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自主原创检验与测试,能自主研发各类主流的数据库产品及相关工具,具有数据库产品线丰富、系统成熟度高、安全性高、性能良好等优势。

调研机构赛迪顾问发布的《2021-2022年中国平台软件市场研究年度报告》显示,在国产数据库领域,达梦数据位居2021年中国数据库管理系统国产数据库市场前列,在数据库厂商竞争力象限分析中,达梦数据库位居领导者象限。

依托技术优势和完善的经营管理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及服务在金融、电力、航空、通信、公安、铁路、政府等多个重要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行业内获得了较高认可度与多项荣誉。

6、发行人研发创新机制和技术储备情况

(1)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建立了完备的产品开发管理流程与完善的研发体系,确保了研发全过程的可控性。公司在多年来向各类客户提供产品与服务的经历中,通过各地的技术服务与销售部门对用户需求进行汇总,并结合行业业态趋势、市场发展境况等信息,形成对未来研发方向的初步判断;在此基础上,公司经过内部研发项目立项流程,在公司管理层、研发团队以及市场销售部门的共同决策下,严格执行产品版本规划、需求分析、产品设计、产品测试到最后产品发布的研发流程;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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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度重视测试环节,利用测试环境、客户环境等在内的各类模拟环境对产品进行全方位测试,使其能适用于众多不同的系统和环境中,保障产品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充足的研发资金与有效的激励机制

为提升研发实力,公司不断加大对研究开发的投入,以满足技术创新和研发项目的资金需求。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研发费用超过2.77亿元。

为增强公司技术创新、研发能力与效率,公司设置了研发相关的奖励规章制度,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研发技术人员进行及时、足额奖励。此外,公司也设立了得特贝斯,梦达惠佳,数安科技,数聚通,数聚云等多个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员工持股及股权激励与员工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上述措施可以有效的调动员工进行技术研发工作的积极性,为公司的持续创新能力提供了有力支持与保障。

(3)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

自设立以来,公司始终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在长期发展中建立了科学有效的人才培养与引进机制,持续吸纳、培养具有天赋、富有经验的技术研发人员以增强公司技术研发人员的储备,保持研发团队的活力,形成了不断扩大的优秀研发团队与深厚的人才储备。公司制定了详细的员工培养方案,为员工个人成长与公司人才培养提供了具体指导与规范;鼓励技术研发人员积极参与国内外展会、学术会议等,促使技术研发人员能够始终把握行业内的前沿方向。在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工作能力等方面,公司采用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技术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4)技术储备情况

公司在技术研发过程中,注重技术积累和创新。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拥有授权专利177项,软著293项,具有丰厚的技术储备。

此外,为了持续保持在数据管理与数据分析等核心前沿技术领域的技术优势,公司正在开展多项研发项目,并在技术研发和实施过程中不断积累多方面、多领域的关键技术。随着项目研发的逐渐深入及相关技术日益成熟,公司的技术储备与竞争力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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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属行业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相关要求。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经验积累,公司汇集了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相关的关键核心技术,并完成了产业化应用,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凭借在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是国内数据库软件行业重要的领军企业之一。因此,公司符合《暂行规定》第三条科创板支持的方向。

(三)发行人符合科创行业领域的核查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数据库系统的研发、销售与服务,向大中型公司、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提供各类数据库软件及集群软件、云计算与大数据产品等一系列数据库产品及相关技术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从事的行业属于“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从事的基础软件开发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1.3新兴软件和新型信息技术服务-1.3.1新兴软件开发”。根据公开披露文件,发行人可比公司中望软件(688083.SH)、星环科技(拟上市,A05189.SH)、金山办公(688111.SH)所属行业均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所属行业领域属于《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款中规定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行业领域归类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四)发行人符合科创属性相关指标的核查情况

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中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具体情况如下:

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5%(软件企业应在10%以上),或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6,000万元√是 □否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比例为18.53%,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27,703.11万元,满足标准。
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是 □否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研发人员332名,员工总人数1,059名,研发人员占当年员工总数的比例为31.35%,大于10%。
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不适用公司为软件企业,不适用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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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属性评价标准一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含国防专利)≥5项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3亿√是 □否2019至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0.161.93万元、45,020.09万元、74,300.01万元,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为56.95%,大于20%;公司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为7.43亿元,大于3亿元。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科创属性相关指标要求。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内容和核查过程的说明

保荐机构结合尽职调查取得的资料,就发行人是否符合科创板定位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了核查:

1、查阅中国电子学会》等第三方出具的鉴定报告与赛迪顾问、IDC等出具的行业报告,核查发行人核心技术、市场地位的第三方评估意见及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相关战略目标文件等;

2、查阅发行人主要产品应用报告、自主原创性测评证书,核查核心技术使用情况;

3、对发行人技术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发行人技术研发相关情况;

4、取得发行人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任务合同书等文书,核查有关项目的组织单位、所涉及的合作方、发行人在项目中所起的作用;

5、核查发行人产品销售合同、收货凭证、收入明细,确认核心技术产品的销售情况,并进行穿行测试;

6、核查发行人有关研发立项、评审、费用支出的有关文件资料;

7、查阅公司参与制定的国家标准、拥有的专利、非专利技术资料,公司及其产品所获得的荣誉奖项资料;

8、查阅行业划分依据文件《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确定发行人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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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核查发行人员工花名册;

10、其他与发行人业务与技术相关的资料。

(六)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定位情况的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发行人所处行业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优先推荐行业;

2、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科技创新战略要求;

3、通过不断的研发投入和经验积累,公司汇集了一批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掌握了数据库软件关键核心技术,并完成产业化应用,具有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发行人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核心技术权属清晰、成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凭借在产品质量、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公司获得了市场的高度认可,是国产数据库行业领军企业之一。

5、发行人拥有科学合理的研发体系,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核心技术人员及技术团队稳定、学术及科研功力深厚,发行人重视研发投入,技术储备丰富,发行人具有技术优势、研发体系优势,技术地位突出;

6、发行人拥有的核心技术已有效转化为经营成果,商业模式稳定,依靠核心技术形成了较强成长性,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增长显著。

经充分核查和综合判断,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科创板优先推荐的新一代信息技术行业,发行人业务与产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自主研发的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主要依靠核心技术开展生产经营,具有稳定的商业模式,市场认可度高,具有较强的成长性;发行人出具的专项说明和披露的科创属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发行人符合科创板支持方向、科技创新行业领域和相关指标等科创属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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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保荐机构关于发行人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的说明

(一)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是否符合《首发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慎核查,核查结论如下:

1、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工商登记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发起人协议、创立大会文件、相关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确认发行人是以成立于2000年11月13日的达梦有限于2020年11月10日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发行人相关会议文件以及组织机构设置及运行情况。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经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符合《首发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2、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财务报告、记账凭证、银行流水记录以及主要业务合同等资料,查阅了发行人审计机构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2]审字第90378号)。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内部控制流程及内部控制制度,查阅了中天运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天运[2022]核字第90254号)。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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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结论的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3、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1)经核查发行人业务经营情况、主要资产、专利、商标等资料,实地核查有关情况,并结合实际控制人调查表及对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访谈等资料。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资产完整,业务及人员、财务、机构独立,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不存在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2)经核查发行人报告期内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重大销售合同及主要客户等资料,发行人最近2年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经过对发行人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资料、工商登记资料等文件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最近2年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2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3)经核查发行人财产清单、主要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等资料,结合与发行人管理层的访谈、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天运[2022]审字第90378号《审计报告》和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等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者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综上,发行人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4、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发行条件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工商、税务、社保、公积金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发行人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出具的有关证明,查阅了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的各项政府许可、权利证书或批复文件等,取得发行人的说明与承诺等文件。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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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发行人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出具的相关证明,查阅了发行人的声明与承诺等文件,查询了中国裁判文书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中国证监会官网、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等公开信息。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最近3年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发行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核查了有关公安机关出具的关于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查阅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公开信息,取得了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承诺等文件。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3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等情形,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综上,发行人符合《首发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即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的第(一)项条件。

(二)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等文件,确认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本总额为人民币5,700.00万元,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0万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7,600.00万股。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本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

综上,发行人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的第(二)项条件。

(三)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发行人工商登记资料、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记录等文件,确认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900.00万股社会公众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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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后发行人的股份总数将不超过7,600.00万股。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的第(三)项条件。

(四)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

发行人本次上市选择的上市标准为《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款第(一)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1、发行人市值情况

参照发行人2021年营业收入及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发行人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2、发行人财务指标情况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天运[2022]审字第90378号),公司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74,300.01万元,2020年及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13,163.38万元、34,802.43万元。

综上,发行人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标准,符合《上市规则》第2.1.1条的第(四)项条件。

(五)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经本保荐机构核查,发行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上市条件。

九、对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安排

事项工作计划
(一)持续督导事项
1、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主要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助公司制订、完善有关制度,并督导其执行。
2、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防止其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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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计划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内控制度。章程》的规定,协助发行人制定有关制度并督导其实施。
3、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对重大的关联交易,本保荐机构将按照公平、独立的原则发表意见。 发行人因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应事先通知本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可派保荐代表人与会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督导发行人执行已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专用性。 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专户储存、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 定期跟踪了解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通过列席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变更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发行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等事项,并发表意见。督导发行人遵守《公司章程》及《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6、督促发行人建立和执行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督导发行人进一步完善已有的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督导发行人严格依照相关制度实施。 与发行人建立经常性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上述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情况
7、识别并督促发行人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与发行人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以及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对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及时发表意见。
8、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发行人按照上交所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实时关注发行人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发行人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
9、对发行人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与发行人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发行人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及时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
10、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与发行人建立日常沟通机制,及时了解发行人的重大事项,定期出具并披露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1、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会针对发行人的具体情况,切实履行各项持续督导职责。
(二)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当年剩余时间以及其后3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届满,如有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本保荐机构将继续完成。
(三)发行人应当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发行人承诺积极配合本保荐机构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包括: 及时提供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必需的相关信息; 发生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出现重大风险的,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采取相应整改措施; 协助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披露持续督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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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工作计划
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其他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十、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事项

无。

十一、保荐机构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结论

本保荐机构认为: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其股票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条件。招商证券同意担任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机构,推荐其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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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之签章页)项目协办人签名:陈 忱保荐代表人签名:胡明勇签名:王宇琦内核负责人签名:陈 鋆保荐业务负责人签名:王治鉴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吴宗敏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霍 达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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