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二年六月
(申报稿)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光大证券接受康德莱的委托,担任本次康德莱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26号准则》、《上市规则》、《财务顾问管理办法》和上交所颁布的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康德莱及康德莱医械提供的有关资料、康德莱董事会编制的《重组报告书》,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经过审慎调查,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态度,就本次交易认真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向康德莱全体股东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做出如下声明与承诺: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本财务顾问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存续可交债项目的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除此之外本独立财务顾问与康德莱及康德莱医械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交易出具本核查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各方均已出具承诺,其所提供和出具的所有文件、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核查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相关协议的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的基础上提出的,若上述假设不成立,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3、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之日,光大证券就本次交易事宜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对已核实的事项向康德莱全体股东提供独立核查意见。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申报稿)
5、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本次交易所必备的法定文件,随《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书(草案)》上报上交所并上网公告。
、对于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或需要法律、审计等专业知识来识别的事实,本独立财务顾问主要依据有关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意见、说明及其他文件做出判断。
7、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注意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旨在对本次重组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但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核查意见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的全体股东和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康德莱董事会就本次重组披露的相关决议、公告和文件全文。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重组报告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已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核,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至出具此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
(申报稿)
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的行为。
(申报稿)
目录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与承诺
...... 1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声明 ...... 1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作如下承诺 ...... 2目录 ...... 4
释义 ...... 8重大事项提示 ...... 10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 10
二、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11
三、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11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2
五、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13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13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 19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0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 20
十、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 21重大风险提示 ...... 22
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 ...... 22
二、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 22
三、其他重大风险 ...... 24第一节本次重组概况 ...... 25
(申报稿)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 25
二、本次重组的背景和目的 ...... 26
三、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26
四、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26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27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8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9
一、基本信息 ...... 29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 29
三、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 33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34
五、主要财务数据 ...... 35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36
七、最近60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 38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38
九、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 ...... 38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说明 ...... 38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 ...... 39
第三节交易对手基本情况 ...... 40
(申报稿)
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 41
一、基本情况 ...... 41
二、历史沿革 ...... 41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 54
四、下属企业及分支机构情况 ...... 55
五、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性 ...... 64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70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 71
八、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 72
九、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 72
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73十一、被许可使用的资产情况 ...... 80
十二、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 80
十三、本次交易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 80
第五节本次重组的主要合同 ...... 81第六节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82
一、基本假设 ...... 82
二、本次重组的合规性分析 ...... 82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 86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分析 ...... 92
五、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 93
六、本次重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申报稿)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94
第七节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及结论性意见析 ...... 95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 95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的结论性意见 ...... 95
附件一标的公司自有注册商标情况 ...... 98附件二标的公司专利情况 ...... 102
(申报稿)
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光大证券/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重组报告书 | 指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书(草案)》 |
本次重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鉴于在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中的董事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其董事会相关决策,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不再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
A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
H股 | 指 | 注册在内地,在香港市场上市,供境外投资者认购和交易的股票 |
上市公司、康德莱 | 指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 | 指 | 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康德莱控股 | 指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康德莱控股 | 指 | 康德莱控股有限公司 |
康德莱有限 | 指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怀格共信 | 指 | 宁波怀格共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怀格泰益 | 指 | 宁波怀格泰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共业投资 | 指 | 上海共业投资有限公司 |
温州海尔斯 | 指 | 温州海尔斯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法律顾问、德恒律所、律师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申报稿)
《上市规则》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年修正)》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 | 指 |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 |
《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 |
《26号准则》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年修订)》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
《财务顾问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财务顾问业务指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引(试行)》 |
《公司章程》 | 指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最近两年、报告期 | 指 | 2020年度、2021年度 |
《备考审阅报告》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重组出具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2021年度)》(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101号) |
元 | 指 | 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独立财务顾问提请各位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关注在此披露的重大事项提示,并认真阅读与本次事项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公告、重组报告书全文、备考审阅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资料。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2019年
月
日,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经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发行4,000万股H股并上市(以下简称“H股上市”)。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前,康德莱直接持有康德莱医械35.71%股份,且康德莱医械的全部内资股东(除康德莱外)均签署承诺书,承诺表决支持康德莱向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的9名董事成员中提名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并完成超额配售发行后,康德莱持有康德莱医械股份比例变更为25.82%,但由于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中可提名5名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01条规定,康德莱仍作为康德莱医械的控股股东。
2021年12月7日,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由于康德莱医械当时对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及有关工作尚未完成,于2021年
月
日发布了其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其中明确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2022年5月16日,康德莱医械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改选议案。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康德莱提名的非独立董事2名(张维鑫先生及陈红琴女士),无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中的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康德莱医械董事会相关决策,康德莱决定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康德莱医械的股东权益不受影响,对康德莱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因康德莱不再将康德莱医械
(申报稿)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二、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存在交易对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2021年归母净资产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超过50%,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万元) | 康德莱医械 |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 占比(%) |
总资产 | 161,881.26 | 495,792.67 | 32.65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139,547.37 | 207,735.91 | 67.18 |
营业收入 | 46,731.47 | 309,702.48 | 15.09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十五条(四)规定,依据审慎性原则,本次事项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三)关于未来六十个月上市公司维持或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目前未有明确计划以及未披露的在未来六十个月变更控制权、调整主营业务的相关安排、承诺、协议。
(申报稿)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1、对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及出售,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本次重组事项提示性公告后,上市公司对康德莱医械由控股管理转变为参股管理,上市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的权益不受影响。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但对总资产、营业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将产生较大影响。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注:备考报表编制假设本次重组事项于初始投资时已实施完成,未考虑康德莱丧失对康德莱医械控制权日对所持康德莱医械股权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的影响。
根据上表所示,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后,合并范围内总资产、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降;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净资产及基本每股收益则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总资产(万元) | 495,792.67 | 371,173.04 | -25.14%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09,702.48 | 263,874.68 | -14.80%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7,735.91 | 207,798.33 | 0.03% |
净利润(万元) | 41,921.20 | 32,211.99 | -23.1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9,139.74 | 29,202.15 | 0.21%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0 | 4.71 | 0.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66 | 0.00% |
(申报稿)
基本保持不变。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对所持康德莱医械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对康德莱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
若将2022年
月
日作为丧失控制权之日,重新计算康德莱医械的公允价值,当日康德莱医械港股的收盘价为14.88港币/股,前二十日收盘均价为
15.018港币/股。综合考虑当日的收盘价、前二十日收盘均价、香港交易所股票的流动性、当日的港币汇率、康德莱所持股权的比例等因素,本次对康德莱医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司初步估计可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0-1,300万元,但该项投资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的经常性损益。
五、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重组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
(二)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
六、本次重组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 | 承诺方 | 承诺主要内容 |
关于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 上市公司 | 1、本公司已向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
(申报稿)
重大遗漏,给康德莱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大遗漏,给康德莱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康德莱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标的公司 | 1、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聘请的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交易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相关中介机构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标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1、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人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
(申报稿)
员
员 | 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人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康德莱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公司/本人已向参与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充分披露了本次重组所需的全部信息,并承诺在本次重组期间及时向前述中介机构提供相关信息。本公司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为真实,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如因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康德莱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本次重组期间,本公司/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
关于诚信守法情况的承诺函 | 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承诺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4、本承诺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如适用),以及本承诺人的董事、 |
(申报稿)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承诺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4、本承诺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如适用),以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标的公司 | 1、本承诺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 |
(申报稿)
情况;
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3、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
4、本承诺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5、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如适用),以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
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情况;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3、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任何诚信方面的重大违规或违约情形;4、本承诺人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5、本承诺人,本承诺人的控股股东(或普通合伙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机构(如适用),以及本承诺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适用)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不曾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最近36个月内不曾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其他情形;6、本承诺人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或因上述承诺被证明为不真实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 ||
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等相关规定,不谋取不当利益,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保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和机构方面的独立。如出现因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承诺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控股股东 | 在作为康德莱的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与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的利益,并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和康德莱的《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
(申报稿)
如违反上述承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侵害了康德莱的权益,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康德莱造成的损失。
如违反上述承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侵害了康德莱的权益,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康德莱造成的损失。 | ||
实际控制人 | 在作为康德莱的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未损害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的利益,并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康德莱或其附属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文件和康德莱的《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 |
避免同业竞争与利益冲突的承诺函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本公司/本人目前未从事与康德莱相同或相似的业务经营,也未投资与康德莱相同或相似经营业务的其他企业,不存在与康德莱直接、间接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2、未来如有在康德莱主营业务范围内相关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本人将介绍给康德莱;对康德莱已进行或拟投资兴建的项目,本公司/本人将在投资方向与项目选择上避免与康德莱相同或相似;如未来本公司/本人所控制的企业拟经营与康德莱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公司/本人将行使否决权,避免经营该等项目,以维护康德莱的利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康德莱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
关于填补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承诺函 | 控股股东 | 本公司作为康德莱的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康德莱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德莱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康德莱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实际控制人 | 本人作为康德莱的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康德莱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德莱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康德莱及投资者造成损 |
(申报稿)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康德莱控股,共同实际控制人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其就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说明如下:
上海康德莱控股作为康德莱的控股股东,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作为康德莱的实际控制人,原则同意本次重组,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 |
关于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的说明函 | 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本次重组中,自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本人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控股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申报稿)
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进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
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根据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说明,本次重组中,自重组提示性公告之日起至本次重组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此给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向上市公司或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相关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重组过程将采取以下安排和措施:
(一)聘请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
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聘请具有专业资格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等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方案及全过程进行监督并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重组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重组过程中,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以及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三)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在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前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全体股东参加审议本次重组方案的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在审议本次重组的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以便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
(申报稿)
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大会决议时,还将单独统计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四)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在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息并提交有关申报文件,并保证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并承诺如因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上市公司提醒投资者到指定网站(www.cninfo.com.cn)浏览重组报告书全文及中介机构意见。
十、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证券业务资格
上市公司聘请光大证券担任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开展财务顾问业务资格。
(申报稿)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上市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重组相关的风险
(一)审批风险
由于本次重组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且本方案的实施尚须满足一定前提条件,故本次重组工作时间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重组可能因为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等事项的发生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
(二)本次重组导致的合并范围资产、收入规模下降带来的风险
本次重组事项提示性公告后,标的公司将不再被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立信会计师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进行测算,重组前后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总资产、营业收入等主要财务指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因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资产、收入规模下降可能对上市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三)本次重组相关程序及信息披露违规风险
上市公司可能因本次重组相关程序、信息披露等存在瑕疵、违规等而受到交易所等监管问询、监管措施、监管处罚等风险。
二、与本次重组标的公司相关的风险
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后,虽然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范围,但上市公司仍然继续持有康德莱医械
25.51%股权,并按照权益法核算。康德莱医械的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情况仍然可能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和稳定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康德莱医械相关风险情况如下:
(一)无实际控制人风险
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完成改选后,康德莱已经不能够继续控制康德莱
(申报稿)
医械董事会的相关决策,康德莱医械已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排除存在未来因无实际控制人导致康德莱医械公司治理格局不稳定或决策效率降低而贻误业务发展机遇,进而造成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二)政策风险医疗器械行业在中国及产品出口所在其他国家受高度管制。康德莱医械的运营在不同方面受地方、地区及全国多项法规监管,包括介入医疗器械制造商执照及证书规定及程序、运营及安全标准以及环保法规等等。
康德莱医械生产或分销任何医疗器械或会因法律、法规、标准或政策变动而受主管机关实施的任何禁令或限制所影响,有关变更亦可能导致合规成本上升。此外,中国持续推进的医疗改革,亦可能对康德莱医械产品的销售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总之,任何医疗器械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或标准变更及颁布均可能对康德莱医械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市场高度竞争的风险
中国医疗器械行业正在急速演变并高度竞争,如果未能及时应对市场状况转变可能对康德莱医械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造成不利影响,并可导致康德莱医械的增长率下降、收入减少以及维持微创介入器械市场现有市场份额或日后期间达成目标市场份额的能力减弱。
(四)产品迭代风险
介入医疗器械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由于市场状况及技术不断变化,康德莱医械的现有产品可能丧失市场份额、增长放缓或毛利率下降。康德莱医械的成功有赖于其预测行业趋势与及时识别、开发及推出满足客户需求的先进新产品的能力。
介入医疗器械市场将向新型先进产品发展,如果康德莱医械未能成功生产或出售新产品,则可能对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外汇风险
康德莱医械拥有覆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客户,2020年度和2021年度
(申报稿)
海外业务占比分别约为31%和22%,此部分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如果美元、欧元等货币的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康德莱医械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带来不利影响。
三、其他重大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风险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金融政策的调控、股票市场的投机行为、投资者的心理预期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时,上市公司本次重组进程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风险。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当具有一定的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申报稿)
第一节本次重组概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述
2019年11月8日,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德莱医械”)经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公开发行4,000万股H股并上市(以下简称“H股上市”)。
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前,康德莱直接持有康德莱医械
35.71%股份,且康德莱医械的全部内资股东(除康德莱外)均签署承诺书,承诺表决支持康德莱向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的
名董事成员中提名
名非独立董事和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康德莱医械H股上市并完成超额配售发行后,康德莱持有康德莱医械股份比例变更为25.82%,但由于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中可提名5名董事,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01条规定,康德莱仍作为康德莱医械的控股股东。
2021年12月7日,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由于康德莱医械当时对新一届董事会的候选人提名及有关工作尚未完成,于2021年12月7日发布了其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其中明确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将根据相关法律及法规以及其组织章程细则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三届董事会改选议案。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康德莱提名的非独立董事2名(张维鑫先生及陈红琴女士),无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中的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康德莱医械董事会相关决策,康德莱决定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康德莱医械的股东权益不受影响,对康德莱的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因康德莱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将对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较大影响。
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提交中国证监
(申报稿)
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二、本次重组的背景和目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合并财务报表》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鉴于康德莱在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中董事席位已低于半数,不能继续控制其董事会相关决策。本次重组事项提示性公告后,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完善上市公司对于康德莱医械的会计处理,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要求。
三、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存在交易对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一)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会产生较大影响。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2021年归母净资产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超过50%,具体如下表所示:
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万元) | 康德莱医械 | 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 占比(%) |
总资产 | 161,881.26 | 495,792.67 | 32.65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139,547.37 | 207,735.91 | 67.18 |
营业收入 | 46,731.47 | 309,702.48 | 15.09 |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十四条第一款及第十五条(四)规定,依据审慎性原则,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申报稿)
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五、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重组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产生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主营业务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及出售,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本次重组事项提示性公告后,上市公司对康德莱医械由控股管理转变为参股管理,上市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的权益不受影响。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方向不会发生重大改变,但对总资产、营业收入规模、净利润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2、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注:备考报表编制假设本次重组事项于初始投资时已实施完成,未考虑康德莱丧失对康德莱医械控制权日对所持康德莱医械股权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的影响。
根据上表所示,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改为按权益法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总资产(万元) | 495,792.67 | 371,173.04 | -25.14%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09,702.48 | 263,874.68 | -14.80%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7,735.91 | 207,798.33 | 0.03% |
净利润(万元) | 41,921.20 | 32,211.99 | -23.1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9,139.74 | 29,202.15 | 0.21%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0 | 4.71 | 0.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66 | 0.00% |
(申报稿)
核算后,合并范围内总资产、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降;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净资产及基本每股收益则基本保持不变。
、按照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对所持康德莱医械股权的账面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对康德莱2022年度损益的影响
若将2022年
月
日作为丧失控制权之日,重新计算康德莱医械的公允价值,当日康德莱医械港股的收盘价为14.88港币/股,前二十日收盘均价为
15.018港币/股。
综合考虑当日的收盘价、前二十日收盘均价、香港交易所股票的流动性、当日的港币汇率、康德莱所持股权的比例等因素,本次对康德莱医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按照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司初步估计可增加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00-1,300万元,但该项投资收益为非经常性损益,不影响公司2022年度的经常性损益。
六、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重组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
(二)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审批程序本次重组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
(申报稿)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
ShanghaiKindlyEnterpriseDevelopmentGroupCo.,LTD.法定代表人:张维鑫董事会秘书:顾佳俊注册资本:44,156.90万元人民币股份公司成立时间:
2011年
月
日上市时间:2016年11月21日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康德莱股票代码:
603987互联网网址:https://www.kdlchina.cn/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1幢2楼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
企业总部管理;国内贸易代理;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设立、上市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一)康德莱有限设立情况
(申报稿)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7月1日,成立时注册资本
万元,自然人张宪淼先生和郑爱平女士分别出资
万元和
万元,分别持有康德莱有限60%和40%的权益。上海嘉华会计师事务所于1998年6月
日出具了“嘉华验(1998)2119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1998年7月1日,嘉定区工商局向康德莱有限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3101142014626)。公司成立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张宪淼 | 300.00 | 60.00 |
2 | 郑爱平 | 200.00 | 40.00 |
合计 | 500.00 | 100.00 |
(二)康德莱设立情况2010年12月22日,康德莱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同意以2010年
月
日为基准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信会师报字(2010)第25791号”《审计报告》确定的公司净资产303,559,662.18元为基准,按
:
0.5195的比例折合15,769万股,由康德莱有限原股东按出资比例享有,余额145,869,662.18元转为资本公积。2011年1月25日,立信会计师为康德莱有限整体变更设立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260号”《验资报告》。2011年1月26日,康德莱股份召开了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2011年
月
日,康德莱股份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办理了设立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63412),注册资本15,769万元。本次整体变更完成后,康德莱股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357.570 | 53.00 |
2 | 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365.350 | 15.00 |
3 | 上海宏益博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2.225 | 9.91 |
4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91.000 | 6.28 |
5 | 上海旭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60.560 | 4.82 |
6 | 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 565.000 | 3.58 |
7 | 广东南医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73.070 | 3.00 |
8 |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94.225 | 2.50 |
(申报稿)
9 | 上海利捷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1.90 |
合计 | 15,769.000 | 100.00 |
(三)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于2016年11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60.00万股,发行价格为
9.50元/股。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029.00万股。2011年11月21日,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8,357.570 | 39.74 |
2 | 建银国际医疗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 2,194.390 | 10.44 |
3 | 上海宏益博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62.225 | 7.43 |
4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991.000 | 4.71 |
5 | 上海旭鑫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760.560 | 3.62 |
6 | 上海紫晨投资有限公司 | 565.000 | 2.69 |
7 | 广东南医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473.070 | 2.25 |
8 | 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359.952 | 1.71 |
9 | 上海利捷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 | 1.43 |
10 |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一户 | 205.233 | 0.98 |
11 | 社会公众股 | 5,260.00 | 25.00 |
合计 | 21,029.00 | 100.00 |
(四)2017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7年5月18日,康德莱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6年末总股本21,029.00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合计转增股本10,514.5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至31,543.5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2,536.355 | 39.74 |
2 | 社会公众股 | 19,007.145 | 60.26 |
合计 | 31,543.50 | 100.00 |
(申报稿)
(五)2018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18年
月
日,康德莱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2017年末总股本31,543.50万股为基数,使用资本公积金向股东每
股转增
股,合计转增股本12,617.40万股,转增后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4,160.9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7,550.897 | 39.74 |
2 | 社会公众股 | 26,610.003 | 60.26 |
合计 | 44,160.90 | 100.00 |
(六)2021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21年
月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邵旭静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资格。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的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份性质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15.00 | 1.17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 515.00 | 1.17 | |
2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43,641.90 | 98.83 |
合计 | 44,156.90 | 100.00 |
(七)2021年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发行可交换债券2021年4月28日,上海康德莱控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日取得了上交所出具《关于对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1】1514号)。
(申报稿)
2021年10月12日,上海康德莱控股完成可交换债券发行,债券简称“21康控EB”,发行规模
3.76亿元,债券期限
年,初始转股价格为
21.49元/股,初始用于质押的股份为2,360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34%。
控股股东本次债券发行完毕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万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190.90 | 34.40 |
2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2,360.00 | 5.34 |
3 | 社会公众股 | 26,606.00 | 60.26 |
合计 | 44,156.90 | 100.00 |
三、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康德莱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量(股) | 占比(%) |
1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51,909,010 | 34.40 |
2 | 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 | 23,600,000 | 5.34 |
3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140,703 | 3.66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富通改革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828,569 | 2.68 |
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176,770 | 1.85 |
6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6,891,492 | 1.56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医药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64,745 | 1.28 |
8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医疗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93,525 | 1.20 |
9 | 国泰基金-人民人寿-传统普保产品-国泰基金-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A股混合类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965,488 | 1.12 |
10 | 上海利捷企业投资有限公司 | 4,952,200 | 1.12 |
(申报稿)
合计
合计 | 239,422,502 | 54.21 |
四、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介入器械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在临床上广泛应用。根据《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划分,公司大部分医疗耗材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进行管理,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2020年度和2021年度分别实现营业收入26.45亿元和30.97亿元,同比增长17.07%;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2.03亿元和2.91亿元,同比增长43.71%。在公司前期产能逐步释放、集采中标效应以及疫情导致的注射器、注射针市场需求扩增的叠加因素影响下,推动了公司业绩的高速增长。
(一)按业务性质划分的营业收入构成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主营业务 | 308,754.70 | 99.69% | 263,814.41 | 99.73% |
其他业务 | 947.78 | 0.31% | 723.79 | 0.27% |
合计 | 309,702.48 | 100.00% | 264,538.20 | 100.00% |
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6.38亿元和
30.87亿元,增长较快。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器械的销售,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主营业务突出。
(二)按产品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穿刺器类-注射器 | 81,847.62 | 26.51% | 54,589.46 | 20.69% |
穿刺针类-成品针 | 56,272.10 | 18.23% | 43,843.51 | 16.62% |
介入类 | 45,514.01 | 14.74% | 30,062.44 | 11.40% |
专用耗材类 | 33,198.01 | 10.75% | 42,655.00 | 16.17% |
体外诊断类 | 17,045.47 | 5.52% | 18,562.47 | 7.04% |
穿刺器类-输液器 | 12,590.12 | 4.08% | 14,113.01 | 5.35% |
医疗设备类 | 11,612.87 | 3.76% | 17,466.82 | 6.62% |
(申报稿)
骨科器械类
骨科器械类 | 11,555.63 | 3.74% | 8,496.16 | 3.22% |
穿刺针类-散装针、针管 | 7,527.12 | 2.44% | 6,753.38 | 2.56% |
管袋类 | 7,393.48 | 2.39% | 5,503.50 | 2.09% |
消毒类 | 4,606.25 | 1.49% | 5,167.06 | 1.96% |
手术器械类 | 3,886.45 | 1.26% | 3,070.19 | 1.16% |
中医类 | 1,306.43 | 0.42% | 903.75 | 0.34% |
其他 | 14,399.14 | 4.66% | 12,627.64 | 4.79% |
合计 | 308,754.70 | 100.00% | 263,814.41 | 100.00% |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17.03%,其中成品针类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28.35%,注射器类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49.93%,介入类产品较上年同期增长
51.40%。
(三)按区域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国内市场 | 204,520.36 | 66.24% | 180,368.02 | 68.37% |
国际市场 | 104,234.34 | 33.76% | 83,446.39 | 31.63% |
合计 | 308,754.70 | 100.00% | 263,814.41 | 100.00% |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占比总体较为稳定,随着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的增长,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相比同期均有所增长。
五、主要财务数据
上市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263,003.96 | 254,441.25 |
非流动资产 | 232,788.71 | 171,335.87 |
总资产 | 495,792.67 | 425,777.12 |
流动负债 | 141,666.92 | 117,432.91 |
非流动负债 | 15,129.40 | 11,656.32 |
总负债 | 156,796.32 | 129,089.23 |
净资产 | 338,996.35 | 296,687.89 |
(申报稿)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 207,735.91 | 176,134.10 |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总收入 | 309,702.48 | 264,538.20 |
营业总成本 | 265,467.15 | 227,822.20 |
营业利润 | 47,800.89 | 38,046.37 |
净利润 | 41,921.20 | 32,633.32 |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 29,139.74 | 20,277.11 |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897.48 | 40,328.0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2,837.23 | -20,695.1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38.85 | -1,962.14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361.99 | 16,652.41 |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认定上海康德莱控股持有上市公司
32.50%的股权(不包括可交债抵押账户),按32.50%享有股东权益,为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因此上海康德莱控股为上市公司之控股股东。
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张伟先生分别持有康德莱控股60%、20%、20%的股权,实际控制康德莱控股;郑爱平女士、张伟先生分别持有共业投资
13.80%、42.63%股权,合计持有共业投资56.43%股权,共同控制共业投资;郑爱平女士、张伟先生分别持有温州海尔斯
23.20%、
14.71%股权,郑爱平女士为温州海尔斯第一大股东。康德莱控股、共业投资、温州海尔斯分别持有上海康德莱控股
35.00%、
33.25%、
31.75%股权。因此,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间接共同控制上市公司,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化,其中张宪淼先生和郑爱平女士为夫妻关系,张伟先生系张宪淼、郑爱平夫妇之子。
(申报稿)
(二)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关系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控制关系如下:
(三)控股股东情况上海康德莱控股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宪淼设立日期:2006年8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实缴资本:人民币23,000万元住所:上海市嘉定区嘉峪关路
弄
号
层邮编:201800联系方式:021-6270368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经营管理,国内贸易(除专项市批),上述领域内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报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914681942
(四)实际控制人情况张宪淼先生出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32119580207XXXX,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金浜路
号,现任康德莱董事长、康德莱控股执行董事、上海康德莱控股董事长兼总经理。
郑爱平女士出生于1963年,中国国籍,汉族,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3032119631117XXXX,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金浜路101号,现任康德莱控股总经理。
张伟先生出生于1984年,中国国籍,汉族,拥有英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10519841208XXXX,住所为上海市长宁区金浜路
号,现任康德莱控股监事、光环教育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七、最近60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最近60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为上海康德莱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
八、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九、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说明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年内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情况说明根据康德莱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截至重组报告
(申报稿)
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的情况。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的情况说明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12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申报稿)
第三节交易对手基本情况本次重组为康德莱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涉及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手。
(申报稿)
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康德莱医械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 | 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895295174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注册资本 | 16,800万元人民币 |
成立日期 | 2006年6月7日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 |
办公地点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 |
营业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销售,民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日用品及医疗器械灭菌技术咨询,消毒服务,住房租赁,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历史沿革
(一)有限公司设立及第一期实缴出资2006年4月3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核准企业名称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1日,康德莱有限和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康德莱有限认缴出资70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占注册资
(申报稿)
本的70%;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300万元,出资方式为非货币,占注册资本的30%。2006年6月1日,上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沪勤内验字(2006)0035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6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已收到康德莱有限缴纳的注册资本200万元。其中,以货币出资200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为20%。2006年6月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准予康德莱医械有限设立登记,并向康德莱医械有限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康德莱医械有限成立时的股东及持股情况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有限 | 700.00 | 200.00 | 70.00 |
2 | 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0.00 | 30.00 |
合计 | 1,000.00 | 200.00 | 100.00 |
(二)有限公司第二期实缴出资2007年8月10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股东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增加实缴出资
万元。2007年8月20日,大连海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海达评估字(2007)第
号《关于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专利权及相关技术使用权资产评估报告书》,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委托评估的专利权及相关技术使用权在评估基准日2007年8月15日的评估价值合计为305万元整。
2007年8月30日,上海汇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汇洪验(2007)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7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已收到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以知识产权所缴纳注册资本300万元,康德莱医械有限全体股东连同本次出资,已累计实缴注册资本为500万元,康德莱医械有限的实收资本为
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50%。2008年1月25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康德莱医械有限变更实缴资本,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
(申报稿)
执照》。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有限 | 700.00 | 200.00 | 70.00 |
2 | 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30.00 |
合计 | 1,000.00 | 500.00 | 100.00 |
(三)有限公司第三期实缴出资2008年
月
日,上海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沪从会验字[2008]101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08年7月31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已收到全体股东累计实缴注册资本合计1,000万元,占已登记注册资本总额的100%。其中,第三期出资由康德莱有限以货币出资
万元,占认缴注册资本的比例为50%。2008年8月6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由股东康德莱有限增加实缴出资
万元。2008年8月8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康德莱医械有限变更实缴资本,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万元)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 | 700.00 | 700.00 | 70.00 |
2 | 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 | 300.00 | 30.00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100.00 |
(四)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2010年4月6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有限3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
万元)以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康德莱有限。同日,大连健康岛科技有限公司与康德莱有限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0年4月6日,康德莱医械有限股东康德莱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决定康德莱医械有限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通过新的公司章程。
(申报稿)
2010年4月21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五)有限第二次股权转让、第一次增资
2010年6月5日,康德莱有限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康德莱有限向梁栋科转让其所持康德莱医械有限
2.5%股权,转让价格为237,573.33元;同意康德莱有限向杨大智转让其所持康德莱医械有限2.5%股权,转让价格为237,573.33元;同意康德莱有限向林森转让其所持康德莱医械有限2.5%股权,转让价格为237,573.33元;同意康德莱有限向王瑞琴转让其所持康德莱医械有限
2.5%股权,转让价格为237,573.33元。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均以康德莱有限截至2010年
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9,502,933.15元为基准确定。
2010年6月10日,康德莱有限就上述事宜与上述人员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10年6月25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梁栋科、杨大智、林森和王瑞琴以货币方式对康德莱医械有限进行增资,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至1,500万元,由梁栋科、杨大智、林森和王瑞琴各自分别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并通过了康德莱医械有限新的公司章程。
2010年7月7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24685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0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已收到梁栋科、杨大智、林森和王瑞琴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500万元。
2010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核发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 | 900.00 | 60.00 |
2 | 梁栋科 | 150.00 | 10.00 |
3 | 杨大智 | 150.00 | 10.00 |
(申报稿)
4 | 林森 | 150.00 | 10.00 |
5 | 王瑞琴 | 150.00 | 10.00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六)有限公司变更股东名称2013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公司股东康德莱有限名称变更为“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
2013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七)有限公司第三次股权转让2014年1月16日,股东杨大智与康德莱、梁栋科、林森和王瑞琴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杨大智将所持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其余股东。其中,康德莱以308.587865万元的价格受让6.67%的股权,对应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
万元;梁栋科以
51.354202万元的价格受让
1.11%的股权,对应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16.66666万元;林森以51.354202万元的价格受让
1.11%的股权,对应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
16.66667万元;王瑞琴以
51.354202万元的价格受让1.11%的股权,对应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
16.66667万元。
2014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上述股权转让事宜。2014年5月7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 | 1,000.00 | 66.67 |
2 | 梁栋科 | 166.67 | 11.11 |
3 | 林森 | 166.67 | 11.11 |
4 | 王瑞琴 | 166.67 | 11.11 |
合计 | 1,500.00 | 100.00 |
(申报稿)
(八)有限公司第二次增资2014年
月
日,康德莱、梁栋科、林森、王瑞琴、陈星、黄楚彬及康德莱医械有限签署了《关于认缴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之增资入股协议》,约定由陈星和黄楚彬分别以1,603.50万元认购康德莱医械有限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1,438.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4年9月24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康德莱医械有限注册资本由1,500万元增至1,830万元,陈星和黄楚彬分别认缴新增注册资本165万元,并通过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4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定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4年12月19日,正道会计师事务所(上海)有限公司出具了正道验字(2014)第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4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已收到新股东黄楚彬和陈星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合计330万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
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有限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占比(%) |
1 | 康德莱 | 1,000.00 | 54.64 |
2 | 梁栋科 | 166.67 | 9.11 |
3 | 林森 | 166.67 | 9.11 |
4 | 王瑞琴 | 166.67 | 9.11 |
5 | 陈星 | 165.00 | 9.02 |
6 | 黄楚彬 | 165.00 | 9.02 |
合计 | 1,830.00 | 100.00 |
(九)股份公司设立2015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康德莱医械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非上市公司),由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15年6月
日经审计账面净资产107,489,658.13元,按照1:0.1702的比例折合股份1,830万股(每股面值1元),剩余部分89,189,658.13元计入股份公司的资本公积,
(申报稿)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变。
2015年
月
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086号《审计报告》,确认截至审计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康德莱医械有限账面净资产为107,489,658.13元。2015年9月8日,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银信资评报[2015]沪第0930号《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5年6月30日,康德莱医械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11,610.07万元。2015年
月
日,全体发起人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书》,就拟设立康德莱医械的名称、经营目的、经营范围、公司设立的方式和组织形式、折股比例、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作出了明确约定。
2015年9月21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关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费用的报告》及《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议案,并选举了董事及非职工代表监事,组建了董事会及监事会。2015年9月22日,立信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303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5年
月
日,公司(筹)已收到各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1,830万元,均系以康德莱医械有限截至2015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1,830万股,每股面值
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转为资本公积。2015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核准康德莱医械有限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在成立时的发起人及其持股情况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10,000,000 | 54.64 |
2 | 梁栋科 | 1,666,666 | 9.11 |
3 | 林森 | 1,666,667 | 9.11 |
(申报稿)
4 | 王瑞琴 | 1,666,667 | 9.11 |
5 | 陈星 | 1,650,000 | 9.02 |
6 | 黄楚彬 | 1,650,000 | 9.02 |
合计 | 18,300,000 | 100.00 |
(十)股份公司第一增资2015年
月
日,康德莱、梁栋科、林森、王瑞琴、陈星、黄楚彬、王锴及公司签署了《关于认缴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之增资入股协议》,约定由王锴以1,56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1,43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王锴对公司进行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830万元增至1,960万元,并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2015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2016年
月
日,上海通展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通展会验字(2016)第10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5年12月16日,公司已收到新股东王锴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整,出资方式为货币。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10,000,000 | 51.02 |
2 | 梁栋科 | 1,666,666 | 8.50 |
3 | 林森 | 1,666,667 | 8.50 |
4 | 王瑞琴 | 1,666,667 | 8.50 |
5 | 陈星 | 1,650,000 | 8.42 |
6 | 黄楚彬 | 1,650,000 | 8.42 |
7 | 王锴 | 1,300,000 | 6.63 |
合计 | 19,6000,000 | 100.00 |
(十一)股份公司第二次增资2018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申报稿)
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总股份数19,6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2,240万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数由19,600,000股增加至42,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960万元增加至4,200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8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21,428,571 | 51.02 |
2 | 梁栋科 | 3,571,427 | 8.50 |
3 | 林森 | 3,571,429 | 8.50 |
4 | 王瑞琴 | 3,571,429 | 8.50 |
5 | 陈星 | 3,535,715 | 8.42 |
6 | 黄楚彬 | 3,535,715 | 8.42 |
7 | 王锴 | 2,785,714 | 6.63 |
合计 | 42,000,000 | 100.00 |
(十二)股份公司第三次增资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同意公司股份数由42,000,000股增加至60,000,000股,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2018年8月8日,康德莱、梁栋科、林森、王瑞琴、陈星、黄楚彬、王锴、怀格泰益、同创速维、宁波瑛泰及公司签署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约定将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万隆评报字(2018)第1244号《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项目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公司评估值在扣除其评估基准日后公司现金分红的金额作为本次增资投前估值定价的依据。怀格泰益以12,6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6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11,340万元计入资本
(申报稿)
公积;同创速维以3,0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2,7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宁波瑛泰以1,200万元认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20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1,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梁栋科以1,200万元认购康德莱医械新增注册资本
万元,超过注册资本的溢价款1,08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沪贸验字(2018)第00009号《验资报告》,截至2018年12月6日,公司已将资本公积2,240万元转增股本,并收到股东实际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1,800万元,合计4,04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累计股本6,000万元。2018年
月
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21,428,571 | 35.71 |
2 | 怀格泰益 | 12,600,000 | 21.00 |
3 | 梁栋科 | 4,771,427 | 7.95 |
4 | 林森 | 3,571,429 | 5.95 |
5 | 王瑞琴 | 3,571,429 | 5.95 |
6 | 陈星 | 3,535,715 | 5.89 |
7 | 黄楚彬 | 3,535,715 | 5.89 |
8 | 同创速维 | 3,000,000 | 5.00 |
9 | 王锴 | 2,785,714 | 4.64 |
10 | 宁波瑛泰 | 1,200,000 | 2.00 |
合计 | 60,000,000 | 100.00 |
(十三)股份公司第四次增资2019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以及《关于修改<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总股份数6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6,000万元向全体股东同比例转增股本,公司股份数由60,000,000股增加至120,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12,000万元,并相应修改
(申报稿)
《公司章程》。
2019年
月
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了《准予变更(备案)登记通知书》,准予上述事项的变更,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42,857,142 | 35.71 |
2 | 怀格泰益 | 25,200,000 | 21.00 |
3 | 梁栋科 | 9,542,854 | 7.95 |
4 | 林森 | 7,142,858 | 5.95 |
5 | 王瑞琴 | 7,142,858 | 5.95 |
6 | 陈星 | 7,071,430 | 5.89 |
7 | 黄楚彬 | 7,071,430 | 5.89 |
8 | 同创速维 | 6,000,000 | 5.00 |
9 | 王锴 | 5,571,428 | 4.64 |
10 | 宁波瑛泰 | 2,400,000 | 2.00 |
合计 | 120,000,000 | 100.00 |
(十四)香港IPO上市2019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的议案》《关于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上市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康德莱医械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2019年
月
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496号),核准康德莱医械发行不超过4,6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
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相关发行后,康德莱医械可在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2019年11月,经香港联交所批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超额配售权不超过
万股),并于2019年
月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H股股票简称为“康德莱医械”(中文)、“KDLMEDICAL”(英文),H股股票代码为“1501.HK”。
(申报稿)
2019年11月,公司的联席全球协调人悉数行使超额配售权,公司额外发行
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于2019年
月
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并开始上市交易。加上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首次公开发行的4,0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公司合计发行4,600万股境外上市外资股。
2019年11月27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康德莱医械换发新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895295174)。
2019年12月12日,康德莱医械在上海市嘉定区商务委员会办理完毕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编号:沪嘉外资备201901448)。
2019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毕12,000万股内资股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变更后,公司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占比(%) |
1 | 康德莱 | 42,857,142 | 25.82 |
2 | 怀格泰益 | 25,200,000 | 15.18 |
3 | 梁栋科 | 9,542,854 | 5.75 |
4 | 林森 | 7,142,858 | 4.30 |
5 | 王瑞琴 | 7,142,858 | 4.30 |
6 | 陈星 | 7,071,430 | 4.26 |
7 | 黄楚彬 | 7,071,430 | 4.26 |
8 | 同创速维 | 6,000,000 | 3.61 |
9 | 王锴 | 5,571,428 | 3.36 |
10 | 宁波瑛泰 | 2,400,000 | 1.45 |
11 | H股股东 | 46,000,000 | 27.71 |
合计 | 166,000,000 | 100.00 |
(十五)2021年
月,康德莱医械部分股东所持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
2021年5月25日,康德莱医械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部分股东所持境内未上市股份“全流通”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相关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股东将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内资股股份全部或部分转换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流通。康德莱拟将其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境内未上
(申报稿)
市股份42,857,142股全部申请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占康德莱医械总股本的
25.8176%。怀格泰益拟将所持有的康德莱医械境内未上市股份25,200,000股中的15,356,250股申请转为境外上市股份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占康德莱医械总股本的
9.2508%,剩余的9,843,750股境内未上市股份不参与本次股份转换。2021年
月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0号),核准康德莱所持42,857,142股、怀格泰益所持15,356,250股(合计不超过58,213,392股)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完成转换后可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21年
月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康德莱所持42,857,142股、怀格泰益所持15,356,250股的股份转出手续。2021年9月7日,香港联交所批准前述58,213,392股H股上市。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1 | 怀格泰益 | 9,843,750 | 5.9300 |
2 | 梁栋科 | 9,542,854 | 5.7487 |
3 | 林森 | 7,142,858 | 4.3029 |
4 | 王瑞琴 | 7,142,858 | 4.3029 |
5 | 陈星 | 7,071,430 | 4.2599 |
6 | 黄楚彬 | 7,071,430 | 4.2599 |
7 | 同创速维 | 6,000,000 | 3.6145 |
8 | 王锴 | 5,571,428 | 3.3563 |
9 | 宁波瑛泰 | 2,400,000 | 1.4458 |
10 | H股股东 | 104,213,392 | 62.7792 |
合计 | 166,000,000 | 100.00 |
(十六)2022年4月,康德莱医械定向发行内资股股票2021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及批准股份激励计划的建议修订([建议修订])》、《审议及批准建议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实施及调整建议修订及股份激励计划,以处理与股份激励计划及建议配发有关的事宜》、《审议及批准向董事会授出特别及无条件授权以行
(申报稿)
使本公司权力配发及发行5,000,000股新内资股》。
2021年
月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8号),核准康德莱医械定向发行不超过
万股新股。康德莱医械以
元/股授予梁栋科、瑛泰创启、瑛泰创源合计2,000,000股内资股。
2022年
月
日,北京东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东审会[2022]Z01-034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22年4月15日,康德莱医械已收到梁栋科、瑛泰创启、瑛泰创源认购款24,000,000元,其中股本为人民币2,000,000元,资本公积为22,000,000元,以货币形式出资。本次变更后,康德莱医械股份结构如下:
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额(股) | 持股比例(%) |
1 | 梁栋科 | 10,542,854 | 6.2755 |
2 | 怀格泰益 | 9,843,750 | 5.8594 |
3 | 林森 | 7,142,858 | 4.2517 |
4 | 王瑞琴 | 7,142,858 | 4.2517 |
5 | 陈星 | 7,071,430 | 4.2092 |
6 | 黄楚彬 | 7,071,430 | 4.2092 |
7 | 同创速维 | 6,000,000 | 3.5714 |
8 | 王锴 | 5,571,428 | 3.3163 |
9 | 宁波瑛泰 | 2,400,000 | 1.4286 |
10 | 瑛泰创启 | 504,560 | 0.3003 |
11 | 瑛泰创源 | 495,440 | 0.2949 |
12 | H股股东 | 104,213,392 | 62.0318 |
合计 | 168,000,000 | 100.00 |
三、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德莱持有康德莱医械25.82%的股权,系康德莱医械的第一大股东,按照相关约定康德莱可在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的
名董事中提名5名董事,超过半数董事会席位,可控制康德莱医械董事会的重大决策,故康德莱系康德莱医械的控股股东。
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康德莱不再享有提名5名董事的特
(申报稿)
权,在康德莱医械的第三届董事会中康德莱仅按持股比例提名了2名董事。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改选完成,改选完成后康德莱已无法控制康德莱医械的董事会,不再是康德莱医械的控股股东。
故2022年
月
日后,康德莱医械系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截至2022年1月31日,康德莱医械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2,857,142 | 25.82% |
宁波怀格泰益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200,000 | 15.18% |
梁栋科 | 9,542,854 | 5.75% |
WorldwideHealthcareTrustPLC | 7,412,800 | 4.47% |
林森 | 7,142,858 | 4.30% |
王瑞琴 | 7,142,858 | 4.30% |
陈星 | 7,071,430 | 4.26% |
黄楚彬 | 7,071,430 | 4.26% |
柯伟 | 6,070,000 | 3.66% |
宁波同创速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3.61% |
合计 | 125,511,372 | 75.61% |
四、下属企业及分支机构情况
(一)控股企业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德莱医械拥有12家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情况如下:
1、山东瑛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山东瑛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山东省日照市经济开发区奎山街道福州路以东泉州路以南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注册资本 | 16,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100MA3UU0FN74 |
(申报稿)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成立日期: | 2021年1月13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山东瑛泰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6,500 | 100 |
合计 | 16,500 | 100 |
2、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珠海德瑞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机场东路288号A栋厂房四楼东侧、B栋厂房二楼C1及C2区、C栋厂房5楼A区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注册资本 | 13,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MA4UM570XD |
经营范围: | Ⅲ类、Ⅱ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Ⅲ类、Ⅱ类6877介入器材、Ⅱ类6810矫形外科(骨科)手术器械、Ⅱ类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仪器仪表的生产、销售,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与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电子产品、金属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模具设计、销售,从事模具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从事医疗器械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民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6年2月26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珠海德瑞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3,000 | 100 |
(申报稿)
合计
合计 | 13,000 | 100 |
3、上海翰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翰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幢1层C区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注册资本 | 6,121.0526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W5JD99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从事医疗器械(除三类)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9年2月15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翰凌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3,450.00 | 56.36 |
陈临凌 | 1,500.00 | 24.51 |
宁波翰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81.50 | 9.50 |
梁栋科 | 233.50 | 3.81 |
上海怀格瑛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2.60 | 3.80 |
柯伟 | 73.4526 | 1.20 |
陈晓 | 50.00 | 0.82 |
合计 | 6,121.0526 | 100 |
4、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璞慧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幢2层207C区 |
法定代表人: | 李涛 |
(申报稿)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3,75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W1FF9D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橡塑制品的销售,从事医疗器械(除三类)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8年11月14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璞慧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940.00 | 51.73 |
陈才正 | 790.00 | 21.07 |
宁波优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50.00 | 20.00 |
陈刚 | 150.00 | 4.00 |
朱秋丽 | 70.00 | 1.87 |
王西亭 | 50.00 | 1.33 |
合计 | 3,750.00 | 100.00 |
、上海璞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璞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幢2层207A区 |
法定代表人: | 姜贤男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UK8M2G |
经营范围: | 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从事医疗器械(除三类)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橡塑制品的销售,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8年3月28日 |
(申报稿)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璞康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700.00 | 85.00 |
姜贤男 | 300.00 | 15.00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上海七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七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幢2层207B区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注册资本 | 3,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UWJW71 |
经营范围: | 第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橡塑制品的销售,从事医疗器械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18年8月17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七木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600.00 | 53.33 |
陈艳丽 | 330.00 | 11.00 |
孙鹏 | 300.00 | 10.00 |
庞琦 | 280.00 | 9.33 |
李宁 | 190.00 | 6.33 |
张延红 | 160.00 | 5.33 |
李剑萍 | 140.00 | 4.67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上海璞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璞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1层B区-1 |
法定代表人: | 梁栋科 |
(申报稿)
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WTTU7N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除外);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0年3月12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璞镁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400.00 | 70.00 |
林鹏 | 600.00 | 30.00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上海璞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璞霖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虞姬墩路18号2幢3层302室 |
法定代表人: | 李晓玲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XP1M8P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成立日期: | 2021年2月7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璞霖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300.00 | 65.00 |
恒熠企业管理(潍坊)中心(有限合 | 700.00 | 35.00 |
(申报稿)
伙)
伙) |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上海璞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璞跃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1层101室 |
法定代表人: | 林森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XRKB4M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成立日期: | 2021年3月18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璞跃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200.00 | 60.00 |
宁波六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00.00 | 40.00 |
合计 | 2,000.00 | 100.00 |
10、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幢1层A区、B区 |
法定代表人: | 林森 |
注册资本 | 5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31660590E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模具、工装的生产;熔喷布(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及KN95(非医用日用口罩)的制造;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模具 |
(申报稿)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批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成立日期: | 2000年2月23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医械研究所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500.00 | 100.00 |
合计 | 500.00 | 100.00 |
11、上海益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益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幢1层104室 |
法定代表人: | 李涛 |
注册资本 | 1,3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MA1GYAGG91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从事医疗器械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1年06月23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医械研究所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1,300.00 | 100.00 |
合计 | 1,300.00 | 100.00 |
12、香港瑛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香港瑛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申报稿)
类型:
类型: | 有限公司 |
公司住所: | UnitB23/FPhaseIKingsford,IndBldg26-32KwaiHeist,KwaiChuangNt,HongKong |
注册证明书编号: | 2797355 |
商业登记证号码: | 70395172-000-02-19-1 |
成立日期: | 2019年2月21日 |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瑛泰医疗的股东及其出资情况如下:
股东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康德莱医械 | 3,600.00 | 100.00 |
合计 | 3,600.00 | 100.00 |
(二)参股企业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德莱医械共有3家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上海怀格瑛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上海怀格瑛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持股比例: | 25%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102室 |
法定代表人: | 上海怀格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MA1FL7DB9A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0年8月18日 |
2、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 | 景宁怀格瑞信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持股比例: | 15.83% |
公司住所: | 浙江省丽水市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惠明路82号五楼501-35室 |
法定代表人: | 宁波怀格健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资本 | 31,580万元人民币 |
(申报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1127MA2E3AGU40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成立日期: | 2020年5月7日 |
3、上海移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 上海移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股比例: | 5.83% |
公司住所: | 上海市青浦区崧煌路77号第1幢四层427室 |
法定代表人: | 高梓桓 |
注册资本 | 1,200万元人民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08MA1G307X4G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网络、计算机、电子、通信、信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成立日期: | 2015年11月2日 |
五、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性
(一)主要资产权属
(1)自有房产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合计拥有
项自有房屋所有权,具体如下:
序号 | 所有权人 | 证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房屋用途 | 抵押权人 |
1 | 康德莱医械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33949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301室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 | 59.04 | 商住办 | 商用 | 无 |
(申报稿)
屋所有权
2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24406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305室 | 屋所有权 | 55.00 | 无 | |||
3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32666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307室 | 59.04 | 无 | ||||
4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33952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315室 | 55.00 | 无 | ||||
5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24485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318室 | 59.04 | 无 | ||||
6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48598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517室 | 55.00 | 无 | ||||
7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46186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715室 | 55.00 | 无 | ||||
8 | 沪(2018)嘉字不动产权第046154号 | 嘉定区鹤旋路26弄22号1116室 | 55.00 | 无 | ||||
9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1、2、3、4幢 | 14,976.38 | 工业 | 厂房 | 无 |
(
)租赁房产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通过租赁方式使用的主要房屋(租赁面积500㎡以上)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承租人 | 出租人 | 租赁期限 | 地址 | 租赁面积(㎡) | 用途 | 对应权证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上海江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18.03.01-2028.2.29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博园路7号 | 约20亩 | 团队建设(种植农场)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人民政府享有土地使用权 |
2 | 康德莱医械 | 上海沪德汽车张紧轮有限公司 | 2019.01.01-2023.12.31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三路158号 | 4,469.27 | 经营、仓库 | 沪房地嘉字(2004)第007971号 |
3 | 医械研究所 | 康德莱医械 | 2022.01.01-2022.12.31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2幢1层A区、2幢1层 | 1,455.00 | 经营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申报稿)
B区
B区 | |||||||
4 | 璞康医疗 | 康德莱医械 | 2022.01.01-2022.12.31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1楼编织间及1幢2楼层207A区以及仓库101㎡ | 1,938.00 | 经营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5 | 七木医疗 | 康德莱医械 | 2022.04.01-2023.03.31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2层207B区 | 716.00 | 经营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6 | 翰凌医疗 | 康德莱医械 | 2022.01.01-2022.12.31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1层C区、危险品库以及仓库 | 944.93 | 经营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7 | 璞慧医疗 | 康德莱医械 | 2022.01.01-2022.12.31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金园一路925号1幢2层207C区、1幢402室及危险品库 | 788.90 | 经营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2、无形资产(
)自有注册商标截至2022年6月15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共计拥有71项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标的公司自有注册商标情况”。
(2)被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境内获授权使用共计
项注册商标,具体如下: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 | 注册地 | 类别 | 注册号 | 被许可方 | 许可期限 | 是否办理许可备案 |
(申报稿)
序号
序号 | 商标权人 | 商标 | 注册地 | 类别 | 注册号 | 被许可方 | 许可期限 | 是否办理许可备案 |
1 | 康德莱 | 中国 | 第10类 | 1219382 | 康德莱医械及医械研究所 | 2018.6.20-2028.6.19 | 否 | |
2 | 康德莱 | 中国 | 第35类 | 12710642 | 康德莱医械及医械研究所 | 2018.6.20-2028.6.19 | 否 | |
3 | 康德莱 | 中国 | 第10类 | 994530 | 康德莱医械及医械研究所 | 2018.6.20-2028.6.19 | 否 |
(3)专利截至2022年6月15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共计拥有230项已授权专利,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合法拥有该等专利的知识产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二标的公司专利情况”
(4)软件著作权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拥有
项软件著作权,具体如下:
序号 | 权利人 | 软件著作权名称 | 登记号 | 首次发表 | 取得方式 | 权利范围 |
1 | 璞康医疗 | 璞康医用切断机分析及优化系统 | 2019SR0630342 | 2018.12.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2 | 璞康医疗 | 璞康收线机自动化有限元分析系统 | 2019SR0630173 | 2018.6.7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3 | 璞康医疗 | 璞康多段可控弯导管设计与评价系统 | 2019SR0656234 | 2018.5.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4 | 璞康医疗 | 璞康医疗生产机械设计模态测试系统 | 2019SR0630433 | 2018.10.4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5 | 璞康医疗 | 璞康医用编制管加工横卷机控制系统 | 2019SR0630425 | 2019.2.1 | 原始取得 | 全部权利 |
(
)域名截至2022年6月15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拥有以下域名:
序号 | 网站/域名 | 网站名称 | 域名所有者 | 网站备案号 | 备案日期 |
(申报稿)
1 | www.kdl-interv.com | 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康德莱医械 | 沪ICP备15053681号-1 | 2019.12.11 |
2 | www.kdl-int.com | 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 康德莱医械 | 沪ICP备15053681号-2 | 2019.12.11 |
3 | www.pk-ylqx.com | 上海璞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璞康医疗 | 沪ICP备20022464号 | 2020.9.23 |
(
)土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拥有如下土地使用权:
序号 | 所有权人 | 证号 | 坐落 | 权利类型 | 宗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使用期限 | 抵押权人 |
1 | 康德莱医械 | 沪(2019)嘉字不动产权039609号 | 上海市嘉定区金园一路925号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13,425 | 14,976.38 | 工业 | 2006.12.15-2056.12.14 | 无 |
2 | 康德莱医械 | 沪(2020)嘉字不动产权035978号 | 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64街坊60/12丘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15,179.60 | 52,493.71(在建) | 科研设计用地 | 2020.08.28-2070.08.27 | 无 |
3 | 珠海德瑞 |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已向珠海德瑞交付土地,目前正在办理不动产权证中 |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大门路东侧、定湾三路北侧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0,000 | 40821.65(在建) | 工业 | 2019.07.28-2069.07.27 | - |
4 | 山东瑛泰 | 鲁(2022)日照市不动产权第0019779号 | 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州路以东、泉州路以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29,097 | - | 工业 | 2022.02.23-2072.01.26 | 无 |
(二)对外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合并报表内的子企业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申报稿)
(三)主要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未借入任何的银行借款,其主要负债为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和应交税金,具体如下:
、应付账款
账龄
账龄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初余额(万元) |
一年以内 | 5,781.81 | 4,225.01 |
一至二年 | 1,464.58 | 136.83 |
两至三年 | 58.60 | 5.17 |
三年以上 | 3.92 | - |
合计 | 7,308.90 | 4,367.02 |
2、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均系按照合同约定的预收货款,截至2021年
月
日余额为3,268.0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初余额(万元) |
短期薪酬 | 1,762.54 | 1,300.76 |
离职后福利 | 129.10 | 1.30 |
合计 | 1,891.64 | 1,302.06 |
、应交税金
税费项目 | 期末余额(万元) | 期初余额(万元) |
企业所得税 | 1,221.61 | 862.77 |
增值税 | 411.15 | 269.92 |
其他 | 113.22 | 65.76 |
合计 | 1,745.98 | 1,198.45 |
(四)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及其他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根据公开途径查询和康德莱医械提供的资料及确认,报告期内,康德莱医械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申报稿)
(五)标的资产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康德莱医械及其合并范围内的子企业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六)标的资产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康德莱所持有康莱德医械股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
(七)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往来款项情况
截至2021年
月
日,上市公司与康德莱医械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主营业务发展概况康德莱医械主营业务为心内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领先的心内介入器械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球囊扩张压力泵、导管鞘套装、造影导丝、动脉压迫止血带、Y型连接器套装、压力延长管、三通旋塞及造影导管等,主要用于心血管介入手术(特别是PCI手术)。
(二)主营业务发展情况报告期内,康德莱医械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5,872.36万元和46,731.47万元,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10,859.11万元,增长约30.27%;实现归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人民币12,279.84万元和14,296.14万元,2021年度较2020年度增加人民币2,016.30万元,增长约
16.42%。业绩的增长主要系:
(1)积极拓宽了分销网络;(2)持续开发并向医院和医疗器械制造商客户商业化公司的管线产品,导致介入类医疗器械销量增长所致。
、营业收入按产品分类
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申报稿)
介入医疗医械
介入医疗医械 | 43,757.77 | 93.63% | 26,644.67 | 74.28% |
其中:心血管器械 | 42,858.26 | 91.71% | 26,554.43 | 74.03% |
神经器械 | 712.34 | 1.52% | - | - |
骨科及其他器械 | 187.17 | 0.40% | 90.24 | 0.25% |
医疗标准件 | 1,202.41 | 2.57% | 1,220.23 | 3.40% |
口罩 | 35.12 | 0.08% | 7,038.96 | 19.62% |
其他 | 1,736.17 | 3.72% | 968.50 | 2.70% |
合计 | 46,731.47 | 100.00% | 35,872.36 | 100.00% |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类型分类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直销 | 19,503.06 | 41.84% | 13,139.60 | 36.66% |
分销 | 27,106.40 | 58.16% | 22,703.18 | 63.34% |
合计 | 46,609.46 | 100.00% | 35,842.78 | 100.00% |
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区域分类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中国内地 | 36,318.08 | 77.92% | 24,651.04 | 68.78% |
欧洲 | 2,699.01 | 5.79% | 3,890.92 | 10.86% |
美国 | 1,888.24 | 4.05% | 1,418.46 | 3.96% |
其他地区 | 5,704.13 | 12.24% | 5,882.36 | 16.41% |
合计 | 46,609.46 | 100.00% | 35,842.78 | 100.00% |
七、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指标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535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713号),报告期内,康德莱医械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申报稿)
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 | 2020年12月31日 |
总资产 | 161,881.26 | 142,174.17 |
总负债 | 18,089.17 | 9,409.40 |
净资产 | 143,792.09 | 132,764.7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 139,547.37 | 130,565.01 |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营业收入 | 46,731.47 | 35,872.36 |
利润总额 | 15,569.24 | 13,720.22 |
净利润 | 14,044.64 | 11,797.00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 14,296.14 | 12,279.84 |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度 | 2020年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55.58 | 11,586.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461.41 | 2,808.3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64.72 | -3,174.8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2,998.18 | 9,914.53 |
八、是否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康德莱医械股东已经依据法律和康德莱医械《公司章程》规定对康德莱医械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延期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标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九、标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增资和资产评估情况
(一)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转让情况
除在港交所公开交易外,最近三年康德莱医械不存在其他的重要股权转让情况。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股权增资情况
康德莱医械2019年至今共进行过1次增资,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和价格定向发行不超过
万股新股。康德莱医械以
元/股授予梁栋科、瑛泰创启、瑛泰创源合计2,000,000股内资股。
增资时间 | 增资方 | 增资金额 | 增资价格 | 是否 | 定价 |
(申报稿)
(万元)
(万元) | (元/股) | 评估 | 依据 | ||
2022年4月 | 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二、历史沿革之(十六) | 2,400.00 | 12.00 | 否 | 核准 |
(三)最近三年的股权转让与增资的评估情况最近三年增资未进行评估。
十、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许可等有关报批事项
(一)主要业务资质与许可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已取得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主要经营资质,具体如下:
1、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有效期至 | 发证机关 | 证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025.4.20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沪食药监械生产许20061430号 |
2 | 璞慧医疗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 2026.2.1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沪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2921号 |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1)境内产品注册证
序号 | 公司 | 产品名称 | 注册证号 | 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1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介入手术器械包 | 国械注准20193031843 | 2019.5.8 | 2024.5.7 |
2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造影导丝 | 国械注准20163772107 | 2021.5.17 | 2026.5.16 |
3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动脉压迫止血带 | 沪械注准20202140509 | 2020.10.27 | 2025.10.26 |
4 | 康德莱医械 | Y型连接器套装 | 国械注准20153030651 | 2020.1.14 | 2025.1.13 |
5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椎体工具包 | 沪械注准20212040182 | 2021.3.25 | 2026.3.24 |
(申报稿)
6 | 康德莱医械 | 无菌敷贴止血带 | 沪械注准20182640039 | 2018.2.7 | 2023.2.6 |
7 | 康德莱医械 | 肠道球囊导管 | 沪械注准20182660050 | 2018.2.11 | 2023.2.10 |
8 | 康德莱医械 | 按压式Y型连接器套装 | 国械注准20173773294 | 2017.7.25 | 2022.7.24 |
9 | 康德莱医械 | 输液接头及附件 | 国械注准20183661510 | 2018.1.4 | 2023.1.3 |
10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造影剂推入器 | 国械注准20153030120 | 2019.5.30 | 2024.5.29 |
11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三通旋塞 | 国械注准20153030121 | 2019.5.30 | 2024.5.29 |
12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压力延长管 | 国械注准20153030122 | 2019.5.21 | 2024.5.20 |
13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导管鞘套装 | 国械注准20153030280 | 2019.8.20 | 2024.8.19 |
14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影像定位材料 | 沪械注准20202060416 | 2020.8.31 | 2025.8.30 |
15 | 康德莱医械 | 气囊式止血带 | 沪械注准20202140417 | 2020.8.31 | 2025.8.30 |
16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 | 沪械注准20202180615 | 2020.12.25 | 2025.12.24 |
17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有创压力传感器 | 国械注准20173213316 | 2017.8.29 | 2022.8.28 |
18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引流管 | 沪械注准20172660569 | 2017.9.19 | 2022.9.18 |
19 | 康德莱医械 | PTCA球囊扩张导管 | 国械注准20193030239 | 2019.4.16 | 2024.4.15 |
20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微导管 | 国械注准20193030352 | 2019.5.31 | 2024.5.30 |
21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指引导丝 | 国械注准20193030562 | 2019.7.30 | 2024.7.29 |
22 | 康德莱医械 | 医用外科口罩 | 沪械注准20202140244 | 2020.5.26 | 2025.5.25 |
(申报稿)
23 | 康德莱医械 | 医用防护口罩 | 沪械注准20202140245 | 2020.5.26 | 2025.5.25 |
24 | 康德莱医械 | 输卵管导管套件 | 沪械注准20202180314 | 2020.7.7 | 2025.7.6 |
25 | 康德莱医械 | 关节镜用腕管松解手术器械 | 沪械注准20202040468 | 2020.9.25 | 2025.9.24 |
26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指引导管 | 国械注准20193030955 | 2019.12.4 | 2024.12.3 |
27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导管鞘套装 | 国械注准20203031014 | 2020.12.31 | 2025.12.30 |
28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亲水涂层导丝 | 国械注准20173033094 | 2021.12.23 | 2027.12.22 |
29 | 康德莱医械 | 亲水涂层造影导管 | 国械注准20213030369 | 2021.5.25 | 2026.5.24 |
30 | 康德莱医械 | 多环测量灌注导管 | 国械注准20213030436 | 2021.6.15 | 2026.6.14 |
31 | 康德莱医械 | 球囊扩张压力泵 | 沪械注准20212030373 | 2021.6.19 | 2026.6.18 |
32 | 康德莱医械 | 椎体扩张压力泵 | 沪械注准20212140361 | 2021.6.19 | 2026.6.18 |
33 | 康德莱医械 | 按压式球囊扩张压力泵 | 沪械注准20212030374 | 2021.6.19 | 2026.6.18 |
34 | 康德莱医械 | 非顺应性球囊扩张导管 | 国械注准20213030458 | 2021.6.21 | 2026.6.20 |
35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造影导管 | 国械注准20163032106 | 2021.6.24 | 2026.6.23 |
36 | 康德莱医械 | 气囊式股动脉止血带 | 沪械注准20212140395 | 2021.6.29 | 2026.6.28 |
37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血管鞘 | 国械注准20213030647 | 2021.8.18 | 2026.8.17 |
38 | 康德莱医械 | 股动脉压迫止血带 | 沪械注准20212140484 | 2021.8.24 | 2026.8.23 |
39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取石网篮 | 沪械注准20212020492 | 2021.8.25 | 2026.8.24 |
(申报稿)
40 | 康德莱医械 | 输液连接管路 | 国械注准20213141027 | 2021.12.3 | 2026.12.2 |
41 | 康德莱医械 | 骨髓血穿刺抽吸循环器械 | 国械注准20213101079 | 2021.12.21 | 2026.12.20 |
42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高压延长管 | 国械注准20223030034 | 2022.1.12 | 2027.1.11 |
43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取石球囊 | 沪械注准20222020035 | 2022.3.9 | 2027.3.8 |
44 | 康德莱医械 | 微创筋膜闭合器 | 沪械注准20222020040 | 2022.3.21 | 2027.3.20 |
45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血栓抽吸系统 | 国械注准20223030596 | 2022.5.9 | 2027.5.8 |
46 | 康德莱医械 | 硬导丝 | 国械注准20223030741 | 2022.6.13 | 2027.6.12 |
47 | 上海璞慧 | 一次性使用血管内微导丝 | 国械注准20203031016 | 2020.12.31 | 2025.12.30 |
48 | 上海璞慧 | 一次性使用微导管 | 国械注准20203030984 | 2021.3.16 | 2025.12.16 |
49 | 上海璞慧 | 一次性使用支撑导管 | 国械注准20213030233 | 2021.4.8 | 2026.4.7 |
50 | 上海璞慧 | 球囊导引导管 | 国械注准20223030672 | 2022.5.18 | 2027.5.17 |
51 | 七木医疗 | 胆道用斑马导丝 | 沪械注准20212020385 | 2021.6.22 | 2026.6.21 |
(2)境外产品注册证
序号 | 公司 | 认证名称 | 认证编号 | 有效期 |
1 | 康德莱医械 | ECCertificate-FullQualityAssuranceSystem | G10816810021Rev.00 | 2019.10.29-2024.5.26 |
2 | 康德莱医械 | ECCertificate-ProductionQualityAssuranceSystem | G2S0816810017Rev.02 | 2019.10.29-2024.5.26 |
3 | 康德莱医械 | UDEMECCertificate- | M.2020.106.14142 | 2020.12.29- |
(申报稿)
FullQualityAssuranceSystem
FullQualityAssuranceSystem | 2024.5.27 | |||
4 | 康德莱医械 | UDEMECDesignExaminationCertificate | M.2020.106.14142-1 | 2020.12.29-2024.5.27 |
5 | 康德莱医械 | UDEMmaskcertificate | M.2020.106.13642 | 2020.6.17-2024.5.27 |
6 | 康德莱医械 | FDA-EstablishmentRegistration&DeviceListing | 3009605245 | - |
7 | 珠海德瑞 | Certificate | Q50023240004Rev.01 | 2021.2.22-2024.2.5 |
8 | 珠海德瑞 | ECCertificate-FullQualityAssuranceSystem | G10023240002Rev.01 | 2019.4.9-2023.2.5 |
9 | 珠海德瑞 | ECCertificate-ProductionQualityAssuranceSystem | G2S171002324003 | 2018.2.6-2023.2.5 |
10 | 珠海德瑞 | FDA-EstablishmentRegistration&DeviceListing | 10082359 | - |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序号 | 公司 | 许可证编号 | 备案凭证号 | 发证部门 | 有效期 |
1 | 璞霖医疗 | 沪嘉食药监械经营许20210011号 | 沪嘉食药监械经营备20210028号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1.2.18-2026.2.17 |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登记日期 | 发证机关 | 编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10.12.21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定海关 | 3114962947 |
2 | 珠海德瑞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18.6.7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斗门海关 | 4404164CC6 |
(申报稿)
3 | 璞康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8.4.26-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14967479 |
4 | 七木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8.12.26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1496798E |
5 | 翰凌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9.3.19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149679DP |
6 | 医械研究所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2020.4.10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14960A59 |
7 | 璞慧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20.4.10至长期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14960A58 |
(5)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备案日期 | 备案机关 | 编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9.12.10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3990803 |
2 | 珠海德瑞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9.2.22 | 珠海市金湾区商务局 | 03673544 |
3 | 璞康医疗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9.4.10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2739032 |
4 | 七木医疗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19.5.17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2739803 |
5 | 翰凌医疗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1.8.25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4030248 |
6 | 医械研究所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0.4.10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3996344 |
7 | 璞慧医疗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2022.1.21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 04020430 |
(6)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备案日期 | 备案机关 | 编号 |
(申报稿)
1 | 康德莱医械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2017.4.20 |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3100637410 |
2 | 珠海德瑞 |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表 | 2018.6.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 4802200001 |
3 | 璞康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8.5.4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01500050 |
4 | 七木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8.12.26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01200912 |
5 | 翰凌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19.3.19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01501116 |
6 | 璞慧医疗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20.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关 | 3166500175 |
7 | 医械研究所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2020.4.10 | 中华人民共和国嘉定海关 | 3166200200 |
(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备案日期 | 备案机关 | 编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表 | 2019.1.21 | 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沪嘉20180067 |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序号 | 公司 | 名称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备案机关 | 编号 |
1 | 康德莱医械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2019.4.8-2024.4.7 | 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 (沪)-非经营性-2019-0039 |
(二)涉及的立项、环保、用地等相关报批情况
(申报稿)
康德莱医械是从事专业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医疗器械公司,从事的相关业务已取得国家和地方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美国FDA等各国药监局的批准或认可。除上述行业准入外,本次重组康德莱医械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十一、被许可使用的资产情况
截至2022年
月
日,康德莱医械及其下属公司境内获授权使用共计
项注册商标,详见“第四节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五、标的公司合法合规性/
(一)主要资产权属/2、无形资产之(2)授权许可使用的商标。”
十二、取得该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或者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情况
本次重组尚待取得康德莱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批准。
十三、本次重组债权债务转移及人员安置情况
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医械的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将继续作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医械与员工已缔结的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不涉及人员安置。
(申报稿)
第五节本次重组的主要合同
本次重组为康德莱决定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不涉及签订合同。
(申报稿)
第六节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一、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是基于如下的主要假设:
(一)本次重组各方均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均按照有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其应承担的责任。
(二)本次重组各方所提供的有关本次重组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有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组出具的法律、财务审计等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重组各方所在国家/地区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宏观经济形势不会出现恶化。
(五)本次重组各方所涉及的权益所在地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六)重组各方所属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的不可预见的变化。
(七)无其它人力不可预测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本次重组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1、本次重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主营业务为心内介入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中国领先的心内介入器械制造商。主要产品包括球囊扩张压力泵、导管鞘套装、造影导丝、动脉压迫止血带、Y型连接器套装、压力延长管、三通旋塞及造影导管等,主要用于心血管介入手术(特别是PCI手术)。所处行业或生产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行业或产品,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申报稿)
本次重组不涉及新增建设项目或新增环境污染的情形,不涉及环保审批事项,不涉及土地购置、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土地管理及报批事项,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反垄断法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若干标准之一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本次重组不涉及交易及交易对手,仅为康德莱重要子公司康德莱医械不再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涉及经营者集中。
因此,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证券法》、《上市规则》等的规定,上市公司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总股本的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0%。上述社会公众股东是指除下列股东以外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
本次重组不涉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本等情形,不涉及股本结构的变化。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本次重组不涉及交易的标的资产定价,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康德莱医械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时,上市公司取得了相关股东的支持承诺,使得其对康德莱医械的控制权在一定期间内不会变动,亦符合港股上市条件。
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来,康德莱医械在以梁栋科博士为首的管理层的带领下,深耕介入类医疗器械各细分领域,有序推进公司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布局,业务取得良好发展,出色的经营业绩也得到了广大股东的充分认可。
(申报稿)
康德莱医械第二届董事会届满后,相关股东的支持承诺已经履行完毕,经过股东之间充分协商,考虑到管理层对康德莱医械经营管理的重要作用,康德莱以及其他内资股东支持宋媛、林森等康德莱医械管理人员进入康德莱医械第三届董事会,从而形成一个互相牵制、相对均衡的管理格局,符合其股东利益。
此外,本次重组系康德莱不再将重要子公司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涉及交易,无须对标的资产定价,且按照权益法核算后,上市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康德莱医械的股东权益不变,基本每股收益不变。
因此,本次重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不涉及资产过户或转移,不涉及处理相关债权债务
本次重组系康德莱不再将重要子公司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不涉及交易,不涉及资产过户或转移,不涉及处理相关债权债务。
因此,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过户或转移,不涉及处理相关债权债务,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的规定。
5、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介入器械等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集中精力做好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等穿刺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支持标的公司康德莱医械继续重点从事介入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持了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本次重组后康德莱将集中精力做好医用穿刺针、医用输注器械等穿刺类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保持了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6、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申报稿)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人员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现有的公司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综上,本次重组完成后,康德莱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规定。
7、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重组前,康德莱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建立了适应业务运作需求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公司治理架构。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要求,不断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管理体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保持了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大重组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重组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海康德莱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海康德莱控股,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张宪淼先生、郑爱平女士和张伟先生,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重组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定的重组上市。
(申报稿)
(三)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相关标准
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以及《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的要求,上市公司对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于2022年
月
日披露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事项。上市公司披露前一交易日(2022年5月17日)收盘价格为16.72元/股,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2022年4月14日)收盘价格为17.41元/股。本次重大事项披露前
个交易日内(即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跌幅为-3.96%,上证中小(000046.SH)累计涨跌幅为-3.23%,医疗器械指数(995023.SSI)累计涨跌幅为-6.03%。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中小指数(000046.SH)、医疗器械指数(995023.SSI)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事项披露前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分别为-0.73%、
2.06%,均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康德莱股价在上市公司重大事项披露前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异常波动情况。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为准确反映重组后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重组完成前的财务数据,包括2021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21年度损益表均
项目
项目 | 公告前21个交易日 | 公告前1个交易日 | 涨跌幅 |
康德莱收盘价(元/股) | 17.41 | 16.72 | -3.96% |
上证中小指数 | 4,247.49 | 4,110.33 | -3.23% |
医疗器械指数 | 1,754.94 | 1,649.15 | -6.03%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 | -0.73%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 | 2.06% |
(申报稿)
按照康德莱持有康德莱医械25.82%股权予以调整(即按25.82%的持股比例合并康德莱医械报表)。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经营风险的影响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据如下:
根据上表所示,上市公司不再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改为按权益法核算后,合并范围内总资产、营业总收入和净利润有所下降;而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每股净资产及基本每股收益基本保持不变,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影响
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及出售,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将康德莱医械纳入合并报表,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后,上市公司对康德莱医械由控股管理转变为参股管理,上市公司持有康德莱医械的权益不受影响,本次重组不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产生重大影响。
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并利用资本市场的平台继续开拓市场份额,加强研发投入不断推出新产品,提升其在行业中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总资产(万元) | 495,792.67 | 371,173.04 | -25.14%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309,702.48 | 263,874.68 | -14.80% |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 207,735.91 | 207,798.33 | 0.03% |
净利润(万元) | 41,921.20 | 32,211.99 | -23.1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29,139.74 | 29,202.15 | 0.21%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4.70 | 4.71 | 0.0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66 | 0.66 |
(申报稿)
1、本次重组前后资产结构分析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流动资产 | 263,003.96 | 177,193.00 | -32.63% |
非流动资产 | 232,788.71 | 193,980.04 | -16.67% |
总资产 | 495,792.67 | 371,173.04 | -25.14% |
本次重组完成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将较本次重组完成前减少124,619.63万元,减幅达到
25.14%,总资产减少主要系本次重组后不再合并康德莱医械的资产所致;而相比于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的减幅相对较少,则主要是按照权益法核算后确认较大金额对康德莱医械的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流动负债 | 141,666.92 | 126,963.44 | -10.38% |
非流动负债 | 15,129.40 | 12,050.70 | -20.35% |
总负债 | 156,796.32 | 139,014.14 | -11.34% |
本次重组完成后,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将较本次重组完成前减少17,782.18万元,减幅为
11.14%,负债减少主要是由于不再合并康德莱医械的负债所致。
、本次重组前后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变化如下:
项目(单位:倍)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流动比率 | 1.72 | 1.40 | -18.86% |
速动比率 | 1.29 | 1.03 | -19.92% |
(申报稿)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 | 31.63% | 37.45%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次重组完成后,备考的上市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相较重组前均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率则虽稍有上升,但继续保持较低水平,故虽然上市公司短期偿债能力略有下降,但总体偿债能力仍较强。
4、本次重组前后营运能力分析
本次重组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营运能力指标变化如下:
项目(单位:次)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3.93 | 3.47 | -11.70% |
存货周转率 | 3.96 | 4.20 | 6.06%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余额+期末存货账面余额)/2]
本次重组完成后,2021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降,而存货周转率则略有上升,总体来说重组前后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均保持较高水平,显示出了较强的营运能力。
5、本次重组前后营业收入、净利润分析
项目(单位:万元)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率(%) | |
营业总收入 | 309,702.48 | 263,874.68 | -14.80% |
营业总成本 | 265,467.15 | 231,395.74 | -12.83% |
营业利润 | 47,800.89 | 36,561.55 | -23.51% |
利润总额 | 48,373.75 | 36,602.10 | -24.33% |
净利润 | 41,921.20 | 32,211.99 | -23.16%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9,139.74 | 29,202.15 | 0.21% |
本次重组完成后,2021年度上市公司营业总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等的规模因不再合并康德莱医械的报表而有所下降,但因为持股比例不变,改由权益法核算后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6、本次重组前后盈利能力指标及比较分析
(申报稿)
项目
项目 |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 ||
重组前 | 重组后(备考) | 变动(%) | |
销售毛利率 | 38.38% | 34.54% | -3.84% |
销售净利率 | 13.54% | 12.21% | -1.33% |
期间费用率 | 23.40% | 21.51% | -1.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6 | 0.66 | 0.00% |
注:销售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总收入;期间费用率=(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营业总收入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未被摊薄。为充分保护投资者利益,提高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以防范可能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执行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管理效能,全面有效提升公司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严格落实现金分红政策,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分配方式、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决策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对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保障机制。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为保障公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本次重组可能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分别作出了相关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康德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作为康德莱的控股股东,不越权干预康德莱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德莱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按照中国证
(申报稿)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康德莱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宪淼、郑爱平、张伟作出如下承诺:
“本人作为康德莱的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康德莱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康德莱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康德莱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申报稿)
综上所述,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不会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安全性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上市公司每股收益面临被摊薄的风险。
四、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的其他影响分析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平等对待所有股东,保证每位股东能充分行使表决权,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保证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审议程序合法及经表决通过的议案得到有效执行。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公司实际控制人仍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仍将持续拥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上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采取措施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确保董事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确保董事会公正、科学、高效的决策;尤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科学性方面的积极作用。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从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和监事监督机制,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其对
(申报稿)
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本次重组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下设的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继续负责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公司已建立企业绩效评价激励体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信息披露制度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制定了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并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公司能够按照《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机会获取信息,维护其合法权益。本次重组完成后,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上市公司将继续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本次重组的职工安置方案及其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重组不涉及职工安置事宜。本次重组不影响标的公司员工与标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原劳动合同关系继续有效。
(三)本次重组的成本对上市公司影响本次重组成本由上市公司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定,上述重组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完成后,本次重组不会对上市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法人治理机制。
五、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存在交易对手。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
(申报稿)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存在交易对手,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重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一)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经核查,本次重组中,光大证券不存在各类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情况
康德莱分别聘请光大证券、德恒律所和立信会计师作为本次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经核查,本次重组中康德莱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三)上市公司聘请其他第三方的必要性及合规性
本次重组中康德莱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中介机构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重组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康德莱除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以外,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申报稿)
第七节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意见及结论性意见析
一、独立财务顾问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
(一)内核程序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光大证券成立了由专业人员组成的内核工作小组,对本次重组实施了必要的内部审核程序。首先由投资银行质量控制总部专职审核人员进行初审,并责成项目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对相关材料做出相应的修改和完善,然后经内核工作小组审核并通过后,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内核意见光大证券内核工作小组成员在认真审核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报告书(草案)》及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等申报材料的基础上,提出内核意见如下:
通过该项目,同意向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部门上报项目材料。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重组的结论性意见
光大证券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尽职调查和对重组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并与上市公司、律师、审计机构等经过充分沟通后,认为:
1、康德莱已在披露重组提示性公告后即对康德莱医械采用权益法核算。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不涉及资产购买或出售,不涉及评估及交易对价支付,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申报稿)
3、本次重组不会对上市公司的归母净利润及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因本次重组面临被摊薄的风险,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了上市公司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5、本次重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重组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本次重组中,上市公司依法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除上述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申报稿)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不再纳入合并报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协办人:
财务顾问协办人: | |
吴诗岳 |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财务顾问主办人: | |||
蔡宇骋 | 关波 |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投资银行业务部门负责人: | |
董捷 |
内核负责人:
内核负责人: | |
薛江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
刘秋明 |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申报稿)
附件一标的公司自有注册商标情况
序号
序号 | 注册人 | 商标 | 注册地 | 类别 | 注册号 | 注册有效期 |
1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10117672 | 2013.3.14-2023.3.13 | |
2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13387394 | 2015.1.21-2025.1.20 | |
3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第10类 | 304868146 | 2019.3.25-2029.3.24 | |
4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39470186 | 2020.5.7-2030.5.6 | |
5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39464741 | 2020.5.7-2030.5.6 | |
6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39451960 | 2020.5.7-2030.5.6 | |
7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49075 | 2021.1.14-2031.1.13 | |
8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46885 | 2021.1.14-2031.1.13 | |
9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29821 | 2021.1.28-2031.1.27 | |
10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17922 | 2021.1.28-2031.1.27 | |
11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33736 | 2021.1.28-2031.1.27 | |
12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8579519 | 2021.3.14-2031.3.13 | |
13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17945 | 2021.1.14-2031.1.13 | |
14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036680 | 2021.1.14-2031.1.13 | |
15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6246568 | 2021.4.14-2031.4.13 | |
16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8239548 | 2021.4.7-2031.4.6 | |
17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2955148 | 2021.8.28-2031.8.27 | |
18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4270263 | 2021.10.7-2031.10.6 | |
19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7840606 | 2022.2.14-2032.2.13 |
(申报稿)
20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9548862 | 2022.3.21-2032.3.20 | |
21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9556371 | 2022.3.21-2032.3.20 | |
22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59559597 | 2022.3.21-2032.3.20 | |
23 | 珠海德瑞 | 中国 | 第10类 | 19364174 | 2017.4.28-2027.4.27 | |
24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36201811A | 2019.10.28-2029.10.27 | |
25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37907489 | 2020.01.21-2030.01.20 | |
26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37925885A | 2020.01.21-2030.01.20 | |
27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37913032 | 2020.03.21-2030.03.20 | |
28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1280972 | 2020.09.07-2030.09.06 | |
29 | 中国 | 第35类 | 41280981 | 2020.09.07-2030.09.06 | ||
30 | 中国 | 第42类 | 41296241 | 2020.09.07-2030.09.06 | ||
31 | 中国 | 第44类 | 41294050 | 2020.09.14-2030.09.13 | ||
32 | 七木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1271092 | 2020.06.28-2030.06.27 | |
33 | 中国 | 第35类 | 41294036 | 2020.06.28-2030.06.27 | ||
34 | 中国 | 第42类 | 41277490 | 2020.06.28-2030.06.27 | ||
35 | 中国 | 第44类 | 41287128 | 2020.06.28-2030.06.27 | ||
36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37001201 | 2020.04.14-2030.04.13 | |
37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3026340 | 2021.9.14-2031.9.13 | |
38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5722526 | 2021.11.21-2031.11.20 | |
39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5807583 | 2021.11.28-2031.11.27 | |
40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5611014 | 2021.11.28-2031.11.27 |
(申报稿)
41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5606274 | 2021.12.21-2031.12.20 | |
42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5596096 | 2021.12.21-2031.12.20 | |
43 | 璞慧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8086618 | 2022.3.7-2032.3.6 | |
44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3006951 | 2020.9.21-2030.9.20 | |
45 | 中国 | 第44类 | 43006957 | 2020.9.21-2030.9.20 | ||
46 | 璞康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3813569 | 2020.11.21-2030.11.20 | |
47 | 康德莱医械 | 中国 | 第10类 | 48239548 | 2021.4.7-2031.4.6 | |
48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4类 | 48597705 | 2021.4.21-2031.4.20 | |
49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4类 | 48598054 | 2021.4.21-2030.4.20 | |
50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2类 | 48594239 | 2021.5.7-2031.5.6 | |
51 | 中国 | 第44类 | 48595579 | 2021.5.7-2031.5.6 | ||
52 | 中国 | 第10类 | 48596363 | 2021.7.7-2031.7.6 | ||
53 | 中国 | 第35类 | 48596365 | 2021.7.7-2031.7.6 | ||
54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4类 | 51237441 | 2021.8.7-2031.8.6 | |
55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4类 | 51265274 | 2021.8.28-2031.8.27 | |
56 | 中国 | 第10类 | 51259502 | 2021.10.21-2031.10.20 | ||
57 | 中国 | 第35类 | 51265251 | 2021.10.21-2031.10.20 | ||
58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9488802 | 2021.9.7-2031.9.6 | |
59 | 中国 | 第35类 | 49497216 | 2021.9.7-2031.9.6 |
(申报稿)
60 | 中国 | 第42类 | 49487070 | 2021.7.7-2031.7.6 | ||
61 | 中国 | 第44类 | 49512945 | 2021.6.7-2031.6.6 | ||
62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42类 | 53440552 | 2021.9.14-2031.9.13 | |
63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53441871 | 2021.9.14-2031.9.13 | |
64 | 中国 | 第35类 | 53443030 | 2021.9.14-2031.9.13 | ||
65 | 中国 | 第42类 | 53442899 | 2021.9.14-2031.9.13 | ||
66 | 中国 | 第44类 | 53439633 | 2021.9.14-2031.9.13 | ||
67 | 翰凌医疗 | 中国 | 第10类 | 49492166 | 2021.10.7-2031.10.6 | |
68 | 中国 | 第42类 | 49512940 | 2021.8.28-2031.8.27 | ||
69 | 中国 | 第44类 | 49494071 | 2021.8.21-2031.8.20 | ||
70 | 医械研究所 | 中国 | 第7类 | 47125736 | 2021.3.7-2031.3.6 | |
71 | 中国 | 第10类 | 47114643 | 2021.3.7-2031.3.6 |
(申报稿)
附件二标的公司专利情况
序号
序号 | 权利人 | 专利名称 | 申请号 | 申请日期 | 授权日期 | 类型 |
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骨水泥搅拌器 | 201010003050.7 | 2010.1.4 | 2012.12.5 | 发明专利 |
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废血收集球囊 | 201010132915.X | 2010.3.26 | 2012.1.4 | 发明专利 |
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无针加药正压接头 | 201010223871.1 | 2010.7.12 | 2011.10.12 | 发明专利 |
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止血绷带 | 201110264984.0 | 2011.9.8 | 2014.1.29 | 发明专利 |
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肠道球囊导管 | 201210237121.9 | 2012.7.10 | 2013.12.18 | 发明专利 |
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精密流量调节装置 | 201410067423.5 | 2014.2.26 | 2017.9.19 | 发明专利 |
7 | 康德莱医械、吴智群 | 一种血栓抽吸系统 | 201410106789.9 | 2014.3.21 | 2016.7.20 | 发明专利 |
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便携式非重力输液装置 | 201410612083.X | 2014.11.4 | 2017.11.28 | 发明专利 |
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无针加药输液正压接头 | 201410686594.6 | 2014.11.25 | 2016.10.5 | 发明专利 |
1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无针加药输液正压接头 | 201320792613.4 | 2013.12.3 | 2014.7.2 | 实用新型 |
1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安全注射器 | 201520253101.X | 2015.4.21 | 2015.11.11 | 实用新型 |
1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一次性使用输注泵 | 201520249433.0 | 2015.4.21 | 2015.11.11 | 实用新型 |
13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阴道扩张器 | 201520373579.6 | 2015.6.3 | 2015.10.28 | 实用新型 |
1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带自动泄压功能的导尿管 | 201520710398.8 | 2015.9.15 | 2016.3.2 | 实用新型 |
1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带单向功能的无针加药接头 | 201620132052.9 | 2016.2.22 | 2016.9.21 | 实用新型 |
1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安全自毁注射器 | 201620221697.X | 2016.3.22 | 2016.9.21 | 实用新型 |
17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药物涂层球囊导管 | 201620317340.1 | 2016.4.15 | 2016.11.23 | 实用新型 |
18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中央加药型输注泵 | 201620405707.5 | 2016.5.6 | 2016.12.14 | 实用新型 |
1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加药电子泵 | 201620661761.6 | 2016.6.29 | 2016.12.21 | 实用新型 |
2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股动脉止血带 | 201620661764.X | 2016.6.29 | 2017.3.22 | 实用新型 |
2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按压式Y型连接器 | 201620946151.0 | 2016.8.26 | 2017.5.31 | 实用新型 |
2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按压式球囊扩张压力泵 | 201620946130.9 | 2016.8.26 | 2017.7.4 | 实用新型 |
2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导管鞘装置 | 201620960757.X | 2016.8.26 | 2017.5.31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2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关节介入套装 | 201621458352.2 | 2016.12.28 | 2017.12.26 | 实用新型 |
2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对吻球囊手术专用压力管 | 201621462872.0 | 2016.12.29 | 2017.12.26 | 实用新型 |
2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自动洗浴系统 | 201721620917.7 | 2017.11.29 | 2019.10.29 | 实用新型 |
27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心脏临时起搏电极 | 201721830724.4 | 2017.12.25 | 2019.3.22 | 实用新型 |
2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医用三通旋塞 | 201820174372.X | 2018.2.1 | 2019.2.26 | 实用新型 |
2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按压式Y型连接器 | 201820174414.X | 2018.2.1 | 2019.2.26 | 实用新型 |
3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双球囊溶栓导管 | 201820174453.X | 2018.2.1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一次性使用造影剂推入器 | 201820174375.3 | 2018.2.1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可控弯导管 | 201820359026.9 | 2018.3.16 | 2019.5.3 | 实用新型 |
3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可控弯导丝 | 201820359010.8 | 2018.3.16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血管穿刺装置 | 201820479624.X | 2018.3.30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药物注入球囊导管 | 201821642997.0 | 2018.10.10 | 2019.9.17 | 实用新型 |
3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用于血液离心分离机的自动出液系统 | 201821725656.X | 2018.10.24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7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血液离心分离机 | 201821725642.8 | 2018.10.24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3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用于胸腔镜微创手术的缝合器 | 201920227394.2 | 2019.2.20 | 2020.1.14 | 实用新型 |
3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缝合器 | 201921061779.2 | 2019.7.8 | 2020.8.21 | 实用新型 |
4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球囊导管装置 | 201921303082.1 | 2019.8.9 | 2020.8.21 | 实用新型 |
4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关节介入装置及其系统 | 202021951790.9 | 2020.9.8 | 2021.1.5 | 实用新型 |
42 | 康德莱医械 | 一次性使用中央加药型输注泵 | 201610296515.X | 2016.5.6 | 2022.3.15 | 发明专利 |
4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肾交感神经消融系统及方法 | 202111038022.3 | 2021.9.6 | 2022.5.20 | 发明专利 |
4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定位装置 | 202021575040.6 | 2020.7.31 | 2021.6.8 | 实用新型 |
45 | 康德莱医械 | 可降解金属镁血管支架 | 202021120487.4 | 2020.6.16 | 2021.7.9 | 实用新型 |
4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导引导丝 | 202021733010.3 | 2020.8.18 | 2021.8.3 | 实用新型 |
47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标距导丝 | 202022193432.2 | 2020.9.29 | 2021.7.9 | 实用新型 |
4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细胞过滤复合器的防粘附的导管结构 | 202022573235.3 | 2020.11.9 | 2021.8.10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4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多过滤盒的细胞过滤复合器 | 202022572497.8 | 2020.11.9 | 2021.8.10 | 实用新型 |
5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血栓抽吸导管 | 202022669516.9 | 2020.11.17 | 2021.8.3 | 实用新型 |
5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血栓抽吸系统 | 202022669479.1 | 2020.11.17 | 2021.8.3 | 实用新型 |
5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复合管及可控弯导管装置 | 202022669517.3 | 2020.11.17 | 2021.8.3 | 实用新型 |
5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血管内异物抓捕器 | 202022715249.4 | 2020.11.20 | 2021.8.3 | 实用新型 |
54 | 康德莱医械 | 用于球囊导管的测试装置 | 202022898801.8 | 2020.12.3 | 2021.8.10 | 实用新型 |
5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焊接设备及焊接系统 | 202021575156.X | 2020.7.31 | 2021.9.7 | 实用新型 |
56 | 康德莱医械 | 带有堵塞检测和报警的过滤复合器 | 202022898624.3 | 2020.12.3 | 2021.9.7 | 实用新型 |
57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缝合器 | 202022844581.0 | 2020.11.30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5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缝合器 | 202022844933.2 | 2020.11.30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59 | 康德莱医械 | 介入器械的放置装置 | 202022902009.5 | 2020.12.3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60 | 康德莱医械 | 可调节式扩张器 | 202022903440.1 | 2020.12.3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61 | 康德莱医械 | 经皮经导管的二尖瓣置换系统 | 202022544441.1 | 2020.11.6 | 2021.9.14 | 实用新型 |
6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用于锁紧导丝的盖帽和导丝锁紧器 | 202022901278.X | 2020.12.2 | 2021.10.29 | 实用新型 |
6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用于锁紧导丝的盖帽和导丝锁紧装置 | 202022899319.6 | 2020.12.2 | 2021.10.29 | 实用新型 |
6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指引延长导管 | 202023106443.9 | 2020.12.21 | 2021.12.7 | 实用新型 |
6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安全注射器(限位装置) | 202120368435.7 | 2021.2.9 | 2021.12.7 | 实用新型 |
66 | 康德莱医械 | 血栓取出装置 | 202120923190.X | 2021.4.29 | 2021.11.30 | 实用新型 |
67 | 康德莱医械 | 外周取栓网篮 | 202120923187.8 | 2021.4.29 | 2021.11.30 | 实用新型 |
68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球囊扩张压力泵 | 202121332284.6 | 2021.6.15 | 2021.11.26 | 实用新型 |
69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气囊式止血带 | 202121292785.6 | 2021.6.9 | 2022.1.28 | 实用新型 |
7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可控式棘突球囊充气设备 | 202110913485.3 | 2021.8.10 | 2022.1.28 | 实用新型 |
7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非重力输液器 | 202122197503.0 | 2021.9.10 | 2022.1.28 | 实用新型 |
7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推打结器 | 202122212672.7 | 2021.9.13 | 2022.2.11 | 实用新型 |
73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镁合金支架制造用装置 | 202122385635.6 | 2021.9.29 | 2022.2.18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74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冠状动脉介入手术治疗用3D指引导管 | 202122808873.3 | 2021.11.16 | 2022.2.22 | 实用新型 |
75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多层药物球囊结构 | 202022903435.0 | 2020.12.4 | 2022.2.25 | 实用新型 |
76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用于医用导管导丝的聚四氟乙烯涂层涂覆设备 | 202122280658.0 | 2021.9.18 | 2022.2.28 | 实用新型 |
77 | 康德莱医械 | 棘突球囊扩张导管 | 202122374136.7 | 2021.9.28 | 2022.5.3 | 实用新型 |
78 | 康德莱医械 | 抽吸泵 | 202130345656.8 | 2021.6.4 | 2021.9.21 | 外观设计 |
79 | 康德莱医械 | 导管鞘手柄 | 202130545514.6 | 2021.8.20 | 2021.12.14 | 外观设计 |
80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骨水泥推注泵 | 201220049633.8 | 2012.2.16 | 2012.11.7 | 实用新型 |
81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精密流量调节装置 | 201420082630.3 | 2014.2.26 | 2014.8.6 | 实用新型 |
82 | 康德莱医械 | 一种焊接系统 | 202021575039.3 | 2020.7.31 | 2021.6.1 | 实用新型 |
83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输液器包装机 | 201721620746.8 | 2017.11.29 | 2018.7.20 | 实用新型 |
84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用于输液器组装机的调节器安装系统 | 201721620889.9 | 2017.11.29 | 2018.7.20 | 实用新型 |
85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输液器组装机 | 201721620920.9 | 2017.11.29 | 2018.7.20 | 实用新型 |
86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工件换向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工件摆料设备 | 201922005125.4 | 2019.11.18 | 2020.7.28 | 实用新型 |
87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工件分离装置及具有该装置的工件摆料设备 | 201922005371.X | 2019.11.18 | 2020.9.1 | 实用新型 |
88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用于切割鞘管端面的切割装置 | 202020152179.3 | 2020.2.4 | 2020.11.13 | 实用新型 |
89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医用导丝固定夹具及导丝焊接设备 | 202020152270.5 | 2020.2.4 | 2020.11.13 | 实用新型 |
90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具有型芯的注塑模具 | 202020346817.5 | 2020.3.18 | 2020.11.17 | 实用新型 |
91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具有冷浇口套的注塑模具 | 202020346819.4 | 2020.3.18 | 2020.12.1 | 实用新型 |
92 | 医械研究所 | 具有抽芯结构的注塑模具及注塑机 | 202020403768.4 | 2020.3.25 | 2020.12.22 | 实用新型 |
93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输丝机构及裁线装置 | 202020751509.0 | 2020.5.8 | 2021.1.5 | 实用新型 |
94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压力表焊接的生产装置 | 202021611040.7 | 2020.8.5 | 2021.4.9 | 实用新型 |
95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带有防褶皱功能的无纺布生产用收卷装置 | 202021127512.1 | 2020.6.17 | 2021.4.13 | 实用新型 |
96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无纺布加工用防凝料 | 202021126069.6 | 2020.6.17 | 2021.4.13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的喷胶装置
的喷胶装置 | ||||||
97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无纺布快速烘干装置 | 202021338083.2 | 2020.7.9 | 2021.4.13 | 实用新型 |
98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无纺布高效卷收装置 | 202020733066.2 | 2020.5.7 | 2021.4.13 | 实用新型 |
99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硅胶注塑模具 | 202021246420.5 | 2020.6.29 | 2021.5.28 | 实用新型 |
100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压力表焊接的生产装置 | 202021611040.7 | 2020.8.5 | 2021.4.9 | 实用新型 |
101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工件处理设备 | 201911127468.6 | 2019.11.18 | 2021.8.27 | 发明专利 |
102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用于口罩焊接的生产装置 | 202021947960.6 | 2020.9.8 | 2021.6.8 | 实用新型 |
103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熔喷布生产装置 | 202021951570.6 | 2020.9.8 | 2021.6.8 | 实用新型 |
104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工件表面处理装置 | 202022131123.2 | 2020.9.24 | 2021.8.10 | 实用新型 |
105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芯丝定型装置 | 202120820179.0 | 2021.4.20 | 2021.11.16 | 实用新型 |
106 | 医械研究所 | 压力表滤芯的自动组装装置 | 202121698232.0 | 2021.7.23 | 2022.1.4 | 实用新型 |
107 | 医械研究所 | 螺牙旋脱结构磨具 | 202122021252.0 | 2021.8.25 | 2022.2.1 | 实用新型 |
108 | 医械研究所 | 一种棘突尼龙丝切割设备 | 202123153057.X | 2021.12.14 | 2022.5.3 | 实用新型 |
109 | 珠海德瑞 | 一种泄压阀 | 201520710419.6 | 2015.9.15 | 2016.2.17 | 实用新型 |
110 | 珠海德瑞 | 一次性使用输注泵 | 201320627321.5 | 2013.10.11 | 2014.4.2 | 实用新型 |
111 | 珠海德瑞 | 电子脐带夹 | 201620948037.1 | 2016.8.26 | 2017.6.13 | 实用新型 |
112 | 珠海德瑞 | 一种双丝编织血管造影导管 | 201720225882.0 | 2017.3.9 | 2018.3.27 | 实用新型 |
113 | 珠海德瑞 | 一种小儿吊瓶 | 201721776835.1 | 2017.12.19 | 2019.7.19 | 实用新型 |
114 | 珠海德瑞 | 一种多功能输液接头 | 201721776918.0 | 2017.12.19 | 2019.4.23 | 实用新型 |
115 | 珠海德瑞 | 一种压力延长管 | 201721776916.1 | 2017.12.19 | 2019.8.9 | 实用新型 |
116 | 珠海德瑞 | 一种一次性输注泵 | 201721788309.7 | 2017.12.20 | 2019.3.1 | 实用新型 |
117 | 珠海德瑞 | 一种高压单连三通 | 201721776866.7 | 2017.12.19 | 2018.9.4 | 实用新型 |
118 | 珠海德瑞 | 一种输液瓶刻度印刷系统 | 201721856514.2 | 2017.12.27 | 2018.8.14 | 实用新型 |
119 | 珠海德瑞 | 一种用于输液瓶刻度印刷的印刷机构 | 201721855935.3 | 2017.12.27 | 2018.8.14 | 实用新型 |
120 | 珠海德瑞 | 一种用于输液瓶刻度印刷的旋瓶机构 | 201721856105.2 | 2017.12.27 | 2018.8.14 | 实用新型 |
121 | 珠海德瑞 | 一种用于输液瓶刻度印刷的印刷旋瓶机构 | 201721856104.8 | 2017.12.27 | 2018.8.14 | 实用新型 |
122 | 珠海德瑞 | 一种双向自锁的电磁阀 | 201821213438.8 | 2018.7.27 | 2019.4.23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123 | 珠海德瑞 | 一种医用硅胶管处理机 | 201821213414.2 | 2018.7.27 | 2019.3.26 | 实用新型 |
124 | 珠海德瑞 | 一种智能导尿装置 | 201822194651.5 | 2018.12.26 | 2019.12.13 | 实用新型 |
125 | 珠海德瑞 | 一种超声波焊接装置 | 201822211273.7 | 2018.12.26 | 2019.11.19 | 实用新型 |
126 | 珠海德瑞 | 一种胶塞自动切口机 | 201822206064.3 | 2018.12.26 | 2019.11.8 | 实用新型 |
127 | 珠海德瑞 | 一种电子注射泵 | 201822225653.6 | 2018.12.28 | 2020.1.3 | 实用新型 |
128 | 珠海德瑞 | 一种三通旋塞阀 | 201822270690.9 | 2018.12.28 | 2019.11.8 | 实用新型 |
129 | 珠海德瑞 | 一种注射器 | 201822225079.4 | 2018.12.28 | 2019.12.13 | 实用新型 |
130 | 珠海德瑞 | 一种防黏连医用导管及医用输液器 | 201920068674.3 | 2019.1.16 | 2020.4.10 | 实用新型 |
131 | 珠海德瑞 | 一种加药接头 | 201920206039.7 | 2019.2.18 | 2019.12.13 | 实用新型 |
132 | 珠海德瑞 | 一种药液转移器 | 201921762830.2 | 2019.10.18 | 2020.8.7 | 实用新型 |
133 | 珠海德瑞 | 输液延长组件及输液组件 | 202020293326.9 | 2020.3.11 | 2021.3.2 | 实用新型 |
134 | 珠海德瑞 | 吸奶器负压测试组件 | 201922497585.3 | 2019.12.31 | 2020.10.30 | 实用新型 |
135 | 珠海德瑞 | 吸奶器疲劳测试组件 | 201922497649.X | 2019.12.31 | 2020.10.30 | 实用新型 |
136 | 珠海德瑞 | 吸奶器自动冲压装置 | 202021011594.3 | 2020.6.4 | 2021.3.19 | 实用新型 |
137 | 珠海德瑞 | 一种控制器及导尿装置 | 202021434023.0 | 2020.7.20 | 2021.2.26 | 实用新型 |
138 | 珠海德瑞 | 一种安全自毁注射器 | 201610164292.1 | 2016.3.22 | 2021.12.17 | 发明专利 |
139 | 珠海德瑞 | 血液离心机 | 202122854213.9 | 2021.11.22 | 2022.4.26 | 实用新型 |
140 | 珠海德瑞 | 冲切刀以及包括其的冲切机 | 202122821462.8 | 2021.11.17 | 2022.4.26 | 实用新型 |
141 | 珠海德瑞 | 一种调节器 | 202122169454.X | 2021.9.9 | 2022.2.18 | 实用新型 |
142 | 珠海德瑞 | 流动涂抹模块及粘结剂循环涂抹设备 | 202023278260.5 | 2020.12.31 | 2021.10.22 | 实用新型 |
143 | 珠海德瑞 | 一种防水外壳 | 202021975094.1 | 2020.9.11 | 2021.6.1 | 实用新型 |
144 | 珠海德瑞 | 一种气阀及包括其的输液装置 | 202020911794.8 | 2020.5.27 | 2021.6.1 | 实用新型 |
145 | 珠海德瑞 | 吸奶器自动冲压装置 | 202021011594.3 | 2020.6.5 | 2021.3.19 | 实用新型 |
146 | 珠海德瑞 | 输液延长组件及输液组件 | 202020293326.9 | 2020.3.11 | 2021.3.2 | 实用新型 |
147 | 珠海德瑞 | 一种控制器及导尿装置 | 202021434023.0 | 2020.7.21 | 2021.2.26 | 实用新型 |
148 | 珠海德瑞 | 一种防水外壳 | 202021975094.1 | 2020.9.10 | 2021.6.1 | 实用新型 |
149 | 珠海德瑞 | 一种气阀及包括其的输液装置 | 202020911794.8 | 2020.5.26 | 2021.6.1 | 实用新型 |
150 | 璞康医疗 | 一种利用热收缩管对微导管进行熔接的设备 | 201910643879.4 | 2019.7.17 | 2021.4.30 | 发明专利 |
(申报稿)
151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用微导管运输装置 | 201920929126.5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2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疗用具的挤出成型设备 | 201920929131.6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3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疗用管切割装置 | 201920929261.X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4 | 璞康医疗 | 一种具有抗震功能的医用微导管储存设备 | 201920966653.3 | 2019.6.26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5 | 璞康医疗 | 可自动收纳的医疗用微导管切割机 | 201920932404.2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6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疗用线放线机 | 201920929133.5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7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用微导管的除尘绕线装置 | 201920966663.7 | 2019.6.26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8 | 璞康医疗 | 一种医疗用具的清洗烘干设备 | 201920929200.3 | 2019.6.20 | 2020.4.7 | 实用新型 |
159 | 璞康医疗 | 一种便于固定的胆道支架输送导管 | 202021215315.5 | 2020.6.28 | 2021.6.4 | 实用新型 |
160 | 璞康医疗 | 一种便于手术的指引导管 | 202023133724.3 | 2020.12.23 | 2021.11.30 | 实用新型 |
161 | 璞康医疗 | 一种抗拉伸的胆道支架输送导管 | 202021127175.6 | 2020.6.17 | 2021.6.4 | 实用新型 |
162 | 璞康医疗 | 一种同轴复合造影导管 | 202121292234.X | 2021.6.9 | 2022.2.8 | 实用新型 |
163 | 璞康医疗 | 一种用于治疗动脉闭塞病变的外周微导管 | 202023147565.2 | 2020.12.23 | 2021.11.16 | 实用新型 |
164 | 翰凌医疗 | 一种新型主动脉瓣支架 | 201511017536.5 | 2015.12.31 | 2017.12.22 | 发明专利 |
165 | 翰凌医疗 | 一种驱动装置 | 202021420784.0 | 2020.7.17 | 2021.1.26 | 实用新型 |
166 | 翰凌医疗 | 一种瓣膜输送装置 | 202021421338.1 | 2020.7.17 | 2021.1.26 | 实用新型 |
167 | 翰凌医疗 | 一种瓣膜输送系统 | 202021422153.2 | 2020.7.17 | 2021.3.9 | 实用新型 |
168 | 翰凌医疗 | 一种双环主动脉瓣支架 | 201520325599.6 | 2015.5.19 | 2016.1.13 | 实用新型 |
169 | 翰凌医疗 | 瓣膜支架及具有其的人工瓣膜 | 201921428597.4 | 2019.8.29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70 | 翰凌医疗 | 一种植入型医用支架人工瓣膜的清洗装置 | 201921145247.7 | 2019.7.19 | 2020.7.31 | 实用新型 |
171 | 翰凌医疗 | 一种治疗三尖瓣返流的一体式瓣膜支架组件 | 201921301314.X | 2019.8.8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72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假体展开系统 | 201921230344.6 | 2019.7.31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173 | 翰凌医疗 | 一种主动脉瓣位生物瓣介入装置 | 201921285286.7 | 2019.8.8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74 | 翰凌医疗 | 一种发夹型自膨式人工静脉瓣膜 | 201921357067.5 | 2019.8.19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75 | 翰凌医疗 | 心脏瓣膜输送导管 | 201921301343.6 | 2019.8.8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76 | 翰凌医疗 | 一种人工心脏瓣膜递送装置 | 201921285287.1 | 2019.8.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177 | 翰凌医疗 | 一种人工心脏瓣膜支架 | 201921282978.6 | 2019.8.7 | 2020.7.31 | 实用新型 |
178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锚固装置 | 201921295022.X | 2019.8.7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179 | 翰凌医疗 | 一种用于支架瓣膜的导管递送系统 | 201921301341.7 | 2019.8.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180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密封包装装置 | 201921302924.1 | 2019.8.12 | 2020.8.11 | 实用新型 |
181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检测装置 | 201921097652.6 | 2019.7.12 | 2020.8.21 | 实用新型 |
182 | 翰凌医疗 | 一种人工心脏瓣膜 | 201921285195.3 | 2019.8.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183 | 翰凌医疗 | 一种具有流动引导器的假体瓣膜 | 201921285288.6 | 2019.8.8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84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封装系统 | 201921101031.0 | 2019.7.12 | 2020.8.11 | 实用新型 |
185 | 翰凌医疗 | 一种心脏瓣膜裁剪模具 | 201921285289.0 | 2019.8.8 | 2020.9.29 | 实用新型 |
186 | 翰凌医疗 | 一种压握机 | 201921395778.1 | 2019.8.26 | 2020.6.30 | 实用新型 |
187 | 翰凌医疗 | 一种球囊扩张装置 | 202011295849.8 | 2020.11.18 | 2021.9.24 | 发明专利 |
188 | 翰凌医疗 | 血管鞘装置、血管鞘装置与预扩张器的配合结构 | 202110019033.0 | 2021.1.7 | 2021.11.12 | 发明专利 |
189 | 翰凌医疗 | 一种球囊扩张装置 | 42021027804.0 | 2020.11.18 | 2021.1.29 | 发明专利 |
190 | 翰凌医疗 | 血管鞘装置、血管鞘装置与预扩张器的配合结构 | 42021032058.6 | 2021.1.7 | 2021.4.30 | 发明专利 |
191 | 翰凌医疗 | 血管鞘装置、血管鞘装置与预扩张器的配合结构 | 202110019033.0 | 2021.1.7 | 2021.11.12 | 发明专利 |
192 | 翰凌医疗 | 一种二尖瓣成形环 | 202122371908.1 | 2021.9.28 | 2022.5.3 | 实用新型 |
193 | 翰凌医疗 | 一种防脑栓塞式球囊扩张导管 | 202121411004.0 | 2021.6.23 | 2022.2.18 | 实用新型 |
194 | 翰凌医疗 | 一种内置锁定式二尖瓣成形环 | 202122373089.4 | 2021.9.28 | 2022.5.3 | 实用新型 |
195 | 翰凌医疗 | 一种切割式的球囊扩张装 | 202022682729.5 | 2020.11.18 | 2021.11.12 | 实用新型 |
(申报稿)
置
置 | ||||||
196 | 翰凌医疗 | 一种预扩球囊及预扩球囊导管装置 | 202022737055.4 | 2020.11.23 | 2021.8.31 | 实用新型 |
197 | 翰凌医疗 | 一种外鞘管的驱动机构及输送系统 | 202021421980.X | 2020.7.17 | 2021.6.1 | 实用新型 |
198 | 七木医疗 | 一种聚合物支架编制成型方法及一种端面处理设备 | 201910516084.7 | 2019.6.14 | 2020.11.10 | 发明专利 |
199 | 七木医疗 | 一种支架3D分层打印机 | 201822070007.7 | 2018.12.11 | 2019.11.29 | 实用新型 |
200 | 七木医疗 | 一种可降解内部含药支架的生产组件 | 201822069333.6 | 2018.12.11 | 2020.1.3 | 实用新型 |
201 | 七木医疗 | 一种可降解大负载支架结构 | 201822069335.5 | 2018.12.11 | 2019.11.29 | 实用新型 |
202 | 七木医疗 | 一种生物可降解纤维支架结构 | 201822070008.1 | 2018.12.11 | 2020.2.7 | 实用新型 |
203 | 七木医疗 | 一种分层可降解聚合物支架 | 201822069983.0 | 2018.12.11 | 2019.9.10 | 实用新型 |
204 | 七木医疗 | 一种带增强环的支架 | 201921582793.7 | 2019.9.23 | 2020.6.23 | 实用新型 |
205 | 七木医疗 | 一种大负载支架 | 201921341100.5 | 2019.8.16 | 2020.7.10 | 实用新型 |
206 | 七木医疗 | 一种分层可降解聚合物支架 | 201921341098.1 | 2019.8.16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207 | 七木医疗 | 一种缓释药物支架 | 201921341099.6 | 2019.8.16 | 2020.7.10 | 实用新型 |
208 | 七木医疗 | 一种心脏支架 | 201921010863.1 | 2019.6.2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209 | 七木医疗 | 一种腹主动脉覆膜支架 | 201921004854.1 | 2019.6.2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210 | 七木医疗 | 一种输尿管用支架 | 201921004814.7 | 2019.6.28 | 2020.7.14 | 实用新型 |
211 | 七木医疗 | 一种肾动脉支架 | 201921049207.2 | 2019.7.3 | 2020.7.31 | 实用新型 |
212 | 七木医疗 | 一种胆道支架 | 201921849280.8 | 2019.10.30 | 2020.9.15 | 实用新型 |
213 | 七木医疗 | 一种胆胰支架 | 201921849239.0 | 2019.10.30 | 2020.9.15 | 实用新型 |
214 | 七木医疗 | 胆道和胰腺支架 | 201930593720.7 | 2019.10.30 | 2020.6.19 | 外观设计 |
215 | 七木医疗 | 胆道和胰腺支架 | 201930593727.9 | 2019.10.30 | 2020.6.19 | 外观设计 |
216 | 七木医疗 | 一种可降解螺旋支架的制备方法 | 201911043897.5 | 2019.10.30 | 2022.4.22 | 发明专利 |
217 | 七木医疗 | 一种流动性明胶海绵及其制备方法 | 201910607753.1 | 2019.7.3 | 2021.11.23 | 发明专利 |
218 | 七木医疗 | 一种生物可降解的胆胰管 | 201911044449.7 | 2019.10.30 | 2021.8.31 | 发明专利 |
(申报稿)
支架
支架 | ||||||
219 | 璞慧医疗 | 一种取栓装置 | 202021491990.0 | 2020.7.24 | 2021.2.19 | 实用新型 |
220 | 璞慧医疗 | 一种取栓机构及输送装置 | 202021492186.4 | 2020.7.24 | 2021.2.19 | 实用新型 |
221 | 璞慧医疗 | 一种神经微导管 | 202110482120.X | 2021.4.30 | 2022.3.11 | 发明专利 |
222 | 璞慧医疗 | 一种取栓装置 | 202011438406.X | 2020.12.7 | 2022.4.8 | 发明专利 |
223 | 璞慧医疗 | 血球囊取栓的清洗烘干装置 | 202022898625.8 | 2020.12.3 | 2021.8.10 | 实用新型 |
224 | 璞慧医疗 | 用于清洗取栓装置的工具 | 202022902052.1 | 2020.12.3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225 | 璞慧医疗 | 一种取栓装置 | 202022946325.2 | 2020.12.7 | 2021.9.10 | 实用新型 |
226 | 璞慧医疗 | 一种取栓支架 | 202023257868.X | 2020.12.29 | 2022.3.1 | 实用新型 |
227 | 璞慧医疗 | 血栓抽吸导管及含有此导管的血栓抽吸装置 | 202022980088.1 | 2020.12.8 | 2021.12.14 | 实用新型 |
228 | 璞慧医疗 | 一种保护伞及含有保护伞的取栓支架 | 202023257867.5 | 2020.12.29 | 2022.2.25 | 实用新型 |
229 | 璞慧医疗 | 一种带有血流通道的取栓支架 | 202023257866.0 | 2020.12.29 | 2021.11.30 | 实用新型 |
230 | 山东瑛泰 | 一种加药电子泵 | 201610489512.8 | 2016.6.29 | 2018.8.17 | 发明专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