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不再将上海康德莱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并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根据相关法规,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了保密义务。公司董事会就在本次重组中所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一、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内幕信息范围、流转程序、保密措施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二、与相关方达成书面保密约定
为保证本次重组的相关事宜不被泄露,公司与拟聘请的中介机构达成了书面保密约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公司本次重组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
三、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重组的人员范围。公司提醒和督促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重组信息透露或者泄露给包括其亲属、同事在内的其他人员,不得利用有关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委托、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公司对本次重组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公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
间内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综上所述,公司在本次重组中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署了保密协议或约定保密义务,严格履行了本次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