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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稀土:北方稀土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

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对稀土精矿交易价格进行调整,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后2022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税)。

●本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的其他相关信息参见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项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与包钢股份自2017年起进行稀土精矿采购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双方确定自2022年1月1日起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为不含税26887.20元/吨(干量,REO=51%),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

527.20元/吨(干量),2022年稀土精矿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交易总金额不超过70亿元(含税)。2022年1-6

月稀土精矿交易量为11.66万吨(干量,折REO=50%),含税金额为

34.73亿元。

2022年以来,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实施,稀土行业整体发展良好,下游新能源汽车、风电、节能电机等稀土应用领域的需求快速增长,导致主要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震荡上行并维持高位,稀土氧化物价格有较大涨幅。在全球低碳、绿色发展理念推动下,稀土下游需求仍将稳步增长。鉴于此,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碳酸稀土市场价格,扣除碳酸稀土制造费用及行业平均利润,同时考虑加工收率及稀土精矿品质要求等因素基础上,包钢股份决定上调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经公司与包钢股份协商,稀土精矿交易价格拟自2022年7月1日起调整为不含税39189元/吨(干量,REO=50%),REO每增减1%,不含税价格增减783.78元/吨(干量),稀土精矿2022年交易总量不超过23万吨(干量,折REO=50%),调整后2022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将由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税)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86亿元(含税)。双方约定,每季度可根据稀土市场产品价格波动情况协商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如遇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发生较大波动,稀土精矿交易价格随之浮动。一个季度内稀土市场产品价格平稳,稀土精矿交易价格不做调整。如稀土精矿关联交易价格调整,相应调整稀土精矿关联交易总金额。公司将根据上述调整事项与包钢股份重新签订《稀土精矿供应合同》,并按照新签订的合同执行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双方确认,自2022年7月1日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期间的稀土精矿关联交易,适用本次新签订的《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名称: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0007014649754成立日期:1999年6月29日法定代表人:刘振刚注册资本:4,558,503.26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经营范围:金属材料制造;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炼焦;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采购代理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技术服务;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仪器仪表修理;衡器制造;软件开发;计量技术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选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工程施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检验检测服务;自来水生产与供应;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

主要财务指标(源自公开披露数据):

单位:亿元

2022年3月31日 (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 (经审计)
总资产1497.821479.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56.51552.66
2022年1-3月 (未经审计)2021年度 (经审计)
营业收入201.77861.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128.66

关联关系:包钢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法人。

包钢股份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及增加稀土精矿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预计总金额的议案》,7名关联董事章智强、邢立广、瞿业栋、李雪峰、白华裔、王占成、余英武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意见,同意本项日常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包钢股份采购稀土精矿,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原料需求的必要保障,能够巩固提升公司稀土原料资源拥有量,为公司延伸产业链、优化产业布局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原料支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包钢股份排他性地向公司供应稀土精矿,不存在供应中断及退货情况。本次调整稀土精矿交易价格的其他相关信息参见公司

于2022年6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北方稀土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鉴于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将一定程度推高公司生产成本,公司将遵循发展战略及规划,持续深化“四降两提”工程,进一步强化成本管控、管理提升及改革创新力度,对标升级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改革创新主要产品营销模式,实现保供稳价、稳定市场等经营目标,努力消化稀土精矿价格上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统筹施策不断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为股东等相关方创造更大价值。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三)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四)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意见;

(五)《稀土精矿供应合同》。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2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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