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0 | 证券简称:江中药业 | 公告编号:2022-037 |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6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6,042股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登记在册股份总数629,912,000股,扣除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后,公司股份总数629,638,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29,638,000股变更为629,581,958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方案实施及使用情况
(一)回购方案实施情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决定通过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630万股且不超过700万股,回购价格不超过16.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1-025)。
2021年7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1年7月29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1-030)。
2021年7月3日、2021年8月2日,公司分别披露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2021-028)、《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1-031)。
2021年8月27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工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票6,300,0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成交的最高价为11.88元/股,最低价为11.34元/股,回购均价为11.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7327.27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2021-035)。
(二)股份使用情况
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江中药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拟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630万股,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63,000万股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的公告》(2021-024)。
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同意以2021年11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79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1-058)。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登记,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本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5.6万股。因此,公司本次实际授予权益人数为87人,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73.4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2021-061)。
2022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同意以2022年4月25日为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17名激励对象授予51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2-020)。
2022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上述预留股份授予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结果的公告》(2022-032)。
二、本次调整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的原因及内容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工作已完成,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56,042股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三、本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登记在册股份总数629,912,000股,扣除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拟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74,000股后,公司股份总数629,638,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629,638,000股变更为629,581,958股。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股)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5,882,000 | 0.93% | 0 | 5,882,000 | 0.93%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623,756,000 | 99.07% | -56,042 | 623,699,958 | 99.07% |
三、总股本 | 629,638,000 | 100% | -56,042 | 629,581,958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及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注销手续。本次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每股收益水平,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用途并注销是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基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增长考虑,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公司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