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2-082证券代码:836807 证券简称:奔朗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自愿限售的公告
一、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数量共计17,1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12.57%,涉及自愿限售股东1名。
二、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明细情况
单位:股
挂牌公司已于2022年6月29日对上述股票申请限售。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行动人 |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亲属,如是,说明亲属关系*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直接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 | 是否为公开发行前未直接持有但可实际支配10%以上股份表决权的相关主体*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 | 截止2022年6月29日持股数量 | 本次自愿限售前已处于限售登记状态的股票 | 本次自愿限售登记股票数量 | 本次限售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自愿限售期间 | 本次限售后该股东所持的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1 | 庞少机 | 否 | 否 | 是 | 否 | - | 17,150,000 | 0 | 17,150,000 | 12.57% | 2022年6月29日至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该事项终止之日 | 0 |
三、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的依据及解除条件
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相关议案,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7日。2022年6月29日,庞少机所持有的股份由8,200,000股增加至17,150,000股,持股比例由6.01%增加至12.57%,系上市前直接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股东庞少机承诺自2022年6月29日起至完成股票发行并上市之日或该事项终止之日不减持公司股票,并按照规定申请自愿限售所持公司股票,限售期间为2022年6月29日至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或该事项终止之日。如公司完成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本次自愿限售股东所持股份应当按照《上市规则》等规定自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进行法定限售,该部分不再作为自愿限售执行;如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终止,本次自愿限售股东可依法申请解除自愿限售。 | ||||
四、 本次股票自愿限售后公司股本情况
股份性质 | 数量 | 百分比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34,805,812 | 25.52%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1、高管股份 | 77,678,188 | 56.94% |
2、个人或基金 | 17,150,000 | 12.57% | |
3、其他法人 | 6,776,000 | 4.97% | |
4、其他 | 0 | 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101,604,188 | 74.48% | |
总股本 | 136,410,000 | 100.00% |
五、 其它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在中国结算办理完成自愿限售登记。
广东奔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