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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301266 证券简称:宇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2-012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9,322,076.54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5,532,063.60元,合计置换金额为人民币84,854,140.14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36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8,162.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6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30,689.6828,057.61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5,674.875,674.87
3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2,929.502,929.50
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9,294.0546,661.98

三、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公司依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规划,已使用自有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6月21日募投项目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人民币79,322,076.54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5,532,063.60元,合计金额人民币84,854,140.14元。上述金额已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401号)。

1、募投项目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79,322,076.5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额已投入自筹资金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年产光伏焊带13,500吨建设项目306,896,800.0063,556,159.5563,556,159.55
2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改造项目29,295,000.0015,765,916.9915,765,916.99
合计336,191,800.0079,322,076.5479,322,076.54

2、用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86,371,837.19元(不含税),截至2022年6月2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532,063.60元,本次拟

置换人民币5,532,063.6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项目名称已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金额
1保荐费2,000,000.002,000,000.00
2审计费1,500,000.001,500,000.00
3律师费用1,800,000.001,800,000.00
4其他上市服务费、登记费等232,063.60232,063.60
合计5,532,063.605,532,063.6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做出了安排,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854,140.14元。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监事会同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4,854,140.14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84,854,140.14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规定。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无异议。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公W[2022]E1401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至2022年6月21日《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5、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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