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2469 证券简称:富恒新材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销坏账的公告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关于核销坏账的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为更加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拟对部分已无收回可能性的五笔应收账款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合计人民币41,479,187.75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1,479,187.75元。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
昆山友斯克模塑有限公司 | 货款 | 20,863,064.36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深圳市欣迪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货款 | 1,734,458.58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金华江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货款 | 2,888,494.68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深圳市众力模具科技有限公司 | 货款 | 181,324.98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东莞市石立轩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货款 | 15,811,845.15 | 无收回可能性 | 否 |
合 计 | 41,479,187.75 |
二、 本次核销坏账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核销的应收款项账龄较长,公司已尝试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催收,但目前上述款项仍然催收无果,部分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的应收款项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本次核销的应收款项已按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利润无影响。应收款项坏账核销依据充分,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决策程序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2年6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应收账款坏账的议案》,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 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五、 监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定,核销坏账损失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因此,同意公司对上述坏账进行核销。
六、 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应收账款坏账核销符合事实,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制度等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不涉及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核销议案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坏账的核销。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 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富恒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