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 152 号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2年1月29日披露《2021年度业绩预告》称,预计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200-36,900万元。但你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你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12万元,较原预计区间范围差异幅度较大。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和第5.1.3条的规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