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
经核查,我们认为:
同意聘任李华刚为公司总裁,宫伟、解居志、李攀、赵弇峰、李洋、宋玉军、管江勇、吴勇、黄晓武为公司副总裁,宫伟为公司财务总监,刘晓梅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人员的提名、表决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经审阅前述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公司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该等人员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关于2022年A股股票期权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授予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授权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独立董事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授予及本次调整有利于完善治理机制,提升公司价值与股东价值;有利于创新公司薪酬体系,进一步吸引人才;有利于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实现跨越周期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承接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实现行业引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及本次调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钱大群:_______________
王克勤:_______________
李世鹏:_______________
吴 琪:______________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