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 股票代码:600690 | 编号:临2022-044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6月28日下午在青岛市崂山区海尔信息产业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6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参会人员,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选举刘大林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简历如下:
刘大林:男,生于1980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济南大学机械工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2005年8月至2010年9月历任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热水器开发部开发员、海尔集团电热产品本部电热科研所研发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型号经理,2010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海尔集团团委副书记,2015年10月至2020年7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2020年7月至2021年3月海尔集团公司纪委常务副书记、日日顺供应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2021年3月2022年6月海尔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党群部部长、纪委常务副书记,2022年6月至今海尔集团公司党委委员、组织部长、纪委常务副书记,2021年6月起担任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由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综上,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840人调整为1,834人,授予数量由10,515.20万份调整为10,475.6896万份。
本次调整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纳入激励对象范围,因此,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2022年第一次A股/D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所做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调整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H股/D股类别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6月28为授权日,按照23.86元/股的价格向1,834名激励对象授予10,475.6896万份股票期权。监事会结合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本次授予及本次调整。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A股股票期权的公告》(临2022-045)。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