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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关于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2-07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司增资的公告

一、增资概述

1. 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史丹利宜化”)由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肥业”)和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史丹利”)共同投资。其中,松滋肥业持有史丹利宜化35%的股权。为满足史丹利宜化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史丹利宜化股东拟同比例增资共199,800万元,其中松滋肥业拟对史丹利宜化增资69,930万元,松滋史丹利拟对史丹利宜化增资129,870万元。增资完成后,史丹利宜化注册资本变更为200,000万元,松滋肥业对史丹利宜化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双方各自履行审批程序后,拟共同签署《增资协议》。

2. 2022年6月2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松滋肥业对史丹利宜化增资69,930万元。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3.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松滋史丹利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照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日期:2021年11月26日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工业园临港公租房1单元(自主申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松滋史丹利100%股权。

与公司的关系:松滋史丹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经查询,松滋史丹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松滋肥业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东宁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8,431.37万人民币

设立日期:2011年12月9日

住所:松滋市陈店镇全心村(临港工业园通港大道旁)经营范围:化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造、销售;硫酸、磷酸、氟硅酸、氟硅酸钠制造、销售(有效期至2023年6月14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持有松滋肥业51%的股份,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松滋肥业49%的股份。

经查询,松滋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史丹利宜化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严东宁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设立日期:2021年12月3日住所: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乐乡街道临港工业园滨湖大道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权结构:松滋史丹利持有史丹利宜化65%的股份,松滋肥业持有史丹利宜化35%的股份。

经查询,史丹利宜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2022年3月31日(未经审计)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10,198,261.520.00
负债总额10,460,355.030.00
净资产-262,093.510.00
项目2022年1-3月(未经审计)2021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0.000.00
利润总额-349,442.020.00
净利润-262,081.510.00

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史丹利宜化未办理出资手续。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对照表

单位:万元

出资方增资前增资后
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
松滋史丹利13065%130,00065%
松滋肥业7035%70,00035%
合计200100%200,000100%

松滋史丹利以现金方式对史丹利宜化增资129,870万元;松滋肥业以现金方式对史丹利宜化增资69,930万元。

四、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史丹利化肥松滋有限公司

乙方: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丙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2.增资金额

甲乙双方同意目标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99,800万元,其中由甲方现金出资129,870万元,乙方现金出资69,930万元认购,甲乙双方认购每1元注册资本的增资价格均为1元。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增资款采取分期缴付的方式。一期增资款119,800万元于本协议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实缴到位,其中甲方应以现金方式实缴77,870万元,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实缴41,930万元;后期增资款80,000万元由甲乙双方根据目标公司项目进展分批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实缴完成,其中甲方应以现金方式实缴52,000万元,乙方应以现金方式实缴28,000万元。

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应至松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公司治理

目标公司股东会由甲乙双方组成,为目标公司之最高权力机构。甲乙双方按照其实缴的出资比例在目标公司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目标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3名,乙方推荐2名,董事长由甲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董事长担任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由乙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目标公司设立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甲方推荐1名,乙

方推荐1名,职工监事1名。监事会主席由乙方推荐的人选担任。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甲方推荐的人选担任;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其中乙方推荐一人担任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销售和采购业务,以上人员均由董事会按上述推荐方式聘任或解聘。

目标公司设财务负责人(财务部长)1名,由甲方推荐的人担任,负责财务全面工作;设财务副部长1名,由乙方推荐的人选担任。

5.过渡期安排

目标公司在过渡期(增资协议签订日至本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和相关期间产生的损益由目标公司享有和承担,最终由目标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其持股比例享有和承担。

6.违约责任

若其中一方因不可抗力以外的原因未按期足额缴付增资价款的,应按照未缴付部分的0.1%/日的标准向已缴付方支付违约金。若其中一方延迟缴付之情形达到或超过三十(30)日,则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其赔偿由此给已缴付方和目标公司带来的全部损失。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有关义务应被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部分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股东大会/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后,并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章后生效。

五、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史丹利宜化是公司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新能源材料与磷化工领域开展深度合作的项目实施主体。史丹利宜化股东同

比例增资,有利于推进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设施、萃余酸综合利用、新型肥料等项目建设。

2.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产业规划和发展战略,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6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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