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次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形式购买公司控股股东佳源创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兰州中通道高速公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7%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与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采取了必要的保密措施,知晓相关敏感信息的仅限于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核心参与人员。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写、递交了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二、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公司与上述中介机构保证不向与本次交易无关的任何第三方透露信息提供方就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保密信息。
三、在公司召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董事会会议过程中,相关的保密信息仅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诚信义务,没有泄露保密信息。
四、公司多次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本次交易相关方签订了保密
协议,严格规范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事宜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