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轮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关于对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288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公司对关注函的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要求,为严格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中小股东权利,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组织各方研究、核查、论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考虑之后,故决定取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不再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6月27日,公司已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时,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提请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件,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控股股东临时提案中拟修订的《公司章程》内容不涉及关注函中提及的反收购及一票否决条款,具体新增提案事宜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更正后)》《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司章程(更新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更新后)》。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