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光彩信息”)、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彩信息”)、永新县瑞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彩信息”)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一种或多种方式分别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7,741,900股、5,599,000股及2,159,100股。公司于近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6月27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尚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因未减持公司股份,所持公司股份情况亦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永新县光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永新县明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永新县瑞彩信息科技研究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序号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总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光彩信息 | 36,351,310 | 8.19% |
2 | 明彩信息 | 19,974,017 | 4.50% |
3 | 瑞彩信息 | 13,923,865 | 3.14% |
二、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承诺。
三、备查文件
1、光彩信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明彩信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瑞彩信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彩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