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600515)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022年7月7日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如下,务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股东出席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四、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大会发言登记表”。
五、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海口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等规定。当日抵达会场后,敬请配合落实参会登记、健康信息查询认证、体温检测等防疫要求。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期间,请全程佩戴口罩,并按照会议安排保持必要的距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7日
一、 会议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王敏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原因,王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裁助理职务。王敏先生辞去董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上述辞呈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2022年6月21日,经公司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选举符启丽女士、张庶辉先生、隋彤彤女士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东代表审议。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7月7日
附件:
符启丽女士简历符启丽女士,1987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历任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部长、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主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业务支持中心总监,现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海南人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符启丽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张庶辉先生简历张庶辉先生,1987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部长助理,现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与运营管理部副部长、海南铁路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马汽车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海南八所港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张庶辉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隋彤彤女士简历
隋彤彤女士,1990年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注册会计师,硕士学历。历任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准保荐代表人,现任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战
略发展部资深主管、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隋彤彤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