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超过1%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实元泰”)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6月27日,嘉实元泰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14,3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7%。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住所 | 北京市怀柔区桥梓镇前桥梓村322号-3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1月30日至2022年6月27日 | ||||
股票简称 | 力合科创 | 股票代码 | 002243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211.4353 | 1.0007% | |||
合 计 | 1,211.4353 | 1.000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 □ 银行贷款 □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 股东投资款 □ 其他 □(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96,918,953 | 8.0058% | 84,804,600 | 7.005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975,600 | 4.2934% | 84,804,600 | 7.005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943,353 | 3.7125% | 0 | 0.000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本次股权变动系股东履行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 根据公司2021年7月24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号)。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4,054,7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5.2911%。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未来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号)。北京嘉实元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在本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8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3761%。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应对该减持股份数量进行除权处理。 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目前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