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 宝 丽

sz002165
2025-03-14 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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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9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22-034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12.80 亿元。包括: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及泰兴化学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增加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化学公司”)融资1亿元提供担保(期限3年),并经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融资追加保证担保 2 亿元(期限 3 年),并经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召开的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9 月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期,泰兴化学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回租合同》,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泰兴化学公司与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回租合同》的履行(发生的债务包括租金、租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泰兴化学公司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的履行(发生的债务包括租金、租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除公司提供前述担保外,泰兴化学公司以对应的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租赁物作抵押担保。

上述两笔担保额度合计3亿元。此前在额度内,公司已对应为泰兴化学公司融资额1.60亿元提供担保,本次融资租赁担保1.4亿元,累计对应提供担保3.00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红宝丽集团泰兴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6月26日

注册地址: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一路29号

法定代表人:芮益华

注册资本: 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化学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

零配件销售等

与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20,220.43万元,净资产101,352.97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0,853.51万元,净利润-2,013.43万元。

四、融资租赁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1、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泰兴化学公司(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时间。

6、其他说明:《融资回租合同》及相应协议之租赁物对应的融资金额为7,000万元整。本合同为前《融资回租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合作而签订。

(二)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出租人: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本保证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为泰兴化学公司(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出租方支付的租金、租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租赁物件留购价款及其他应付款项和出租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财产保全担保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保证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时间。

6、其他说明:《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及相应协议之租赁物对应的融资金额为7,000万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12.80 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的担保对象泰兴化学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大会审批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为泰兴化学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整合资源,为泰兴化学公司项目建设及正常运营提供资金保障,且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对公司正常的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经审议批准的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累计为人民币 12.80 亿元(其中对子公司担保10.80亿元、子公司对公司担保2亿元),公司及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为9.16亿元(含本次担保事项),占上

市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2.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备案文件

1、《融资回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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