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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公告日期:2022-06-28
债券代码:20阳城01                          债券简称:149103.SZ
债券代码:20阳城02                          债券简称:149104.SZ
债券代码:20阳城03                          债券简称:149208.SZ
债券代码:20阳城04                          债券简称:149256.SZ
债券代码:21阳城01                          债券简称:149363.SZ
债券代码:21阳城02                          债券简称:149545.SZ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6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发
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述协议以下
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
告》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或“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一创投行编制本报告的
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一创投行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1
                                                目录
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要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9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 11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5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 17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9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1
第八节 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 24
第九节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 26
第十节 发行人重大事项 ............................................................................... 28
第十一节 债券事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41
                                                   2
               第一节    受托管理的公司债券概要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一)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年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468号文核准,公司获准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公司债券。
   1、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规模20亿元,其中品种一12亿元,品种二8亿元,于2020年4月22日
发行,并于2020年5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规模10亿元,于2020年8月20日发行,并于2020年9月1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发行规模10亿元,于2021年1月20日发行,并于2021年2月3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4、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发行规模10亿元,于2021年7月8日发行,并于2021年7月16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
   2020年6月2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证监许可〔2020〕1208
号文”,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
申请。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
司债券发行规模8亿元,于2020年10月12日发行,并于2020年10月21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
     二、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0阳城01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103
债券简称          20 阳城 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一期)(品种一)
起息日期          2020 年 4 月 24 日
                  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债券期限
                  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兑付日期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余额          12.00 亿元
利率(%)         6.95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2 年 4 月 25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20 阳城 01”<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20
                 阳城 01”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件。
投资者保护条款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 阳城 01”2021 年 4 月
执行情况(如有)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利息(8,340.00 万元)以及回售本金
                 (104,367.30 万元)。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1”未回售本金及利息加速
                 清偿的议案》。
    (二)20阳城02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104
债券简称          20 阳城 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一期)(品种二)
起息日期          2020 年 4 月 24 日
                                         4
                  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债券期限
                  售选择权
                  兑付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
                  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4 月 2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兑付日期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债券余额          8.00 亿元
利率(%)         7.3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3 年 4 月 24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20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20
                 阳城 02”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件。
投资者保护条款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 阳城 02”2021 年 4
执行情况(如有)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利息(5,840.00 万元)。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2”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20
                 阳城 02”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
                 行人未能足额按期偿付。
    (三)20阳城03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208
债券简称          20 阳城 03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二期)
起息日期          2020 年 8 月 24 日
                  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债券期限
                  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4 年 8 月 24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兑付日期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8 月 24 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余额          10.00 亿元
利率(%)         7.0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5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2 年 8 月 24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20 阳城 03”<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20
投资者保护条款
                 阳城 03”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件。
执行情况(如有)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3”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3”加速清偿的议案》。“20
                 阳城 03”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
                 行人未能足额按期偿付。
    (四)20阳城04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256
债券简称          20 阳城 04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
债券名称
                  项公司债券
起息日期          2020 年 10 月 14 日
                  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债券期限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5 年 10 月 14 日。若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2 年 10 月 14 日;若投资者于第 4 年
兑付日期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14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余额          8.00 亿元
利率(%)         6.67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2 年 10 月 14 日、2024 年 10 月 14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6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变
投资者保护条款
                 更“20 阳城 04”<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执行情况(如有)
                 “20 阳城 04”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件。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4”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4”加速清偿的议案》。
    (五)21阳城01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363
债券简称          21 阳城 01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一期)
起息日期          2021 年 1 月 22 日
                  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债券期限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6 年 1 月 22 日。若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1 月 22 日;若投资者于第 4 年
兑付日期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 年 1 月 22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
                  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余额          10.00 亿元
利率(%)         6.9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3 年 1 月 22 日、2025 年 1 月 22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投资者保护条款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1
执行情况(如有)
                 阳城 01”<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豁免了
                 “21 阳城 01”的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六)21阳城02
发行人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代码          149545
债券简称          21 阳城 02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名称
                  (第二期)
起息日期          2021 年 7 月 12 日
                                         7
                  债券期限为 4 年期,附第 2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债券期限
                  售选择权
                  兑付日为 2025 年 7 月 1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
兑付日期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7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债券余额          10.00 亿元
利率(%)         7.30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还本付息方式
                  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回售资金发放日
                  2023 年 7 月 12 日
(如有)
是否有增信措施    否
投资者保护条款
                  交叉违约条款及加速清偿条款
约定情况
                 2022 年 4 月 11 日,“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及“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未能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21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21
投资者保护条款
                 阳城 02”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触发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违约事件。
执行情况(如有)
                 2022 年 5 月 25 日,“21 阳城 02”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召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1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21 阳
                 城 02”的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行
                 人未能足额按期偿付。
                                         8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根据发行人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一创投行担任“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
及“21 阳城 02”的债券受托管理人。
     一、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执业
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及偿债保障措
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
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一创投行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
密切关注舆情信息,持续跟进违约债务偿债解决方案的进展情况等,通过现场、
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发行人就上述事项进行督促和问询,要求发行人充分重视和
保障持有人利益,督促其尽快推进债务化解,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二)一创投行对发行人持续进行舆情监测和涉诉情况查询,根据监管要求
和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出具了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提示投资人关注风险。
    2021 年度,一创投行出具了 9 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2022 年 1 月 1 日至
本报告出具之日,一创投行出具了 30 次临时受托管理报告。
    (三)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四)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一创投行已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召开了“21 阳城 01”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召开了“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
“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
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督促发行人落实会议通过的议案。
                                     9
    (五)一创投行与债券持有人保持紧密沟通,积极回复和解决持有人提出的
各种问题和诉求。
    (六)一创投行与福建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
及时报告重要进展。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后续工作安排
    一创投行将持续跟进发行人偿债风险化解与处置安排,做好舆情监测与应
对、投资人沟通等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计划:
    (一)持续督促发行人尽快制定公司债券的偿债解决方案、风险化解方案,
通过资产出售、债务重组等方式,积极落实偿债资金,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积极做好与债券持有人、其它中介机构的沟通与联系,按照受托管理
协议的约定及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协助投资者合
法行使权利。
    (三)与债券持有人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回复和解决持有人提出的各种问题
和诉求,主动向投资者通报风险进展情况与发行人风险化解措施安排,协助发行
人与投资者协商风险化解处置安排。
    (四)做好日常舆情监测与应对工作,督导发行人按照监管规定认真履行重
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并及时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
    (五)积极配合并参与有关政府部门、监管部门对发行人的风险应对与化解
的各项工作,与福建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保持紧密沟通,及时报
告重要进展。
                                   10
             第三节   发行人 2021 年度经营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中文名称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Yango Group Co.,Ltd
法定代表人            林腾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64371W
成立日期              1991 年 8 月 12 日
注册资本              405007.3315 万元人民币
股票简称              阳光城
股票代码              000671
住所                  福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星发路 8 号
邮政编码              350015
董事会秘书            徐慜婧
联系方式              021-80328709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对外贸易(不含国家禁止、限制的商品和技术);电力
                      生产,代购代销电力产品和设备;电子通信技术开发,
                      生物技术产品开发,农业及综合技术开发;基础设施开
                      发、房地产开发;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机械电子设备、
                      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百货、针纺织品、化工产品(不
经营范围
                      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重油(不含成品油)、
                      润滑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金属材料的批发、零
                      售;化肥的销售;对医疗业的投资及管理;批发兼零售
                      预包装食品;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情况
    (一)概述
   发行人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主开发经营为主,开发
业态包括住宅、办公和商业等。公司开发项目以销售为主,同时持有部分物业。
2021年下半年以来,受市场下行,流动性压缩等外部因素影响,经营面临严峻
压力。发行人2021年度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2021年度,发行人全口径销售金额1,838亿元,同比下降15.69%;权益
销售金额1,177亿元,同比下降15.64%。
   2、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发行人流动
                                  11
性出现阶段性紧张。2021年度,公司经营性现金净流入92亿元,同比减少122
亿,降幅达57%;融资断崖式下滑,导致筹资性现金由净流入转为净流出,净流
出352亿元,同比大幅减少358亿。
    3、2021年度,发行人新增土地储备578.67万平米,权益地价213.90亿元,
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48.10%与46.79%。2021年三季度以来,发行人已暂缓拿地。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土地储备3,155.53万平方米,总土地储备货值约
4,736.34亿元。
    4、自四季度公司发生流动性风险以来,积极开展风险化解措施。
    (1)与各类债权人积极沟通协商,推动债务展期。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
计已完成公开债券展期金额76亿元。
    (2)积极推动资产处置,盘活可用资源,有效补充公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
求。
    (3)加大运营弹性、精细化管控,遵循“以销定产、以交定产”原则,控
制各项成本支出。
    (4)及时顺应市场变化,进一步深化组织架构调整,精简瘦身。2021年度,
发行人管理费率为2.30%,较上一年度进一步下降,达2017年以来历史新低。
       (二)收入成本情况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收入分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行业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行业      3,766,691.32     88.58%       7,888,921.17      96.01%      -52.25%
建工板块收入       245,396.70      5.77%         89,758.93       1.09%       173.40%
其他板块收入       156,229.97      3.67%        135,060.60       1.64%        15.67%
其他业务收入        84,330.39      1.98%        103,383.75       1.26%       -18.43%
       合计      4,252,648.37     100.00%      8,217,124.45   100.00%         48.25%
    2021年度,发行人营业成本分行业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 年                        2020 年
       行业                                                               同比增减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房地产行业      3,559,061.72     91.23%       6,399,622.03      97.42%      -44.39%
建工板块收入        78,758.29      2.02%         66,562.10       1.01%        18.32%
                                          12
其他板块收入          236,389.74    6.06%         79,175.57        1.21%     198.56%
其他业务收入           26,969.95    0.69%         23,618.37        0.36%      14.19%
     合计        3,901,179.70      100.00%     6,568,978.07     100.00%      -40.61%
     三、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增减率
资产总额                             35,827,077.02       35,230,185.31         1.69%
负债总额                             31,616,026.11       29,304,459.80         7.8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819,166.53        3,069,303.20       -40.73%
总股本(元)                            414,038.29            413,652.14       0.09%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4,252,648.37       8,217,124.45        -48.25%
营业利润                               -708,724.71            914,932.49    -177.46%
利润总额                               -717,054.73            882,039.52    -181.3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95,161.11            522,029.34    -236.45%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6,377.79       2,135,351.27        -57.0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2,257.54      -1,772,144.85        94.2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15,819.97            62,314.27   -5,742.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06,580.00           382,397.27    -807.79%
    (四)2021年度审计报告
    发行人聘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会计师事务所”)为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
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非标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持续经营能力
    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审计报告披露日,阳光城存在大额已到期
                                          13
未归还的借款,并且涉及多起未决事项,公司因子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而被列为
被执行人。阳光城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2 中披露了拟采取的应对措施,但应对
措施的实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管理层未能披露消除重大不确定性的切实措施。
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阳光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不确定
性。财务报表对这一事项未作出充分披露。
    2、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阳光城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
影响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与持续经营能力披露相关,对报告期阳光城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
    3、发行人董事会对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的说明
    发行人董事会认为,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
的非标准保留审计意见充分揭示了公司在持续经营方面的风险。发行人会尊重立
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发行人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积极采取措
施,尽快解决审计意见中涉及的内容,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4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一)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阳城01”及“20阳城02”),
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和回售公
司债券。
    (二)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0阳城03”),募集资金总
额10亿元。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上述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于2020年10月12日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债券简称“20阳城04”),募集资
金总额8亿元。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上述资金拟用于住房租赁项目及补充营运
资金。
    (四)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阳城01”),募集资金总
额10亿元。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上述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五)公司于2021年7月8日发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1阳城02”),募集资金总
额10亿元。根据《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上述资金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
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
                                  15
用完毕,募集资金的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2021年度,“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不涉及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20阳城04”、“21阳城01”、“21阳城02”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如下:
    (一)“20阳城04”募集资金中23,721万元已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55,959
万元用于奉贤区青村镇07-02区域地块项目、杭钱塘储出(2019)10号地块项目 、
杭政储出〔2019〕11号地块住宅兼容商业商务用房项目、津海河园(挂)2019-047
号地块项目等住房租赁项目。
    上述住房租赁项目上述项目仍处于在建状态;住房租赁部分尚未移交住房保
障机构或对外运营。
    (二)“21阳城01”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99,800万元用于置换偿还“18
阳城02”回售本金的自有资金、偿还“19阳城01”的购回本金。
    (三)“21阳城02”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80,000万元用于置换偿还“19
阳城02”回售本金的自有资金,19,800万元用于“16阳城01”到期本金。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
行人募集资金使用通过对应账户完成相关操作,当前专项账户运行受限。
                                   16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
    “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
01”及“21阳城02”均未采取增信措施。
    2022年4月11日,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召集人召开了
“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
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三为《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阳城01”、“20阳城02”、
“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增加增信措施的
议案》,“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1阳城01”及“21
阳城02”等5期债券的议案三经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20阳城04”的
议案三未能审议通过。
    发行人反馈自公司出现流动性紧张以来,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
化解债务风险。发行人理解债券持有人要求增加增信措施的要求,但为最大程度
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利益,公司将基于综合风险化解方案统一考虑增信安排。
    二、偿债保障措施实施及变动情况
    (一)根据募集说明书,“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
“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的偿债保障措施如下:
    1、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
    2、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4、引入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
    5、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发行人流
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导致部分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
                                  17
场相关产品等)未能如期偿付,发行人的融资及经营也受到较大影响。
    发行人出现上述重大不利变化,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
阳城0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
人会议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审议了《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1”及“21
阳城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发行人于2022年4月15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议案的
回复》:
    “公司承诺对“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
“21阳城01”及“21阳城02”不逃废债。公司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在地方政
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
解决当前问题,全力保障债权人的利益。
    由于风险化解方案相关的重大措施需经反复研究论证后方可实施,需要一定
的时间,恳请各债券持有人谅解,给予公司一定时间制定综合风险化解方案。待
综合风险化解方案确定后,公司承诺将严格落实,并接受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债券
持有人的监督。
    我公司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将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
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
奖金;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四)一创投行作为“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
阳城04”、“21阳城01”及“21阳城02”的受托管理人,将持续督促发行人履
行上述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18
第六节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聘请一创投行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按照
要求进行信息披露。
    发行人为化解债务风险,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解决
相关问题。同时,发行人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下,
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二、公司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20阳城01
    2021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按时全额兑付“20 阳城 01”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 阳城 01”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利息以及回售本金(104,367.30 万元)。
       (二)20阳城02
    2021 年 4 月 26 日,发行人按时全额兑付“20 阳城 02”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2022 年 4 月 25 日,发行人未能按照约定偿付“20 阳城 02”2021 年 4 月
24 日至 2022 年 4 月 23 日期间利息。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2”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召
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20 阳城 02”的
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行人未能足额按期偿
付。
       (三)20阳城03
    2021 年 8 月 24 日,发行人按时全额兑付“20 阳城 03”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至 2021 年 8 月 23 日期间的利息。
                                       19
    2022 年 5 月 25 日,“20 阳城 03”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召
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0 阳城 03”加速清偿的议案》。“20 阳城 03”的
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行人未能足额按期偿
付。
       (四)20阳城04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发行人按时全额兑付“20 阳城 04”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13 日期间的利息。
       (五)21阳城01
    2022 年 1 月 21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21 阳城 01”2022 年第一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21 阳城 01”兑付方案的议
案》。“21 阳城 01”2022 年原付息日为 2022 年 1 月 22 日,应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因节假日顺延)支付 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 月 21 日期间的
利息,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本次付息日展期至 2023 年 1 月 22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展期期间,“21 阳城 01”票面利率保持不变,继续按照 6.90%计算利息,
展期支付的利息不计算孳息。
       (六)21阳城02
    2022 年 5 月 25 日,“21 阳城 02”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召
开,审议通过《关于宣布“21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21 阳城 02”的
本金及相应利息应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立即到期支付,发行人未能足额按期偿
付。
                                    20
                             第七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一、“21阳城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创投行作为召集人,于2022年1月21日至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21阳城
       01”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1阳城
       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以及发行人提议的《关于变更“21阳城01”
       兑付方案的议案》。
             二、“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
       04”、“21阳城0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01”
       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创投行作为召集人,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了“20阳城01”、“20阳城02”、
       “20阳城03”、“20阳城04”、“21阳城02”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阳城
       01”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是否通过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是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是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是
20 阳城 01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是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否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是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20 阳城 02                                                                                                     是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是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21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是否通过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是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否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是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是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是
20 阳城 03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是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否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否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否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否
20 阳城 04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否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否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是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是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是
21 阳城 01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是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是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及“21
                                                                                                               是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21 阳城 02
             关于要求发行人出具书面承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是
             城 04”、“21 阳城 01”及“21 阳城 02”不逃废债、制定合理偿债计划并严格落实的议案
                                                       22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是否通过
             关于要求发行人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
                                                                                                               是
                                城 01”及“21 阳城 02”增加增信措施的议案
             关于要求发行人于会议决议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对“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是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议案进行答复并立即执行的议案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21
                                                                                                               否
                        阳城 02”《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违约责任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15 日,发行人出具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阳
       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暨“21 阳城 01”2022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议案的回复》。
             三、“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
       04”、“21阳城02”2022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一创投行作为召集人,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召开了“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2”2022 年第二次债
       券持有人会议。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情况如下:
债券简称                                             会议议案                                               是否通过
                                关于变更“20 阳城 01”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是
20 阳城 01                  关于宣布“20 阳城 01”未回售本金及利息加速清偿的议案                               否
             关于授权“20 阳城 01”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持有人对发行人提起相关司法程序的议案                      是
                                关于变更“20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是
20 阳城 02                            关于宣布“20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                                     是
                         关于要求发行人立即偿付“20 阳城 02”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议案                              是
                                关于变更“20 阳城 03”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否
20 阳城 03                            关于宣布“20 阳城 03”加速清偿的议案                                     是
             关于授权“20 阳城 03”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持有人对发行人提起相关司法程序的议案                      否
                                关于变更“20 阳城 04”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否
20 阳城 04
                                      关于宣布“20 阳城 04”加速清偿的议案                                     否
                                关于变更“21 阳城 02”持有人会议相关时间的议案                                 否
21 阳城 02
                                      关于宣布“21 阳城 02”加速清偿的议案                                     否
                                                       23
                  第八节       偿债能力和意愿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承诺对“20阳城01”、“20阳城02”、“20阳城03”、“20阳城04”、
“21阳城01”及“21阳城02”不逃废债。
    发行人承诺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
本息时,将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
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
奖金;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情
况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
(包含金融机构借款、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301.91
亿元,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其中:经征信查询,列入不良类贷
款余额0.37亿元(另有9家主体、未支付金额23.55亿元因疫情原因无法查询最新
征信报告,征信情况未知);公开市场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
累计1.09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81.67亿元。
    发行人于2022年6月2日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券相关
事项的公告》。“20阳城02”、“20阳城03”及“21阳城02”的本金和相应利
息应在2022年5月25日立即到期应付。因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融资环境
叠加影响,公司流动性出现阶段性紧张,公司未能足额按期偿付“20阳城02”、
“20阳城03”及“21阳城02”的本金和相应利息。
    发行人于2022年6月24日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情
况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到期未支付的债务(包含金融机构借款、
合作方款项、公开市场相关产品等)本金合计金额376.88亿元,其中:公开市场
方面,境外公开市场债券未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65亿美元,境内公开市场债券未
按期支付本息累计133.91亿元。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公司正全力协调各方积极筹措资金,商讨多种方式
                                   24
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公司将在地方政府和金融监管机构的大力支持、积极协调
下,制定短中长期综合化解方案,积极解决当前问题。
                                  25
                     第九节     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一、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信用等级均维持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
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2021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0 阳城 01”、“20 阳
城 02”、“20 阳城 03”、 “20 阳城 04” 信用等级均维持为 AAA,发行人主体信用
等级维持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
    二、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一)2021 年 11 月 1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
信用等级由 AAA 下调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和“21 阳城 01”信用等级由 AAA 下调至 AA+。
    (二)2021 年 11 月 1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信用
等级维持 AAA,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21 阳光城 MTN001”、“21 阳城 01”、
“21 阳城 02”、“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0 阳光城 MTN001”、“20 阳光城 MTN002”和“20 阳光城 MTN003”
信用等级维持 AAA。
    (三)2022 年 1 月 21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信用
等级调整为 AA+,评级展望为负面,“21 阳光城 MTN001”、“21 阳城 01”、
“21 阳城 02”、“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0 阳光城 MTN001”、“20 阳光城 MTN002”和“20 阳光城
MTN003”信用等级调整为 AA+。
    (四)2022 年 1 月 24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调降至 AA,将“17 阳光城 MTN001”、
                                     26
“17 阳光城 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调降至 AA,并将上述主体及债
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五)2022 年 1 月 26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
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A,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 阳城 01”、“20 阳
城 02”、“20 阳城 03”和“21 阳城 01”信用等级由 AA+下调至 AA。
    (六)2022 年 1 月 30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AA 调降至 BBB,将“17 阳光城 MTN001”、
“17 阳光城 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AA 调降至 BBB,并将上述主体及债
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七)2022 年 2 月 6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信
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 阳城 01”、“20 阳
城 02”、“20 阳城 03”和“21 阳城 01”信用等级由 AA 下调至 BBB。
    (八)2022 年 2 月 7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信用等
级调整为 B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1 阳光城 MTN001”、“21 阳城 01”、
“21 阳城 02”、“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0 阳光城 MTN001”、“20 阳光城 MTN002”和“20 阳光城 MTN003”
信用等级调整为 BBB。
    (九)2022 年 2 月 18 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将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由 BBB 调降至 BB,将“17 阳光城 MTN001”、
“17 阳光城 MTN004”的债项信用等级由 BBB 调降至 BB,并将上述主体及债
项信用等级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
    (十)2022 年 2 月 20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
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评级展望为负面,同时将“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和“21 阳城 01”信用等级由 BBB 下调至 BB。
    (十一)2022 年 2 月 24 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阳光城主体信
用等级调整为 BB,评级展望维持负面,“21 阳光城 MTN001”、“21 阳城 01”、
“21 阳城 02”、“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
城 04”、“20 阳光城 MTN001”、“20 阳光城 MTN002”和“20 阳光城 MTN003”
信用等级调整为 BB。
                                   27
                                 第十节          发行人重大事项
           一、重大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
           2021 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且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
      合计金额约 12.24 亿元的未决事项,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判,在报
      表中已计提或预计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截至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收到相关法院执行文书涉及正在执行,且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的的案
      件金额合计为 31.33 亿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另有单项涉案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的的案件合计金额约 114.60 亿元未决事项正与金融机构或其他合作方进行谈
      判,公司将积极协商、同时聘请专业团队进行沟通,力争一揽子解决相关事项,
      与金融机构及合作方达成一致。公司会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截至公司 2021 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被执行案件列示如下:
                                          是否形              诉讼(仲裁)
                             涉案金额              诉讼(仲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成预计              审理结果及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万元)              裁)进展
                                           负债                  影响
                                                                             1、执行标的合计约 91,172.90 万元;
                                                                             2、以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的位于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奥体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贵州
                                                                             中路以西、花园东路以北的国有土地
君悦阳光置业有限公司、阳光
                                                                                 使用权的变价款优先偿付;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阳   91,172.90      是      执行         执行
                                                                             3、以山东阳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持有
光城置业有限公司、济南龙宏
                                                                               的济南龙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拍卖变价款优先偿付;
                                                                             4、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利息;
                                                                                   5、负担本案执行费。
中国****信托有限公司起诉昆
                                                                              执行通知缴款文书列明缴款金额为
明通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19,038.64     是      执行         执行
                                                                                   1,190,386,361.46 元。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致盛建材有限公司起诉重                                                   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
                              1,198.58      是      执行         执行
庆渝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确定的义务,支付 1198.58 万元。
                                                   28
                                                                                                 1、执行标的合计约 101,891.32 万元。
        ****信托有限公司起诉福州盛                                                               2、福州盛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
         景阳光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公司对上述执行标的承担支付义务;
                                          101,891.32           是        执行        执行
        司、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阳光
           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有限公司在上述执行标的范围内
                                                                                                          承担连带责任。
        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
                                             4,954.03          是        执行        执行
                     他诉讼
                      二、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对外提供的保证担保总额为 1,523,606.23 万元,占
                净资产的 36.1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                                       实际担保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额度        实际发生日期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披露日期                                             金额                               行完毕 联方担保
荣泰(福州)置业发展有限公
                              2019 年 1 月 12 日     13,336     2019 年 4 月 30 日    2,333.8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杭州华宇业瑞房地产开发有
                              2019 年 7 月 18 日     29,625     2019 年 7 月 19 日     3,7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漳浦臻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19 年 9 月 7 日     11,900     2019 年 9 月 24 日     2,448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江西浩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9 年 9 月 23 日     21,000 2019 年 12 月 26 日       1,494.39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福州祯泰置业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1 日    44,200 2019 年 12 月 25 日        14,3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广西阳唐茂房地产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1 日         44,200     2020 年 3 月 13 日     36,04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宜昌腾顺阳光城房地产开发
                              2020 年 4 月 29 日     40,000     2020 年 4 月 27 日     19,5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有限公司
广州当代腾欣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          61,740     2020 年 6 月 11 日     61,74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广州市汉国恒生房地产开发
                              2020 年 5 月 23 日     49,000     2020 年 5 月 29 日     21,560      连带责任保证 48 个月     否         否
        有限公司
佛山信财置业有限公司(南庄
                              2020 年 6 月 29 日     25,000     2020 年 6 月 29 日     15,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项目)
  广西唐耀投资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9 日     22,083     2020 年 6 月 24 日    4,905.69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苏州骁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7 月 8 日     42,500     2020 年 7 月 27 日   30,477.6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重庆远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7 月 22 日     28,800     2020 年 7 月 23 日     27,6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合肥光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9 月 10 日     200,000 2020 年 9 月 28 日       139,3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0 年 9 月 10 日     39,600     2020 年 8 月 27 日     28,0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公司
无锡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9 月 23 日     90,000 2020 年 10 月 16 日        44,4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29
天津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9 月 29 日    27,500   2020 年 12 月 2 日   25,662.5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司
福建登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10 月 13 日 160,000 2020 年 11 月 10 日     120,00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司
南宁阳正煦光房地产开发有
                           2020 年 10 月 29 日   76,700   2020 年 11 月 4 日    59,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无锡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10 月 29 日 150,000 2020 年 10 月 30 日      87,459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无锡慧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0 年 10 月 29 日   30,000 2020 年 11 月 20 日     23,00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司
南平光耀世隆房地产开发有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5,200 2020 年 11 月 27 日     6,4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杭州南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56,100 2020 年 12 月 10 日     30,6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武汉德信之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25,000 2020 年 10 月 30 日     15,2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武汉德信之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4 日      11,000 2020 年 11 月 20 日     7,5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东莞桂芳园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1 年 1 月 16 日    59,400   2021 年 3 月 16 日   29,162.76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公司
 深圳市汇珠实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1 月 16 日    27,000   2021 年 2 月 10 日    26,820     连带责任保证 60 个月   否   否
上海光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7 日      36,750   2021 年 1 月 26 日    15,190     连带责任保证 60 个月   否   否
沈阳光勋恒荣房地产开发有
                           2021 年 3 月 27 日    13,260   2021 年 4 月 23 日   9,266.7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杭州联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1 年 3 月 27 日    72,030   2021 年 3 月 26 日   64,068.48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德化恒光隆恩房地产开发经
                           2021 年 3 月 27 日    28,800   2021 年 4 月 1 日    14,337.6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营有限公司
太仓鸿渐祥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1 年 4 月 27 日    50,000   2021 年 5 月 14 日    49,9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公司
长沙弘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1 年 5 月 8 日    11,270   2021 年 5 月 14 日    6,615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开发有
                            2021 年 5 月 8 日    18,500   2021 年 5 月 21 日    18,5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上海翀昱贸易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
                                                 210,000 2021 年 12 月 22 日   203,70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长沙和顺阳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简阳合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1 年 5 月 13 日     9,900   2021 年 5 月 21 日     561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司
  宁波豪光置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13 日    57,400   2021 年 4 月 30 日   39,055.8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漳州金昇顺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1 年 6 月 15 日    35,000   2021 年 6 月 18 日   12,112.5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公司
邛崃熙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1 年 6 月 15 日    14,000   2021 年 7 月 21 日    14,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公司
漳州龙文唐光房地产开发有
                           2021 年 8 月 19 日    70,000   2021 年 8 月 24 日    61,000     连带责任保证 24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天津兴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1 年 8 月 21 日      20,800   2021 年 9 月 17 日    1,600      连带责任保证 12 个月   否   否
                                                               30
           司
深圳市俊领投资发展有限公
                            2021 年 9 月 7 日    148,500 2021 年 5 月 25 日      74,233.81     连带责任保证 60 个月    否   否
           司
湖州融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2021 年 9 月 18 日    16,800 2021 年 10 月 13 日      7,047.6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司
  南宁恭蓊实业有限公司     2021 年 9 月 18 日    48,600    2021 年 9 月 30 日     36,000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太仓市万鑫房地产开发有限
                           2021 年 9 月 29 日     6,600    2021 年 9 月 30 日      6,600       连带责任保证 6 个月     否   否
          公司
漳州金光嘉旭房地产开发有
                           2021 年 10 月 23 日   11,200 2021 年 10 月 29 日        6,064       连带责任保证 36 个月    否   否
         限公司
          合计                                                                  1,523,606.23
                    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截至 2021 年末,发行人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为 12,923,109.26
                万元,占总资产的 36.07%。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受限原因
                                                                                 银行贷款保证金、客户购房按揭贷款
                           货币资金                       493,933.28
                                                                                         保证金、冻结等
                             存货                     10,991,378.00                              融资担保
                         长期股权投资                     163,488.23                             融资担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46,877.01                                其他
                         投资性房地产                     723,925.93                             融资担保
                           固定资产                       333,495.02                             融资担保
                           无形资产                       70,308.15                              融资担保
                     其他非流动资产                       99,703.64                              融资担保
                            合计                      12,923,109.26
                    四、重大损失情况
                    2021 年度,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实现营业收入 425.26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69.52 亿元,主要系本期达到结利条件的房地产收入减少、计提
                存货跌价增加所致。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按照目前市场状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发行人
                对项目可变现净值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91,630.35 万元。受此
                影响,当期存货跌价损失 691,630.35 万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
                之十的重大损失。
                                                                31
    2021 年度亏损预计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及偿债能力产生一定程度
的影响。为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促进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采
取以下措施:
    1、调整发展策略,力争早日走出困局。
    2、加强销售,全力回款。
    3、强化现金流管理,积极与债权人协商,有效促进债务风险化解工作。
    4、加强大运营管理体系,有序复工复产,确保交付目标。
    5、加强投后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6、积极拓展轻资产业务。
    五、其他重大事项
    2021 年以来,发行人披露的与公司债券相关重大事项以及一创投行出具的
临时受托管理报告具体如下:
    (一)2021 年度
    1、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公司债券 20 阳城 01、20 阳城 02、20 阳城 03、20 阳城 04、21 阳城 01、
21 阳城 02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安排的申请》,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
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0 月 14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中诚信国际关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的公告》,一
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大公关于
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评级展望调整为负面的公告》、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
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
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中诚信国际信
                                   32
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 日出具的《中诚信国际将阳光城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公告》以及发行
人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
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
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
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五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1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六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
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七次临
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
    9、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
                                   33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九
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二)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报告出具之日
    1、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与泰康人寿及泰康养老拟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
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
债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1 月 21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2022 年 1 月 1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2022 年 1 月 6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执行董事长兼总裁辞职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1 月 13 日出具的《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
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
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
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阳光城
                                   34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储架发行建筑实业资产支持票据的进展公告》,一创投行
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大公关于
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AA+的公告》以及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出具的《中诚信国际关于调降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
名单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8、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出具的《东方
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
信用等级的公告》以及发行人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预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
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八次临时受托
管理事务报告》。
    9、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中
诚信国际关于调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继
续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公告》、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6 日出具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以及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
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停牌暨调整交易方式的公
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1 年第九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0、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大公关于
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B 的公告》、中国金谷国际
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深圳前海联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第一期华济建筑实业资产支持票据临时信息披露公告》、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
                                   35
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以及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减持公
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
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11、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1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
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一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2、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17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以及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
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3、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中
诚信国际关于调降“阳光城 2020 年度第一期资产支持票据”项下优先级资产支
持票据债项信用等级并将其列入可能降级的观察名单的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1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
函的回复公告》以及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0 日出具
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下调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相
关债项信用等级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三次临时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14、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相关情况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2 月 23 日出具的《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一创投行
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6
    15、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4 日出具的《大公关
于将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调整为 BB 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
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
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6、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六次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7、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阳光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
债券 2022 年第十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8、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
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9、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16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光城 MTN001”的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光城 MTN003”的公告》、《关于阳光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关
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未能按期足额偿付本息的
公告》以及 2022 年 3 月 1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境内
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十九次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7
    20、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动减持的提示性公告》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
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次临时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1、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
十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2、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境内外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3 月 30 日出具的《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
持计划进展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
务报告》。
    23、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未能按期足额偿付“20 阳光城 MTN002”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
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4、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足额偿付本息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4 月 21 日出具的《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
《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
债券 2022 年第二十四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5、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0 阳城 01”回售结果的公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 阳城
01”及“20 阳城 02”相关事项的公告》以及 2022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
                                   38
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
债券 2022 年第二十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6、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开市场债务相关情况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
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六次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7、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出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发行人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6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存续期重大事项的公告》、发行人于 2022 年 5 月 7 日出具的《阳光
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意向性公告》,一创投行相
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
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8、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公告》、2022 年 6 月 3 日出具的《关于泰康人寿保险有限
责任公司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计划进展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
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八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9、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9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2022 年 6 月 14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出售永康项目公司股权的公告》以及《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
司股东减持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创业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二十
九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0、根据发行人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出具的《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控股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达到 1%的公告》、2022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阳
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债务情况的公告》,一创投行相应出具了《第一
                                   39
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三十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0
          第十一节     债券事务负责人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41
(本页无正文,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
告(2021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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