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
章程》有关条款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变更公司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3号),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36,651,936股。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的股份已于2022年6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托管手续。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 2-00054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832,692,943股增加至869,344,879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832,692,943元增加至869,344,879元。
现公司根据非公开发行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公司股份总数和注册资本的条款进行修改,并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32,692,943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9,344,879元。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2,692,943 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三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869,344,87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第一百五十八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 ......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 (九)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事项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股东均可通过现场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方式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 电话/传真:0717-6369865 邮箱:zbj@angelyeast.com gaolu@angelyeast.com 网站:www.angelyeast.com | 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 ...... (九)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听取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对利润分配事项的意见和诉求,公司股东均可通过现场或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方式与公司董事会进行沟通和交流。 电话/传真:0717-6369865 邮箱:gaolu@angelyeast.com 网站:www.angelyeast.com |
除上述修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本次《公司章程》修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