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发出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6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递送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监事3名,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代为出席监事0人。
四、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及表决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目前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而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对公司当前和未来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