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6月22日以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2年6月27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东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4家公司在杭州滨江共同组建浙江省白马湖实验室有限公司(拟设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等信息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白马湖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一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