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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债券简称:20合力01债券代码:149047.SZ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涵中西路)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1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号)

2022年6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第一章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合力泰”)。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0]15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

2020年2月28日至3月2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

3、债券简称:20合力01。

4、发行规模及发行安排: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0亿元(含),可分期发行。

5、债券期限:本次债券的期限为3年期。

6、票面金额: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

7、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9、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的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并经监管部门备案后确定。

1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并进行专项管理。

11、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起息日:本次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起息日为2020年2月28日。

12、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次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托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3、付息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4、兑付日: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5、利息登记日:本次债券利息登记日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

16、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7、计息期限:本次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20年2月28日至2023年2月27日。

1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9、支付方式:本次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20、利息支付金额:本次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次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

21、担保情况:本次公司债券由发行人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信用级别:经中诚信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等级为AAA。中诚信将在本次债券有效存续期间对发行人进行定期跟踪评级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24、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5、发行方式:详见发行公告。

26、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7、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主要拟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以及补充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营运资金,其中不超过20%

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子公司补充防疫物资(红外测温仪、测温安检门、血氧仪等的配套零部件)生产等流动资金。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国泰君安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21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对发行人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诉讼情况及受处罚情况进行了密切的关注,监督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持续和发行人沟通联系,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付息和信息披露等事宜,国泰君安于2021年5月和11月开展了上下半年债券信用风险排查,切实履行受托管理人的义务,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度,国泰君安共出具7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1次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6月

根据发行人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国泰君安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0年度)》,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2、2021年3月

(1)根据发行人2021年2月6日披露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与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2021-024),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与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3号)、《关于对文开福、陈贵生、金波、曾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号),就合力泰内部控制缺失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政府补助会计处理错误并篡改政府文件及银行单据、未披露上海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售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对发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与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负有主要责任

的时任董事长文开福、时任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陈贵生、时任董事会秘书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根据发行人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2021-029),发行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与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3号,以下简称《决定书》)后,发行人高度重视并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就《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切实进行了整改。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各相关部门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工作规则和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自查,并针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足,逐项提出了整改计划。公司董事会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传达了福建证监局《决定书》的有关精神及要求,同时要求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针对《决定书》提出的有关问题,结合自查整改的落实情况,进一步明确后续安排和改进、完善措施,并由审计部进行督促检查。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3月3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3、2021年6月

根据合力泰公告,2021年6月25日,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出具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跟踪评级报告(2021)》,中诚信国际维持合力泰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由稳定调整为负面;维持“20

合力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上述债项级别考虑了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6月30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4、2021年7月

根据合力泰于2021年7月10日公告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87)等公告内容,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更,且发行人拟终止深圳业际光电有限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有关事项。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5、2021年9月

根据合力泰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99),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文开福、陈贵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39]号)、《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0]号)。

根据合力泰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的《关于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公司董事林伟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林伟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25]号)。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9月3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受

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6、2021年9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信息,合力泰董事会于2021年9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1〕第141号)。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9月17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7、2021年11月

根据合力泰2021年10月26日公告的《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合力泰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11月2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8、2021年12月

根据合力泰2021年10月26日公告的《关于筹划资产出售的提示性公告》,合力泰拟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山东合力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淄博新联化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化物流”)100%股权,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11月2日就上述事项出具《2021年度第六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同时,合力泰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1月30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及《关于出售资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1-124),并于2021年11月29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并于12月4

日披露《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的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7)。根据合力泰2021年12月9日公告的《关于出售资产预计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0),由于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拟参与本次合力泰化工100%股权、新联化物流100%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开竞拍,作为潜在交易对手方,如电子信息集团或其控制企业竞得上述标的,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国泰君安已于2021年12月14日出具《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1年度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督促发行人对照相关规章制度及业务指引规定对上述重大事项予以披露,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二章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olitechTechnologyCo.,Ltd.注册地址:福建省莆田市涵江区新涵工业园区涵中西路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宁化街道长汀街23号升龙环球大厦51层法定代表人:黄爱武电话:0591-87591080传真:0591-87591080电子信箱:zqdb@holitech.net成立日期:2003年4月30日注册资本:3,116,416,220.00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07498811104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合力泰股票代码:002217公司网址:http://www.holitech.net/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2021年度经营情况

2021年在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全球疫情常态化和行业周期低谷的多重压力下,公司营业收入保持稳健,毛利额较上年同期增长约30%,扣非后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72.64%,经营性现金流同比增长403.93%。公司重视精益制造管理,

加强内部订单管理,梳理供应链管理和成本中心,持续增强盈利能力。在疫情导致全球消费能力下降、关键原材料涨价缺货以及多种不利因素综合作用下,公司电子板块整体毛利率仍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7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23,259.72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37%,营业成本1,460,632.9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8.13%,当期毛利率10.02%,较去年同期增长2.71个百分点,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同比变动营业成本同比变动毛利率同比增减
分行业情况
电子行业1,473,827.221,349,012.588.47%-8.75%-10.30%1.57个百分点
化工行业149,432.50111,620.3725.30%49.36%29.79%11.26个百分点
分产品情况
触控显示类产品973,992.79886,738.608.96%-1.55%-5.34%3.65个百分点
光电传感类产品269,010.27258,950.553.74%-39.32%-37.58%-2.68个百分点
TN/STN/电子纸显示类产品138,394.21107,498.2422.32%30.32%27.27%1.86个百分点
FPC产品51,966.2252,695.59-1.40%5.41%10.23%-4.43个百分点
其他显示产品5,097.4510,107.95-98.29%40.09%60.90%-25.65个百分点
化工类产品148,926.26111,357.3125.23%49.87%30.08%11.38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收入35,872.5133,284.727.21%48.73%136.78%-34.50个百分点
合计1,623,259.721,460,632.9610.02%-5.37%-8.13%2.71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分析如下:

1、触控显示产品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基本维持稳定,公司克服疫情反复、物料供应不畅等困难,通过精益生产、提升良率、持续推进品质专案等方案进行改善,盈利水平较去年同期大幅提升。

2、对于光电传感类产品,公司将加大研发力度,提升产品竞争力。

3、电子纸业务发展稳健,并不断对产业赋能,与产业链上游知名公司Eink、京东方于2021年2月联合发起成立了电子纸产业联盟,助力行业发展。

4、动力电池FPC已批量生产。公司对FPC板块产业进行了改造和整合,提升盈利能力。公司将持续提升FPC产品定位,进一步拓宽、提升电池产品的业务规模。

5、5G材料类产品和智能卡类产品在客户认证方面均取得重要突破,其中部分5G材料类项目已获得认证并开始试产,进口替代扎实推进。

三、发行人2021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2,930,951.423,037,231.87
负债合计1,880,506.321,993,000.20
少数股东权益155,928.98157,892.0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894,516.12886,339.61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3.10亿元,同比下降3.50%,主要系公司本期加强客户的信用管理,加大客户货款的清收力度,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金额下降所致;2021年末公司总负债为188.05亿元,同比下降5.64%,主要系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下降所致。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
营业收入1,623,259.721,715,288.82
营业利润3,358.46-365,956.53
利润总额283.91-367,159.71
净利润11,031.29-308,196.1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76.15-311,858.36

2021年上游芯片受疫情及产能不足等因素影响,供应持续紧张,交付周期延长,继而导致公司来自电子行业的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21年总营业收入为

162.33亿元,同比下降5.37%。

在疫情导致全球消费能力下降、关键原材料涨价缺货以及多种不利因素综合作用下,公司电子板块整体毛利率仍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57个百分点,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76.15万元,盈利能力同比明显改善。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2020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8,301.27-45,503.7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6,330.48-100,127.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48.1358,260.68

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

403.93%,主要为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以及收到政府补助的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同比增长

399.65%,主要为本期出售平波电子、合力泰化工及新联化物流100%股权,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153.98%,主要为本期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

查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1月19日“证监许可[2020]150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0亿元的公司债券。2020年2月28日至3月2日,公司成功发行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南支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合力01合计发行人民币10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0年3月2日汇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核查情况

根据“20合力01”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公司金融机构贷款和其他有息负债,调整并优化债务结构,改善资金状况,其中不超过20%的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子公司补充防疫物资(红外测温仪、测温安检门、血氧仪等的配套零部件)生产的流动资金。

经核查,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合力01”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使用完毕。

第四章本次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

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的有效性分析

“20合力01”公司债由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系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电子信息行业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和投资平台。根据福建电子信息集团2020年度、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合并口径的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亿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总资产1,068.141,038.16
总负债765.61743.33
净资产302.53294.8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47.5546.26
资产负债率71.68%71.60%
项目2021年2020年
营业收入559.84452.42
利润总额-15.47-37.99
归母净利润-12.77-12.47
净资产收益率-22.65%-27.21%

截至2021年末,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总资产为1,068.14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02.53亿元,资产负债率为

71.68%;2021年,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实现营业总收入

559.84亿元,净利润-13.04亿元,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为

33.14亿元。财务弹性方面,福建电子信息集团与多家商业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截至2021年末,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尚有未使用授信额度

380.06亿元。此外,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控股、参股多家上市公司,具有股权融资能力,且自持较为优质的土地资产,能够对整体偿债能力提供支持。

根据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提供的《企业信用报告》,2018至2022年6月18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无未结清关注类和不良类贷款,所有借款均到期还本、按期付息,未出现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的情况。根据公开资料显示,截至报告出具日,福建电子信息集团在公开市场无信用违约记录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2年6月16日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中诚信国际维持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截至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出具之日,担保人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未发生影响其代偿能力的重大不利变化,仍具备为本次债券提供较强的担保实力。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兑付的保障措施。

1、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在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指定公司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次债券的偿付工作,并通过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2、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聘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从制度上保障本次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按时、足额偿付。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报送承诺履行情况,并在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根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其他必要的措施。

本次债券存续期间,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发行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全体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九节“债券受托管理人”。

3、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4、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将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按照募集说明书以及根据与证券登记公司的约定将到期的债券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证券登记公司指定的账户;预计到期难以偿付利息或本金;订立可能对还本付息产生重大影响的担保合同及其他重要合同;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遭受超过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超过发行人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仲裁、诉讼;拟进行超过发行人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债务重组;未能履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债券被暂停转让交易;提出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之事项或进入破产程序;其他可能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发行人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使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5、发行人承诺

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8月19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3)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2021年度,发行人均按照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发行人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发生与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五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本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次债券

的本息偿付情况

一、本次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根据《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之约定,20合力01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20年2月28日。本次债券的付息日为2021年至2023年每年的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本次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2月2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2021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兑息公告》,并于2021年3月1日支付“20合力01”第一期债券利息。

2022年2月24日,公司公告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兑息公告》,并于2022年2月28日支付“20合力01”第二期债券利息。

二、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措施执行情况

2021年,发行人按照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较为有效执行了本次债券的相关偿债保障措施。

第七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按时足额偿付了20合力01债券的当期利息。发行人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0年12月31日/2020年
资产负债率(%)64.1665.62
流动比率1.231.19
速动比率0.620.62
利息保障倍数1.00-4.01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亿元)13.83-4.55

从短期指标看,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为

1.23和

0.62,较2020年末基本持平,近两年短期偿债能力保持稳定。截至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32.13亿元;此外截至2022年

月末,公司共获得银行授信合计

92.81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

21.07亿元,具有一定备用流动性。从长期指标来看,2021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4.16%,较2020年末略有下降,近两年长期偿债能力保持稳定。

从利息保障倍数来看,2021年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为

1.00,利息保障倍数由负转正。从经营活动净现金流角度看,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净现金流由2020年的-4.55亿元增至13.8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大幅改善。从偿债担保措施角度看,福建电子信息集团系福建省国资委下属的国有独资资产经营公司和投资平台,具有较高的战略定位,其为本期债券提供的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为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提供有力支持。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章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

务的执行情况根据发行人于2019年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9年

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本次债券发行的有关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2021年内未发生发行人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九章本次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21日出具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9日出具的《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中诚信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负面,维持20合力01的信用等级为AAA。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十章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2021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担保额度实际发生日期实际担保金额担保类型担保期是否履行完毕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无锡蓝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12/0630,0002018/12/271,849连带责任保证5年
苏州蓝沛无线通信科技有限公司2018/12/063,0002018/12/27542.26连带责任保证5年
蓝沛光线(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8/12/065,0002018/12/271,619.54连带责任保证5年
江西蓝沛科技有限公司2018/12/065,0002018/12/271,126.67连带责任保证5年
江苏蓝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18/12/065,0002019/01/29933.35连带责任保证5年
江西省平波电子有限公司2019/05/1540,0002019/06/205,575.2连带责任保证5年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0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0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88,000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1,739.6

2021年,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二、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原告被告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火石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江西合力泰、平波电子设备采购合同纠纷江西省吉安县人民法院6,800,000.00元一审败诉,二审审理过程中
原告被告案由受理法院标的额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合力泰设备采购合同纠纷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1,972,800.00元一审败诉,二审审理过程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的未决诉讼、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三、相关当事人

报告期内,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跟踪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四、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国泰君安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章其他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发行人债券评级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券评级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报告期内,发行人债券未发生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的情况。

四、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情况。

六、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况。

七、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八、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决定。

九、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处罚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1、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八局”)承包江西益丰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丰泰”)的某项目主厂房的施工建设,益丰泰拖欠工程款,中建八局遂起诉益丰泰追讨欠款,并要求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开福、王婷华和朱芷幸对益丰泰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胜诉且判决生效,判决结果为:(1)判决解除中建八局与益丰泰签订的承包合同。(2)益丰泰向中建八局支付工程款16897.8931万元及利息。(3)中建八局在判决工程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4)驳回中建八局的其他诉讼请求。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公告》(编号:2020-103)、《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06)以及《关于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37)。

2、与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与德”)向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采购摄像头、FPC等电子产品,徐铁也为此次交易向合力泰出具担保函。合力泰已经按约定交付全部产品,与德仍拖欠6,244.0748万元货款未支付,合力泰遂起诉至法院追讨拖欠货款。判决结果为:(1)与德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及利息6,710.1334万元。(2)徐铁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年度报告。

根据发行人2021年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报告期内发行人涉及处罚及整改情况如下:

名称/姓名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内部控制缺失及关联方资金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采取出具警示函与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1/02/06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
名称/姓名原因调查处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任人文开福等占用等。函与责令改正措施决定书暨相关责任人收到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林伟杰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08/31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董事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8)。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文开福、陈贵生会计信息披露错误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08/31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及公司收到福建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文开福等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通报批评处分。2021/12/02深圳交易所网站(www.szse.cn)《关于对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十、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由于情况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的情况。

十一、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情况,也不存在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

十二、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20合力01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等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于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债券简称“20合力01”、债券代码“149047”)于2021年4月29日停牌一天,并于次一交易日(即2021年4月30日)复牌。自复牌之日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债券交易实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述债券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后,仅限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买入本债券,原持有债券的非合格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到期或者卖出债券。合格机构投资者资质条件应当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国泰君安已提醒发行人于2021年2月1日、2021年4月20日和2021年4月21日分别披露《关于2020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提示性公告》、《关于2020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2020年公司债券交易可能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并督促发行人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关于20合力01公司债券交易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4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2021-048),公司存在未入账费用、跨期确认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前期财务报表多个会计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并披露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2021年6月24日,公司披露了《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2021-084)及更正后的2018年至2020年定期财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致同专字(2021)第351A013419号)、《关于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致同专字(2021)第351A009629号)。

国泰君安提醒投资者阅读发行人相关公告全文,并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之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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