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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江控股:香江控股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6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8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剩余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经与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协商,并结合相关实际情况,公司同意延长南方香江以现金分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金的期限,并就此与南方香江签署《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之盈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50《香江控股关于延长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剩余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5名关联董事(翟美卿女士、修山城先生、翟栋梁先生、刘根森先生、范菲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拟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

公司拟将已回购的全部127,343,302股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2-052号《香江控股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2年7月27日下午14点0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番禺大道锦绣香江花园会所二楼宴会厅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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