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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821号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专项鉴证。
一、管理层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规定要求编制专项说明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上述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鉴证报告 第2页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述《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鉴证报告仅供贵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业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专项说明 第1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
(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益医疗”)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93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736,842.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2.37 元,募集资金总额771,768,415.54元,扣除发行费用77,205,206.61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4,563,208.93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9日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604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 2020年10月26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议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项目备案 批文号 | 项目环保批文号 |
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 | 29,254.06 | 23,900.00 | 甬东旅经备[2017]21号、 项目代码2020-330299-35-03-103072 | 甬东旅环审[2017]012号、 甬东旅环审[2020]6号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9,323.51 | 7,900.00 | 甬东旅经备[2017]19号、 项目代码2020-330299-35-03-103088 | 甬东旅环审[2017]013号、 甬东旅环审[202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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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 项目备案 批文号 | 项目环保批文号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594.84 | 9,200.00 | 项目代码2020-330299-35-03-103131、 项目代码2020-330299-35-03-103081 | 甬东旅环审[2020]7号 、备案号:202033026500000004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 | - |
合计 | 59,172.41 | 51,000.00 | - | - |
募集资金投资上述项目如有不足,不足部分由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募集资金最终超过项目所需资金,则剩余资金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20年10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10月26日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14,448,045.03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万元) |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人民币元) | 拟用募集资金置换 自筹资金金额 (人民币元) |
1 | 年产4,000万套血液净化器材建设项目 | 29,254.06 | 23,900.00 | 8,872,529.92 | 8,872,529.92 |
2 | 年产1,000万套无菌加湿吸氧装置建设项目 | 9,323.51 | 7,900.00 | 2,218,132.48 | 2,218,132.48 |
3 | 综合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594.84 | 9,200.00 | 3,357,382.63 | 3,357,382.63 |
合计 | 49,172.41 | 41,000.00 | 14,448,045.03 | 14,448,045.03 |
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金额不包括本公司关于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使用的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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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之前先行投入的金额。
四、 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1,827,097.87元(含增值税),其中承销费56,339,094.33元(不含增值税)已自募集资金中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5,488,003.54元(含增值税)。截至2022年3月29日止,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2,130,345.64元(含增值税),需用12,130,345.64元募集资金置换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五、 置换募投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