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及
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延期购回业务,同时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质押延期购回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原质押到期日 | 延期后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石华山 | 是 | 24,150,000 | 9.76% | 4.00% | 是(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6月24日 | 解除质押之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融资需求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 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 起始日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华山 | 是 | 11,000,000 | 8.23% | 3.51% | 2021年12月28日 | 2022年6月24日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石华山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石华山 | 247,390,608 | 41.03% | 148,230,000 | 137,230,000 | 55.47% | 22.76% | 110,603,925 | 80.60% | 77,385,517 | 70.25% |
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部分及未质押股份限售部分均为高管锁定股。高管锁定股在已质押和未质押股份情况会根据股东的股票在各证券公司的托管情况、质押和解除质押等原因而发生变化。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权益登记日2022年6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石华山先生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超过50%。
1、石华山先生基于个人资金安排,对前期已质押的部分股份办理延期购回业务,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未形成新的股份质押。
2、石华山先生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7,2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5.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76%,对应融资余额约为人民币25,015万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7,23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5.4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2.76%,对应融资余额约为人民币25,015万元。
石华山先生还款资金来源为滚动质押或自有资金。目前石华山先生具备履约能力,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可控。如出现平仓风险,石华山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
前述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石华山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存在负担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