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人作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投资事项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发展战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王敏 王立章 聂织锦 徐芳
2022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