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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7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

公司增资的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康冠”),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不属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2月22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42,487,500股新股。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8.7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48.84元。截至2022年3月14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2,075,089,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5,120,525.94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9,968,974.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4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相关情况

(一)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募投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顺利推进,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康冠科技调整为康冠科技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募投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原实施主体拟增加后的实施主体
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拟在全球范围内新建15个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辐射范围涵盖全球主要智能显示终端市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二)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及原因

为满足实施“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保证实施过程中对募集资金的规范管理和高效利用,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香港康冠增资港币5,000万元(折合人民币具体数额以实施增资时点汇率换算为准)以实施募投项目。增资完成后,香港康冠的注册资本将由1,000万港币增加至6,000万港币。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进行单独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香港康冠技术有限公司

2、英文名称:HONG KONG KANGGUAN TECHNOLOGY CO., LIMITED

3、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香港沙田火炭坳背湾街26-28号富腾工业中心1楼07室11单元

4、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5、成立日期:2015年10月5日

6、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香港康冠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香港康冠 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项目2021年度(经审计)2022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0,257.6722,847.50
负债总额19,438.5721,983.24
净资产819.10864.26
营业收入104,002.7721,779.55
利润总额1,950.7649.22
净利润1,645.3945.16

四、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技术支持及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康冠增资是公司出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除上述变更外,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建设内容等未发生其他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调整后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香港康冠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康冠科技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为便于管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次增加实施主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或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

适当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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