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变动比例超过1%的公告股东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海互联”)发来的《减持股份告知函》,京海互联于2022年6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10,219,217股,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86%。
京海互联本次触及持股比例变动1%公告义务前持有格力电器总股本8.91%的股份(占当时总股本比例),在2020年7月1日至2020年7月9日间,京海互联减持了占格力电器当时总股本0.71%的股份,持股比例下降至8.20%。2021年11月9日公司注销第二期回购股份后,京海互联持有格力电器股份比例被动上升至8.34%。前述事项详见本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
本次减持后,京海互联持有格力电器股份比例为6.47%,累计变动比例达
2.43%(差异0.01%为计算过程中四舍五入造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京海互联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住所 | 海南省海口市江东新区琼山大道63-1号和风家园海口市美兰区动迁工作指挥部-3113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24日 | |||
股票简称 | 格力电器 | 股票代码 | 000651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
A股 | -42,881,778 | -0.71 | |||
A股 | - | +0.14(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上升) | |||
A股 | -110,219,217 | -1.86 | |||
合 计 | -153,100,995 | -2.43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导致持股比例上升)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536,022,233 | 8.91 | 382,921,238 | 6.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6,022,233 | 8.91 | 382,921,238 | 6.4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及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如适用) |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情形 | 不适用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 |
7.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