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充分地审查,认真审阅了相关材料,现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公平、合理;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合理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对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陈四汝先生、赵庆先生、赵敏女士、赵彦全先生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盛达金属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永生 | 钟宏 | 栾甫贵 |
2022年6月21日